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海口市龙华区招聘幼儿园教师3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编制30名幼儿园教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二)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或体育教育相关专业,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或体育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5.所有岗位须具备一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验(不含早教机构、托幼机构等培训机构),且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时仍在幼儿园工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编在岗人员、服务期未满的特岗生;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信息公布
 
  2024年8月1日—8月8日,在龙华门户网站(网址http://lhqzf.haikou.gov.cn)向社会发布。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二)报名及初审时间:2024年8月9日8:00—8月16日12:00,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8月16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4年8月16日17:00准时关闭,2024年8月16日12: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2024年8月16日17:00前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
 
  http://xsx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773进行报名,逾期不受理。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
 
  (1)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劳动合同、社保清单。
 
  (4)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
 
  (5)“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结果,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呈图片形式上传;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2)。
 
  报名材料不齐者不接受报名。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核验,材料缺失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龙华区组织的各类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材料不退还。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龙华门户网站(网址http://lhqzf.haikou.gov.cn)公布,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
 
  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共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卷面总分100 分,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幼儿教育相关知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入围面试资格。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在龙华门户网站(http://lhqzf.haikou.gov.cn)公布。
 
  (4)考试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
 
  2.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公布后,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岗位职数≥10,按1:2比例、岗位职数<10的,按1:3比例),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复审。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核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真实一致。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空缺人员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龙华区政府网站公布。
 
  (4)资格复审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含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标识的学历认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
 
  ②劳动合同和社保清单能够证明具备一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验(不含早教机构、托幼机构等培训机构),且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时仍在幼儿园工作。
 
  ③“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本人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2,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④《海口市龙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网报后网上自行下载,A4纸彩色打印一式1份,手写签名)。
 
  注:以上证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原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
 
  ⑤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不实或材料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复查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其空缺出的面试考生将按笔试成绩顺延依次递补。如聘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和办理解聘手续,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组织的各类教师招聘考试。
 
  3.面试
 
  面试总分 100 分。面试分为课堂教学考核(根据指定内容模拟上课,占面试成绩的50%)、基本技能考核(唱、跳、画,占面试成绩的30%)和答辩(2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相关事宜另行公告。面试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
 
  六、体检、考察、公示和择岗
 
  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同分者,按笔试成绩最高分者优先入选,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在龙华区门户网站公布后,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当天不得以各种不正当理由延迟或缺席,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并由招聘单位(部门)安排到同级别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为方便省外考生,可自愿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在面试完成第二天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后,将组织考察组调阅、审查被考察人选的档案资料,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报考条件等方面进行资格复查;报考人员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在龙华区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按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 号)的规定处理。拟聘人员公示期间如发现有未符合招聘条件或放弃录用资格的,空缺的招聘名额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如有未符合招聘条件或放弃录用资格的,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按照招考岗位的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自主择岗,择岗时每人仅限选择一个岗位。在择岗过程中,若有考生放弃择岗,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安排下一名考生择岗;在择岗结束后,因考生放弃择岗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递补。所有已确定岗位的考生不再变动。
 
  七、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岗后确定拟聘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一)所有新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二)新聘用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招录人员试用期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新聘用人员签订5年服务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申请;任职期间必须服从区教育局的工作安排。
 
  八、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区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工作要求
 
  (一)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区人社局配合,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委办、区财政局等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
 
  (三)不收取考生报名费。
 
  (四)未尽事宜及具体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及时在龙华区门户网站(http://lhqzf.haikou.gov.cn)上公布,请各考生登录查询。
 
  十、本公告由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8-66568646、66568647
 
  技术支持电话:0898-31170505
 
  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
 
 
 

2024年河北石家庄市第二医院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现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聘质量。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选聘的岗位、数量和选聘条件详见《石家庄市第二医院2024年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选聘公告发布之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社会实践(实习或规培)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四)不得选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9月13日至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 14:30—17:30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华西路53号)门诊6楼人事科
 
  报名咨询电话:0311-87022091
 
  资格审查有关安排: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应聘者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工作人员:1.简历;2.身份证;3.已取得的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4.岗位要求须取得的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5.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选聘单位可结合实际加试笔试。面试考察应聘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独立打分。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得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根据同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有笔试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后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无笔试时,按面试成绩排名)。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并列人员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现场加试。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选择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审档
 
  由选聘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官网(http://www.sjzsdeyy.com/)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无异议的,由选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石家庄市第二医院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招聘科研助理公告(第二批)

  
 
  根据工作需要,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招聘科研助理1名,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为2024年国内高校(院所)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1日至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科研助理岗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将登记表Word版和本人签字的扫描件,连同表中所列附件(请按序号顺序合为一个文件)一并提交至电子邮箱wangjin01@mail.cgs.gov.cn。应聘登记表及邮件题目发送格式为:岗位-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如:科研助理岗-李某某-XX大学XX专业-硕士。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若不满足要求,则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开考比例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分为自我陈述(采取PPT方式,不超过8分钟)和考官提问两部分。自我陈述PPT主要介绍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特长优势、对应聘岗位的认知及匹配情况、工作设想等,以及考生认为其他需要展示的内容,PPT内容不得有涉密敏感信息。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经本单位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由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在75分以上且排名前3名的方可递补。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科研助理与我所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照我所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755804
 
  电子邮箱: wangjin01@mail.cgs.gov.cn
 
  单位网址:http://www.qimg.cgs.gov.c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观山路596号
 

2024年宋庆龄幼儿园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宋庆龄幼儿园是隶属于宋庆龄创办的中国福利会的事业单位,是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上海市优质示范幼儿园。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幼儿园教师: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大方得体,有亲和力;
 
  2) 热爱教学工作,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
 
  3) 讲课条理清晰、严谨踏实的治学作风,灵活科学的教学方法,具备服务学生、服务家长的良好意识;
 
  4)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者优先;或有5年及以上相关教育教学经验者优先;
 
  3) 具有教师岗位必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
 
  三、招聘流程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形式,请将《宋庆龄幼儿园教职工招聘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发至邮箱hr@sclkids.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职位-姓名-毕业院校(不受理其他形式的简历)。报名截至2024年10月15日。
 
  2、资格审查
 
  宋庆龄幼儿园将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查的对象择优安排综合测评。
 
  3、综合测评
 
  通过简历筛选,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职数,按照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与试讲名单,采取面试与试讲相结合的形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4、身体检查
 
  拟聘人员需向人事部提交本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或区县中心医院进行的体检证明。
 
  5、考察
 
  由宋庆龄幼儿园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体检、考察结果,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老师
 
  邮箱:hr@sclkids.com
 
  联系电话:62429851-45
 
  联系地址:长宁区虹梅路3908号
 
  邮编:201103
 
 
  宋庆龄幼儿园
 
  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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