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第二轮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0年11月16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是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培育单位。学院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中等职业教育、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为辅,设有11个二级教学单位(二级学院、系、部)和1个附属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石油化工、制糖食品、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建筑工程、电力系统、经济与管理、教育与艺术等专业类别的高职专业53个。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岗位信息表(第二轮)》。

  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高职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及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附件1);

  (四)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我院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四、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享受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普通高校在编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

  五、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www.gxt.gxzf.gov.cn/)、本单位网站(http://www.gxic.net/)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www.gxt.gxzf.gov.cn/)、本单位网站(http://www.gxic.net/)发布。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制定《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第二轮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核准后,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和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法

  应聘者按照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如果出现一人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应聘岗位序号和应聘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报名表一旦提交后不得变更。本次招聘提交纸质简历为主,电子邮件为辅的方式,两者缺一不可。分两个步骤进行:

  (1)网上填报

  报名人员须先填写《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报名登记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扫描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技能证、执业(职业)资格证、党员身份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工作证明、荣誉证书等,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学院的电子邮箱:gxgyrsc2020@163.com,邮件名及压缩包名均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序号+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例如1教学秘书岗张三。

  (2)提交纸质版应聘材料

  应聘者同时需提交纸质版应聘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材料包括:《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技能证、执业(职业)资格证、党员身份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工作证明(有工作的报名人员需提供)、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和1张近期正面1寸彩色相片等。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提交纸质版应聘材料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①现场提交

  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携带本人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一校区(南宁市秀灵路37号)实训中心1010室。工作人员当场接收查验后把原件退还应聘者。

  ②快递送达

  应聘材料应在指定时间内通过快递方式投递到我院人事处,并在信封上注明非实名编制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原件审核在发放准考证时进行)。以我院收到材料的时间为准,超出报名截止日起3天的视为报名无效(仅限已按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投递简历人员)。

  投寄地址:广西南宁市秀灵路37号

  收件人: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电话:0771-3829771

  邮编:530001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

  电子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20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0日17:00止(周末、节假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应聘材料以及确定是否进入面试或考核的资格等。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列入公开招聘对象。

  审查结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及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学历学位、职称等信息。应聘者于报名时间结束后自行查询。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如有调整岗位招聘条件或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的,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意并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将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发布变更公告。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本次公开招聘开考前2天内到我院一校区(南宁市秀灵路37号)实训中心1010室办理准考证。采用快递送达方式的人员还需提交相关应聘材料的原件进行确认,如原件信息与快递送达材料的信息不相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考核、体检、聘用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须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名单,考试项目、考试具体时间、考试内容、录取比例会于考试前5个工作日公布,请应聘者关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信息。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项考试的,按弃权处理。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十二条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或获硕士学位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自治区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的规定,本方案涉及到部分岗位:

  1.笔试

  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一)(岗位1)、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二)(岗位2)、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三)(岗位3)、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四)(岗位4)、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五)(岗位5)、医护室护士(岗位6)、教学秘书(岗位7)需按要求参加笔试,另外如岗位计划招聘1人而应聘人数大于6人,或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应聘人数比例大于1:4面试开考比例时,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1个小时,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笔试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占总成绩50%。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24小时内在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如遇周末,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布时间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

  面试

  (1)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2)如岗位计划招聘1人,而应聘人数等于或少于6人,且大于或等于3人;或者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应聘人数比例等于或大于1:3,等于或小于1:4的开考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

  在面试环节,如岗位达不到1:3开考比例,需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核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总分实行100分制评分,直接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等于总成绩;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达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总成绩达60分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根据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和桂人社规〔2018〕27号文件的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本次招聘工作面试环节按岗位分成两种方式进行:

  (1)试讲

  化妆品专任教师(岗位8)、机电一体化专任教师(岗位9)、工业机器人专任教师(岗位10)、财务管理专任教师(岗位11)、学前教育专任教师(岗位12)、幼儿发展与健康专任教师(岗位13)、药学专任教师(岗位14)、化学专任教师(岗位15)、工业设计专任教师(岗位16)、商务管理专任教师(岗位17)、思政类专任教师(岗位18)、计算机专任教师(岗位19)、数学专任教师(岗位20)、英语专任教师(岗位21)、语文公共课专任教师(岗位22)、体育课专任教师(岗位23)采用试讲方式面试。试讲环节采取普通教室黑板板书方式进行,不提供多媒体设备。总分实行100分制评分,时间控制在15分钟。主要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仪表教态、试讲整体效果等几个方面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请考生根据指定的试讲内容分A、B卷做好准备;试讲时提供相应试讲内容的教案七份(A、B卷教案分开)以供考官查阅,考生若需使用教案请另行准备,教案中不能透露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如试讲内容需要有关教具、挂图等由考生自行准备。

