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晋中市平遥县事业单位招聘3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厅下达的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平遥县计划组织实施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符合岗位需求的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8日至2006年5月8日期间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报考者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平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专业目录调整前后对应关系、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本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考对象包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本次招聘设“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平遥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平遥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平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报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2024年5月8日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ao.gov.cn)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yao.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应届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平遥县柳根西路行政服务中心一层会议室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平遥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由平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学历(含学位)证明,并需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片4张(背面需标清姓名)。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报名信息》、《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5)单位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加注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6)2022年、2023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证明及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要提供《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和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需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8)按“两个同等对待”报考的人员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4.考试费用: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向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收取的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本次考试共两科,共计收取考生100元考试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5.其他事项: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平遥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平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乡镇卫生院(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技1--专技5岗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若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达1: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岗位招聘人数按比例核减或取消。
 
  (2)其他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应届毕业生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核减或取消的,其核减取消的名额将调整或转为一般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核减、取消、调整情况,将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补充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进行改报,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平遥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平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乡镇卫生院(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技1--专技5岗位不低于70分,其他事业单位岗位不低于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形式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满分为100分,两个考试科目各占50分。
 
  普通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内容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等。
 
  平遥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平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乡镇卫生院(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技1--专技5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知识》和《卫生专业测试》两科,《卫生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职业道德等;《卫生专业测试》考试内容包括医疗卫生基础知识等。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将通过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笔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考生笔试成绩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平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平遥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022年、2023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证明及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未缴费记录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要提供《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承诺书》和服务期满合格证书。
 
  (2)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加注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需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按“两个同等对待”报考的人员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由平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的具体组织、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通知。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平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平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乡镇卫生院(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结束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集中拟聘人员公开选岗。拟聘用人员按高分优先选岗的原则,按照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的聘用单位,综合成绩名次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在平遥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外县(市)调动、不得辞职,否则不予调档。如在试用期内发现聘用人员患有癫痫、精神疾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将不予聘用。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  0354--5868232(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354--5868155(平遥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平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4年5月8日

2024年浙江杭州萧山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149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深化新时代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浙现社办〔2022〕6号)、《关于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萧委〔2018〕8号)、《杭州市萧山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萧民〔2019〕132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本次招聘单位为全区14个街道(镇)和萧山区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合计15家,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9名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
 
持证定向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2:1,其他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时,岗位取消、核减或增加。指标详见附表“其他要求”栏。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居民服务;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城厢街道工作人员01岗、工作人员02岗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
 
7.大专及以上学历(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除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在2024年6月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的也可以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部分岗位招聘对象为“应届生”的,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9.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10.持证定向岗位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浙江省户籍人员和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萧山区户籍人员。
 
11.退役士兵定向岗位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萧山区户籍退役士兵或由萧山区入伍的浙江省户籍退役士兵。
 
杭州市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0571-83825091。
 
12.专职网格员定向岗位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从事萧山区网格员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专职网格员,或者从事萧山区网格员工作满2年且取得城市管理网格员中级工及以上等级职业证书的专职网格员。
 
杭州市萧山区社会治理中心咨询电话:0571-83877012.
 
13.其他条件:
 
(1)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5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人员户籍、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截止至2024年6月5日的所在地为准;居住地以本人或配偶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为准。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5日。
 
14.现役军人不能报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报考,萧山区在职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和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不能报考。
 
具体招聘指标及要求详见《2024年萧山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退役士兵定向岗位增设量化评分)、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四、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5日9时—2024年6月13日17时。
 
网址:https://xskj.xiaoshan.gov.cn:8018(2024年萧山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登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然后选择岗位,开始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报考无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工作人员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2)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
 
(3)面向专职网格员定向岗位的,需提供从事萧山区专职网格员工作证明(详见附件2);
 
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14日9时—2024年6月17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6月18日9时—2024年6月19日15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
 
因招聘岗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有关人员另行通知改报。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下午17时。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6月20日上午9时—2024年6月23日15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为5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持证定向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2:1,其他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时,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招聘指标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6月21日下午15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区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至萧山区人力资源考试培训和技能鉴定中心(萧山区沈家里路199号709办公室),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3日上午9时—2024年7月7日9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办法
 
考试分笔试(退役士兵定向岗位增设量化评分)和面试,笔试、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量化评分考核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持证定向岗位不进行笔试只进行面试,其它岗位进行笔试、面试。
 
(一)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一门,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客观题和主观题。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考生报考除持证定向岗位的其他岗位,对持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8分,持有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4分。
 
