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吉安市新干县绿色通道引进县外教师13人公告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新干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干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调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干办字〔2020〕70号)及关于印发《新干县畅通人才返乡工作“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的通知(干才字〔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通过绿色通道面向县外引进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到我县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教师学科和数量
 
  此次绿色通道计划引进县外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共13名,具体岗位(学科)和人数见附件1。
 
  二、范围和对象
 
  新干县外正式在编在岗(原则上需满5年)高中、初中教师,其户籍(户口、籍贯,下同)为新干县或新干县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或非新干户籍人员但配偶为新干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三、资格和条件
 
  1.遵守纪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义务;
 
  2.安心教育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和新干县相关政策;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初、高中物理或地理教师、市级及以上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8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年龄计算均以有效身份证为准(下同)。
 
  5.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6.需具有相应层次学科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报考的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一致。
 
  7.报考岗位的学段(高中阶段、初中阶段)须与现任教的学段一致。
 
  8.本学年度教学成绩或本年度综合考核绩项分列所在学校正式教师前70%及以上。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师德师风和学校安全等工作“一票否决”有关规定,正在处分期内的;
 
  (7)现未转为正式在编在岗教师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新干县人民政府网、新干县教体局和新干县微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7日-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3.报名地点:新干县教体局4楼人事股。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好的《2024年新干县绿色通道引进县外正式在编在岗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2024年新干县绿色通道引进县外正式在编在岗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3),且必须在附件2“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报考材料、证件和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的、准确的,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若被引进,服从新干县相关政策规定,本人无意见”一栏中亲笔签名;
 
  (2)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证明是配偶身份的须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由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现任教学段证明材料;
 
  (7)本学年度教学成绩证明或本年度综合考核绩项分列所在学校正式教师前70%及以上的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8)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9)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新干县绿色通道引进县外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者后领取准考证,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考生需签订提供相关证件真实有效的承偌书,凡发现弄虚作假、考试舞弊及违规者,一律取消资格并通报所在工作单位。
 
  (四)领取准考证
 
  1.领取时间:2024年8月9日(下午2:30-5:30)
 
  2.领取地点:新干县教体局4楼人事股。
 
  (五)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无生试讲方式进行,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试讲教材为本县高中和初中现行教材(见附件4)。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最后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场公布本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最后成绩。
 
  2.面试时间:2024年8月10日上午8:00开始备课。请所有考生于当日上午7:30前持面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7:30以后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
 
  3.面试地点:新干县教育体育局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该岗位实际引进人数和考生最后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按年龄大、体制内教龄长者依次优先入闱体检。
 
  当出现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数,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面试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入闱体检。
 
  2024年8月11日晚上24:00前在新干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考生最后成绩和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并电话通知。
 
  2024年8月16日上午8:00前,入闱体检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费用自理到新干县教体局二楼大会议室集中(须空腹),工作人员组织考生到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和心理检测执行。体检前1天因考生书面或短信(短信发送手机号码13970662126,注明何岗位何人)提出自动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从该选调岗位按照考生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按年龄大、体制内教龄长依次优先入闱体检。递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逾期未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递补。
 
  (七)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范围,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查。
 
  (八)公示。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新干县人民政府网、新干县教体局和新干微就业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和选岗
 
  档案审查及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凡被正式调入的教师,按相关程序办理编制、工资等调入手续并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调入人员直接到新干县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原县就业局)开具调档函,再于2024年8月20日前向新干县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提供人事档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提交人事档案的,必须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之前提交人事档案,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不予聘用;另为了提取档案在原单位办理辞职者,均不予聘用。
 
  调入人员须于2024年8月26日上午8:30前到新干县教体局五楼会议室进行选岗,逾期未到按自动放弃处理。按照学段对等的原则,分岗位(学科)由考生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自主选岗(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按年龄大、体制内教龄长依次优先选岗)。另初中按地域对等或相似的原则分配,如考生现编制在城区学校,则分配在我县县城部分学校任教;如编制在农村学校,则安排在我县农村学校任教。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新干县绿色通道引进县外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新干县教体局人事股,负责办理引进教师的日常事务。
 
