江苏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8人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9〕7号)等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8家事业单位面向高淳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8名编制内卫生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高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gc.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定向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 高淳区2019级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非高淳区2019级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
 
  3.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 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资格条件中的“高淳区2019级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指高淳区2019级本科定向医学生培养院校毕业并于2024年7月15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 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8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址:高淳区卫健委3楼318室组宣二科(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11号)。
 
  (3)报名材料
 
  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定向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两张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
 
  2.?资格审核
 
  高淳区卫健委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照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8月5日—8月6日9:00—16:30。
 
  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8月5日—8月6日期间的9:00—12:00,14:00—17:00。
 
  资格审核单位对资格审查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8月5日—8月6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3.?本次定向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核即报名成功。
 
  4.?笔试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高淳区卫健委将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进入笔试考场,请务必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责任自负。
 
  5.?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未按规定时间报名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并按照《定向就业协议书》约定执行。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由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教材、辅导用书和辅导机构。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弃考者成绩按零分计算,并按照《定向就业协议书》约定执行。
 
  (三)选岗考察体检
 
  笔试合格线为卷面成绩60%。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应聘人员在校学习成绩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折算百分制)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如应聘人员在校学习成绩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折算百分制)仍相同,由高淳区卫健委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方案另行制定)。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等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选岗、考察、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高淳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参照《定向就业协议书》订立聘用合同,违反《定向就业协议书》就业聘用约定的按照协议内容执行。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025-57311012
 
  (二)招聘监督电话:025-57317793
 
  附件:
 
 
 
  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

江苏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招聘编外合同制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是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
 
  岗位:生态环境宣传教育。
 
  招聘人数:1人。
 
  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等专业毕业,具体可参考2024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
 
  2、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有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4、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且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6、其他有规定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个人报名表电子版(统一填写《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招聘报名表》,上传word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电子版发送至njhbxjrs@163.com,邮件名称格式统一为“应聘+姓名”。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17:00(以报名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3、我中心根据报名信息初选,综合考虑应聘人员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岗位适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岗位招聘数与通过初审人员数比例不低于1:3。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通过初审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时间与地点,若2024年9月11日12:00前未收到短信通知则视为未通过初审,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笔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二)考试方式和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形式,笔试、面试在同一天进行。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2、笔试主要为简答题、写作题,考察应聘人员对生态环境新闻宣传、环境教育的了解程度及工作能力,笔试时间原则上一小时以内,无指定参考书目。
 
  3、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按抽签顺序依次参加面试。
 
  (三)考察体检
 
  1、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体检人选,由我中心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可以申请复检一次,若复检仍不合格,则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体检人员须参加体检要求的全部项目,否则视为体检不合格。
 
  2、若被通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3、体检前需提供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报告(要求征信良好),作为考察依据。
 
  (四)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sthjj.nanji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2、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市财政核准的编外人员统一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详情可电话咨询。
 
  四、其他事项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3635086。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83630997。
 
  (工作日9:00-11:30 14:00-17:00)
 
 
  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2024年9月4日

江苏南京市雨花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12人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适应发展需要,南京市雨花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2名,从事院前急救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需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至9月11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2:00-4: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地点:铁心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雨花台区铁心桥大街28号2号楼2209室。岱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雨花台区盛家岗西街1号4楼403室。
 
  3、提交材料:
 
  (1)《2024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等岗位所需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1、现场接受考生报名时,对考生开展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报名成功。
 
  2、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根据“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闭卷方式,时间为120分钟。笔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各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公布,应聘人员可关注查询。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面试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各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公布。
 
  3、面试
 
  (1)面试方案。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政策要求,制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面试方案,经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电话通知面试人员。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在各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公布。
 
  4、总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各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劳动关系
 
  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工作监督、咨询电话
 
  铁心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姜凤 025-52897869
 
  岱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茆江宏 025-82211611
 
  纪检监督电话:
 
  南京市雨花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25-52883316
 
  本次招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南京市雨花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2日

江苏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214人公告

  
 
  为满足南京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根据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站点建设情况,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基层消防站点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7〕204号)和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4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计划详见附件1)。现就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消防战斗员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2、消防车驾驶员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招聘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自愿服从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4、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5、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培训或试用期、工作期间再发病的,以劳动合同无效处理;
 
  6、报考战斗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有部队服役经历的根据兵龄情况可放宽至35周岁;报考执勤车驾驶员岗位的年龄为22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且须持有A1或A2或B2驾驶证照;
 
  7、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8、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大专以上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官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招聘要求
 
