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无锡江阴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31人公告

  
 
  因公安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428名、司法局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员3名(录用程序和要求参照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要求(见附件1 “其他要求”一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因违法曾受过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4.有赌博、吸食毒品、卖淫、嫖娼、参加邪教组织等不良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实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13.本市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
 
  各招聘岗位工作内容及条件等详见《江阴市公安局2024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各岗位报名地点见附件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4月29日,工作日8:30—11:00, 14:00—16:30。
 
  2、考试费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在报名点缴纳100元/人,进入面试者面试现场再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各报名点出具收款收据,若需正规财政票据,可凭收据至江阴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227办公室换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免收报名费。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请详细阅读公告和附件。
 
  (2)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2024年江阴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此表可自行从公告网站下载打印,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3)报名时,请应聘人员携带报名信息登记表(贴好照片)、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退役士兵证、驾驶证、个人信用报告(登录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打印,网址:https://ipcrs.pbccrc.org.cn/)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均须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考试资格。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5)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二)考试与聘用
 
  考试分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等几个环节。
 
  (一)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各报名点。
 
  2、考试时间和地点。
 
  以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内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4、笔试成绩
 
  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见义勇为人员、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可加5分,有嘉奖或优秀士兵奖励的退役军人可另加5分,有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可另加10分,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笔试成绩(含加分,以下同)合格线: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大专及以上的岗位,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学历要求为高中、中专、中职及以上的岗位,设4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二)体能测试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进行体能测试(同分跟进)。体能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和长跑(铁骑、铁鹰岗位为2000米,其他岗位为男1000米、女800米,测试标准见附件3),纵跳摸高不合格者当场淘汰,长跑测试设4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当场淘汰;体能测试项目均合格者进入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如因恶劣天气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体能测试无法在室外进行时,将由室内项目替代,替代项目和标准将会在现场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20%+纵跳摸高成绩×10%+长跑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60%。
 
  3、体检、考察
 
  报考人员根据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体检、考察(若末位出现同分,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体检标准除符合本公告中报考条件的相关规定外,其他标准参照人社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招聘岗位出现缺额时,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末位出现同分,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再相同,则进行加试)。
 
  4.录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手续。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拟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待遇按照江阴市机关事业单位最新专业专职类编外人员经费标准实行。
 
  四、注意事项
 
  1.本公告招录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为1994年4月22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9年4月22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4年4月22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为1979年4月22日以后出生。以上均须同时满足年满18周岁,即2006年4月22日以前出生。
 
  2.本次招聘由江阴市公安局统一组织,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官方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任何声称官方辅导书的都属非法行为),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
 
  3.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由他人代报名、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以及超过报名时间,造成报名不成功或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不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并回复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不配合做好考察、体检等招录工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录用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不能达到法定享受退休金个人社保应缴纳年限的,应当由其本人在达到退休年龄后自行缴纳剩余个人社保金。
 
  5.录用后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调动岗位,应当服从安排。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0-86826030。
 
  本公告由江阴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0-86826039。
 
  招聘单位岗位相关信息咨询,联系电话见岗位简介表。
 
  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均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iangyin.gov.cn/rsj/)、“平安江阴”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江阴市公安局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非事业编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专职辅导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因岗择人、为用而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专职辅导员岗:6名,因工作性质需要入住学生宿舍,按性别比例男性3名、女性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7.专业不限(思政类、心理类和学校开设专业相关者优先);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入住学生宿舍开展全天候工作;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whzx@cqxqhr.com)。报名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岗位名称+姓名+电话”。
 
  (三)报名要求
 
  1.提交资料要求。报考人员须在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扫描件。应届生需要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要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本人所在学校、单位或社区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2.时间节点要求。年龄要求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报名资料开展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初审方可进入到面试环节。报名人员与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时须备注详细填写。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学校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考核环节
 
  1.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环节。采面试环节按照结构化面试形式开展,以现场答题(口头)、案例分析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成绩计算。招聘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三)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对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 1:1 的比例确定心理测试与考察、体检人选。
 
  1.体检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心理测试。以书面问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心理健康、应急心理抗压能力等。测试结果作为拟聘的重要参考要素。
 
  3.考察环节。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原工作单位鉴定材料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的考察结论,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递补情形。考生自愿放弃(不参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以及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录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确定拟聘人员与公示
 
  1.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报校党委审定。
 
  2.公示拟聘名单。拟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1.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被聘人员,按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3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六、相关待遇
 
  1.薪酬标准。按照学校专职辅导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2.五险一金。聘期内在武汉市经开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本次聘用非在编人员,符合下一年度学校编制内招聘计划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27-84730273(人事处)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
 
  监督电话:027-84730276(纪委)

