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冷水江市事业单位招聘82人公告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队伍建设,及时补充急需紧缺专业人员,切实解决事业单位人才不足的问题,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百日服务攻坚、千万岗位推送”专项行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型人才,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岗位条件及编制性质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82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15名(“高校毕业生”是指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2022届、2023届、2024届高校毕业生),面向退役军人招聘计划1名。拟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合同聘用制,纳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冷水江市人民医院、冷水江市中医医院、娄底市第三人民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他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等详见《冷水江市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冷水江市2024年卫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计划和条件一览表》(附件2)、《冷水江市2024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和条件一览表》(附件3),相关事宜可通过冷水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sj.gov.cn)查阅。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其中岗位条件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的是指1993年8月(含)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截止至2024年8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冷水江市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生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四、人才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相关待遇按照“冷水江市人才新政29条”执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5年内每年分别给予8万元、2万元、1.6万元生活补贴;具有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才,5年内每年分别给予2.4万、1.6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年后,在冷水江市购买首套房,给予3-8万元购房补贴。在冷水江市购买首套房可按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可享受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1.5倍的贷款额度。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信息
 
  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sj.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5日。
 
  (二) 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考生要认真、慎重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考生登录人事考试报名平台http://www.dcpta.com.cn,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和相关资料,网络报名成功后,不得修改信息和报名岗位,考生在报名成功后需打印《冷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2.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8:00—8月8日18:00。逾期不予补报。
 
  3.专业条件设置: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要求是专业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需符合指导目录大类中任意一个专业即可报考。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是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指导目录的考生是否可以报考相近专业的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所学课程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予以认定。
 
  4.我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其专业参照《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
 
  5.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生必须诚信报考,已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考试。对于无故缺考人员,将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并将名单上传至相关诚信数据库平台。
 
  (三)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会议室。
 
  3、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交材料。①考生登录人事考试报名平台http://www.dcpta.com.cn打印的《冷水江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带二维码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件。已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且该表显示已经毕业,毕业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可只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在办理手续前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不替补。其中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退役军人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本人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⑤岗位要求有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2024年参加卫生专业职称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凭考试成绩单现场资格审查)、规培证、操作证、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2024年教师资格证尚在办理之中的考生可凭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凭证》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等的,须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⑥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证明材料。⑦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隐瞒劳动(聘用)关系存在,造成用人纠纷等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⑧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并出具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经历;军队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8月为截止日期。
 
  4、资格审核要求
 
  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和人员要认真履职,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招聘条件。对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有义务接受询问并告知原因。考生报名材料必须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表,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无论进入招聘哪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所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现场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允许改报其它符合要求的岗位。请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在资料提交后两天内关注网上资格审核结果,并按公告要求准时参加考试,如果由于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关注资格审核结果导致未准时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5、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或无人报名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8月12日上午8:00--12:00。地点: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301办公室。
 
  6、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师岗位、市工业中等专业学校体育教师和电工实习指导岗位、市融媒体中心电视制作岗位、市文化馆声乐辅导岗位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8:00至8月16日下午6:00。考生登录人事考试报名平台http://www.dcpta.com.cn,自行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单,逾期未打印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其它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待定。
 
  7、所有岗位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8月22日上午8:00至8月23日下午6:00。考生登录人事考试报名平台http://www.dcpta.com.cn,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笔试时间、地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实际能力操作测试等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先面试后笔试的岗位,若有报考人数超过50人的,需分组进行面试,该岗位的面试成绩将采取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成绩的折算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和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方可进入考场。
 
  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师岗位、市工业中等专业学校体育教师和电工实习指导岗位、市融媒体中心电视制作岗位、市文化馆声乐辅导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笔试)结束后,依据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笔试(面试)人员。若按比例确定面试(笔试)人选的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笔试)。
 
  1.开考比例
 
  ①公开招聘有效报名人数(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 3∶1(卫健系统乡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岗位除外),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或无人报名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中冷水江市第六中学高级数学教师2岗位(退役军人)有效报名未达开考比例,则该招聘岗位计划自动转为高中数学教师1普通岗位计划)。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有效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而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60分(含)才可进入下一程序。
 
  招聘岗位笔试(面试)完成后,进入下一程序时,按考试成绩确定的面试(笔试)人员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出现1:1时,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才能确定为体检对象。
 
  ②卫健系统乡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但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60分(含)才可进入下一程序。
 
  2.笔试
 
  管理岗位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各科总分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申论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专技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
 
  3.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
 
  ①市高级技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工业中等专业学校体育教师、电工实习指导岗位面试方式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其他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考生在规定时间(备课1小时、试讲10分钟)内完成备课和试讲;
 