  (2)结构化面试

  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一)(岗位1)、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二)(岗位2)、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三)(岗位3)、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四)(岗位4)、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五)(岗位5)、医务室护士(岗位6)、教学秘书(岗位7)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结构化面试采取100分制评分,时间为12分钟(其中审题2分钟、答题10分钟)。结构化面试采用现场答题的方式。

  (3)面试每个考场面试考官7人,按照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和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有关规定组成。

  (4)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及岗位排名。面试结束后,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将于当天在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将于面试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布。

  3.考核

  通过面试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的总成绩,依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

  学院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将成立考核小组,采取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的,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考核仍不合格则取消该职位招聘。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②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③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④应聘者有违反如国家计生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⑤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⑥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⑦不服从工作安排。

  4.体检

  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学院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拟聘人员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自治区人社厅关于指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160号)执行,在我院指定的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体检不合格的,将从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5.聘用审批

  (1)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依次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文件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违纪处理

  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具体招聘办法由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其他事宜

  (一)有关应聘相关的所有后续通知和变动均在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站上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过期自误。

  (二)联系电话:0771-382977118076613207金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771-3851926

  监督举报邮箱:gxicjjb@163.com

  (三)报名地址及乘车路线:南宁市秀灵路37号,可乘B14、31、71、72、84、803路公交车到工业学院站下车,即可到达。

  真诚欢迎各类人才踊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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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岗位信息表.xls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2020年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报名登记汇总表.xls

  党员证明模版.doc

  工作证明模版.docx

  专业分类.xls

2020年广西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聘64人简章

  学院概况: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有近80年办学历史的公办高职院校,学院位于山水景观独特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享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美誉的柳州市,地处国家级的新兴工业示范园区——柳东新区,坐落在中国西南最大职教园的柳州职教园中心区域,占地1003亩。学院立足柳州,面向广西,辐射东盟,集中高职学历教育、远程开放教育、国际留学生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于一体,致力于培养城市化进程中的现代服务业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5000多人,外国留学生300多人。

  学院设有机电与汽车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师范教育系、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系、信息工程系、体育教学部等六个教学系部,还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开放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鹿寨分院、印尼分院等二级学院,开设有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会计、物流管理、软件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40多个三年制高职专业及方向和18个五年制高职专业。学院是广西唯一一所连续两年荣登“全国高职高专国际影响力50强”榜单的高职院校。

  招聘需求及条件

  一、高职专任教师

  基本条件:

  1.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的高级技师及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985”、“211”学校毕业生学历放宽至本科);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的高级技师及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年龄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

  3.专业相符;

  见附件1

  二、行政人员

  基本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专业相符;

  3.其他:有特长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985”、“211”学校毕业生学历放宽至本科。

2020年广西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聘64人简章

  见附件2

  三、辅导员

  基本条件: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

  2.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3.专业相符;

  4.其他要求:热爱学生、关心学生;有相关工作经验者、获得艺术表演类或体育类省部级三等奖以上者、有相关专业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985”、“211”学校毕业生学历放宽至本科。

  见附件3

  招聘待遇

  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根据《柳州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聚集的若干措施》(柳发〔2018〕17号)文件,可申报相应补助,其中:硕士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期限3-5年;可享受首套家庭住房8万元的购房补贴;未享受购房补贴或未入住人才公寓的可享受1000元/月的住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期限1-3年;可享受首套家庭住房2-5万元的购房补贴;未享受购房补贴或未入住人才公寓的可享受500-1000元/月的住房补贴,连续发放1-3年。

  2.薪资待遇同工同酬,按学历、资历等福利标准执行,并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可申请教师公寓。

  高技能人才、高层次人员

  1.根据《柳州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聚集的若干措施》(柳发〔2018〕17号)文件,可申报相应补助,全日制博士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期限3-5年;可享受首套家庭住房30万元的购房补贴;未享受购房补贴或未入住人才公寓的可享受1500元/月的住房补贴,连续发放5年;具有副高级职称的紧缺人才或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的高级技师可享受首套家庭住房8万元的购房补贴;未享受购房补贴或未入住人才公寓的可享受1000元/月的住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