  本方案由新干县绿色通道引进县外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5
 
  1.新干县绿色通道引进县外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岗位和人数表
 
  2.2024年新干县绿色通道引进县外正式在编在岗教师报名登记表
 
  3.2024年新干县绿色通道引进县外正式在编在岗教师信息汇总表
 
  4.新干县2024年绿色通道引进县外教师试讲教材(以新干县现使用教材为准)
 
  5.人事档案所需相关明细材料及政审所需提供材料
 
  新干县绿色通道引进县外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30日 

2024年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招聘科研助理公告(第二批)

  
 
  根据工作需要,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招聘科研助理1名,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为2024年国内高校(院所)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1日至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科研助理岗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将登记表Word版和本人签字的扫描件,连同表中所列附件(请按序号顺序合为一个文件)一并提交至电子邮箱wangjin01@mail.cgs.gov.cn。应聘登记表及邮件题目发送格式为:岗位-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如:科研助理岗-李某某-XX大学XX专业-硕士。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若不满足要求,则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开考比例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分为自我陈述(采取PPT方式,不超过8分钟)和考官提问两部分。自我陈述PPT主要介绍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特长优势、对应聘岗位的认知及匹配情况、工作设想等,以及考生认为其他需要展示的内容,PPT内容不得有涉密敏感信息。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经本单位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由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在75分以上且排名前3名的方可递补。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科研助理与我所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照我所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755804
 
  电子邮箱: wangjin01@mail.cgs.gov.cn
 
  单位网址:http://www.qimg.cgs.gov.c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观山路596号
 

2024年河南信阳广播电视台招聘5人公告

  
 
  按照《信阳市参加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总体方案》要求,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信阳广播电视台及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详见《信阳市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期间绿色通道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信阳广播电视台)》(附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要求、时间安排、招聘程序和招聘办法等按照《信阳市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期间绿色通道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三、咨询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6—6659827、6659896
 
 
 
  信阳市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中共浙江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和《江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阳光招录实施办法》(北区委办〔2013〕75号)等有关规定,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定。
 
(三)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或其他事业在编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或单位,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
 
(一)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2024年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栏。
 
报考人员按实注册个人信息,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并选择对应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25日9:00至9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9月27日9:00-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2024年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或“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栏目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9月29日9:00至9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缴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上予以公布。
 
拟取消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若符合“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栏目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1个工作日内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因指标取消且无法改报或放弃改报的人员将统一退还报名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0月17日9:00至10月19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一)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10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上述证件需在有效期内(下同)。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6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和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二)资格复审
 
专业技能测试前,由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专业技能测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所学主干课程清单(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工作经历、职业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三)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详见《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参加考试。
 
专业技能测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30%,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前两项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两项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于专业技能测试后3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四)面试
 
面试前,由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向进入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生凭身份证件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五)成绩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加试一门公共知识。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考察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提交书面申请。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需自愿服从组织分配,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规定
 
(一)专业技能测试递补
 
1、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提交不参加资格复审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2、专业技能测试对象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和专业技能测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二)面试递补
 
1、面试对象在《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开始48小时前,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提交不参加面试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中按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两项成绩合成分,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2、面试对象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八、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指1988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二)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历届生须在2024年9月10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岗位要求。
 
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学位证书,同时于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在报考时需在报名系统“备注栏”中填写主干课程,并备注中文翻译。
 
(四)国家新闻总署颁发的《新闻记者证》在报名时须仍处在有效期且状态为正常。
 
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五)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挂)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七)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要求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八)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九)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十)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0月31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提交至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并电话联系,经审核后退还考试费。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招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二)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请随时关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9582707(工作时间开放)。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4-89184553(工作时间开放)。
 
工作日联系时间段: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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