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南昌市东湖区廉政教育中心选调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南昌市东湖区廉政教育中心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决定面向全省(南昌市域以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为切实做好选调工作,现将有关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职位
 
  南昌市东湖区廉政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共5名,具体职位见《南昌市东湖区廉政教育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江西省范围内(南昌市域以外)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或公务员(含参公人员)。2006年1月1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必须是经过市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录(招聘)的人员;“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渠道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1日,含试用期);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2年的,近2年年度考核须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称职)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承诺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信息发布、网上报名、面试、现场资格审查、笔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选调信息在南昌市东湖区政府网(dhq.nc.gov.cn)网站、江西人才测评中心网(https://jxrcrsksta.com/)网站上公开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诚信报名。
 
  2.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日9:00至8月14日17:00止。
 
  3.报名步骤
 
  (1)报考人员登录选调报名网站“江西人才测评中心网”(https://jxrcrsksta.com/),注册、选报岗位,并如实填报有关信息、上传有关材料,诚信报考。
 
  (2)报考人员登录后,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jpg格式,40kb以下)。
 
  (3)自行下载《南昌市东湖区廉政教育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个人承诺书》(附件4)并如实填写。手写签名、盖章后上传为附件。
 
  (4)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即为报名成功。
 
  (5)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则对招聘人数予以相应核减。核减具体情形另行公告。
 
  5.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凡是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6.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3.同一岗位入闱面试考生原则上在同一面试小组面试。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的,需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得分=考生面试原始得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除面试成绩异常分值(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面试小组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4.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以1:3的比例确定入闱笔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笔试。
 
  (四)资格审查
 
  区纪委监委负责资格审查复审,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复核。在笔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本人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一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
 
  2.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见附件3);
 
  3.《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渠道进入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应资料。“三支一扶”进入人员需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个人考核服务期满后的安置表等材料。
 
  5.近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6.近期同底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7.下载并打印《南昌市东湖区廉政教育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个人承诺书》(附件4),均需据实填写并手写签名;
 
  8.报考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明等材料(如:党员证明等);
 
  9.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以上档案材料复印件均需管理本人档案的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将入闱笔试人员名单在南昌市东湖区政府网和江西人才测评网站公布。如考生自愿放弃笔试的,须在笔试前3日提出书面申请。如出现因取消或放弃资格产生笔试人员空额后,不满足1:3比例要求的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同分情况,一并递补;如无递补,直接开考。如选调职位无人符合条件,则取消该选调职位。
 
  (五)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3.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
 
  按照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综合总成绩(考生综合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综合总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4.确定参加考察对象
 
  根据选调计划数和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数差额2人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东湖区纪委监委组织实施。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特别是重点考察了解政治素质、综合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等方面,并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综合研判。考生在考察前需书面承诺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出书面申请,按照该职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考察,如遇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如选调职位无考察人选,则取消该选调职位。
 
  区纪委监委综合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形成选调情况报告,确定拟选调人选。南昌市东湖区廉政教育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东湖区纪委监委提出的用人意见,审议确定拟选调人选。对于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可以取消或调减选调计划。
 
  (七)体检
 
  体检由区人社局会同区纪委监委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安排到具备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因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递补一次,此后环节不再递补。
 
  (八)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南昌市东湖区政府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反映,经查实确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按公布的选调职位重新核定其岗位,并按新核定后的岗位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原任职务或职级高于录用职位的,按照选调职位定级。
 
  (十)其他事项
 
  1.东湖区纪委监委对公开选调工作全程监督,并受理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选调工作依纪依法、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2.选调公告由选调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湖区廉政教育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791-87838125(南昌市东湖区纪委)、0791-87838353(南昌市东湖区人社局)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791-86660579 、0791-86398193
 
  监督电话:0791-87838370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南昌市东湖区廉政教育中心公开
 
  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1日


2024年河北邢台经济开发区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60人公告

  

 

 

2024年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总部招聘公告

  
 
