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招聘专任教师20人公告

  
 
  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推进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成立于1985年,是改革开放后新疆成立的第一所高等职业院校,是新疆目前高职层次办学历史最长、现代服务业专业门类最齐全的乌鲁木齐市属唯一综合性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区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业务受自治区教育厅指导。
 
  我校现有5个校区(校本部、西校区、青年路校区、五星路校区、祥云校区),全日制在校生15600余人。开设专业55个,重点打造商贸物流、信息技术、旅游与会展、艺术设计、智能制造、数字媒体技术、社会事务管理等7个专业群,现已建成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建设专业5个(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印刷技术、物流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旅游管理)、国家级专业示范点3个(会展策划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旅游工艺品设计)、国家级现代学徒制专业1个(印刷媒体技术),自治区优质校骨干专业群、高职院校骨干专业群4个(商贸物流、信息技术、旅游与会展、艺术设计),现代服务业专业建设在全疆高职院校中处于领先水平。生源质量和就业率保持良好态势,毕业生“双证书”率达到90%。
 
  我校相继建成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自治区优质校,是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自治区第三产业(现代服务业)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新疆旅游教育联盟理事长和秘书长单位,是自治区首个大学生(高职)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现已获得乌鲁木齐市、自治区、国家三级“创客空间”授牌和团中央、工信部、科技部孵化基地授牌,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第五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我校获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成为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建设培育单位、中国高校众创空间联盟会员高校、新疆中华职业教育社团体社员、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书画等级考试自治区级直属考点、中国—中东欧国家职业院校产教联盟理事单位、全国云计算产教融合共同体轮值理事长单位、全国职业院校跨区域协同发展共同体秘书长单位、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副理事长单位、国家动漫创意研发中心新疆分中心首批动漫人才培养基地、巴基斯坦职业教师培养EPIP认证试验中心、中国—中亚工程实践创新项目(EPIP)教学研究与应用推广中心、新疆—中亚“双师型”教师发展研修基地、第一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职业教育中心南亚中心发展中国家数字经济职业标准开发暨斯里兰卡数字经济职业标准开发双认证项目”单位、全球工匠联盟(亚太区)常务理事单位和职业教育新商科国际联盟理事单位、金砖国家“机器学习与大数据”国际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单位等。
 
  我校主动服务头部行业企业,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国际陆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近300家企事业单位建立深度合作关系,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等4个国家级开发区建立了深度的合作关系。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与新加坡PSB学院合作项目被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评为首批“中国—东盟高职院校特色合作项目”20强。与俄罗斯联邦鄂木斯克州陀思妥耶夫斯基国立大学互建“文化中心”,合作开展“2.5+0.5+2”模式的应用俄语专业专升本合作办学项目,创新实现“境内学习+境外实习+境外升本”合作办学模式。与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物流交通大学合作开展“经世学堂(丝路工坊)”和“中文+职业技能”项目。2023年我校成功承办“2023亚欧博览会·教育国际论坛·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分论坛”,2024年成功承办“中国—中亚产学研用合作会议—乌鲁木齐市职业教育产学研用交流合作会议”,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与同济大学、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与新疆财经大学、伊犁师范大学等高校开展本科生联合培养。
 
  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专任教师20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乌鲁木齐职业大学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综合考核的办法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已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属于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4年8月20日前获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8月20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8月20日(含)后出生。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专业要求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本单位(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24年8月20日):
 
  1.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2.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3.参加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招(录)聘已入闱体检程序的;
 
  4.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7.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专业课试讲、结构化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报名而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1日10:00至2024年9月1日19:30,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将扫描版(PDF格式)、电子版报名材料(每项报名材料以“考生姓名-资料名称”命名)打包压缩后以“报考岗位代码-考生姓名”命名发送至各岗位对应的电子邮箱,报名材料请按顺序编号排列。
 
  (2)报名材料组织顺序
 
  A、《乌鲁木齐职业大学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附件2)扫描件;
 
  B、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C、本科、硕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PDF格式);
 
  D、相应学历、学位电子版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下载)、学位认证报告(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自行查询下载);
 
  E、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扫描件(PDF格式);
 
  F、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附件3);
 
  G、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材料(附件4)。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专业参照目录:研究生专业目录2022版(附件5)。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程序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资格由各招聘单位及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组织人事部(教师工作部)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格条件分别进行初审、复审。资格审查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对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将及时告知报考人员。
 
