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忻州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19人公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4〕293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为补充优化我市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忻州市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19人,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以《忻州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2024年应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只需取得毕业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均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2.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包括:
 
  (1)在择业期(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即:2022年6月1日以后毕业但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报考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于2024年培训合格取得证书的人员;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1年内的人员;
 
  (5)其他符合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等具体事宜详见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山西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https://www.21wecan.com/wsrcw/index.shtml)。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9月26日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11室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16日至9月30日(上午10:00-12:00;下午15:30-17:30)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逾期不再进行)携带纸质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若考生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别人进行代审查,须出具双方签名的《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授权委托书》(附件3),并按要求携带纸质材料。所需材料如下(请按顺序排好):
 
  1.从报名系统打印并签字的《忻州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报名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及所用照片均需同网上报名一致);
 
  2.《个人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附件2);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以及其他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4),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2)退役军人报考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笔试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报考同一岗位的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一)笔试
 
  笔试委托省卫健委人才中心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地点、内容、具体要求及成绩查询详见《山西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二)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根据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选未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形式、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于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官网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公布,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官网公布。
 
  (三)岗位补招
 
  综合成绩公布后,在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官网发布岗位补招公告并对报考本市岗位的未入围考生进行补招。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官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3.考察内容:重点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体检、考察合格后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官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忻州市人社局批复,并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有问题反映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人员管理
 
  通过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纳入所属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服务岗位为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的,不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解除聘用合同。
 
  九、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我委有关部门,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省卫健委人才中心。
 
  政策咨询:0350-3331055
 
  监督电话:0350-3305508(市卫健委)
 
  0350-3333625(市人社局)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9日


2024年上海开放大学学科带头人招聘公告

  
 
  上海开放大学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批准成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的新型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上海电视大学,创办于1960年。
 
  学校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远程开放教育为主要形式,主要面向广大学习者提供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社区教育,是上海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终身教育体系建构的重要承载者。学校学历教育注册在读学生目前约10万名,是上海在校生人数最多的高校。学校努力建设具有上海特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开放大学,为上海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不断贡献新的力量。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3名。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学科带头人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序号

部门

拟安排

岗位

岗位性质

需求人数

专业

要求

学位要求

职称要求

其他要求

1

经管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经济

管理类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高层次课题研究经验,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方向者优先

2

理工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机械电子工程或相近专业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科研成果较多,在学术界拥有一定影响力;有专业建设、教学改革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以及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优先

3

人文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新媒体设计、艺术设计、艺术与科技等相关专业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文化创意相关背景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等)通过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投递,具体网址为: https://zhaopin.shou.org.cn/。通过其他形式投递的简历材料恕不受理。
 
  3.注意事项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留学归国人员一般应于2024年9月底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安排综合测评。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虚报资料、隐瞒重要事实的,学校均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请应聘者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综合测评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采取试讲、面试、面谈及心理测评等形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四)政审
 
  学校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情况、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考察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五)体检
 
  拟聘人员需向人事处提交指定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政审、体检结果,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依照学校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一人一策,具体面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951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吴老师、袁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695、021-25654088
 
  上海开放大学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医院招聘事业编卫生专技人员20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三服务一促进”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文件精神,依据中共巴林左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为“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巴林左旗核增编制的通知》的通知,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准备开展2024年度事业编卫生专技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差额事业编人员20名。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即1988年8月31日(不含)至2006年8月31日(含)期间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列编招聘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度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卫生专技人员岗位计划表》。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4年8月31日(不含)前(包括《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户籍、专业技术资格以及其他条件)。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地址、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
 
  1.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ifeng.gov.cn)及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blzq.gov.cn/)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微信报名两种方式:
 
  a:报名人员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
 
  http://bm.zhitaosoft.com:8072/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72,进行注册报名。
 
  b: 微信小程序报名。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手机客户端搜索“招录云报名”小程序或微信扫描二维码(如下图),即可进行注册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8:00-- 9月22日11:3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2日17:00。报名初审截止后,没有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开考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进行改报或放弃报名,改报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8:00--11:00;改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17: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户口本(应聘人员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工作简历:截止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考者初审通过后,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
 
  (7)应聘人员要保持所填写联系电话畅通。
 
  (8)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9)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应聘资格等处理。
 
