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邯郸工程高级技工学校招聘8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邯郸工程高级技工学校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邯郸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原中煤邯邢煤炭基本建设技工学校)创建于1978年,主要职责是为社会培养中、高级技术人才,是河北省国资委直属定项定额事业单位,国家级重点高级技工学校,邯郸市职教名校。学校位于邯郸市旅游胜地黄粱梦,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善,专业设置齐全,是河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机构,省金蓝领培训基地。学校的机械加工技术、电工电子专业是河北省技工学校重点专业。建校40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办人民满意的职业学校,做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的办学理念,为社会各界培养输送了大批技术人才,现已发展为以技工教育为主,集职业需求预测、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8年7月25日至2006年7月2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25日以后出生)。(具体月日以报名第一天月日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邯郸工程高级技工学校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邯郸工程高级技工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学校网站(www.zmhxjx.org.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邯郸工程高级技工学校人事部门,具体地址:邯郸市丛台区黄粱梦建安街2号,学校教学楼五楼党办。电话:0310-7139533,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下载填写《邯郸工程高级技工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名。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尚未获取,需提供本人所在学院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盖公章)。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3.资格审查。由学校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资格审查人:徐金广)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为8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学校教学楼五楼党办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报考岗位的相关知识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考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学校网站(www.zmhxjx.org.cn)发布,并在学校公示栏张贴。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学校网站(www.zmhxjx.org.cn)发布,并在学校公示栏张贴。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学校网站(www.zmhxjx.org.cn)、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学校网站(www.zmhxjx.org.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0-7139533(邯郸工程高级技工学校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905657(省国资委机关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电话:0310-7139533;手机:15931013945
 
  附件:
 
 
 
  邯郸工程高级技工学校
 
  2024年7月23日

2024年江苏苏州常熟市支塘镇招聘机关编外工作人员6人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编外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常熟市支塘镇公开招聘机关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能够服从组织安排从事各项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常熟户籍(以户口本为准)。
 
  5.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符合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7.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 证书方可应聘,其他国(境) 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 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应聘。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毕业生;
 
  (2)被辞退或自动离职未满5年、试用期内被辞退或自动离职未满3年的本镇财政供养人员或村(社区)工作人员;
 
  (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笔试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
 
  常熟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http://exam.csrc91.com/)。
 
  3.报名时间:
 
  2024年9月9日09:00-2024年9月18日14:00
 
  4.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9月9日09:00-2024年9月18日15:00
 
  (16:30至次日09:00及节假日除外)
 
  5.缴费时间及方式:
 
  2024年9月9日09:00-2024年9月18日日16:00
 
  缴费采取微信扫码支付方式,请考生提前准备。
 
  6.加分项:
 
  (1)加分项内容详见职位表
 
  (2)加分项计算:加分项计入笔试成绩
 
  (3)加分项申报: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在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在缴费截止时间之前,至常熟人力资源市场(珠江路222号)一楼大厅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提交不予加分。
 
  本人不能到现场提交加分项材料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及委托书。
 
  加分项现场申请时间:09:00-11:00,13:00-16:00
 
  7.笔试开考比例及补报规则: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9月19日09:00-16:00,联系常熟人力资源市场进行岗位改报或退费(联系电话:0512-51935215),逾期作放弃处理。
 
  8.注意事项及报名操作提醒(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1)应聘人员登录系统,通过“招聘信息及报名入口”选择本场考试,在简章最下方点击报名按钮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提交报名信息后,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等待审核过程中无法修改报名信息及岗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再次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视为无效报名。
 
  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联系常熟人力资源市场(联系电话0512-51935215)。
 
  (3)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早报名(因“踩点”报名,导致无充足修改时间而报名无效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提高报名成功率,尽量一次性通过资格初审。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5)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上传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其他问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系统填报部分信息提醒如下:
 
  ①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况:应聘人员务必结合自身情况,仔细核对是否存在本简章中所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况,自行审核、如实选择系统选项。
 
  ②户籍地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必须以户口本户主首页上地址、派出所公章名称为准。
 
  ③报考专业:报考专业必须以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填写完整,不得使用简称、别称。
 
  ④上传证件照片:上传本人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底色为蓝、白、红均可),照片务必真实、清晰,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不得上传艺术照、生活照或压缩、放大、变形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
 
  (6)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7)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人员,先在网上完成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并参加考试后,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至常熟人力资源市场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8)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为2024年9月22日(周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报名成功的人员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逾期作放弃处理。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9月20日09:00至2024年9月21日16:00。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通过方可取得面试资格)。不足1:3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均通过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查询通道开启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初审结果查询、报名修改/改报、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打印、成绩查询等均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通过“已报名考试”进行操作。
 
