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报考人员可通过《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公开招聘岗位表》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学生;
 
6.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7日9:00至8月13日16:00。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bm/login.html )报名。报名有关事宜详见《报考指南》(附件2)。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开始后的前3天,系统将每天更新各岗位报名的人数。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系统将公布各岗位报名总人数。
 
(二)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8月22日9:00至8月23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报考人员报名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1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资格初审
 
1.报名时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所填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情况直接通过报名系统反馈,不另行通知。
 
2.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笔试于2024年9月21日举行,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行政职业能力和公共基础等方面的知识。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公布,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组织单位将以适当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并在相关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
 
2.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业务考核和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公布。
 
七、体检及考察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综合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进行考察。
 
八、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由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十、递补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按规定开展递补工作。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于报名期间致电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2024年8月7日至8月13日的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日
 


广东珠海市公安局招聘辅警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珠海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形式
 
本次招聘珠海市公安局直属部门辅警6名,具体岗位设置、招聘条件等见《珠海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表》,拟聘用人员与珠海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
 
二、报名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18周岁至45周岁(1978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5.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6.无精神病史,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报名优先考虑: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患有精神疾病或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入职转正后,本科及以上学历辅警年薪不低于7.5万元,大专学历辅警年薪不低于6.8万元,以上均含个人需缴纳的“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9月4日。
 
2.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资料:毕业证(最高学历,必须是已毕业)、学历认证资料(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有学位证,请提供学位证、学位认证资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s://www.cdgdc.edu.cn/,打印学位认证报告);报名者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珠海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4)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资格技能证书。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将上述报名材料彩色PDF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zhgajfk@163.com。
 
注:报名资料压缩包和邮件标题需按“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格式注明,如“A01+张三”,邮件投递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4日18:00,逾期投递无效。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无误,资料填写或提交不完整的不予审核。
 
(二)履历筛选及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进行履历筛选及资格初审,结合人岗匹配度择优确定应聘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对通过履历筛选及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面试相关事宜。没有通过履历筛选及资格初审的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含心理测试)
 
面试采取现场提问、口头回答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沟通、语言、心理抗压等方面能力及仪态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能力倾向、人格、心理素质等各方面水平,不设合格线,测试结果不纳入面试成绩。面试(含心理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对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面试成绩并列者,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外加试一道面试题。资格复审重点查验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真伪,审核有关证明材料是否符合报考要求。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技能测试环节,如出现放弃复审或复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下一名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登录网址:https://ga.zhuhai.gov.cn/进行查询。
 
(五)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以实际操作大巴车驾驶的形式考察应聘人员在具体工作场景中的操作能力和技能水平。技能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如出现放弃技能测试或技能测试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下一名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及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能测试
 
应聘人员应对自身身体状况是否适宜参加体能测试进行认真考量,有相关疾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者请勿参考,以免发生意外。体能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应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对心率、血压等能当场告知的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即时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政审考察
 
珠海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核查是否存在不得招聘为辅警情形,同时组织面谈,重点对应聘人员人岗适配程度进行评估,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根据履历筛选及资格初审、面试(含心理测试)、资格复审、技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与珠海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情况请登录网址:https://ga.zhuhai.gov.cn/进行查询。
 
五、其他事项
 
(一)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1.应聘人员体能测试、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二)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三)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756-8642484、0756-8649324;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广东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招聘辅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辅警(非人民警察编制、非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工作职责及人数
 
(一)招聘人员为勤务辅警,具体岗位职位详见《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公开招聘辅警岗位一览表》(附件1),聘用人员与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职责:在高新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协助民警从事监管场所女性在押人员看管等工作,要求24小时值班。
 
(三)招聘人数:2人。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且没有刑事犯罪和治安处罚记录;
 
3.18周岁至25周岁(1998年8月24日至2006年8月23日期间出生);
 
4.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5.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6.无精神病史,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患有精神疾病或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薪酬待遇及福利
 
(一)入职转正后年薪不低于7.6万元(含个人需缴纳的“五险一金”)。
 
(二)根据岗位的实际需要,按照季节变化配发制式服装,并配备相应的执勤装备;
 
