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吴忠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等单位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相关方案的批复》(吴人社发〔2021〕61号)精神,为稳步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条件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8名,其中: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1名,党群工作部1名,规划建设局1名,经济合作局2名,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2名,科技人才局1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有志于从事园区工作,具有较强的基层适应性、相融性;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香港、澳门及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工作经验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验);
 
  8.符合《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
 
  7.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8.按照国家、区市有关规定,尚未满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9.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11.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12.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3.现役军人;
 
  14.与园区管委会领导班子及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有关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00至2024年9月13日18:00。
 
  3.报名地点: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413办公室。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上述材料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3张,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自行在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提交填写完整的《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电子版打印,附件2)。应聘报名表要如实、详尽填写,注明应聘岗位,粘贴照片。
 
  (2)应聘人员网上报名邮箱为nxld2011@163.com。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连同本人的报名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对应的电子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应聘单位+岗位+姓名”。凡不提供应聘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核。网上报名初审情况通过报名邮箱予以回复,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审核结果。
 
  (3)《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下载方式:登录“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下载。专业类别参考《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
 
  (4)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符合岗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5)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变化或电话不畅通造成延误的,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5.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期进行,重点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进行初步审查核对。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反馈缺少的内容,经提醒补充后仍不全的不予通过;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报名结束后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及时对报名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二)考试方式及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笔试、资历量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80%+资历量化得分*20%)×50%+面试成绩×50%计算(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笔试
 
  笔试人选为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笔试分值100分,时限为120分钟。考试内容包括行业及业务知识、政治素养、管理知识与技能等。笔试设置开考比例为(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3:1,达不到3:1笔试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示。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登录“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四)资历量化
 
  资历量化分值100分,分学历学位、职业资格等级、工作经历3部分,每个单项取最高值,详见《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资历量化得分审核表》(附件3)。资历量化人选为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实际要求,对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职业资格等级、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进行量化评分,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按照3:1的面试开考比例(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不占用此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依据笔试和资历量化综合成绩(笔试和资历量化综合成绩=笔试成绩*80%+资历量化得分*2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后,在面试前进行复审,拟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包括应聘人员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下载)、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清单或劳动合同),详见《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4)。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和资历量化综合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面试
 
  面试人选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招聘岗位未达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不占用此比例),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及业务知识、管理知识与胜任岗位要求的相关能力水平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评委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七)体检考察人选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笔试和资历量化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总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示。
 
  (八)体检
 
  1.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2.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申请复检1次,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若体检不合格,则取消考察资格,考察人员名额由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4.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考察具体时间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通知考察人选。
 
  (九)考察
 
  考察主要通过查阅应聘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开展。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如有变化,及时联系告知招聘单位,因考察人选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后果自负。
 
  (十)岗位递补及不予递补的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根据笔试和资历量化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不予递补情形。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由园区管委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订立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资待遇
 
  录用人员按照《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工作人员日常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计发工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六、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根据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及时关注。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53-2693418(办公室)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953-2691266(园区纪工委)
 
  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以上电话。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2024年辽宁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入伍2023年退役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退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军地人才融合,根据《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的通知》(锦政办发〔2021〕5号),经锦州市政府批准,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
 
  (三)2021年入伍且服役满2年后,正常退出现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在2021年9月1日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
 
  (六)驻锦高校2021届应届大学毕业生在锦州市应征入伍,不限户籍;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入伍2023年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以下人员不予招聘:
 
  (一)不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人员;
 
  (二)因故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人员;
 
  (三)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
 
  (四)在部队服满2年义务兵役后,继续留在部队服役(转改士官、提干、考取军校)或退役后不回锦州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咨询电话:0416—5055237,5055239。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对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提前下载《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打印填写完毕(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
 
  2.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的人员需提供入伍前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入伍批准书、退役证、2张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9:00—9月19日16:00(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址: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未按时参加报名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只允许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现场,其他陪同人员严禁入内。
 
  2.报考人员只能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号报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楼(锦州市太和
 
  区市府路72号)。
 
  准考证发放: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8:00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统一发放准考证。
 
  请各位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8:2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笔试相关规定,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等环节)。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五、面试组织
 
  1.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为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面试人选名单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公布。
 
  2.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事业单位工作能力和素质。每名报考人员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请各位考生于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8:1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
 
  相关事宜经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通知。
 
  六、体检
 
  1.人选确定
 
  体检人选为面试合格人员。
 
  2.体检
 
  体检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定点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将在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岗位选择
 
  1.排名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总成绩相同者,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最终排名。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全部小数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5+面试总成绩×0.5=总成绩)。
 
