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惠州龙门县地派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龙门县地派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编外人员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年龄在18至35周岁。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4.参加或曾经参加邪教组织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编外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相应岗位设定的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日(5个工作日)。公告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二)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
 
龙门县地派镇人民政府党建办,联系电话:0752-7232618。
 
(四)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考生须按岗位表的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龙门县地派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
 
4.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资格审查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4.领取准考证。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另行通知)。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和体检时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五、考试办法
 
(一)本次考试采取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方式招聘。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实施。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作自动放弃处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相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在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岗位空缺的,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招聘名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公告及其附件。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报考人员上交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四)本方案由龙门县地派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龙门县地派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6日

2024年上海开放大学学科带头人招聘公告

  
 
  上海开放大学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批准成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的新型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上海电视大学,创办于1960年。
 
  学校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远程开放教育为主要形式,主要面向广大学习者提供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社区教育,是上海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终身教育体系建构的重要承载者。学校学历教育注册在读学生目前约10万名,是上海在校生人数最多的高校。学校努力建设具有上海特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开放大学,为上海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不断贡献新的力量。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3名。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学科带头人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序号

部门

拟安排

岗位

岗位性质

需求人数

专业

要求

学位要求

职称要求

其他要求

1

经管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经济

管理类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高层次课题研究经验,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方向者优先

2

理工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机械电子工程或相近专业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科研成果较多,在学术界拥有一定影响力;有专业建设、教学改革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以及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优先

3

人文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新媒体设计、艺术设计、艺术与科技等相关专业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文化创意相关背景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等)通过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投递,具体网址为: https://zhaopin.shou.org.cn/。通过其他形式投递的简历材料恕不受理。
 
  3.注意事项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留学归国人员一般应于2024年9月底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安排综合测评。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虚报资料、隐瞒重要事实的,学校均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请应聘者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综合测评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采取试讲、面试、面谈及心理测评等形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四)政审
 
  学校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情况、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考察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五)体检
 
  拟聘人员需向人事处提交指定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政审、体检结果,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依照学校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一人一策,具体面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951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吴老师、袁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695、021-25654088
 
  上海开放大学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湖北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现就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职数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名,涉及1个单位1个岗位。引进条件详见《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宜昌市(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16:00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宜昌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ycrsks.sc.yichang.gov.cn/),注册登录后,选择网上报名入口,按要求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报名通过后,报考人员须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三)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毕业证上专业必须与引才岗位所需专业一致。
 
  2.报考人员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间不得变更。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在引进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现场审查。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9月21日(9:00-11:30,14:3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宜昌市应急管理局(点军区五龙大道120号)7楼714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报名表》(在宜昌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下载);
 
  2.个人简历;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相关工作经历须提供有效证明(如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发放证明等);
 
  7.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本次人才引进只安排面试。面试具体事宜以公告为准。
 
  (一)面试方式。以面试公告为准。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三)面试要求。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或未按规定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宣布。若遇面试成绩相同,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仍出现相同的,则组织加试,加试后,按考生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考生面试成绩在宜昌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宜昌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宜昌市应急管理局统筹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后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的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或考察,并及时公示。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或不影响引进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经研究后,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进行递补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的依次递补。
 
  引进人员报到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次人才引进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岗位表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岗位表
 
主管部门
名称
招聘单位名称 岗位类别 管理岗位等级 岗位名称 引进计划 岗位描述 岗位所需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他条件 引才层次(高层次或急需紧缺) 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 宜昌市减灾备灾中心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 9级 防灾减灾员 1名 从事全市非煤矿山企业防灾减灾日常管理工作 本科:120404土地资源管理、081501采矿工程、081505T矿物资源工程
研究生:120405土地资源管理、081901采矿工程、081902矿物加工工程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 40周岁及以下 1.具有矿山安全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具有五年以上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熟悉有关矿山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 急需紧缺 卢韦辰
0717-6221895
0717-6212582
 
 
  备注:以上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

2024年云南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级财政保障类聘用制书记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详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并掌握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专业目录参照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规定执行;
 
4.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5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计划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招聘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玻璃房。本次考试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在职人员在报考前须准备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备查;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4.注意事项。
 
(1)报名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2)报名人员所携带的材料,招聘单位收取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审验后退回考生。
 
(二)发布笔试公告。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根据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笔试公告,于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参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采取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组成,综合成绩根据3:3:4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表参加笔试,携带2B铅笔、黑色碳素笔以及橡皮擦,开考前15分钟到达笔试考点。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公文综合应用等内容;
 
4 .笔试分数统一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二)岗位技能测试
 
1.岗位技能测试时间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2.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行岗位技能测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3.岗位技能测试以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考察文字录入,分为看打和听打两部分,满分以100分计(其中看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听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
 
2.按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岗位技能测试人数进行面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四)体检
 
体检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考察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告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体检、考察阶段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公示后出现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得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明的,暂缓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本院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五、待遇和保障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单位报到,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制书记员待遇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一)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工作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统筹实施。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具体事宜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公告,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0-2138875。
 
(五)本公告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招聘事宜联系电话:0870-2835721。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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