  具体流程: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已报名考试→进行中考试→根据考试名称进行操作。
 
  六、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选必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后,予以参加面试,若因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人选须在接到通知后1日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暂定为笔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请所有考生务必及时查看网上公告,提前准备好复审材料。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
 
  (2)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及委托书。
 
  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部分资料需上交原件)。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且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常熟人才网(www.csrcsc.com)公示。
 
  七、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在资格复审后对外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常熟人才网(www.csrcsc.com)公示。
 
  八、体检
 
  1.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
 
  2.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单》为准。所有进入体检的考生必须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体检通知单》,请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政审)
 
  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政审、录取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1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十、公示录用
 
  1.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常熟人才网(www.csrcsc.com)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核实,若反映问题严重且属实的,不予录用。
 
  2.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执行支塘镇同类型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十一、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立即查处,凡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取消报名资格。招聘工作由镇纪委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应试人员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2-52552878。
 
  十二、其他
 
  应聘者须如实申报,无论在招聘的哪个环节,一旦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自负。聘用者须服从分配,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纠纷等,由本人协商解决。
 
  十三、本《简章》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12-52552202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1935215
 
 
  2024年9月6日

2024年广东汕头海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暂未分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汕头海关总关的安全保卫、物业管理、生活服务保障、仓库管理、政府采购执行等工作。
 
(二)汕头海关技术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汕头关区进出境货物的实验室检测、化验鉴定,风险分析与咨询、科研与技术开发、海关技术规范的制(修)订,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委托检验检测、化验鉴定、技术培训和咨询等服务。
 
(三)汕头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汕头海关口岸门诊部)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汕头关区口岸传染病流行趋势监测与预警,参与口岸及输入性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医学媒介生物鉴定、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等工作。
 
(四)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汕头分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委托汕头海关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电子口岸应用项目及联网企业的技术支持,海关信息系统项目开发和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等工作。
 
(五)汕尾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承担汕头海关所属汕尾海关辖区进出境货物的检验检测鉴定,以及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经营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汕头海关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设置(附件2、3)。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公告发布
 
应聘人员自2024年9月11日开始,可通过汕头海关门户网站(http://shantou.customs.gov.cn)、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hrss)查询招聘公告。
 
七、报名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请在2024年9月18日9:00至24日18:00期间登陆“汕头海关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sthggkzp2024)(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截止后不再接收报考申请。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9月27日9:00至28日18:00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报名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0月8日9:00至10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确认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0月16日9:00至18日18:00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4),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统一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设在广东省汕头市,具体时间及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笔试分数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将依次递补人选。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通过汕头海关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需提供材料及相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其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2位计算;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应聘人员可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岗位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由汕头海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十、公示及聘用
 
(一)按照规定程序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在汕头海关门户网站、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弄虚作假的、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公开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被查明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应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汕头海关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笔试、面试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二)本次招聘除体检外不收取其他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应关注网络发布的相关公告,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四)应聘人员请在报名系统上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地址,期间如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告知,因电话和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公告相关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汕头海关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54-88198625;0754-88198627
 
监督举报电话:0754-88198528
 
 
 
 
 
汕头海关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上海开放大学学科带头人招聘公告

  
 
  上海开放大学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批准成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的新型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上海电视大学,创办于1960年。
 
  学校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远程开放教育为主要形式,主要面向广大学习者提供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社区教育,是上海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终身教育体系建构的重要承载者。学校学历教育注册在读学生目前约10万名,是上海在校生人数最多的高校。学校努力建设具有上海特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开放大学,为上海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不断贡献新的力量。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3名。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学科带头人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序号

部门

拟安排

岗位

岗位性质

需求人数

专业

要求

学位要求

职称要求

其他要求

1

经管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经济

管理类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高层次课题研究经验,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方向者优先

2

理工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机械电子工程或相近专业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科研成果较多,在学术界拥有一定影响力;有专业建设、教学改革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以及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优先

3

人文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新媒体设计、艺术设计、艺术与科技等相关专业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文化创意相关背景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等)通过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投递,具体网址为: https://zhaopin.shou.org.cn/。通过其他形式投递的简历材料恕不受理。
 
  3.注意事项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留学归国人员一般应于2024年9月底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安排综合测评。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虚报资料、隐瞒重要事实的,学校均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请应聘者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综合测评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采取试讲、面试、面谈及心理测评等形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四)政审
 
  学校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情况、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考察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五)体检
 
  拟聘人员需向人事处提交指定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政审、体检结果,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依照学校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一人一策,具体面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951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吴老师、袁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695、021-25654088
 
  上海开放大学
 
  2024年09月10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