2024年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招聘14人公告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Hainan Tropical Ocean University)是由自然资源部、海南省人民政府、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三亚市人民政府“四方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省属高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海南省立项建设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是卓然屹立在祖国最南端的公办大学,是国家唯一的热带海洋大学。学校是外交部、教育部“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教育部十大“教育援外基地”之一,是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成员院校,也是琼中琼南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的摇篮和知识创新、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基地。
 
  学校前身是广东省1954年创办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学校和1958年创办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专科学校,几经分合、调整、更名,于1993年由海南省通什师范专科学校和海南省通什教育学院合并组建为琼州大学(专科)。2006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琼州学院,同年4月海南民族师范学校并入;2008年学校成功开辟三亚校区,实现山海跨越,办学空间进一步扩大。2013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5年,踏上转型发展道路,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填补了海洋大省没有海洋大学的空白;2016年,获批成为海南省应用型本科试点高校。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4·13”重要讲话和海南开启自由贸易港建设以来,学校迎来新的重大发展机遇,先后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办学层次再上新台阶。2018年12月,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整建制转隶学校,为学校向海发展注入强劲新动力。2021年9月,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崖州湾创新研究院揭牌成立,深度融入海南自贸港建设,并与入驻崖州湾科技城的多所国内顶尖大学协同发展。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有关要求,依据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为适应学校高质量转型发展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需要,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校实际,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4名。
 
  一、拟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职数、专业要求及任职条件
 
  详见《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考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符合岗位年龄要求;
 
  5. 身体健康,具有较好业务能力及发展潜力,能胜任招聘岗位的工作;
 
  6. 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考生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7.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起至2024年6月5日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网址:https://syhr.ikaowu.com/exam/1301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
 
  (4)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须与岗位需求专业相近且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
 
  (5)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 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未毕业考生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6)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按手印并扫描上传,见附件4);
 
  (8)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学历),获取时间截止为2024年8月31日,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的,视为考生未达到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初审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准时关闭。
 
  因考生报名佐证资料上传不及时、不完整、不清晰或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审核的,视为网上初审不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专业目录对照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3)。
 
  (四)岗位开考比例
 
  各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过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通过网上初审可正常开考的岗位及考生名单、未完全达到开考比例需相应核减的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需取消招聘的岗位将在笔试前以公告形式通过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向社会公布。
 
  (五)笔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组织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别命题,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其中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比重应不低于60%。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招聘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履职基本要求等因素,分岗位科学合理设定,且不得低于参加本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公布。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考生纸质版报名材料及相应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审核材料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供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不能提供原件核验或原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与报名材料复印件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将取消相应考生的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违反招聘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开展面试工作。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试讲,重点测试专业知识能力、综合素质能力。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招聘岗位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将通过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向社会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总成绩分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应聘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医院由学校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公示3天。应聘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示的3天内向学校申请复检。复检由学校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最终复查结果为准,复检时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八)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通过查阅档案、外调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九)公示与上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党委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公示,公示7天。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学校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 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拟聘人员花名册》和招聘的主要材料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十)聘用和待遇
 
  员额制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员额制人员与事业编制人员待遇相同,按照国家、海南省及学校工资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员额制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工作纪律与监督
 
  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抽调参加考察的人员应公道正派,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对应聘考生的资格审核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始终。应聘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我校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事项
 
  来我校参加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的考生交通、食宿等由考生自理,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
 
  本方案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电子邮箱:hntou2024rc@163.com
 
  联 系 人:刘老师、王老师、谢老师(人事处)
 
  联系电话:0898-88656594(人事处)
 
  监督电话:0898-88651718
 
  技术咨询电话:0898-88256728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2024年5月15日

2024年河南郑州大学附属洛阳中心医院就业见习人员招募8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85人,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实训基地”,帮助其提升就业能力,积累工作经验,为实现就业打下基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19〕6号)、《关于实施梦想启航河南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218号)、《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洛人社〔2023〕60号)。
 
  二、具体要求
 
  (一)满足申请就业见习人员条件:
 
  1.洛阳市内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各类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洛阳市内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需进行失业登记)。
 
  (二)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务管理、档案学等相关专业。
 
  (三)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有较强综合素质和责任感。
 
  (四)身体健康,能够完成见习岗位工作任务。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自2024年5月14日起,招满为止。
 
  报名方式:满足以上条件且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将个人简历+报名信息表(见附件)投递至至洛阳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邮箱lyszxyyjyjx@163.com(简历中请务必提供jpg格式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扫描件或照片),邮件题目格式为:就业见习+姓名+学历。
 
  我们将对报名人员的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定期分批通知参加考试,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看邮件反馈,以便接收考试通知。招满为止,初审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见习管理
 
  1.录取人员见习录取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时间为12个月,按照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规定发放相应生活补贴。
 
  2.见习期间,医院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完成任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离岗。
 
  本次招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不符合就业见习人员条件的,一律取消招募资格。
 
  (咨询电话:63892012)
 
  附件:1.个人简历表.docx
 
  附件:2.报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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