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滨州市滨城区教育系统引进区外优秀人才3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等5部门关于教育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滨区教体发〔2024〕11号)等文件,2024年滨城区教育系统公开引进区外优秀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数量
 
本次滨城区教育系统共引进区外优秀人才30人,详见《2024年滨州市滨城区教育系统引进区外优秀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滨城区外工作的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从事一线教学人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是本人现为或曾为滨城区户籍(以户口簿为准),且本人在滨州接受教育并参加高考;二是配偶或父母(岳父母、公婆)至少一方在滨城区工作5年及以上(2019年8月及以前在滨城区缴纳养老保险),或生活定居(以户口簿或居住证为准)5年及以上(2019年8月及以前在滨城区居住)。
 
2.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三名’工程(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及人选”、特级教师、教育名家、十佳滨州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等荣誉称号,或具有相当层次类别的荣誉称号;近5年辅导高中学生学科奥赛并获得国家银牌以上的优秀教练;全国大学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二)引进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国家,热爱教育事业,无违纪违法行为;
 
2.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以后出生),获得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三名’工程(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及人选”、十佳滨州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等荣誉称号,或具有相当层次类别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以后出生);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教育名家、“‘三名’工程(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及人选”、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等荣誉称号,或具有相当层次类别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以后出生)。
 
5.在编人员进入事业单位的档案材料和相关手续符合规定、齐全完备,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进:
 
1.未经所在部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尚在新录(聘)用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9:00至6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2日11:00至6日18:00
 
填报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通知公告—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上传报名材料。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4年8月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本次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
 
上传报名材料包括:
 
1.《2024年滨城区教育系统引进区外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提交有本人签字的扫描件PDF格式);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提交正反面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3.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称号证书等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4.《同意参加本次人才引进证明》(附件3)扫描件PDF格式;
 
5.户籍现为或曾为滨城区且本人在滨州接受教育并参加高考的,须提供户口簿、高考报名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PDF格式(符合该类情形的提供);
 
6.配偶或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簿(居住证)或近5年的养老保险缴费历史明细彩色扫描件PDF格式(符合该类情形的提供);
 
7.《诚信承诺书》(附件4)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2日11:00 至6日18:00。
 
应聘人员需及时关注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于8月11日9:00—8月13日7:00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采取现场抽题、现场准备、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与所报岗位一致学段学科的现行教材知识,时间8分钟。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将重新组织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审查其人事档案。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内,按照与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公布进入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考察,否则视为放弃。
 
(五)公示聘用。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由公开引进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为其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为保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稳定,其在滨城区教育系统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四、其他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发布,应聘人员需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0543-3806021 3806022
 
监督电话: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3-8330105
 
 
 
 
 
中共滨州市滨城区委组织部
 
滨州市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州市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26日

2024年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24年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一)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公开招聘人员1名;
 
(二)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一车队公开招聘人员1名;
 
(三)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车队公开招聘人员2名。
 
以上3家单位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符合本公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9月1日。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2024年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ygj.yn.gov.cn/)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ygj.yn.gov.cn/)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录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ygj.yn.gov.cn/)→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注:电子证件照为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能小于295像素,高度不能小于413像素,蓝底或白底均可。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5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6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7日24:00;
 
4.岗位改报及改报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10月10日9:00至16:00;
 
5.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10月28日9:00至11月2日10:30。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有专业要求的岗位由招聘单位进行人工审核。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初审结果。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4年9月27日24:00前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确定的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50元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1月2日10:30前登陆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ygj.yn.gov.cn/)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根据缴费人数予以裁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10月9日前在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ygj.yn.gov.cn/)公布。
 
(六)报考岗位调剂
 
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以在2024年10月10日9:00至16:00,登录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ygj.yn.gov.cn/),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审核通过即视为改报成功。
 
前期报名阶段已确认并缴费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报名费用。
 
(七)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个人电子照片确认上传后无法更改,因照片非本人、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4.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5.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后,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6.报名完成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7.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一)笔试时间
 