  3.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部门要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重新提交。初审通过后,所有信息不能更改。
 
  《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岗位计划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做深入、具体审查,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应聘岗位)。
 
  (2)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均不收取费用。
 
  (3)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报名工作截止后,《报名登记表》不可打印。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笔试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准考证打印时间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卫生专业知识
 
  4.笔试试卷为医疗类型试卷,满分为100分。
 
  5.笔试地点:考点设置在巴林左旗,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6.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7.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8.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1.25分。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表》,凡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9.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10.本次笔试开考比例1:2。
 
  (三)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招考岗位上线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同一岗位按1:3比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因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放弃或未通过导致出现空缺的,可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通过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1日内若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错误填写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 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工作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主要内容为基础卫生专业技能测试(口答),满分100分。
 
  面试设立考官组,面试考官异地聘请,每组由7人组成。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面试试题。
 
  4.面试答题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面试时,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成绩并列,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确定。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1.体检工作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 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2.考察工作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一般采取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由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期限为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新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被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5.对原有工作单位,尚在合同(聘用)期限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或因其他原因,不同意调档的,不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及时发布。
 
  (三)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时间、程序、步骤、要求如有调整,将及时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相关公告,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本次考试的相关动态。
 
  九、咨询电话
 
  公告发布后开始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咨询电话:巴林左旗人民医院 04767882536-8010
 
 
  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云南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州社会主义学院)坐落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亮路28号,毗邻澜沧江畔,是西双版纳州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拥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年轻的高素质教学科研师资队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比91%,平均年龄33岁。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注重执教能力和科研咨政能力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名,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下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附件4)。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流畅的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
 
5.年龄在18岁—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2—2024年毕业生;
 
7.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査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5.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行政机关辞退或被事业单位开除5年以内的人员;
 
7.吸毒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
 
招聘采取线上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网络报名电子邮箱:zwdxrsk@126.com
 
报名时间:发布通告7个工作日后,2024年9月20日08:00—10月8日18:00截止。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告。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窗口网站(网址:http://www.xsbnzwdx.cn)、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微信公众号和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
 
(网址:https://www.xsbn.gov.cn/xsbnzrsj/xsbnzrsj.dhtml)等媒体平台发布招聘通告。
 
(二)报名。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交《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报名材料,因报名表和报名材料提交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考岗位所需证书和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真实学习成绩单;公开发表的文章、课题项目等科研成果;有工作经历或任职的出具相关证明;奖惩情况等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的原件扫描件均以电子版形式压缩后发送至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文件名格式:姓名+所学专业)。
 
(三)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相关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进行核验。
 
(四)业绩评价。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中共
 
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业绩评价表》,对符合条件者作出客观公正的业绩评价,重点评价学习经历(学业成绩或工作实绩、能力水平、培养潜力)与岗位匹配度,业绩评价满分为100分。
 
按照业绩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6倍择优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少于6人将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公布。
 
现场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对照岗位招聘条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复核。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需签确认单及承诺书。资格复审时出现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情形,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9日 西双版纳州委党校教学楼一楼会议室。
 
资格复审须提交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面试
 
1.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1日,西双版纳州委党校教学楼二楼一教室。
 
2.考核内容:严格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以“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结合岗位要求,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专业能力、教学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教学效果,以及职业认知、思维品质、应变能力、言语表达等基本素质。
 
3.考核方式:专题试讲、现场提问。
 
4.成绩计算:面试满分为100分(专题试讲90分、现场提问10分),专题试讲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七)体检。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以同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的,进行递补。
 
体检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体检在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的报名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聘用程序。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校(院)委决定是否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在收到复检申请10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在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进行,主要考察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教学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岗位匹配、应聘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档案,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岗位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察,可以暂缓或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不进行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选。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经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校(院)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窗口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聘用硕士研究生补充协议》,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明确违约责任。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必须履行聘用合同的条款。所聘用的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学校提供临时性住房可免费使用两年。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遵守招聘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的招聘信息,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所留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诚信报考,杜绝浪费考试资源。
 
九、本通告由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0691—2211521
 
联系人:陈老师、刘老师
 
电 话:0691—2211521、13759267566、15087619199
 
监督电话:西双版纳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691-2148541;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691-2197279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
 
2024年9月10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