  2.岗位选择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专业岗位和非专业岗位。首先,由符合专业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选择专业岗位。其次,放弃选择专业岗位及未选择到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与其余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重新排名,并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非专业岗位。在非专业岗位选择中放弃选择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九、公示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弃权。
 
  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本公告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2024年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总部招聘公告

  
 
  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成立于2005年2月6日,是致力于高雅艺术发展的非营利表演艺术集团,以“坚持原创性、民族性和公益性,彰显经典性、国际性和艺术性”为宗旨,积极发挥集成优势、整合资源,围绕上海文化品牌和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目标,努力建设成为中国最具品质和国际影响力的演艺文化机构。目前下辖上海大剧院、凯迪拉克·上海音乐厅、上海文化广场、上海歌剧院、上海芭蕾舞团、上海民族乐团等六家剧场和院团以及正在建设中的上海大歌剧院。未来,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将继续壮大剧院管理品牌,运营好YOUNG剧场,走向长三角及全国市场,力争形成全国剧场空间版图,擦亮管理服务和内容输出的金字招牌。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党政办公室干事1名(基建项目管理方向)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党政办公室干事(基建项目管理方向,管理岗位)
 
  招聘对象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2、五年以上基建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建设工程审批、报建、竣工验收等相关流程;
 
  3、熟悉国家及地方政策、报批报建流程,熟悉土木工程或造价管理,有资质证书的优先;
 
  4、具有1个以上完整基建项目管理的工作经历;
 
  5、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乐于发现问题和承担责任,工作有规划及主观能动性。
 
  岗位职责说明:
 
  主要负责艺术中心及所属单位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工程管理及质量、安全、合规等方面的监督工作。
 
  1、负责基建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和申报工作;
 
  2、负责基建项目的流程管理,包括申请、验收等节点的现场踏勘工作;
 
  3、负责基建项目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流程管理工作;
 
  4、负责收集、编辑、归档与基建工程相关的重要电子、纸质资料和文档;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17时止。
 
  2、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通过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招聘页面进入报名系统。为确保附件资料能顺利上传,推荐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操作。
 
  招聘页面网址如下:
 
  https://hr.sgtartsgroup.org.cn/r.do?
 
  method=portal&o=5DE3EAACECC4FC3B8AEDE916D324F9ADAC0B6880C439241D&
 
  p=01908913EC48146D906AF314C1BC72A2A35E29A953DA1FD6&oursInWindowDialog=true&windowId=win_142022093994870156
 
  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上传至报名表“作品或其他附件”一栏):
 
  (1)身份证(正反面);
 
  (2)外省市社会人员需提交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3)最高学历、学位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详见“学信网”),留学回国人员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日期、地点另行邮件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若报名考试人数较少,该岗位比例最低可调整为1:2)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日期、地点另行邮件通知,未进面试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面试现场,在面试前进行再次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该岗位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有考生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录用体检人选。
 
  (六)考察
 
  由本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如有考生考察不合格,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邮箱:hr@sgtartsgroup.org.cn(电子邮箱仅供咨询,不接受报名)
 
  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64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事业发展需要,强化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1人、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引进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与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为1984年9月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不迟于2024年10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四)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等其他情形的。
 
  二、引进待遇
 
  (一)进入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二)其他待遇按照甘肃省引进人才政策和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有关标准兑现。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要求插入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正反打印,手写签名后扫描成PDF格式)并附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等材料(如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生证、成绩单及所在院校学籍证明)彩色PDF格式扫描件,一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才引进指定邮箱gssylqxjyjcs@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姓名+联系电话”)。
 
  (二)资格审查
 
  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材料后可电话联系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7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告知资格初审结果和复审具体事宜。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面试前到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原件;
 
  ③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④高级职称人员携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
 
  ⑤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原件。
 
  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学历、专业信息,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资格复审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不实信息的报名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核
 
  1.面试通知在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并电话通知。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应聘岗位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灵活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低于70分即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拟聘岗位考生成绩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名,当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对成绩并列考生以面试方式进行加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加试成绩为加试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加试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按成绩高低排名1:1比例进入考察范围。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通知在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并电话通知。体检在省级三甲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初次不合格者,3日内由本人提出申请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
 
  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下,由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组织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审核档案、实地走访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和考察环节如出现岗位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向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
 
  通过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及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引进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备案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经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聘用后,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七)聘用
 
  对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的聘用人员,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八)注意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引进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引进单位。
 
  四、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0931-8258492周飞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中川镇保税区贵清山路4337号监督电话:0931-6535604
 
  报名邮箱:gssylqxjyjcs@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引进类别+姓名)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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