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上的要求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二)笔试科目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管理岗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一车队专业技术岗考试类别为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车队管理岗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专业技术岗考试类别为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24年12月6日前,在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ygj.yn.gov.cn/)人事信息栏目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应聘人员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人事处)(电话:0871-63635329)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四)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2月6日前在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ygj.yn.gov.cn/)人事信息栏目查看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一)资格复审
 
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ygj.yn.gov.cn/),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比例及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所有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70分。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到场人数进行面试。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一)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由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ygj.yn.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ygj.yn.gov.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ygj.yn.gov.cn/)。因查看其他渠道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附件3、4),包括: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
 
1.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0871-63635329;
 
2.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0871-65155150;
 
3.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一车队:0871-63994377;
 
4.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车队:0871-65119151。
 
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监督电话:0871-63609886。
 
(三)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9月5日

2024年下半年云南红河蒙自市事业单位招聘8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蒙自市各级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蒙自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具体详见《蒙自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2024年12月31日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5.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7.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简要流程:登录红河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招聘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注意查看缴费状态,确认缴费成功)→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注册和提交网络报名申请
 
时间: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3日18:00。
 
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以及免除报名费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也需要进行注册、报名、缴费。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每人只能申请一个报考岗位。
 
报考申请信息由报考人员自行维护,且要求真实、准确。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的审查,考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复审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二)网络报名资格审核
 
时间: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4日18:00。
 
网络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计算机无法判定的下列情况(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选择“下面专业中未找到我的专业”以及放宽年龄、专业、学历条件的岗位),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人工审核结果将于24小时内返回。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的审核,要求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必须与证书证件上的内容一致。报考信息由报考人员自行维护,请报考人员认真校对,必须保证信息真实有效,填报不真实或错误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络报名上传照片要求为白色或浅色底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报考者必须在网络相关页面按要求上传标准证件数码照片。网络报名不进行上传照片和身份证的审核,请考生按要求上传清晰照片和身份证。由于上传的照片和身份证不清晰、变形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此提醒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身份证,报考信息审核通过(无论是否缴费),不再允许任何修改,也不能改报其它岗位。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进入考场或无法通过复审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网络缴费
 
报名人员在网络资格审核通过后,须于2024年9月19日9:00至2024年9月25日24:00完成缴费。
 
报名费50元/科,合计100元/人,只能通过网上缴纳,不设现场收费点。
 
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以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先进行网络缴费,网络缴费成功后在退费环节进行退费。
 
(四)招聘计划裁减
 
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开考比例的,将根据缴费人数相应的裁减招聘人数,裁减后仍无法达到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有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另行通知。
 
(五)退费
 
免笔试的考生、因岗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招考的考生、重复缴费的考生,可办理退费。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问题解答“如何办理报名费减免手续”)减免考试报名费用,待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再将缴纳的报名费用退还。
 
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六)准考证打印
 
笔试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考生在2024年10月26日9:00至2024年11月2日10:30,登录红河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岗位是否笔试具体看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一)考试类别
 
本次笔试分为二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
 
应聘人员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
 
(二)笔试科目
 
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等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具体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成绩公布后3天内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五)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由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界定是否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成绩包含笔试加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具体公布时间和有关要求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六)笔试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办理程序:1.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填写《蒙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审核表》,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审核表各一份)到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2.加分情况届时在红河人才网公告。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
 
(一)只笔试不面试的岗位,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二)笔试后需面试的岗位,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岗位招聘人数3倍比例范围内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三)免笔试需面试的岗位,报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并缴费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详阅《蒙自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附件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持相关证明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证件和相关材料、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公告有关规定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
 
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可从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递补后出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情况的,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由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七、面试
 
岗位是否面试具体看岗位信息表(附件1)。
 
面试工作由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蒙自市教育体育局和蒙自市卫生健康局配合。面试可采取答辩、专业提问、情景模拟、实际操作、跟班作业、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全市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面试具体事宜以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八、成绩计算
 
(一)只笔试不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各笔试科目成绩之和+笔试加分。
 
(二)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百分制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其中:百分制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笔试加分)×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分值+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分值);
 
