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市人才驿站招聘3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梅州市人才驿站是由中共梅州市委组织部和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建的非营利性引智公共服务平台,由梅州市就业和人才管理中心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市人才驿站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公共人才服务平台功能,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交流、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为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
 
(一)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上述人员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
 
(二)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日—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三)报名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9号梅州市人才驿站(梅州市人力资源市场1楼)。
 
(四)报名须提交材料
 
1.《梅州市人才驿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双面打印,不得涂改。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或彩色打印。另附1张同底大一寸照片(背面写明姓名及报考岗位代码)。
 
2.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主要内容为报考者基本情况、何时离职、承诺报名前无工作单位等。
 
5.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提供合同或相关服务证明。
 
6.参加过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提供相对应的服务证书或鉴定表。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在现场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5.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或录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报名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招聘对象基本条件或不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将以短信方式通知报考人员。
 
(七)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留意招聘单位信息。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于2024年8月中旬举行,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梅州市人才驿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招聘单位将以适当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并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梅州市人才驿站”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人选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二)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三)组织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梅州市人才驿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30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交部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工资36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交部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未报到的;
 
(五)签订劳动合同未满6个月因各种原因离职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三)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致电梅州市就业和人才管理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753-2253834;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四)本公告由梅州市就业和人才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梅州市就业和人才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9日


广东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根据《梅州市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因后勤服务工作需求,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以下简称用工单位)决定在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在“面试”或“笔试+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所聘人员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与梅州市梅江区梅安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

岗位

代码

招聘人数

年龄要求

学历条件

专业

其他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

高等职业教育

机关后勤服务岗位

2024001

1

18-30周岁

大专以上

研究生:环境科学(A083001);

本科:资源环境科学(B082606);

大专:资源综合利用与管理技术(C084711)。

本科:生态环境工程技术(220801);

大专:资源综合利用技术(420808)。

1.梅州市户籍;

2.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历;

3.驾驶技能娴熟,取得C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4.持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相关技能证书。

 

注:1.岗位条件中的“以上”均包含本级基数;

 

2.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采取面试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视报名人数采取其中一种。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用工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岗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8月21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4.现场报名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南163号梅州市环境监控中心908室。
 
5.联系方式:电话0753-2260823,手机19128198932;联系人:钟先生。
 
6.报名材料
 
(1)粘贴有报名人员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的《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如超过一页则需双面打印,见附件),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为照片名称)。
 
(2)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质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报名人数若超过30人(含30人),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对笔试合格对象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面试试题由第三方出题,用工单位联合劳务派遣公司组织开展。
 
(三)面试
 
报名人数少于30人,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应试人员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四)计算成绩,确定体检名单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报名人数少于30人),或综合成绩=笔试成绩Í60%+面试成绩Í40%(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底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与资格复审
 
体检由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与梅州市梅江区梅安保安服务公司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复审时由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介绍信,由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对应聘人员是否属于“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由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进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资格复审由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和梅州市梅江区梅安保安服务公司共同负责。
 
体检、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应聘人员弃权的需提交书面弃权声明。
 
(六)考察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与梅州市梅江区梅安保安服务公司组织人员开展考察。选派2位同志组成考察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组需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七)公示和派遣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资格复审、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梅州市梅江区梅安保安服务公司签订两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择优续签。按照有关要求向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办理备案等手续。
 
(八)聘用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人员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考勤、谁负责”的原则,用工单位实施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依法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对用工中出现的劳动纠纷,由派遣公司承担主体责任。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由用工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处分、解除或终止劳务派遣协议等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监督、审核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128436。
 
(五)其他事项未尽事宜,由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和梅州市梅江区梅安保安服务公司负责解释。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8日

广东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根据《梅州市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因后勤服务工作需求,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以下简称用工单位)决定在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在“面试”或“笔试+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所聘人员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与梅州市梅江区梅安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

岗位

代码

招聘人数

年龄要求

学历条件

专业

其他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

高等职业教育

机关后勤服务岗位

2024001

1

18-30周岁

大专以上

研究生:环境科学(A083001);

本科:资源环境科学(B082606);

大专:资源综合利用与管理技术(C084711)。

本科:生态环境工程技术(220801);

大专:资源综合利用技术(420808)。

1.梅州市户籍;

2.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历;

3.驾驶技能娴熟,取得C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4.持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相关技能证书。

 

注:1.岗位条件中的“以上”均包含本级基数;

 

2.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采取面试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视报名人数采取其中一种。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用工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岗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8月21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4.现场报名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南163号梅州市环境监控中心908室。
 
5.联系方式:电话0753-2260823,手机19128198932;联系人:钟先生。
 
6.报名材料
 
(1)粘贴有报名人员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的《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如超过一页则需双面打印,见附件),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为照片名称)。
 
(2)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质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报名人数若超过30人(含30人),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对笔试合格对象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面试试题由第三方出题,用工单位联合劳务派遣公司组织开展。
 
(三)面试
 
报名人数少于30人,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应试人员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四)计算成绩,确定体检名单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报名人数少于30人),或综合成绩=笔试成绩Í60%+面试成绩Í40%(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底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与资格复审
 
体检由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与梅州市梅江区梅安保安服务公司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复审时由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介绍信,由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对应聘人员是否属于“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由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进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资格复审由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和梅州市梅江区梅安保安服务公司共同负责。
 
体检、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应聘人员弃权的需提交书面弃权声明。
 
(六)考察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与梅州市梅江区梅安保安服务公司组织人员开展考察。选派2位同志组成考察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组需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七)公示和派遣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资格复审、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梅州市梅江区梅安保安服务公司签订两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择优续签。按照有关要求向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办理备案等手续。
 
(八)聘用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人员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考勤、谁负责”的原则,用工单位实施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依法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对用工中出现的劳动纠纷,由派遣公司承担主体责任。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由用工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处分、解除或终止劳务派遣协议等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监督、审核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128436。
 
(五)其他事项未尽事宜,由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和梅州市梅江区梅安保安服务公司负责解释。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8日


广东梅州市人才驿站招聘3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梅州市人才驿站是由中共梅州市委组织部和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建的非营利性引智公共服务平台,由梅州市就业和人才管理中心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市人才驿站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公共人才服务平台功能,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交流、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为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
 
(一)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上述人员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
 
(二)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日—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三)报名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9号梅州市人才驿站(梅州市人力资源市场1楼)。
 
(四)报名须提交材料
 
1.《梅州市人才驿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双面打印,不得涂改。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或彩色打印。另附1张同底大一寸照片(背面写明姓名及报考岗位代码)。
 
2.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主要内容为报考者基本情况、何时离职、承诺报名前无工作单位等。
 
5.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提供合同或相关服务证明。
 
6.参加过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提供相对应的服务证书或鉴定表。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在现场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5.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或录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报名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招聘对象基本条件或不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将以短信方式通知报考人员。
 
(七)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留意招聘单位信息。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于2024年8月中旬举行,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梅州市人才驿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招聘单位将以适当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并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梅州市人才驿站”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人选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二)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三)组织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梅州市人才驿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30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交部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工资36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交部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未报到的;
 
(五)签订劳动合同未满6个月因各种原因离职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三)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致电梅州市就业和人才管理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753-2253834;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四)本公告由梅州市就业和人才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梅州市就业和人才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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