  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成立于2005年2月6日,是致力于高雅艺术发展的非营利表演艺术集团,以“坚持原创性、民族性和公益性,彰显经典性、国际性和艺术性”为宗旨,积极发挥集成优势、整合资源,围绕上海文化品牌和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目标,努力建设成为中国最具品质和国际影响力的演艺文化机构。目前下辖上海大剧院、凯迪拉克·上海音乐厅、上海文化广场、上海歌剧院、上海芭蕾舞团、上海民族乐团等六家剧场和院团以及正在建设中的上海大歌剧院。未来,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将继续壮大剧院管理品牌,运营好YOUNG剧场,走向长三角及全国市场,力争形成全国剧场空间版图,擦亮管理服务和内容输出的金字招牌。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党政办公室干事1名(基建项目管理方向)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党政办公室干事(基建项目管理方向,管理岗位)
 
  招聘对象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2、五年以上基建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建设工程审批、报建、竣工验收等相关流程;
 
  3、熟悉国家及地方政策、报批报建流程,熟悉土木工程或造价管理,有资质证书的优先;
 
  4、具有1个以上完整基建项目管理的工作经历;
 
  5、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乐于发现问题和承担责任,工作有规划及主观能动性。
 
  岗位职责说明:
 
  主要负责艺术中心及所属单位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工程管理及质量、安全、合规等方面的监督工作。
 
  1、负责基建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和申报工作;
 
  2、负责基建项目的流程管理,包括申请、验收等节点的现场踏勘工作;
 
  3、负责基建项目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流程管理工作;
 
  4、负责收集、编辑、归档与基建工程相关的重要电子、纸质资料和文档;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17时止。
 
  2、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通过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招聘页面进入报名系统。为确保附件资料能顺利上传,推荐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操作。
 
  招聘页面网址如下:
 
  https://hr.sgtartsgroup.org.cn/r.do?
 
  method=portal&o=5DE3EAACECC4FC3B8AEDE916D324F9ADAC0B6880C439241D&
 
  p=01908913EC48146D906AF314C1BC72A2A35E29A953DA1FD6&oursInWindowDialog=true&windowId=win_142022093994870156
 
  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上传至报名表“作品或其他附件”一栏):
 
  (1)身份证(正反面);
 
  (2)外省市社会人员需提交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3)最高学历、学位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详见“学信网”),留学回国人员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日期、地点另行邮件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若报名考试人数较少,该岗位比例最低可调整为1:2)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日期、地点另行邮件通知,未进面试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面试现场,在面试前进行再次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该岗位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有考生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录用体检人选。
 
  (六)考察
 
  由本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如有考生考察不合格,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邮箱:hr@sgtartsgroup.org.cn(电子邮箱仅供咨询,不接受报名)
 
  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江北区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人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和《江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阳光招录实施办法》(北区委办〔2013〕75号)等有关规定,宁波市江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定。
 
(三)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或其他事业在编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或单位,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
 
(一)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栏。
 
报考人员按实注册个人信息,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并选择对应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25日9:00至9月26日16:00。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9月27日9:00-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9月29日9:00至9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缴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上予以公布。
 
拟取消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若符合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1个工作日内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因指标取消且无法改报或放弃改报的人员将统一退还报名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0月17日9:00至10月19日0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一)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10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上述证件需在有效期内(下同)。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所学主干课程清单(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统筹使用事业编制综合管理岗位还需提供《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公安辅警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推荐审核表》(附件2)等材料。
 
上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生凭身份证件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四)成绩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加试一门公共知识。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考察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需自愿服从组织分配,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规定
 
(一)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不参加资格复审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二)面试对象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或资格复审、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八、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指1988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二)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历届生须在2024年9月10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岗位要求。
 
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学位证书,同时于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在报考时需在报名系统“备注栏”中填写主干课程,并备注中文翻译。
 
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计划表》中的本科专业要求均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并非“专业类”。
 
(五)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挂)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七)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要求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八)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九)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十)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0月31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提交至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电话联系,经审核后退还考试费。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招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二)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请随时关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7668176(工作时间开放)。具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4-87668416(工作时间开放)。
 
工作日联系时间段: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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