  2.薪资待遇同工同酬,按学历、资历等福利标准执行,并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可申请教师公寓。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第一批:2019年12月23日-12月31日

  第二批:2020年1月1日-6月30日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报名人员按简历模板(见附件)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将简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应的学位证、在校成绩单(应届生)、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zzrsc2090000@163.com邮箱进行报名,文件名请以“求职岗位+毕业学校+专业+姓名”命名;岗位名额有限,招满即止,欢迎有意向者尽快报名。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柳州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

  电子邮箱:zzrsc2090000@163.com

  联系人:谢老师(0772-5331079)

  单位网址:http://www.lcvc.cn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文苑路1号

  邮政编码:545036

  附件:高职专任教师

  附件:行政人员

  附件:辅导员

  附件: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聘简历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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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招聘102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吸引一批甘愿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人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定数量及岗位设置需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2人(其中区直事业单位招聘9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19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聘用教师控制数3人,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含聘用人员控制数)7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6日至2002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招聘的岗位,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教育系统面向北海市银海区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的岗位,报考年龄放宽到:男性1961年7月16日以后出生、女性1966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医疗基层急需紧缺的岗位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 16日以后出生);个别急需招聘基层紧缺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参加社会养老保险5年以上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具体放宽的年龄范围均在招聘计划表中明确,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计划表》(附件1、2、3、4、5)。

  7.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面向2011年或2012年经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认定为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身份的人员的岗位和部分护士岗位,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

  8.区直、乡镇事业单位的岗位和医疗卫生系统非医疗类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仅面向广西(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具有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仅面向广西(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医疗卫生系统的医生、药剂、护士、检验类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仅面向广西(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

  9.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度银海区区直和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020年银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2020年度银海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020年度银海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简化程序”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和《2020年度银海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绿色通道”招聘执业医师计划表》(以下称《计划表》,附件1、2、3、4、5)。

  (二)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

  1.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普通高校学生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和银海区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总量管理的聘用控制数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①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16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③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 有关护士执业资格证的说明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可报名考试,但必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此资格。

  3.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为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18、2019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应届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在银海区服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内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可报考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2)报考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岗位的,须为银海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毕业生。

  (3)报考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岗位的,须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武院校毕业生或退役军人。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报名前同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双重身份的人员。人民武装学院是指经省(区、市)政府批准成立,接受部队和地方大学双重领导,参照军队院校学员管理办法对在校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退役军人,须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或复员干部。

  (4)报考定向招聘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岗位的,须在银海区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居)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

  报考前,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审核推荐、银海区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5)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须为银海区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在基层岗位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6)报考定向招聘北海市银海区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岗位的,须为面向2011年或2012年经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认定为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身份的人员。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随军、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银海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的任职年限连续(累计)计算以2020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外,其他均以2020年7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5. 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6.考生属于培训期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要确保报考时距离规范化培训期满(结业)的时间小于6个月。否则,如因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该岗位将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7.考生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位)”和“专业”必须统一。

  8.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医务人员倾斜:

  (1)笔试加分:

  ①在北海市定点收治医院隔离区内直接接触收治待排病例、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医务人员;在北海市定点发热门诊内直接参与发热病人的诊治、护理、抽血检验和样本采集的医务人员;在北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含短期抽调)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及上述病例样本,从事标本采集、运送、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杀终末消毒、患者有关污物处理等工作的卫生防疫人员,笔试成绩折算后每科加5分。

  ②在北海市医疗卫生机构内或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专家组统一抽调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其他人员;在北海市卫生监督机构参加流行病学调查、医疗废物处置,对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点、发热门诊进行监督的卫生防疫人员,笔试成绩折算后每科加2.5分。

  对于以上纳入加分范围的考生,统一由银海区卫健局进行认定,考生须在报名前申请办理认定,方可在网上报名并享受笔试加分。

  (2)放宽年龄:

  医疗卫生系统“绿色通道”招聘执业医师的岗位和“简化招聘”助理执业医师的岗位,对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10年以上的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或基层防疫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69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基层防疫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部署,参与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转运、社区网格排查、封控点值守、集中隔离点值守等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符合放宽年龄的一线医务人员和基层防疫医务人员,防疫工作经历认定证明由考生所在单位(防疫服务单位)的县级以上新冠肺炎防疫指挥部办公室或县级以上卫健部门出具。证明模板见附件8。考生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提供认定材料。

