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赤城县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和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专业教师14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缓解教师紧缺现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和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专业教师1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和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专业教师14名,其中赤城县第一中学8个岗位,赤城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6个岗位。应聘人员可通过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服务“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rsj.zjk.gov.cn)、赤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cx.gov.cn)查询招聘信息。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赤城县2024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和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专业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2日至2006年8月12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招聘工作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2024年8月12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进行体检。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详见附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8.教师资格要求:须取得与应聘学段一致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
 
  9.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 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本次招聘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7.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网址:https://rpta.cn/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至2024年8月23日17:00。
 
  3.缴费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至2024年8月24日17:00。报名缴费通过网上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待考试结束的当天于15:00-17:00时,考生到赤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霞城大道人社局三楼302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退回原交费账户。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退费事宜逾期不再办理。
 
  5.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赤城县2024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和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专业教师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
 
  (2)注册账号。进入报名网址(https://rpta.cn/),点击“注册”,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5)完成缴费。审核通过后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方式:支付宝。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未按时间完成报名和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注:1.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2024年8月26日上午9:00至8月27日17:00,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具体考试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科目为《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7:3。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2.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一周内,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和证件审核时间、地点,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划定。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3.资格复审:依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复审。
 
  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有效期内身份证或社保卡、户籍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已与现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主要领导签字)。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进入面试,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4.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满分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现场试讲的方式,时间15分钟,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通用教材及专业学科知识。主要考察教师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教学思想、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以及教师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解决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5.综合成绩汇总: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设置公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以师范类优先。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培训班。
 
  (四)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按照报考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以师范类优先。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经考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教育局共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品德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主要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
 
  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如体检、考察出现放弃、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按照综合成绩递补一次。
 
  3.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赤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c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经体检、考察、公示后有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照报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时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高者优先,面试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以师范类优先。
 
  五、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要进行岗前业务培训,按政策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考察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工资、保险等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报名、参加考试、证件审核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赤城县2024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和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专业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13-6318413/0313-6411018
 
  监督电话:0313-6312189/0313-6312304
 

河北张家口怀安县招聘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40人公告

  
 
  受怀安县公安局委托,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40名(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坚持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留置保障专职辅警40名(男性32名,女性8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怀安县户籍,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5日。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无被开除或辞退经历。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无吸毒史。
 
  3.年龄18至35周岁(1989年8月15日至2006年8月15日期间出生)。
 
  4.具备高中(含中专、中职、中技)及以上学历。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
 
  身高与体重:男性,1.70米以上;女性,1.55米以上。实际体重在标准体重的85%以上,且低于标准体重的125%。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6.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或者具有特殊技能、专业特长的人员应聘辅警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等条件,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优先聘用条件
 
  在笔试、体能、面试成绩及学历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聘用人员。
 
  四、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怀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kha.gov.cn)发布公告。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时间: 2024年8月15日至8月23日,每个工作日9:00-11:30时,15:00-17:30时。
 
  2.地点: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禾力街与迎宾大道交叉口---怀安县晟安创业园区520室)。
 
  咨询电话:7869178。
 
  3.收费:初审合格人员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子女免费。
 
  4.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聘用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照片背面须注明姓名);从怀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公告》,下载并填写《怀安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一式两份。
 
  (二)笔试
 
  1.时间地点:考生登录怀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相关通知信息,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的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时事政治》,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成绩查询:登录怀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拟招聘人数3:1比例(男、女岗位分别计算)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当参加体能测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3:1时,由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研究决定具体比例,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评人选。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有关事项见《体能测评准考证》。测评项目包括: 1000米(男)/800米(女)跑。
 
  体能测评分男组、女组,满分100分,按照体能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1分递减评分(体能测评成绩第一名为100分、第二名为99分、第三名为98分,女子第24名为77分,男子第96名为5分)。体能测评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由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实施。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综合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素质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结束后,在怀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综合成绩,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由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对照招聘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验合格者,进入政审、资格复审环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评成绩×20%+面试成绩×40%。
 
  (六)政审、资格复审
 
  1.根据体检结果,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政审与资格复审人员。
 
  2.政审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按规定审查后提出政审意见,资格复审由县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考生应配合提交资格复审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政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弃权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聘用条件:
 
  (1)公告中第三条第(三)款。
 
  (2)学历高者优先。
 
  (3)体能测评成绩好的优先。
 
  (七)办理聘用手续
 
  怀安县公安局与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政审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与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不少于2年期限的《劳务派遣合同》,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可择优续签。
 
  五、 聘用待遇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怀安县公安局“辅警”工资标准执行,按企业标准缴纳“五险”。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培训辅导。
 
  2.所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随时关注查询怀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或手机短信提示,以免错过招聘相关通知,造成不必要损失。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在《怀安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诚信承诺处签字,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被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劳务派遣性质,不占用地方编制。
 
  5.空岗递补:招聘结束1年之内,因县公安局原有及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解聘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结合用工单位专业和性别要求,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等条件下,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递补。
 