  ②市融媒体中心电视制作岗位面试方式为现场视频剪辑;
 
  ③市文化馆声乐辅导岗位面试方式为视唱能力测试;演唱(考生演唱一首自备曲目,伴奏带自备U盘,演唱时间为5分钟内);钢琴测试(即兴伴奏一首)。
 
  ④卫健系统医务人员岗位采取专业知识答题、临床病例分析或实操的面试方式;
 
  ⑤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各岗位面试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4.成绩合成
 
  (1)市文化馆声乐辅导岗位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60%(面试成绩=演唱×60%+视唱×20%+钢琴×20%)
 
  (2)市高级技工学校、市工业中等专业学校、市高、初中教师、市融媒体中心电视制作岗位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60%
 
  (3)除上述岗位以外其他专技岗位综合成绩=笔试×60%+面试×40%
 
  (4)管理岗位综合成绩=笔试×60%(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申论×60%)+面试×40%
 
  考试综合成绩均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
 
  (五)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教师岗位、市融媒体中心电视制作岗位、市文化馆声乐辅导岗位按面试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另增加吸毒检测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4.出现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通过后放弃考察资格的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负责,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审批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批后,由招聘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办理入编、聘用等人事手续。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事业单位与拟聘人员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
 
  八、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告。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及时查看网站公告。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未按通知要求实施,或未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的,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下开展,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方案由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应聘人员对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致电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见《岗位计划和条件一览表》。
 
  人事考试咨询电话: 0738-6973301
 
  投诉举报电话: 0738-6973602
 
 
 


2024年中共浙江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和《江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阳光招录实施办法》(北区委办〔2013〕75号)等有关规定,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定。
 
(三)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或其他事业在编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或单位,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
 
(一)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2024年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栏。
 
报考人员按实注册个人信息,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并选择对应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25日9:00至9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9月27日9:00-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2024年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或“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栏目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9月29日9:00至9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缴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上予以公布。
 
拟取消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若符合“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栏目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1个工作日内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因指标取消且无法改报或放弃改报的人员将统一退还报名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0月17日9:00至10月19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一)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10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上述证件需在有效期内(下同)。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6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和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二)资格复审
 
专业技能测试前,由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专业技能测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所学主干课程清单(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工作经历、职业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三)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详见《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参加考试。
 
专业技能测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30%,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前两项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两项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于专业技能测试后3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四)面试
 
面试前,由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向进入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生凭身份证件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五)成绩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加试一门公共知识。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考察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提交书面申请。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需自愿服从组织分配,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规定
 
(一)专业技能测试递补
 
1、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提交不参加资格复审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2、专业技能测试对象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和专业技能测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二)面试递补
 
1、面试对象在《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开始48小时前,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提交不参加面试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中按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两项成绩合成分,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2、面试对象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八、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指1988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二)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历届生须在2024年9月10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岗位要求。
 
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学位证书,同时于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在报考时需在报名系统“备注栏”中填写主干课程,并备注中文翻译。
 
(四)国家新闻总署颁发的《新闻记者证》在报名时须仍处在有效期且状态为正常。
 
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五)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挂)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七)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要求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八)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九)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十)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0月31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提交至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并电话联系,经审核后退还考试费。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招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二)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请随时关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9582707(工作时间开放)。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4-89184553(工作时间开放)。
 
工作日联系时间段: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湖北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现就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职数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名,涉及1个单位1个岗位。引进条件详见《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宜昌市(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16:00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宜昌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ycrsks.sc.yichang.gov.cn/),注册登录后,选择网上报名入口,按要求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报名通过后,报考人员须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三)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毕业证上专业必须与引才岗位所需专业一致。
 
  2.报考人员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间不得变更。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在引进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现场审查。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9月21日(9:00-11:30,14:3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宜昌市应急管理局(点军区五龙大道120号)7楼714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报名表》(在宜昌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下载);
 
  2.个人简历;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相关工作经历须提供有效证明(如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发放证明等);
 
  7.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本次人才引进只安排面试。面试具体事宜以公告为准。
 
  (一)面试方式。以面试公告为准。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三)面试要求。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或未按规定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宣布。若遇面试成绩相同,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仍出现相同的,则组织加试,加试后,按考生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考生面试成绩在宜昌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宜昌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宜昌市应急管理局统筹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后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的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或考察,并及时公示。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或不影响引进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经研究后,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进行递补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的依次递补。
 
  引进人员报到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次人才引进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岗位表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岗位表
 
