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师范大学附属柴桑区实验学校(初中部、小学部)_实验幼儿园选调教师48人公告

  
 
  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2024年江西师范大学附属柴桑区实验学校(初中部)、江西师范大学附属柴桑区实验学校(小学部)、江西师范大学附属柴桑区实验幼儿园决定公开选调一批优秀教师(以下简称初中部、小学部、实验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二、选调对象
 
  1.初中部:柴桑区公办初中在编在岗教师;社会力量办学的中学教师(实行聘用合同制,同一岗位限招1名);符合“归雁计划”条件的区外公办中学在编在岗教师。
 
  2.小学部:柴桑区公办小学在编在岗教师;社会力量办学的小学教师(实行聘用合同制,同一岗位限招1名);符合“归雁计划”条件的区外公办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3.实验幼儿园:柴桑区公办幼儿园在编幼儿教师;符合“归雁计划”的区外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幼儿教师。
 
  三、选调岗位计划
 
  计划选调优秀初中教师24名、小学教师18名、幼儿园教师6名。各学科岗位计划如下:
 
  初中: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4名、道德与法治2名、历史2名、地理2名、生物2名、音乐1名、体育2名、美术1名。
 
  小学:语文9名、数学6名、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1名。
 
  幼儿园:幼儿教师6名。
 
  四、选调的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有爱心、责任心。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所报学科与现任教学科一致。
 
  5.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具备初中及以上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具备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体检标准。
 
  7.若属2006年后进入教育系统工作的则必须是通过人事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方式进入的教师,若属2010年后进入的则必须是按照政策以省、市公开招聘形式进入的教师。(社会力量办学的中小学教师报考,实行聘用合同制,可不受此条件限制。定向师范生、公费师范生身份安置的考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8.所有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须在报名截止之前具备。
 
  9.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查尚未终结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具体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荣誉(职称)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至45周岁(1978年7月28日及以后出生)。
 
  2.正式从教满服务年限且在报考岗位有一年及以上的任教经历。
 
  3.正式从教以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须“合格”以上等次。音乐、体育、美术教师需具备与报考岗位一致的相关类专业的学历。
 
  4.“归雁计划”报名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报名对象本人为柴桑区户籍或报名对象配偶为柴桑区户籍或报名对象父母或配偶父母为柴桑区户籍。
 
  5.通过“归雁计划”报考的公办教师须在报考时提供现工作学校、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社会力量办学的学校教师报考时须提供现工作学校的同意报考证明。
 
  6.所有岗位按岗位计划数,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在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时,社会力量办学考生如超过该岗位限招计划数,排名在限招计划数外的考生不入闱体检。该岗位空额计划数从其他身份类别考生中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入闱体检。因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额,按以上原则依次递补。
 
  五、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9:00—8月6日18:00
 
  2.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步骤如下:
 
  (1)报名者通过点击链接https://www.wjx.cn/vm/Pl7bjmw.aspx# 或扫以下二维码进行线上诚信报名,填写相关信息。线上报名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2)发送相关材料预审。线上报名后,将电子版《报名表》及自我推荐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业绩目录,与业绩目录对应的佐证材料如主要荣誉证书等扫描PDF格式,生活照、工作照各1张),压缩打包成一个文件,按“学段+学科+姓名”方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576842492@qq.com。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报考人员仔细对照选调范围及有关条件,核对准确后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4.报名咨询电话:0792-6824426
 
  提醒:电话咨询请在工作日9:00-18:00工作时段拨打。
 
  (二)笔试前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8月7日 9:00-17:30
 
  地点:江西师范大学附属柴桑区实验学校(初中部)筹建办公室(柴桑区第一中学光华楼408室)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表》(附件1);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符合选调范围对象条件的相关荣誉或业绩证明材料(证书、红头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⑦岗位规定的其他报考材料等。
 
  逾期未到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时,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办理《准考证》,笔试时须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时间:2024年8月8日
 
  地点:柴桑区第一中学
 
  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黑色水笔、2B铅笔等考试用品,于规定时间到达考场。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所有报考人员均可参加笔试。笔试后根据选调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面试资格。如出现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一并入闱面试。面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江西师范大学附属柴桑区实验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
 
  (四)面试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时间:2024年8月9日
 
  地点:柴桑区第一中学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音乐、体育、美术除外)方式进行。试讲考核考生的教学实践能力,时间为8分钟(试讲前备课30分钟),试讲分值占面试总分的70%;答辩时间3分钟,分值占面试总分的30%。试讲时,须掐头去尾,直接进入新知识传授。所有科目试讲使用的教材为柴桑区现行使用教材(小学体育为教师参考用书)。
 