  6.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拟招聘人数比例的3:1时,可延长一周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未达到拟招聘人数3:1比例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考试环节。考试结束后,由县公安局结合实际,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综合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男、女岗位分别确定),确保拟招聘人员能胜任岗位工作。然后按照报考岗位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政审与资格复审人员。
 
  7.本公告由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河北张家口市蔚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8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蔚县公安局委托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计招聘留置保障专职辅警28名(男性20名,女性8名),主要从事留置看护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女性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
 
  4、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无吸毒史,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被开除或辞退经历,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8、户籍:限蔚县户籍;
 
  9、视力: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10、体貌: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聘用(男体重需在60-90公斤、女体重需在45-70公斤范围内,且身高、体重比例恰当);
 
  11、本人未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开除、辞退、退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须由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14日,上午8:30-12:00  13:30-17:30
 
  2、报名地址:蔚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就业服务窗口 。
 
  3、招聘人员需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小2寸红底彩色免冠近照6张(照片背面务必注明姓名)及100元报名费,并填写完整的《蔚县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份。
 
  注:报名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篡改而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等程序实施招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要求等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依据《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执行(标准附后),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性)、800米跑(女性)。
 
  测评标准:
 
  男性:①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13″4。
 
  ②1000米跑:合格标准≤4′35″。
 
  ③纵跳摸高:合格标准≥265厘米。
 
  女性:①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14″4。
 
  ②800米跑:合格标准≤4′30″。
 
  ③纵跳摸高:合格标准≥230厘米。
 
  注:三项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笔试。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笔试内容为宪法基础知识、民法基础知识、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刑事执法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注:笔试结束后将按照拟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围人员名单将在蔚县人民政府网站及蔚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综合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准考证》。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政审考核
 
  体检: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审核。参加政审的人员须认真填写《蔚县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并由相关部门填写详细政治情况并加盖公章。
 
  七、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政审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将在蔚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由蔚县宏盛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公安部门按照《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八、岗位待遇
 
  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留置保障专职辅警工资待遇为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根据工作表现,按照《蔚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确定层级及工资标准。
 
  依据企业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保险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九、其他事项
 
  1.接受报名单位指定为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设立其他委托机构或个人。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岗位为劳务派遣性质,不占用地方编制。
 
  4.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监督、审核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也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特别提醒:请所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随时关注蔚县人民政府网站及蔚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以免错过招聘相关通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13-7114555
 
 
  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7日

河北张家口市宣化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人公告

  
 
  为充实公安队伍警力,提高留置看护队伍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依据《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上级公安机关指示精神,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4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此次共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男31名,女9名),岗位主要为留置看护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无吸毒史,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被开除或辞退经历,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自愿从事相关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5.年龄范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年满18周岁至30周岁(1993年8月14日至2006年8月14日期间出生);
 
  6.户籍条件:限宣化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期为2024年8月14日;
 
  7.学历条件: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8.视力条件: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
 
  9.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在标准体重85% — 125%之间,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岗位待遇
 
  工资待遇构成为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绩效考核奖,并按企业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其中:基础工资依据河北省公布的张家口市区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月)的1.2倍即2400元/月支付,并依照河北省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适时进行调整;工龄工资,在工作满一年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将每年增加工资50元/月 ,最高500元;绩效考核奖参照原先招录辅警的待遇根据考核情况发放,最高710元/月;上岗后,按实际在留置岗位执勤天数适当增加绩效考核奖。
 
  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合同期满符合条件的,续签合同。试用期内,工资按张家口市区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月)支付(含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四险)。
 
  五、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须由本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址:宣化区人社局事业股(宣化区皇城桥路42号兴源综合楼五楼)
 
  咨询电话:0313-5970109
 
  3.需携带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1寸彩色免冠近照4张(照片背面务必注明姓名)、报名表、个人征信报告。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费100元(现金),开具收据。
 
  4.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减免报名考务费。
 
  5.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时携以下相关证明: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街道及社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建档立卡家庭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根据报名情况,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有权发布补充公告。
 
  六、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常识、公文写作基础、计算机基本知识和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体测人员范围,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体测。
 
  体测人员名单在“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政府网”网站公布。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项目:
 
  男子组:
 
  1000米跑:合格标准≤5′30″
 
  女子组:
 
  800米跑:合格标准≤5′25″
 
  3.面试
 
  通过以上两个环节测试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综合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满分100分。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政审
 
  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除身高、视力外,体检结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审核,政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和体检、政审等情况,依据此次招聘名额确定拟聘人选。将在“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政府网”网站予以公告。由张家口宣和劳务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合同。
 
  九、其他事项
 
  1.接受报名单位指定为宣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设立其他委托机构或个人。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辅警不占用地方编制,被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性质,所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
 
  4.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由宣化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新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如培训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6.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发布公告。
 
  7.如在报名环节就达不到人数要求,将重新组织报名,增加人数,再开展后续环节。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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