  1、所有应聘人员均不受户籍限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2)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5)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6)因违反消防救援机构管理规定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曾在本支队从事过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离职不满3年的;
 
  (7)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或者其他不宜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情形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3个月(含培训时间2个月),入职培训期间发放基础工资。转正后战斗员年收入不低于7.5万元(含个人五险一金),驾驶员年收入不低于8万元(含个人五险一金)。
 
  2、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实行等级晋升制度,等级依次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等级晋升后年收入依次递增;实行职务晋升制度,可以晋升为副班长、班长、副队长(副指导员)、队长(指导员)、专职办副主任等职务并享受相应职务补贴。
 
  4、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5、在队执勤期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样实行24小时执勤,单位统一提供四季被装和集中食宿。
 
  6、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南京市政府公租房,并享受相应房屋住宿优惠政策。
 
  7、实行轮休制和年休制相结合的休息模式,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
 
  8、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的工作年限叠加计入工龄。退出消防员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原队长助理、分队长、班长、副班长按照有关规定考核合格后,可任命为管理干部、班长、副班长。
 
  9、凭工作证件可享受在南京市内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就医优待、参观游览优待等政策。
 
  五、应聘方法
 
  1、特别提醒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直接组织,信息以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官方发布为准,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通知安排,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12日
 
  报名方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入口请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专职消防员招聘”填写报名信息。
 
 
  3、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六、招聘监督
 
  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督察处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严禁招聘中存在不廉不公、接受吃请等行为。地址:鼓楼区北京西路1号1705室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督察处。
 
  七、考试
 
  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名额:报名信息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3、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4。
 
  4、参加体能测试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
 
  5、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评三个项目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取平均得分。综合成绩60分以下或单项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直接淘汰。在合格的人员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八、面试
 
  1、面试名额: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在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4、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填写《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其他技能或资质证书。
 
  5、总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八、政审
 
  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政治审查),政审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直接淘汰。
 
  九、体检与心理测试
 
  1、体检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2、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政审结论,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体检费用280元,含早餐)。
 
  4、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具体以江苏省消防医院体检结果为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身高不足162cm,体重轻或过于肥胖者[标准体重(kg)= 身高(cm)-110,超过标准体重的20%,低于标准体重的10%]。
 
  (二)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者部位手术史。
 
  (三)有明显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癫痕。
 
  (四)有疥疮、与麻风病人同吃同住等密切接触史、牛皮癣、头部黄癣、吸毒、性病的。
 
  (五)有经常胸痛、心慌、腹泻、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肝炎等。
 
  (六)有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的。
 
  (七)有遗尿症、梦游症的。
 
  (八)有耳聋,慢性中耳炎,明显斜眼、色盲、近视眼的。
 
  (九)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的。
 
  (十)心理测试不合格的。
 
  十、公示及聘用
 
  1、对拟录取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参加集中培训并签订《保密协议》《无重大疾病承诺书》《培训和服务期协议书》等规定,培训不合格或培训期间辞退(退出)人员不发放基础工资。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一)短信通知后,未按要求参加考核的;
 
  (二)其他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情形;
 
  (三)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
 
  十一、招聘咨询
 
  对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薪酬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拨打025-83622423与用工单位联系。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十二、招聘政策热点解答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后的工作时间和地点?
 
  答:南京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模式,上岗前需接受为期60天的岗前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下属的各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工作时间执行24小时驻勤制,每月享受不少于8天的休息时间(根据人员排班,进行轮休),外地队员可集中轮休,一次轮休不超过20天。
 
  2、政府专职消防员发放工作证件吗?
 
  答:工作满一年后,统一发放《政府专职消防员证》。《政府专职消防员证》可在公共出行、景点园区等享受优待政策。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职业规划是怎样的?
 
  答: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为每一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详细规划了职业发展道路。设立了专职办副主任、队长、副队长、班长、副班长等职务,拓展一线执勤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发展空间。表现突出可在系统内记功、嘉奖,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共产党。
 
  4、应聘人员如何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
 
  答:应聘人员报名需通过微信扫描招聘公告中的二维码进入“专职消防员招聘”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应聘过程中注意接收手机短信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专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等材料。政审需要应聘人员前往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本人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聘过程中产生的车费、住宿费、体检费等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5、对编造假文凭、假证照,或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6、遇到有中介机构以帮助报名、保证录用、选择岗位为由收费介绍工作如何处理?
 
  答: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由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招聘过程中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行为与我支队无关,我支队保留最终诉诸法律的权利。也请报名对象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
 
  本次招聘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
 
 
 
 
 
  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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