  二、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和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0年7月14日起,可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进行报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2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区人社局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处理。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招聘岗位时,网上报名前须按程序预审并提供材料。

  符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笔试加分的,网上报名前申请办理认定并同步提供,方可享受笔试加分。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4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2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改善(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由招聘单位和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其他责任。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三)网上交费

  除简化招聘程序免笔试(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24)和医疗卫生系统“绿色通道”岗位(附件4、5)无须交费外,其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交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交费时间: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5日17:00。简化招聘程序计划岗位(附件4)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24的岗位,需要参加笔试并交费,岗位和时间另行公告。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交费,再于笔试后两日内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世纪大道银海区政务中心505)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

  计划招聘人数与交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以下职位按实际交费人数开考:

  1.乡镇事业单位的岗位;

  2.定向(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和退役军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银海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银海区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的岗位;

  3.乡村学校的岗位。

  4. 医疗卫生系统医生、药剂、护士、检验岗位。

  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和区人社局同意,市人社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其他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交费的人数达不到1:3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交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四)岗位改报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7月29日8:3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在2020年7月29日8:30至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改报成功的无需重新交费,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北海市银海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779-3228436)。

  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10日8:30—2020年10月31日24:00。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等环节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考试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三种考试方式进行:

  1. 笔试+面试。报考附件1、2、3招聘岗位,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

  2. 简化招聘程序。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精神,我区福成镇中心卫生院招聘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和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1:24的,需要通过笔试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具体岗位详见附件4。

  3. 绿色通道。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精神,银滩镇中心卫生院、华侨医院、西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兴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的,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为1:1时,报考人员直接确定为考核人选。

  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1:1比例的,按以下程序进行:①面试前调剂。在规定的时间内(网络报名结束后、笔试合格分数公布前,调剂改报时间另行公告),报考人员自愿申请调剂到符合招聘条件且达不到1:1开考的“绿色通道”计划其他岗位。申请调剂岗位考核人选按自愿申请时间先后确定考核人选。按改报先后顺序进行审核,改报审核通过满额即止。②不愿意调剂、不符合调剂、调剂不成功或无法调剂的报考人员按原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岗位参加面试,通过面试确定考核人选。③面试结果确定后,不入围考核人选的报名人员纳入“绿色通道”招聘计划候录库,一年内经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申请,可在符合本次“绿色通道”招聘条件的岗位空余指标内进行递补和调剂,优先递补同岗位、同考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5。

  (二)笔试

  1.考试科目与分值。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类(A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的50%分值和《综合应用能力》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折算后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2. 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依据报考《计划表》中岗位标定的考试类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招聘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已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设置确定,并在《计划表》中标明。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3.参加笔试对象:

  (1)附件1、附件2、附件3公开招聘岗位所有报考人员

  (2)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1:24的简化招聘程序岗位(附件4)的考生。

  4.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可登陆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查询。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由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划定,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0年9月30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与合格分数线公布的时间一致。

  (三)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资格审查

  参加笔试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和已放宽比例的岗位,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简化招聘程序和“绿色通道”等直接面试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按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公布,由资格审查单位书面通知考生。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给资格审查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1.报名登记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毕业证;4.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认证证明复印件);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6.执业资格(属“先上岗,后考证”范围人员提供就业登记表及承诺书)、职称;7.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8.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业或执业资格等)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招聘岗位通过笔试合格总成绩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和区人社局同意,市人社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没有入围面试人选的招聘岗位或不符合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组织部门在北海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内。

  3. 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资格审查单位要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详见面试公告。

  4、面试方式

  除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岗位采取试讲面试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试讲面试方式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方面。

  5.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北海人才网公告。

  6.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该岗位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个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面试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核考察人选。面试考生成绩都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四、考核考察与体检

  1. 最终成绩的确定

  (1)附件1、2、3公开招聘的岗位: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以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按招聘岗位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考察、体检人选。

  (2)简化招聘: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3)绿色通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为1:1的和经过自愿调剂且审核通过的,直接确定为考核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1:1比例的,需要进行面试的,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2.确定考核考察、体检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列为考核考察对象。最终成绩并列的人员,参考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高者进入考核;笔试总成绩也相同,则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进入考核;三者均相同和没有笔试成绩作为参考的,通过增加面试确定人选。

  考核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绿色通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为1:1的和经过自愿调剂且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按照面试资格初审和复审程序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审查通过后,可提早启动考核考察程序,具体已实际通知为准。