(三)免笔试需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各笔试科目成绩之和、百分制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只笔试不面试的岗位,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得分确定排名先后,若成绩仍并列,需进行面试,按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成绩计算方法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排名先后;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若成绩仍并列,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得分确定排名先后;免笔试只进行面试的岗位,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加试后的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九、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的岗位其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结合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分别由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面试的岗位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在资格复审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3号)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察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面试的岗位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在资格复审、体检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 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面试的岗位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聘用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办理审批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否则不予办理。
 
已签署劳动合同(协议)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材料原件交招聘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与服务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发生的合同或协议纠纷,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影响后续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审批手续原则上于2025年2月底前基本完成。
 
(四)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其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报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一、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是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视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为真实信息而进行的审核。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
 
(六)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报考乡镇岗位考生须遵从最低服务期限及蒙自市最低服务年限期满后调出控制比例的相关规定,具体事宜直接联系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八)本次考试专业目录按照《2024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如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或分类不一致,但按国家教育部门下发的专业目录,属于该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应聘人员,可主动联系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报名资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九)咨询单位: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73-3718891。
 
(十)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五、本公告由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2024年河南平顶山市石龙区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

  
 
  按照2024年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要求,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创新事业单位引才机制开辟招才引智绿色通道〉的通知》(平招才办〔2023〕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通过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人员40名。
 
  一、引进对象
 
  1.国内高校取得与岗位要求相对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含2017年以后被国内高校录取且取得与岗位要求相对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2.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报考设置特殊急需专业的岗位,学历放宽至取得与岗位要求相对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岗位代码20240702、20240801、20240902、20241001、20241201、20241401、20241801);
 
  4.报考街道办事处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取得与岗位要求相对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岗位代码20242001、20242002、20242101、20242102、20242201、20242202、20242301)。
 
  二、引进人才数量及条件
 
  具体引进计划详见《2024年平顶山市石龙区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设置表》(详见附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3.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4.符合引进岗位相应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
 
  5.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在读的2024年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辞退)的公职人员;
 
  4.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7.石龙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9.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
 
  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和石龙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shilongqu.gov.cn/)为本次招才引智发布信息专用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有关引进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才引智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引进工作中必须一致。
 
  报名前,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公告,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且5年内不得参加石龙区政府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如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请拨打考务电话咨询。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各环节,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在2024年9月11日9:00至2024年9月22日17:00期间,登录指定报名网址,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2024年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石龙区事业单位招才引智考试”,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要清晰、无变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必须反映本人特征)。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审核,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报考者在点击保存前务必确认引进条件与本人条件是否符合,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
 
  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2024年平顶山市石龙区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时使用。
 
  3.网上缴费与减免考务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即可通过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考务费。本次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笔试考试一科,按照每人每科30元缴纳考务费,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城市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考生需在报名期间,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联系方式、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相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lqrsjrsk@163.com,并在工作时间拨打考务电话进行电话确认。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根据石龙区政府网(http://www.shilongqu.gov.cn/)最新发布的通知,进入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5.考试退费
 
  为精准做好每位考生的配套服务且减少资源浪费,考生如果因为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可在最新公告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退费操作,费用将在考试结束后通过原支付渠道退回至原账户。
 
  6.引进人数与引进岗位的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3的,按照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程序进行;引进人数与引进岗位的报名人数比例等于或未达到1:3的,按照面试、体检、考察的程序进行。
 
  (二)考试考察
 
  1.笔试
 
  本次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招才引智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招才引智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进入面试前,参加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确认,具体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的材料:
 
  (1)《2024年平顶山市石龙区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报名表》;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
 
  (5)本人有效身份证;
 
  (6)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引进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期间需要提供个人人事档案。
 
  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名单在石龙区政府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且在平顶山市石龙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引进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石龙区纪委监委对本次招才引智工作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引进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为维护本次招才引智工作的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考务电话(工作日):0375-2528086
 
  监督电话(工作日):0375-7069605
 
  邮箱地址:slqrsjrsk@163.com
 
  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hnslqzcyz/index.html#/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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