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精神,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决定,为省文博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详见《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大学本科毕业人员1993年9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人员1988年9月及以后出生。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
 
  5.必须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由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纳入招聘范围。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3)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wlt.gansu.gov.cn/)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本次报名参加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等内容,报名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1.用户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或直接点击网站飘窗进入报名专题页面。报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申请提交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00至9月13日(星期五)18∶00。报考人员需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3.网上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30至9月14日(星期六)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9月13日(星期五)18∶00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之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30至2024年9月15日(星期日)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残疾人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拟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缴费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并通过审核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残联核实,省外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须分别将家庭所在地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困供养人员证明、残疾人证件原件等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审核,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8∶00。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A座708室)审查、修改。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2∶00,逾期不予受理。因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个人信息不一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9∶00至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查看。
 
  笔试开考比例按照报考人数和计划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不足3:1,由省文化和旅游厅招聘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2月初,在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wlt.gansu.gov.cn/)公布。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规违纪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在成绩公布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成绩复核。
 
  四、资格复审
 
  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的1:3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全部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论证报告一份。④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彩照)2张(须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⑤报名时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进行资格审查,证明需要注明专业名称和能否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由所在院校学位主管部门盖章;⑥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本人人事管理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⑦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等材料。⑧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并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显示为准,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
 
  面试委托第三方命题,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试考生从事招聘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的1:3比例确定,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招聘领导小组划定最低控制线,并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本人签字确认,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六、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为并列的,加试面试,依据加试面试成绩确定排序。
 
  综合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在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后,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在初次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
 
  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函调、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考察结论。
 
  考察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为零或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递补。
 
  九、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和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备案
 
  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审定,并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十一、审批聘用
 
  对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招聘单位按照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2024年12月底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5.本公告由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
 
  资格审核、监督、咨询电话:
 
  甘肃省文化博览局:0931-8630191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0931-8856770
 
  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附件: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8月30日


2024下半年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hljkx.org.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7日(含)。笔试结束后,按照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hljkx.org.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的考生应注意:该科目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hljkx.org.cn/)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hljkx.org.cn/)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0451-82624928;
 
  政策咨询电话:0451-82624928;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1-82326662;
 
  监督举报电话:0451-82625520;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9月10日

2024下半年四川省绵阳市安州中学招聘教师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区2024年下半年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四川省绵阳市安州中学教师5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统一面试,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并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人员(本科学历报考者须为教育部直属的师范院校2025年公费师范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本科阶段须具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就读经历)。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与奉献精神;
 
  4.熟悉教育政策法规和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
 
  5.专业知识扎实,专业技能优良,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强,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6.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绵阳市安州区2024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四川省绵阳市安州中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7.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凡自愿应聘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18日17:00前通过网上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报名时将下列资料的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mysazzx@163.com):本人自荐书、《绵阳市安州区2024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四川省绵阳市安州中学教师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须提供入学时与所读大学签订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研究生须提供师范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学历证、学位证;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
 
  2.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后,将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在2024年9月20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回复报考人员本人,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二)现场资格复审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9月24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因涉及面谈,拟采取分学科岗位集中面谈方式,资格复审时间将分段安排。
 
  2.资格复审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重庆市北碚区)。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自荐书;
 
  (2)《绵阳市安州区2024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四川省绵阳市安州中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要提供入学时与所读大学签订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师范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6)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并签订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本人承诺书。因不符或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而被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核
 
  1.考核时间:2024年9月25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考核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重庆市北碚区)。
 
  3.考核方式:专业测试、综合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
 
  4.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思想素质、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5.考核成绩:考生的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的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本次招聘的下一环节。
 
  提示: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7时,该岗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大于1:7时,2024年9月25日资格复审通过后,同步采取面谈方式进行初选,根据面谈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7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及进入面试人员均以电话通知为准,请报告者保持电话畅通。若因考生电话关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联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签订就业协议
 
  考核结束后,招聘单位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与报考者签订就业协议。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招聘单位按考核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人员签订协议(考生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按主任评委评分高低为序。
 
  (五)体检
 
  1.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区人社局、区教体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考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综合考察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并查询其学籍档案作为参考依据。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缺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区人社局、区教体局确定。
 
  (七)公示
 
  对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收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安州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安州区人社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未尽事宜由绵阳市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绵阳市安州中学:0816-6150189
 
  唐老师:15181616826
 
  监督电话:0816-4338918
 
  附件:
 
 

2024下半年浙江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聘4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台州科技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是一所由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益二类(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拟公开招聘人员4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高校人才网(www.gaoxiaojob.com);
 
  3.台州科技职业学院网站(www.tzvcst.edu.cn,“人才引进”栏目)。
 
  其中,台州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义务;
 
  3.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等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以《台州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下半年招聘计划(一)》(附件1)、《台州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下半年招聘计划(二)》(附件2)为准。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是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按照门类、类、具体专业进行设定。单位将结合专业目录和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对专业条件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接受应聘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对应。专业的认定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招聘计划(一)”实施至2025年2月28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应聘者须提交真实详细的报名表(见附件3)及其他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本硕博学历证书、本硕博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技能证书等),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tzvcst.edu.cn(应聘电子邮件主题要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面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招聘计划(二)”报名流程如下: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9:00-10月10日16:3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11日9:00-10月10日16:30。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tyzpwb/。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学院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审查的结果。
 
  实训教师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限制。其它岗位开考比例为1:3,若报考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计划数。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情况,将在指定平台公布。
 
  (二)发布入围名单公告
 
  学校将根据报考情况在指定平台上发布入围人员名单公告。
 
  (三)资格复审
 
  考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平台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业务考核及评鉴
 
  对入围人员以笔试、技能操作、试讲、面试等方式进行师德、业务能力的考核,具体见附件2。本次考试不指定具体参考资料或书籍。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遇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则需另行复试)。
 
  实训教师设技能、试讲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其他岗位设面试成绩、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业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将在指定平台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与网上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同时在指定平台上公布考试结果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采用《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录)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事业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录用、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台州科技职业学院决定是否从本岗位业务考核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报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引进待遇
 
  聘用人员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还根据聘用人员的水平和层次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方面的待遇,具体见下表:
 
 
  五、专业带头人认定标准
 
  专业带头人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级“海外工程师”;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特级教师;省高校教学名师;省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高层次人才。
 
  (二)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艺术类硕士学位),且符合下列3项条件中的2项,特别突出和紧缺急需的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1.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者主持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省级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
 
  2.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教学资源库研发等专业建设第一负责人;
 
  3.担任过国家级或省级示范重点专业(群)、省级优势、省级特色、重点专业主要负责人(相同级别的学科带头人亦可)。
 
  (三)(境)外高层次人才要求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教学或科研项目,在权威期刊发表过论文(前3),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标志性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备上述当量科研业绩,可作为专业带头人引进。
 
  六、相关事项说明
 
  1.工作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11日。其他资格要求取得时间(计算时间)截止资格复审前。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2.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3.参加考试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未在规定时间解除聘用关系的,视作放弃。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各环节中提供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5.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平台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七、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嘉木路288号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学校行政楼B408)。
 
  邮编:318020
 
  联系电话:0576-89188030,89188098
 
  联 系 人:颜老师,王老师
 
  (二)监督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0576-89188053
 
  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0576-88511069
 
  附件: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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