  3.考核考察

  考核考察由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核考察前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组必须由2人以上构成。

2020年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招聘102人公告

  考核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要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工作单位情况介绍、抽查行医工作记录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考核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从被考察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以及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人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察结果。

  考核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核考察结果“不合格”的,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如招聘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考核,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且该招聘单位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次进行公开招聘。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体检

  体检工作由北海市银海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5.考核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考核考察暂未确定等次结果或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的考核考察人选,应先参加统一体检,考核考察结果合格并体检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核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面试、考核考察、体检合格者,由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确定是否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列入候录库人选需要递补和调剂的,需要启动相应程序。

  (二) 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按照《计划表》公布的服务年限要求签订,没有明确服务期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放宽条件和降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的人员,聘用合同统一约定为5年最低服务年限。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岗位已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结束后按照《计划表》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招聘岗位没有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的,根据桂人社规〔2019〕22号文件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四)符合北海市和县区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聘用。

  (五)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

  1.岗位设置。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聘用人员控制数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2008〕85号)等有关规定管理。

  2.岗位聘任。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的岗位聘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桂人社发〔2011〕 18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可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用人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3.人员待遇。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参照事业单位同类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4.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六、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经批准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法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聘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4.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对有下列情形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活动的考生需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考生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实施自我健康监测14天(高风险地区考生须提供2次核酸检测的证明);来自境外考生须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证明。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大纲可参考附件6。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附件7)。

  (四)港澳台居民报名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可按《计划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方式直接联系。

  十、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专业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如有问题,请根据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区域拨打相应的电话)

  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9-3228436)

  北海市银海区教育(0779-3215032)

  北海市银海区卫生健康局(0779-3228331)

  附件1 2020年银海区区直和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6个岗位28个指标).xlsx(提取码:q6h2)

  附件2 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3个岗位3个指标).xlsx(提取码:s9r6)

  附件3 2020年度北海市银海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2个岗位54个指标).xlsx(提取码:hu55)

  附件4 2020年度北海市银海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简化程序”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个岗位2个指标).xlsx(提取码:0d6j)

  附件5 2020年度北海市银海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绿色通道”招聘执业医师计划表(12个岗位15个指标).xlsx(提取码:477z)

  附件6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附件7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xls

  附件8: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医务人员防疫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x(提取码:la9x)

  

中共北海市银海区委组织部

  

中共北海市银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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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梧州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 、《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市委编委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2020年梧州市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和计划

  招聘单位为梧州市市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招聘5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度梧州市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

  (六)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20日至2002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具体按岗位要求的条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20年9月20日为界;

  (八)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20年9月20日24:00时以前;

  (九)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9月30日(星期三)18:00前将个人应聘材料的扫描电子文档以“XXX(姓名)应聘XXX单位XXX岗位”命名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发至所应聘单位指定的邮箱(详见附件1)。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电子文档:

  1.《2020年梧州市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材料(扫描件);

  3.在编在职人员需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盖章的扫描件);

  4.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单位盖章的扫描件)。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在应聘中所提供的所有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及材料不全,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二)资格初审

  采用网上资格初审方式。招聘单位进入邮箱下载打印报名者报名材料,依据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邮箱回复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的意见。

  (三)开考条件

  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五、考试

  本次招聘只进行面试(采取直接面试招聘的方式)。

  1.(一)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公告)。

  2.(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将现场对通过资格初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个人信息、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和交纳考试费50元,再给其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三)对毕业证书未能确认真伪的需进行学历认证,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4.(四)符合报名条件且已交考试费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六、考核

  面试后由县人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健局(市卫生健康委)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进入考核程序;如学历也相同,则以全日制学历优先;如此情况也相同,则以取得执业资格证等级高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执业资格证等级相同,则以先取得执业资格证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此情况也相同,则以从事临床工作时间长者进入考核程序;通过以上仍不能确定考核人选的,则另行组织面试,取高分者进入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考核过程发现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取消其考核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结果符合国家医师、护士执业的相关要求,其他专业的人员的体检结果符合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关于体检的要求。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的规定,体检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合格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藤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藤县市卫生健康局委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人员聘用

  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 (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本次公开招聘新进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规定,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的用编人员管理,统一纳入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管理。

  新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与编制内人员在薪酬标准、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十、纪律和监督

  (一)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工作。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招聘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020年广西梧州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附件:

  2020年度梧州市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提取码:m0jn)

  2020年梧州市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提取码:2qqf)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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