  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专业课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其中试讲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
 
  1.专业课试讲
 
  (1)时间:2024年9月4日(星期三)。
 
  (2)地点: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各校区(具体待定)。
 
  (3)方式:采取线下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试讲不指定书目或范围,考生根据所学专业及报考岗位专业准备A、B两份教案(各一式三份,教案中不得出现姓名、履历等个人信息),由主考官任选其一进行试讲考核。授课采取传统教学方式,不使用多媒体设备。除外语类专任教师岗位,其他岗位考生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讲授课。考生试讲环节时长为10分钟,回答考官提问环节时长为3分钟。
 
  (4)公布:各考场考核结束后,现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并由考生当场确认,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确定面试人选:根据专业课试讲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闱结构化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结构化面试
 
  (1)时间:2024年9月6日(星期五)。
 
  (2)地点: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各校区(具体待定)。
 
  (3)方式:采取线下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核考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考生作答环节时长为10分钟。
 
  (4)公布:各考场考核结束后,现场向考生公布总成绩并由考生当场确认,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确定体检人选: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以专业课试讲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由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组织人事部(教师工作部)负责组织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
 
  1.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的3-5日内,由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4.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五)考察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1.学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拟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与我校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2.报考人员应对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伪造证件者,取消录用资格。
 
  3.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考察内容及结果由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组织人事部(教师工作部)负责审定。
 
  (六)公示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将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情况递交学校党委常委会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纪委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应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凡匿名反映问题和超出公示期限反映问题,不予受理。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录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纪检监察(审计)室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录用人员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七)录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1.应聘者须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2.报到并办理入职者,按照国内硬卧、动车二等座标准报销考核期间一次往返产生的交通费用。
 
  3.事业单位招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组织人事部(教师工作部)组织实施。
 
  七、纪律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纪检监察(审计)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官网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组织人事部(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招考咨询电话:0991-8892339
 
  纪律监督电话:0991-8824324
 
  附件: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招聘科研助理公告(第二批)

  
 
  根据工作需要,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招聘科研助理1名,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为2024年国内高校(院所)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1日至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科研助理岗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将登记表Word版和本人签字的扫描件,连同表中所列附件(请按序号顺序合为一个文件)一并提交至电子邮箱wangjin01@mail.cgs.gov.cn。应聘登记表及邮件题目发送格式为:岗位-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如:科研助理岗-李某某-XX大学XX专业-硕士。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若不满足要求,则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开考比例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分为自我陈述(采取PPT方式,不超过8分钟)和考官提问两部分。自我陈述PPT主要介绍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特长优势、对应聘岗位的认知及匹配情况、工作设想等,以及考生认为其他需要展示的内容,PPT内容不得有涉密敏感信息。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经本单位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由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在75分以上且排名前3名的方可递补。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科研助理与我所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照我所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755804
 
  电子邮箱: wangjin01@mail.cgs.gov.cn
 
  单位网址:http://www.qimg.cgs.gov.c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观山路596号
 

2024年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公告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系国家教育部同意,广西人民政府批准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农科类职业技术大学。学校共有招生备案专业 88个,其中四年制职业本科专业 36个,二年制职业本科专业9个,高职专科专业43个,全日制在校生25000多人。近年来,学校入选国家农业农村部、教育部“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教育部首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专题“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立项建设单位、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区域合作(国际合作)试点学校,由学校牵头建设的广西农业职业教育集团成功入选教育部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具有踏实敬业的工作态度、勇于担当的奉献精神、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具有团队协作精神、高效的工作习惯和创新意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博士研究生要求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博士学位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能胜任专业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
 
  5.若博士学位人员在国(境)外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前述国(境)外大学原则上应是引进当年最新版四大权威排名(即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英国THE世界大学排名、美国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前1000名的高校。
 
  引进人才类型及待遇
 

人才类型

序号

职称级别

生活补助(税前)

科研启动经费

过渡期租房补贴(享受期两年)

自然科学类

人文社会科学类和教改类

紧缺专业博士学位人员

1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50万

10-30万

5-15万

1500

元/月

2

中级及以下职称

(含无职称)

40万

非紧缺专业博士学位人员

1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5万

2

中级及以下职称

(含无职称)

35万

 

其他待遇及情况说明:

1.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

2.入职后,可申请购买学校福利房及南宁市政策性住房。

3.生活补助发放办法:学校与引进的人才签订8年服务协议后,发放生活补助总额的60%;中期考核合格后,发放生活补助总额的20%;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剩余的20%。