(三)每年组织一次身体健康检查;
 
(四)单位不提供住宿,享受在单位就餐费用减免优惠。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9:00至2024年9月3日18:00。
 
2.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邮箱759532013@qq.com,压缩包及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考生姓名”,若资料不齐、联系方式错误等情况,视为报名失败。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学历资料:毕业证复印件(最高学历,必须是已毕业)、学历认证资料(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有学位证,请提供学位证、学位认证资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中国公民二代身份证。
 
(2)报名资料填写要求:籍贯需填至省、市(县);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必须连贯,不允许出现空窗期,若某个时间段未有工作经历,可以写待业;婚姻状况必须填写;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必须填写齐全,父、母、配偶、子女;基本信息的学历学位必须与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一致。
 
(3)报名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表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无误。
 
(二)履历筛选及资格审查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人岗匹配度择优对报考人员进行简历筛选,通过筛选的考生将以电话或短信告知考试等事宜,没有通过筛选的考生将不再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履历筛选及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试
 
1.面试。面试内容分为若干测试要素,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逻辑能力、求职动机与应聘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通知。
 
2.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不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考生应对自身身体状况是否适宜参加体能测评进行认真考量,有相关疾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者请勿报考,以免发生意外。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聘用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应在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对心率、血压等能当场告知的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即时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五)心理素质测评
 
参加体检的考生均需参加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聘用的一项重要依据。
 
(六)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
 
(七)聘用
 
根据资格初审、考试、体检、政审考察等情况,择优聘用。并依法为被聘用者办理五险一金,与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签订劳动合同,该岗位为定向特招岗位,合同内须增加附加条款“定向特招,不接受个人申请调整岗位”。被聘用者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将组织开展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八)递补
 
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是否依次递补: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放弃聘用资格的;3.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除企业在(兼)职关系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弃权处理
 
已确定为聘用人员但自动弃权,或未按通知要求时限报到,造成行政成本和社会资源浪费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各类工作岗位。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咨询电话:温警官8646917;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6:00。
 
 

广东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1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勤务辅警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18周岁至35周岁;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6.无精神病史,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报名优先考虑: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患有精神疾病或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8月30日。
 
2.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地址页及本人页)、机动车驾驶证、退伍军人证(退伍军人提供)。
 
(2)学历资料:毕业证(最高学历,必须是已毕业)、学历认证资料(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有学位证,请提供学位证、学位认证资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http://www.cdgdc.edu.cn/,打印学位认证报告),报名者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4)专业资格、技能证书、荣誉证书(有则提供)。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需将上述报名材料彩色PDF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zhjjfj1108@163.com。
 
注:报名资料压缩包和邮件标题需按“勤务辅警+姓名”格式注明,如“勤务辅警+张三”,邮件投递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0日18:00,逾期投递无效。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表信息(附件1、附件2),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无误,资料填写或提交不完整的不予审核。
 
(二)履历筛选及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履历筛选及资格审查,结合人岗匹配度择优确定应聘人员。履历筛选及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对通过履历筛选及资格审核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考试相关事宜。没有通过履历筛选及资格审核的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面试
 
根据岗位条件和个人经历、技能等综合条件进行初选,以电话或短信方式提前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采取现场考试、口头问答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沟通、语言、心理抗压等方面能力及仪态仪表等。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男子组),800米跑(女子组)。考生应对自身身体状况是否适宜参加体能测试进行认真考量,有相关疾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者请勿报考,以免发生意外。
 
(五)体检
 
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应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对心率、血压等能当场告知的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即时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是否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是否参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是否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是否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根据技能测试、面试(含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聘用及薪酬待遇
 
(一)被聘用辅警与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被聘用者缴纳“五险一金”。被聘用者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入职转正后,年薪约7万元/年(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具体工资以入职后核发为准。在岗工作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各类假期;免费配发工作服装;定期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水平。
 
(三)享受在单位就餐费用减免优惠。
 
联系人:黄警官 联系电话: 0756-864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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