  音乐、体育、美术三个学科的面试则采用“试讲+专业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时间8分钟(试讲前备课30分钟),占面试总分的40%;专业测试于试讲前进行,分值占面试总分的60%。各学科具体专业测试项目如下:
 
  音乐:声乐演唱和乐器演奏两项。其中声乐演唱由考生自选一首歌曲进行演唱,唱法不限,要求声音清晰、音准节奏准确、情感表达恰当。乐器演奏由考生自选一种乐器进行演奏,曲目自选,要求演奏技巧熟练、表现力强。
 
  体育:100米跑和专业技能展示两项。其中100米跑分值权重为40%(即24分),根据国家标准折算计入总分(跑步时禁穿长钉鞋);专业技能展示分值占60%(即36分),具体展示个人专业特长方面的技能,时间为2分钟,考场将提供篮球、足球、排球、跳绳、体操垫、小音响等器具,其他器具自备。
 
  美术:简笔画及图案创意设计两项。时间共60分钟,每项分值权重各占50%(即各30分)。主题随机抽取,考生现场创作,考场提供画板、画纸,其他自带。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算考试总成绩。然后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学科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次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范围。
 
  (五)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果末位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获得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现场教学优质课比赛一等奖以上奖励的教师和县区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教学先进个人荣誉的教师优先入闱;在不具备第一条规定的条件时,如果末位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入闱;如果考生面试成绩仍相同时,取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闱;如果考生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时,那么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同时入闱体检。体检均合格的考生,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聘用前考察情况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聘用人员。
 
  (六)体检和心理测试
 
  体检和心理测试时间:2024年8月10日
 
  报考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如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额,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闱者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资料留存。
 
  (七)考察
 
  考察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入闱体检名单公布后就可递交考察相关材料)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意识形态、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档案及毕业证件、教师资格证等方面情况。考察时需调阅考察对象的档案,请考生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入闱体检名单一经公布,区外和社会力量办学的考生就可以来柴桑区人社局人事管理股开具调档函,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确保个人档案在考察期间能顺利调阅。考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考察对象无违法乱纪,未参与邪教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部门出具);2.有工作单位的考察对象应出具工作单位的现实表现材料,有无违纪情况;3.考察对象近三年来工作学习小结。逾期未能提供档案和考察材料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岗位空额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无误后在柴桑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未通过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查无实据的入闱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前按要求办理人事调动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招聘的社会力量办学的教师聘用后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具体以合同为准。
 
  (十)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选调教师考试相关公告均在柴桑区政府网发布。公告中未尽事宜,由江西师范大学附属柴桑区实验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报名表
 
 
  江西师范大学附属柴桑区实验学校
 
  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8日

2024年吉林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选调2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13家事业单位使用21名事业编制,在市直事业单位及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采取公开招考的方式选调工作人员。参照《吉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选调原则及方式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选拔方式。
 
  二、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选调单位部门负责相关工作。
 
  三、选调岗位及名额、选调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选调工作中涉及工作年限、年龄、文化程度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9月10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35周岁: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40周岁: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45周岁:197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在最近3年公开选调中,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后无故放弃或违反考试纪律处于禁考期的;
 
  5.未达到所在事业单位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长期请病事假不能正常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情形。
 
  回避情形: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选调人员与选调单位工作人员需回避的,执行规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四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四平市铁西区南建平街52号,人才市场)。
 
  报名提供资料:
 
  《2024年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蓝色背景照片)(附件2)一式三份;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单位同意报考、本人编制性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上一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资格审查人员现场予以签字盖章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部过程,对报考者隐瞒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五、开考比例
 
  (一)笔试
 
  本次公开选调,四平市殡仪馆、四平市社会精神病院、四平市邮政业安全中心三家单位选调4个岗位设置开考比例为1:3,以上单位4个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时,此选调岗位取消。其他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及地点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
 
  1.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测试科目为通用知识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免笔试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时,对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笔试加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1:3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选调。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
 
  六、选调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选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免笔试选调岗位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总成绩(参加笔试加试的考生,笔试成绩不进入最终成绩计算。即:最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对公开选调人员按照选调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合格的,由选调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选调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认真查阅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体检的,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以上各环节,均不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选调。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到选调单位上岗工作。各选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十、选调工作未尽事宜或出现特殊情况,由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 0434-3267026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东汕头海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暂未分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汕头海关总关的安全保卫、物业管理、生活服务保障、仓库管理、政府采购执行等工作。
 
