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医疗类岗位招聘67人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是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大型综合性医院,隶属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山东大学新型直属型附属医院,规划床位3360张,设有蟠龙山院区、历山院区、鲍山院区,中心围绕“强综合、尖专科”的学科定位进行“一中心多院区”的专业合理布局。中心以“做护佑人民生命的健康卫士”为使命,彰显社会责任感,公益性尤为突出。中心医疗技术水平高端定位,引进院士团队以及国内顶级专家,联合省内知名专家,打造了高层次专家技术平台,为群众提供权威、便捷、可及的优质医疗资源。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质及其他基本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暂未取得医师执业证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单位审核符合注册专业条件的,允许先行报考,待落实就业单位后办理执业注册手续。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7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省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dgwlc.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8月15日16:00
 
  初审时间:2024年7月31日—8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31日—8月16日16:00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网站(网址:http://60.216.53.72:8383),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单位初审通过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单位初审未通过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完善信息,再次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3.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省公卫临床中心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本次单位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根据有关要求,组织面试、笔试工作。
 
  1.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招聘岗位为单位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以中心网站公布为准,不再通知本人,请关注中心网站。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笔试人选;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组织试题,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笔试时间和地点以中心网站公布为准,不再通知本人,请关注中心网站。
 
  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笔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笔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60%和笔试成绩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心成立考察专家组,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531-67605709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监督电话:0531-67605773
 
  七、其他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2024年7月31日


2024年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64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事业发展需要,强化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1人、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引进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与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为1984年9月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不迟于2024年10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四)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等其他情形的。
 
  二、引进待遇
 
  (一)进入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二)其他待遇按照甘肃省引进人才政策和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有关标准兑现。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要求插入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正反打印,手写签名后扫描成PDF格式)并附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等材料(如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生证、成绩单及所在院校学籍证明)彩色PDF格式扫描件,一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才引进指定邮箱gssylqxjyjcs@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姓名+联系电话”)。
 
  (二)资格审查
 
  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材料后可电话联系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7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告知资格初审结果和复审具体事宜。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面试前到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原件;
 
  ③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④高级职称人员携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
 
  ⑤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原件。
 
  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学历、专业信息,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资格复审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不实信息的报名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核
 
  1.面试通知在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并电话通知。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应聘岗位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灵活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低于70分即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拟聘岗位考生成绩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名,当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对成绩并列考生以面试方式进行加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加试成绩为加试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加试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按成绩高低排名1:1比例进入考察范围。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通知在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并电话通知。体检在省级三甲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初次不合格者,3日内由本人提出申请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
 
  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下,由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组织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审核档案、实地走访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和考察环节如出现岗位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向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
 
  通过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及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引进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备案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经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聘用后,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七)聘用
 
  对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的聘用人员,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八)注意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引进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引进单位。
 
  四、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0931-8258492周飞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中川镇保税区贵清山路4337号监督电话:0931-6535604
 
  报名邮箱:gssylqxjyjcs@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引进类别+姓名)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9日

2024年广西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招聘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7人(岗位一4名;岗位二2名;岗位三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一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PPT等)进行文字、图像等编写和制作。
 
  (二)岗位二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规划、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优秀的文档编辑能力,熟练运用Word进行专业文档编排;熟练掌握Excel的基础操作、熟悉常用的函数和公式、掌握Excel的高级功能,能对表格数据进行组织和数据分析。
 
  (三)岗位三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和信访工作经历者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有一定的公文知识,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等)进行文字编撰工作。
 
  三、上述岗位所招聘的人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四)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薪酬
 
  按市财政局有关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管理规定和参照市教育局同等条件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
 
  五、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请在2024年9月19日24:00前将报名表、信息表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1053974389@qq.com邮箱,文件命名为“某某某应聘材料”,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根据招聘公告所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报多个岗位,均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面试
 
  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梁老师,0777-3216289。
 
  附件:1.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表
 
  2.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信息表
 

2024年辽宁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入伍2023年退役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退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军地人才融合,根据《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的通知》(锦政办发〔2021〕5号),经锦州市政府批准,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
 
  (三)2021年入伍且服役满2年后,正常退出现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在2021年9月1日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
 
  (六)驻锦高校2021届应届大学毕业生在锦州市应征入伍,不限户籍;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入伍2023年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以下人员不予招聘:
 
  (一)不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人员;
 
  (二)因故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人员;
 
  (三)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
 
  (四)在部队服满2年义务兵役后,继续留在部队服役(转改士官、提干、考取军校)或退役后不回锦州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咨询电话:0416—5055237,5055239。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对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提前下载《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打印填写完毕(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
 
  2.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的人员需提供入伍前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入伍批准书、退役证、2张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9:00—9月19日16:00(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址: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未按时参加报名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只允许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现场,其他陪同人员严禁入内。
 
  2.报考人员只能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号报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楼(锦州市太和
 
  区市府路72号)。
 
  准考证发放: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8:00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统一发放准考证。
 
  请各位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8:2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笔试相关规定,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等环节)。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五、面试组织
 
  1.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为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面试人选名单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公布。
 
  2.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事业单位工作能力和素质。每名报考人员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请各位考生于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8:1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
 
  相关事宜经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通知。
 
  六、体检
 
  1.人选确定
 
  体检人选为面试合格人员。
 
  2.体检
 
  体检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定点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将在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岗位选择
 
  1.排名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总成绩相同者,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最终排名。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全部小数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5+面试总成绩×0.5=总成绩)。
 
  2.岗位选择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专业岗位和非专业岗位。首先,由符合专业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选择专业岗位。其次,放弃选择专业岗位及未选择到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与其余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重新排名,并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非专业岗位。在非专业岗位选择中放弃选择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九、公示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弃权。
 
  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本公告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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