4.对业绩突出、特别优秀的紧缺专业人员,可按照“一事一议” “一人一策”确定待遇。

5.工资按学校聘任的岗位等级兑现。中级及以下职称(含无职称)博士学位人员,自入职之日起三年内,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给予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副高级)的津贴及福利待遇,三年后按实际岗位计发工资福利待遇。

6.如获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每半年认定一批),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A层次人才:每年2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购房补助200万元,科研补助“一事一议”。

(2)B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3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2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30万元,连续补助5年。

(3)C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2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6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20万元,连续补助5年。

(4)D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5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7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2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10万元,连续补助3年。

(5)E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0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5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1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8万元,连续补助3年。

7.如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广西杰出人才(每2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150万元,科研补助500万元(可一事一议额外申请)。

(2)广西八桂学者(每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300万元(科技创新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3)八桂青年拔尖人才(每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45万元,科研补助60万元(科技创新类)、3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4)广西人才小高地(每年遴选一批):每个团队1000万元建设经费。

8.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人才团队,具体引进条件及待遇面谈商议。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年有效,直至相关专业录满为止,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中国邮政EMS)纸质材料报名。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填写《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报名表》,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近期1寸电子照片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电子版是PDF格式)。
 
  电子邮件主题设定为“具体专业类别名称+姓名+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纸质材料请在邮寄时备注“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材料”。
 
  招聘专业方向
 

序号

专业大类

具体专业类别

备注

1

农林牧渔大类

农业类(现代种业方向、作物遗传育种水稻、玉米研究方向)、畜牧业类、渔业类、林业类(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方向)、农业工程类

 

2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粮食类、药品与医疗器械类

 

3

医药卫生大类

中医药类、药学类

 

4

土木建筑大类

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土木工程类

紧缺专业

5

装备制造大类

机械工程类、电气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紧缺专业

6

电子与信息大类

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通信类

紧缺专业

7

交通运输大类

交通运输工程类

 

8

财经商贸大类

电子商务类、经济贸易类、财务会计类、工商管理类、金融类、物流类、财政税务类

紧缺专业

9

旅游大类

旅游类

 

10

文化艺术大类

艺术设计类

紧缺专业

11

教育与体育大类

语言类(英语)

 

12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公共管理类

 

13

新闻传播大类

新闻出版类、广播影视类

紧缺专业

14

化学类(研究方向需与食品类、药学类相关)

 
 
 
  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771-3249289
 
  电子邮箱:gxnzdrsc@163.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76号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广东深圳博物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深圳博物馆成立于1981年,是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直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集收藏、保护、研究、展示、教育于一体的大型总分馆制博物馆。我馆现有同心路馆(古代艺术)、金田路馆(历史民俗)、深圳改革开放展览馆、东江游击队指挥部旧址4处馆址。为做好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欢迎有志于投身文博事业者报名应聘,为深圳博物馆的发展增添力量。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招录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截止日(即2024年9月19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热爱文博事业;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9月深圳博物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其中岗位学历要求为应聘者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岗位专业要求为应聘者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公告发布在深圳博物馆官网(https://www.shenzhenmuseum.com/)首页的“通知公告”中,以及深圳博物馆官方微信公众号。应聘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如实准确填写《深圳博物馆劳务派遣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2)。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者将填写好的《深圳博物馆劳务派遣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2)以及学历、学位、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szbwgrs@163.com。邮件及报名表均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性别+年龄”的格式命名。
 
3.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深圳博物馆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所填信息虚假,或未按要求填报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我馆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4.我馆将根据应聘者投递的报名材料,以1:5的入围比例择优选取初审通过人员,并以邮件或电话的形式联系资格初审通过者。资格初审不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5.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形式
 
深圳博物馆将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最终将按照笔试加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人员。
 
五、拟聘、体检及聘用
 
1.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体检人员名单,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组织到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
 
2.如出现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人选,或减少、取消相关岗位招聘。
 
3.聘用:拟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我馆指定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福利待遇按《深圳博物馆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期两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我馆批准未按期办理入职手续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
 
1.应聘人员须对应聘时提交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不良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4.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博物馆所有。
 
咨询电话:0755-88125812(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邮箱:szbwgrs@163.com(仅用于接收应聘材料,不回复咨询问题。)
 
 
 
深圳博物馆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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