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次广东肇庆四会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四会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人员范围
 
本次招聘岗位6个,招聘人数50人。具体岗位条件见《四会市公安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人员,应聘年龄为18周岁以上且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8年8月10日至2006年8月9日期间出生),部分职位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四会市公安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开始报名当天。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9日-8月16日(周六日除外,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四会市公安局人民来访接待室(地址:四会市东城街道新行政中心广场南路四会市公安局)。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应聘人员通过网上下载《四会市公安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写材料,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现场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其中,退役人员需提供退伍证、有驾驶证的人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不得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资格审核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条件、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
 
(二)考试。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及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100分制,考试按先笔试后面试的顺序开展。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
 
1.笔试。
 
(1)考试内容: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等。
 
(2)考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由四会市公安局另行通知考场和考试时间。
 
2.体能测评。
 
(1)测评项目:测评项目共有两项,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两项均达到标准要求即可。具体标准参照《四会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
 
(2)成绩确认:考生体能测评结束后,确认体能测评成绩无误后签名。体能测评结果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四会市公安局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
 
(3)时间地点: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由四会市公安局另行通知。
 
3.面试。
 
(1)人选确定: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工作能力。
 
(3)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等由四会市公安局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
 
五、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顺序,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如上述情况还不能确定,则另行组织面试。资格复审需要应聘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和条件进行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与聘用
 
(一)考察。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由四会市公安局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必要时,四会市公安局可调取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核查,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实施,考察合格方能列为拟聘用对象。
 
(二)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四会公安”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省公安厅政治部备案同意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用工方式为签订劳动合同。
 
(三)补录。如出现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公示结束后6个月内四会市公安局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人选。
 
(四)试用期。聘用后的辅警按照《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四会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管理,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八、福利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福利待遇按照用工单位相关文件执行,每月工资待遇(含五险一金)5500元左右(入职后逐级提高),同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应聘活动期间所需食宿、交通及体检等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者必须按指定时间参加各环节考试考核测评,如出现迟到(超过10分钟)或缺席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三)应聘者需服从岗位调剂,否则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由我局按照工作需要安排及调整岗位,被聘用人员不服从岗位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本次公开招聘由四会市公安局负责解释,由四会市公安局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58-3366077(四会市公安局监督室)。咨询电话:0758-3366195(四会市公安局政工室)。
 
 
 
 
四会市公安局
 
2024年8月6日

2024年中国残联直属单位招聘应届生4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关政策规定,中国残联部分直属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45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残疾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4.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4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京内生源指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34个岗位、计划招聘45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国残联直属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应聘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四、招聘程序
 
  中国残联人事部统一组织公告发布、报名、笔试等工作,各招聘单位配合开展具体工作。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考中国康复研究中心、中国康复科学所的考生,请按照附件2中明确的方式网上报名。报考其他单位的人员,请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发送至所报考单位的报名邮箱(见附件2),邮件主题格式为:“报考2024年度+用人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岗位序号)+姓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含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内容)、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信息将在中国残联官方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和残疾人事业领域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中国残联官方网站公布。各招聘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报名应聘人员可拨打应聘单位咨询电话询问笔试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素质能力、专业技能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大于或等于2:1的,按实际人数;低于2: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确定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等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原件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结束3日内,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不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占各占50%;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占比依次为40%、40%、20%。
 
  (五)体检及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考察人选在中国残联机关及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对于残疾人人选,在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在其残疾类别上适当放宽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延伸考察。
 
  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残疾人。(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残联发〔2021〕51号)第六条)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见《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10-66580091、66580201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残联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中国残联人事部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浙江杭州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加快推进安置小区城市化建设,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安置小区城市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聘指标
 
本次转聘指标为蜀山街道24名、新塘街道6名、宁围街道32名、南阳街道3名。
 
二、转聘条件
 
蜀山街道、新塘街道、宁围街道岗位转聘条件:
 
1.街道内成建制纳入(新建)城市社区管理的现任村级班子成员,且被聘用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的;
 
2.经2020年村社组织换届选举进入村级班子,且任职期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上能干满一届(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南阳街道岗位转聘条件:
 
1.所在村的拆迁安置小区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现任村级班子成员,且被聘用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的;
 
2.本家庭安置房屋在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拆迁安置小区中的;
 
3.经2020年村社组织换届选举进入村级班子,且任职期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的;
 
5.个别转聘人数一般不超过村级班子总人数的四分之一;
 
6.现所在村社安置于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拆迁安置小区的农户数原则上不少于该村社总农户数四分之一或已担任安置小区所在城市社区党组织(或筹备组)负责人的。
 
三、转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用发布转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转聘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四、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6日14:00—17:00。
 
报名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市场三楼(蜀山街道沈家里路199号)。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事先在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上下载《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进行填写。在报名当天,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确认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所需材料:《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逾期不报名者,视为放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为公共面试,内容以公共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按面试成绩排名,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聘用街道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有考察不合格、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均不予聘用。
 
七、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在萧山区政府网(http://www.xiaoshan.gov.cn)、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上对拟转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
 
公示结束后,由录用街道组织聘用工作,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网络查询: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
 
2、报名、资格审查、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由招聘街道负责解答。
 
咨询电话:蜀山街道82632656、新塘街道83713068、宁围街道82876952、南阳街道82159022。
 
3、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616220、82898264。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组织部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基工程行动计划(2024—2026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茂组通〔2022〕71号)等文件精神,为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储备和培养,决定在我区有关村(社区)开展2024年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愿意为村(社区)群众服务。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五)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报考社区干部后备人才的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报考人员户籍须在所报考的村(社区);非户籍人员须在该村(社区)居住满一年以上,并经过该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同意方可报考。
 
(七)报考人员与所报考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由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报考资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
 
2.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煽动、串联、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行为的;
 
3.有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
 
4.有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行为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7.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未处理完毕,及已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但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
 
8.报考人员与报考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
 
9.其他不适宜担任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岗位
 
详见本公告附件1,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
 
报考岗位所在的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四)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到报考岗位所在的镇党建办填写《2024年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招聘报名表》(或自行上网下载本公告附件2,双面打印填写后提交到镇党建办),同时按要求提供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张、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1张、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1张、2张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资格审查
 
属地镇对其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考试前向考生反馈审查情况(非报考村(社区)户籍的考生应主动向镇、村(社区)工作人员告知户籍情况),全程接受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的指导和监督。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报考岗位所在镇党建办咨询了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另行通知
 
(二)机试
 
1.内容:计算机基础技能运用
 
2.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机试,准考证打印另行通知,考生请留意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http://www.mgs.gov.cn/)。
 
(三)面试
 
笔试、机试结束后适时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加机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工作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机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均按百分制折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加机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考察
 
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合格线,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人选由属地镇党委根据各个岗位招聘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
 
六、公示
 
对拟选聘人员,由属地镇党委在所报考的村(社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中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工作委员会组织人事部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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