退役士兵报考除退役士兵定向岗位的其他岗位,服役年限满3-5(含)年、5-8(含)年、8年以上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2分、3分、5分,报考退役士兵定向岗位的,服役年限体现在考核分中,笔试成绩不再另行加分。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24年6月20日上午9时—2024年7月2日15时(需先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登录报名系统上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初级、中级)或《退出现役证》的原件扫描件(照片)申报笔试加分,逾期不予受理。
 
(二)量化评分考核:报考面向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需参加考核,以报考对象所提交的原始档案材料为依据,《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详见附件3)得分即为考核分,考核分直接加入笔试分。
 
报考面向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可在2024年6月20日上午9时—2024年7月2日15时(需先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登录萧山区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系统(https://xskj.xiaoshan.gov.cn:8018/soldiers),填写《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并上传资格复审材料(详见六、资格复审)和服役表现量化评分需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4),上传的材料为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JPG或PNG格式。考生应在规定期限内,上传上述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再作为考核分评定依据。
 
《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计分以退役士兵的档案材料记载为依据,档案中证明材料缺失的,需由原所在部队出具有关证明文件,其余材料不作考核计分依据;提交的档案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的档案查询专用章和骑缝章。考生应以诚信填报为原则,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面向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查档咨询电话为0571-83825091。
 
(三)面试:面试内容以公共知识为主。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面试入围人员按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取,招聘计划在2人及以下的按1:3确定,3人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报考持证定向岗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
 
笔试(退役士兵定向岗位含量化评分)和面试的比例为50: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折算成总成绩。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退役士兵定向岗位含量化评分)成绩高者列前位。仍并列时,再加试一轮。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提交所报岗位需要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生须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此外,历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社保服务部门的无参保记录证明,离职人员须提供解聘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根据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证件。
 
部分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供所属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详见附件5);部分岗位有持证要求的,须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初级、中级);部分岗位有“产权证”需要的,须提供本人或配偶持有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在萧山区政府网(http://www.xiaoshan.gov.cn)、萧山人才网考试培训专栏(http://xsks.xshr.com)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报考人员无特殊原因,不能按照要求在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书、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报考面向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在缴费确认成功后,即可登录萧山区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系统,上传材料,接受资格复审。
 
七、体检和考察
 
按岗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为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或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最终确认不宜聘用的,不再递补。
 
在体检及考察程序中,出现放弃、淘汰和取消资格等情况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每一程序只安排一轮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萧山区政府网(http://www.xiaoshan.gov.cn)、萧山人才网考试培训专栏(http://xsks.xshr.com/)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入围人员,必须在公示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者解聘证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监察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
 
被录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出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时,不再实行递补。
 
聘用人员按照《杭州市萧山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萧民〔2019〕132号)进行统一管理,实行聘用制,与镇街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萧山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招聘单位负责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解答,咨询电话(0571-82630919):
 
城厢街道82727050;北干街道82817625;蜀山街道82632656;闻堰街道82300060;宁围街道82876952;新街街道82619515;靖江街道82193355;南阳街道82159022;盈丰街道82600926;河上镇82206025;戴村镇82238020;所前镇82773051、82773052;义桥镇82406134;衙前镇82768022;萧山区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82600637。
 
2.网上报名、缴费确认、网上资格复审等环节的技术咨询电话:15757700667。
 
3.区委社会工作部咨询电话:0571-82600637、82600636。
 
区社会治理中心咨询电话:0571-83877012。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0571-83825082。
 
(二)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本公告由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5月30日

2024年河南开封市妇幼保健院青海大学专场招聘11人公告

  2024年开封市妇幼保健院青海大学专场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我院公开招聘有工作经验人员11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科室工作经验人员。
 
  二、聘用岗位的名额、专业、学历等资格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本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年龄截止日期以2024年1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例如: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满3年。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考生须持《2024年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非在编有工作经验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2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和报名表同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工作年限证明、相应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院进行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招聘计划表中其它条件有特别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和材料,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须提供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9日--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开封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四楼人事科(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劳动路北段13号)。
 
  (四)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五、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我市从事省政府购岗计划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四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予以公示。
 
  六、考试
 
  考试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采用面试和技能操作测试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分专业进行测试,面试和技能操作测试均为100分。
 
  通过资格审核直接参加面试和技能操作测试,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根据招聘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个别专业性强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确实达不到规定的考试比例的,由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可直接考核招聘。如果个别专业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若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考生逾期未到面试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分为面试和技能操作测试。
 
