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平顶山市鲁山县选调县外教师20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效缓解师资紧缺问题,解决部分教师工作、生活困难,稳定教师队伍,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县外选调鲁山籍在编在岗教师20名到我县缺编学校任教,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坚持编制管理、空岗选调、资格准入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鲁山县域外,现在公办中小学任教的在编在岗鲁山籍教师(夫妇一方是鲁山籍或一方为鲁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优良的政治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任教时间满一年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质课教师、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等优秀者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高中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小学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5.具有相应或较高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6.工作积极,表现突出,教学成绩优异,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服从鲁山县教育体育局分配工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单位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因单位不同意调出而个人辞职的。
三、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为鲁山县高中、初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共计20人。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
鲁山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咨询电话:0375—5956123 0375-5051132
(三)提交材料
1.选调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加盖工作单位、教体局、人社局公章。
2.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3.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含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含教师资格网上验证报告)、个人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配偶是鲁山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配偶为鲁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由单位出具证明1份。
4.工作单位所在县区编办出具的在编证明。
5.招录文件或行政介绍信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所在县区人社部门或文件落款部门行政公章,加盖位置:文件首页及本人姓名所在页。
6.最近一次调资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教体局公章。
(四)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
2024年8月8日,鲁山县2024年公开选调县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参加选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以电话形式告知面试时间、地点,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不按规定领取者视为自动弃权。
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拟定于8月9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于8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选调人员需参加统一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选调人员备课、试讲、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试讲时临时指定教材,分学段统一教材,抽签决定备课、试讲的具体内容。
(六)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超过20人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前20名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参加面试人员不超过20人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面试人数的90%(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七)调取档案、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调取人事档案原件。档案审查合格的人员,列入考察名单,组织进行考察。
(八)确定拟选调教师人选
资料提交齐全,档案审查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调人选。
四、调动安排
(一)办理调动手续
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手续。办理调动手续需个人配合,因个人原因导致调动手续无法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岗位安排
调动手续办好后,教体局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志愿,将选调教师安排到缺编学校任教。选调教师必须服从鲁山县教体局工作安排。原则上按原工作岗位对等安排,三年内不允许调整工作岗位。
五、领导组织
鲁山县成立2024年公开选调县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具体负责本次选调工作。
六、工作要求
选调工作必须严肃工作纪律,坚持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选调人员如提供的材料失实,取消其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我县组织的各类人事考试、选调活动。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鲁山县2024年公开选调县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024年山东滨州博兴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0人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城市社区治理需要,强化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配备,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博兴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过程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人员的岗位、数量
岗位:博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
数量:共计招聘50人,详见《博兴县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公开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4.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触犯法律法规,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审查的;
2.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曾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黑涉恶涉黄涉赌涉毒受处理的;
4.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受撤销党内职务或撤职以上处分的;
6.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
7.有危害公共利益、集体利益和居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侵占挪用公共资产、集体资产的;
8.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邪教组织的;
9.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10.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9月19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天元购物广场路东东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0543-2300190
(三)报名方式:报名面向街道(镇)专项招聘岗位的,由所在街道(镇)统一组织报名,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汇总后报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的,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要提交报考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报考相关材料包括(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自己留存,复印件交工作人员)。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信息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2024年博兴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
4.《诚信承诺书》(附件3);
5.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微警务”自行打印);
6.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7.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请携带资格证件及其复印件(笔试加分用);
8.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报考人员报名表格下载方式:登录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下载《2024年博兴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无工作单位的不需提供)。有招聘计划的街道(镇)下载《2024年博兴县面向街道(镇)专项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汇总表》(附件5),汇总报名人员信息和材料后,报送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人员须将《2024年博兴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邮箱:guohuarenli2022@163.com,邮件名统一:岗位代码+姓名+联系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不实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每人仅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资格初审:报名同时,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
四、笔试
笔试时间请及时关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在网站发布的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社区工作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满分100分。
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专门身份证明)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笔试完成后,笔试成绩将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加5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对因放弃面试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发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网站发布的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其他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岗位中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再重新组织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六、考察体检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考察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主管部门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招聘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以及对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博兴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与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有工作单位的,须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再办理入职手续。
八、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执行试用工资标准。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管理及待遇按照《博兴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落实“3岗18级”薪酬体系。招聘人员由街道党工委(镇党委)负责日常管理。社区工作者“3岗18级”薪酬体系标准:街道(镇)事业编制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平均应发工资×0.8倍×等级对应薪酬系数,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十、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的各环节均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发布,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3-2300190;
监督电话:0543-2395387,0543-2395935。
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山东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6人简章
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是济南市唯一的市属公立三级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防治专业医疗机构,是在济南市卫健委领导下的集预防、医疗、教学、科研、急救、康复、健康管理于一体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中心对6大类重精患者全部实施免费救治,试点心理健康信息化管理,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省级试点工作,开展抑郁症、焦虑症、睡眠障碍全民筛查,建立心理健康数据库。
中心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的精神卫生中心”的发展目标,立足“大专科、小综合”的战略定位,秉持中西医结合、心理先行的发展理念,擘画以京鲁睡眠医学中心、智慧减压中心、健康管理中心、中医康复中心“四大中心”为特色引领的发展蓝图。重视综合科室建设,开设内科、外科、妇科、口腔科等科室,以我院优质的医疗水平为依托,以先进的医疗设备为基础,以专业的医疗人才为引领,为患者提供放心、安心、舒心的医疗环境和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为进一步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中心现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在校生、现役军人、曾受到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及专业素质高者,年龄、学历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专业及要求
精神科、内科、外科、心电图、影像、心理、公共卫生、文秘综合、音乐治疗、护理、信息技术、急救车驾驶等专业(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入职后服从中心统一调剂。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9月30日16:00
如此次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需求,未录满岗位将延长报名至2024年12月30日。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邮件标题注明:2024年招聘+岗位+姓名格式,按照“应聘岗位+姓名”的方式命名压缩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jnsjswszxzzrs@jn.shandong.cn。报名材料如下:
1.《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表内需粘贴近期1寸免冠电子照片)(附件2),需手写签字的扫描件;
2.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应聘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劳务派遣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需手写签字的扫描件。
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
我院对应聘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将电话(或短信)通知,不合格人员不再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2.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根据专业要求不同进行相关基础知识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面试人选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
4.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选名单确定之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5.面试考核
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8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进行考察体检。
6.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在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执行相关薪酬待遇,缴纳五险一金。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咨询电话:0531-89618677。
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云南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级财政保障类聘用制书记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详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并掌握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专业目录参照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规定执行;
4.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5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计划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招聘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玻璃房。本次考试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在职人员在报考前须准备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备查;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4.注意事项。
(1)报名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2)报名人员所携带的材料,招聘单位收取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审验后退回考生。
(二)发布笔试公告。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根据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笔试公告,于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参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采取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组成,综合成绩根据3:3:4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表参加笔试,携带2B铅笔、黑色碳素笔以及橡皮擦,开考前15分钟到达笔试考点。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公文综合应用等内容;
4 .笔试分数统一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二)岗位技能测试
1.岗位技能测试时间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2.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行岗位技能测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3.岗位技能测试以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考察文字录入,分为看打和听打两部分,满分以100分计(其中看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听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
2.按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岗位技能测试人数进行面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四)体检
体检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考察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告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体检、考察阶段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公示后出现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得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明的,暂缓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本院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五、待遇和保障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单位报到,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制书记员待遇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一)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工作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统筹实施。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具体事宜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公告,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0-2138875。
(五)本公告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招聘事宜联系电话:0870-2835721。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