(二)汕头海关技术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汕头关区进出境货物的实验室检测、化验鉴定,风险分析与咨询、科研与技术开发、海关技术规范的制(修)订,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委托检验检测、化验鉴定、技术培训和咨询等服务。
 
(三)汕头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汕头海关口岸门诊部)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汕头关区口岸传染病流行趋势监测与预警,参与口岸及输入性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医学媒介生物鉴定、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等工作。
 
(四)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汕头分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委托汕头海关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电子口岸应用项目及联网企业的技术支持,海关信息系统项目开发和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等工作。
 
(五)汕尾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承担汕头海关所属汕尾海关辖区进出境货物的检验检测鉴定,以及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经营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汕头海关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设置(附件2、3)。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公告发布
 
应聘人员自2024年9月11日开始,可通过汕头海关门户网站(http://shantou.customs.gov.cn)、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hrss)查询招聘公告。
 
七、报名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请在2024年9月18日9:00至24日18:00期间登陆“汕头海关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sthggkzp2024)(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截止后不再接收报考申请。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9月27日9:00至28日18:00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报名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0月8日9:00至10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确认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0月16日9:00至18日18:00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4),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统一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设在广东省汕头市,具体时间及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笔试分数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将依次递补人选。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通过汕头海关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需提供材料及相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其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2位计算;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应聘人员可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岗位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由汕头海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十、公示及聘用
 
(一)按照规定程序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在汕头海关门户网站、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弄虚作假的、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公开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被查明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应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汕头海关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笔试、面试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二)本次招聘除体检外不收取其他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应关注网络发布的相关公告,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四)应聘人员请在报名系统上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地址,期间如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告知,因电话和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公告相关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汕头海关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54-88198625;0754-88198627
 
监督举报电话:0754-88198528
 
 
 
 
 
汕头海关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河北石家庄事业单位招聘690人公告(第三批)

  
 
  为加强石家庄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0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数量、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石家庄市2024年度第三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咨询电话详见《石家庄市2024年度第三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表》(附件2)。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和微信公众号“石家庄人社”发布,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相关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3日至2006年9月13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4年11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11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于2024年11月底前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7.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1),留学归国应聘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4年11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归国人员。
 
  2.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石家庄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服务期满(含2024年)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石家庄市服务且2024年当年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岗位条件中“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
 
  4.岗位条件中“驻石部队随军家属”是指按审批权限经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随军的现役军人配偶(含军改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转改前已随军的家属),且军人所在部队驻地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
 
  5.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6.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7.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8.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2024年9月13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第四十一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不在招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四)不得招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实施步骤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
 
  报名时间:9月13日9:00至9月20日17:00
 
  缴费时间:9月13日9:00至9月21日13:00
 
  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如下:
 
  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招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将进入缴费程序,不能再修改信息;审核结果为“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5.完成缴费。报名考务费100元/人,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方式:微信或支付宝。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时间完成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6.查看岗位核减情况。本次招聘结合各类事业单位岗位人才需求,市直、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设为2:1,乡镇(街道)、社区招聘岗位和市区外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对开考比例为2:1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到2:1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考务费在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到考生缴费账户。对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到1:1即可开考。关于减少及取消招聘岗位的通告于9月24日12:00前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完成网上缴费,而后在9月20日9:00至17:00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48号人力资源市场6楼)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审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10月9日9:00以后进入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登录个人账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2.笔试时间和地点。
 
  10月13日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基础理论》。
 
  请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场次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笔试考2个科目,采取闭卷方式,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理论、经济、法律、公文写作及其他相关知识;《教育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50%+《教育基础理论》分数×50%。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笔试成绩公布。10月18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0月21日至22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在笔试成绩网上查询时一并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报考“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以及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且享受放宽年龄政策的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相关证件。报考“驻石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经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的驻石部队随军家属身份相关证明。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在同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准考证打印。进入面试的考生于10月31日9:00以后,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面试从11月2日起开考,时间、地点和场次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方式为试讲与答辩,详细安排将于打印面试通知单前,在面试须知中发布。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入口处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查看个人综合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
 
  4.综合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比例加权后确定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布。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审档
 
  由招聘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提出聘用意见,而后报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事业单位聘用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报名资格条件问题拨打各招聘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拨打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内容,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4.报考教育类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资格证信息栏备注“XX层次XX学科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即可报名;在资格复审阶段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截图)或师范类“校考”合格相关佐证材料,并承诺按期完成资格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进入考察聘用阶段后,对到此阶段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5.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6.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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