  (一)面试及技能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请关注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官网通知。
 
  (二)考试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科学有序、规范严明、分级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三)面试方法: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设置面试考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相关面试试题全程按密件程序管理。
 
  (四)技能操作测试方法: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技能操作考题,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技能操作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等。参加技能测试时,考生仍使用原面试号。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个环节。
 
  考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试结果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及时予以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本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聘用资格作废。
 
  九、其他事项
 
  1.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2.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相关规定执行。
 
  3、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大专、本科毕业生对待。
 
  十、纪律与监督
 
  我院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纪律 ,按照公开招聘各项制度规定,加强过程监督。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本次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坚持公示制,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kffy.com.cn/)
 
  人事科咨询电话:0371-22530320
 
  监督电话:0371-22530304
 
 

2024年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招聘20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简称“广西科师”)的前身为创办于1958年的宜山师范专科学校,1959年与柳州市师范专科学校合并后改名为柳州师范专科学校,1960年从宜山搬迁到柳州办学。1962年学校在全国高校调整中停办。1971年在柳州民族农业技术学校基础上组建柳州地区师范学校,1982年在校内设柳州地区教师进修学院,1984年升格为柳州地区师范专科学校,1994年更名为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5年柳州财经学校并入。2012年开始在来宾办学,2015年升格为本科层次的广西科技师范学院。2019年获批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2021年学校管理体制由“区市共建、以市为主”调整为“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行政主管部门调整为自治区教育厅。
 
  按照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学校紧密对接桂中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需求及地方蔗糖、电力、汽车等产业发展需要,设置了学前教育、汽车服务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37个本科招生专业,形成了以教育学、工学为主,文学、理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设有13个二级教学单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214名,师范生占比52.87%。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1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0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6门。升本以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5项(其中一等奖12项)。近三学年,学生获各类学科专业竞赛省级及以上奖励688项,其中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家级铜奖3项、省级金奖9项,全国师范生技能大赛二等奖3项。
 
  学校分为来宾、柳州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01.4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1.2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24.0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2亿元;建有校内外省级实验实践基地40个。馆藏纸质图书195.09万册,电子图书198.62万册。建有万兆核心千兆主干百兆到桌面的有线校园网和广西高校首个5G+WiFi无线网络系统,是广西教育网来宾城市节点单位。
 
  当前,学校抢抓发展机遇,坚定走内涵式发展之路,围绕“突出‘四得’,做实‘五基本’,实现‘六满意’,培养思想道德素质好、专业理论基础实、实践动手能力强,具有创新创业意识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加强内涵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通过未来一定时期的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培养合格的基础教育师资、职业教育师资及各类应用型人才,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地方应用型师范大学。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9个20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广西科技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因师德失范受过处分的人员;
 
  8.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1.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招聘年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6月2日为截止日期(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1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信息发布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gxstnu.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https://www.gxstnu.edu.cn/rczp.htm)发布。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1.应聘者填写《广西科技师范学院人才招聘报名表》,并将《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等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各1份及获奖证书、论文(著)、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各1份,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相应招聘单位邮箱,电子邮件主题须注明“姓名+应聘单位+岗位”。
 
  2.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岗位或不按要求填报信息表者,均视为报名无效。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审查、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
 
  3.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起至2024年6月7日止。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视为无效。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遴选考生。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聘用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1.各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不能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又确实需要开考的,经自治区教育厅核准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例。具体详见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上发布的公告。
 
  2.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超过1:15比例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该岗位笔试环节),时间为15分钟,重点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特色等进行考评;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其中专职辅导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超过1:6比例、其余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超过1:15比例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该岗位笔试环节),时间为12分钟,重点从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匹配性、举止仪表等进行考评。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并在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4.面试时间:2024年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有关事项将在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上另行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考核和体检
 
  各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和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1.考核
 
  考核着重考察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师德师风、遵纪守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经历、岗位匹配度、人事档案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2.体检
 
  (1)现场验证:体检前一天,考核人选须携带全部审查材料原件,经资格审查单位验证无误后才能体检。验证时,考核人选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有效,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相符。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体检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2)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广西人才网、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复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有异议且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如拟聘人员体检或公示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聘用的,可按考核排名顺位递补聘用人选或取消岗位招聘。
 
  经批准聘用的工作人员使用教职人员控制数,待遇按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2-6620767。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陆老师,咨询电话:0772-6620760。
 
  七、其他
 
  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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