主管部门
名称
招聘单位名称 岗位类别 管理岗位等级 岗位名称 引进计划 岗位描述 岗位所需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他条件 引才层次(高层次或急需紧缺) 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 宜昌市减灾备灾中心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 9级 防灾减灾员 1名 从事全市非煤矿山企业防灾减灾日常管理工作 本科:120404土地资源管理、081501采矿工程、081505T矿物资源工程
研究生:120405土地资源管理、081901采矿工程、081902矿物加工工程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 40周岁及以下 1.具有矿山安全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具有五年以上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熟悉有关矿山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 急需紧缺 卢韦辰
0717-6221895
0717-6212582
 
 
  备注:以上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

2024年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30人方案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Fujian Polytechnic Normal University)是经教育部批准、在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基础上整合福建侨兴轻工学校的办学资源设置、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本科高校,已有21年本科办学实践,主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和职业教育师资,是福建省唯一一所定位培养职教师资的高校。学校位于福建东部沿海,坐落在千年古邑、新兴现代化港口工业城市、全国著名侨乡——福清市区,是福建省第一届、第二届“文明校园”,入选福建省高校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与福清市人民政府、厦门市教育局等合作共建中职附属校7所、中职基地校10所、附属中学1所、附属小学1所。
 
  因工作需要,拟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30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符合我省考核招聘条件的有关高层次人才。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或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学院

需求专业

人数

其他条件

侨兴经济与管理学院

会计与审计类、财政金融类、经济贸易类、统计学类、工商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经济学、管理学大类

2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文化与法律学院(海外教育院)

中国语言文学类、政治学类、法学类、财政金融学类、公共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与传播、教育学、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

2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艺术与传媒学院

绘画、雕塑、公共艺术、工艺美术(学)、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公共艺术设计、文化创意与策划、哲学类、教育学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类、新闻传播学类、表演艺术类、艺术设计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管理学大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现代流行音乐、戏曲音乐、音乐制作、音乐与舞蹈学、音乐科技与艺术、声乐

3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教育学院

心理学类、教育学类、社会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哲学类、公共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

3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外国语学院

英语语言文学、教育学类、心理学类、经济贸易类、日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经济学类,政治学类,管理学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英语

2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历史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

1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体育学院

运动训练、体育教育、运动康复(与健康)、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教育学、管理学大类

1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数学类、统计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软件技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计算机信息管理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类、计算机硬件技术类、计算机专门应用类、艺术设计类、文化产业管理、电气自动化类、机械类、系统科学类、计算机应用技术

4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电子与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类、电气自动化类、光学工程类、物理学类、电子信息类、通信信息类、计算机硬件技术类、能源动力类、工程力学类

1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材料与包装工程学院

化工与制药类、化学类、教育学类、化工与制药类、材料类、材料类(本科是材料类专业)、材料类(本科是包装工程专业)、包装印刷类、艺术设计类、林业工程类(材料相关方向)、轻化工类、化学类、环境生态类、化工与制药类、轻化工类。

(本科阶段为材料类专业,或研究生阶段为材料方向)

2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生物科学类;纳米科学与技术、食品安全与药物化学;生物化工;食品科学;食品工程;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食品生物技术;生物与医药、生物工程类、发酵工程、药理学、化学类

2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海洋学院

海洋史学、历史学;经济学、经济管理;工商管理、企业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景区开发与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智慧旅游技术应用;农村区域发展、农业(推广)硕士、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环境化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工程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生态工程,水环境智能监测与治理,农业环境保护,资源与环保,环境工程与管理,环保设备工程,智能环保装备技术,生态环境大数据技术,绿色低碳技术,城市环境工程技术、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海洋管理、海洋地质,海岸带综合管理、物理海洋学;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水文地质与勘查技术;移动设备应用开发;物联网应用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无人机测绘技术、环境生态类、新闻传播学类、艺术设计类、历史学类、经济贸易类、统计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旅游餐饮类、公共管理类、地理科学类、测绘类、森林资源类、生物科学类、地质学类、地球物理学类、海洋科学类、地矿类、计算机软件技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计算机专门应用类、化工与制药类、海洋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药学类、水产类、土建类、农林经济管理

7

博士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合计

 

30

 
 
 
  三、人才待遇
 
  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政策待遇执行。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依当年度《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修订)》确定 。
 
  四、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就业网、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招聘信息网公开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或完成招聘计划。
 
  2.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境外学历认证)、职称、资格证书、学术成果首页等材料扫描,以“应聘XX学院博士(姓名)”为主题,发送至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招聘邮箱rsc@fpnu.edu.cn。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择优筛选:收简历后,根据学术水平择优筛选。
 
  六、考核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及学校相关规定。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省就业网、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龙江街道校园新村1号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300
 
  联系人:戴老师
 
  电话:0591-85160193(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E-mail:rsc@fpnu.edu.cn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组织实施。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纪委监督电话:0591-85169320。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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