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招聘教师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现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等条件;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应于2024年8月14日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应于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
 
  (五)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均计算截至到2024年8月14日。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与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rszp.zbnc.edu.cn/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09:00-8月16日17:00
 
  审核时间:2024年8月14日09:00-8月17日12:00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8月14日09:00-8月17日17:00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如实填写个人应聘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系统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初审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修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查。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自动取消招聘岗位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的岗位将在学校官网发布公告并电话通知相关应聘人员。
 
  (三)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初审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8月17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四)网上缴费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退费(取消岗位的除外)。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需仔细阅读缴费操作说明,按照操作流程完成缴费。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标准为40元/人。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8月21日上午9:00
 
  笔试内容: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24年8月19日9:00起,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二)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如有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情况,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用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详见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本次考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加试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和考察体检要求在学校网站公布。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员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同时,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当尽快安排应聘人员复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学校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3-3821016
 
  公告网址:http://www.zbnc.edu.cn
 
  附件: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8月2日

2024年江苏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7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根据工作安排及有关文件要求,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7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队员68名、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职责
 
  1、战斗员。主要参与消防执勤训练、灭火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2、通信员。主要负责传达上级有关命令、指示,报告有关工作,做好灭火救援现场通信联络沟通以及通信设备的使用和运行维护等工作;
 
  3、驾驶员。主要负责消防灭火救援车辆驾驶操作、道路水源熟悉、车辆装备维护保养等工作;
 
  4、消防文员。主要从事内勤档案、监督执法辅助、新闻传媒、摄影摄像、动画制作、后期剪辑、文字编辑等工作;
 
  工作地点、招聘岗位、人数见(附件1),被录用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分配。
 
  二、应聘人员资格要求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且适合男性。战斗员、通信员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期间出生),相关专业技术人才优先录取。退伍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从事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验满2年且表现良好的人员优先录取。驾驶员岗位年龄要求20至35周岁(1989年9月1日至2004年9月1日期间出生),需取得公安交巡警部门发放的B2及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资格证及两年以上实际驾驶同类型车辆经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岗位专业条件(附件1)。
 
  (二)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岗位专业条件(附件1)。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不予录用: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被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有重大疾病或家族遗传病史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涉黄、涉赌、涉毒等不良行为,曾被追究(正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网上报名、现场资质复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消防文员招聘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enroll.jszzxf.com.cn/),按照报名流程进行报名。同时报考人员需要到所报考单位进行现场资质复核,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
 
  (二)现场资质复核
 
  即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工作日(8∶30-11:30, 14:30-18∶00),地点及政策咨询见(附件1)。
 
  须提交以下材料(A4纸打印或复印,按以下顺序装订):
 
  (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复核表》(附件2)1份,必须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若无法联系,视为放弃应聘;
 
  (2)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粘贴在报名复核表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个人征信报告1份;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人及父母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7)应聘驾驶员需如实提供2年内驾驶证违章扣分情况(交管12123中我的违法已处理页面截图打印);
 
  (8)其他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如学位证书、计算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9)其他相关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专业水平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单位有权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已录用的,有权随时解除其劳动合同。
 
  此次报名不委托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考核费用(体检费用自理)。
 
  (三)体能测试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花果山大道28号)。
 
  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标准》(附件3)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
 
  (四)心理测试
 
  采用心理测查系统进行,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面试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花果山大道28号)。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
 
  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①队员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市消防救援支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录用。②文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政审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录用。
 
  (八)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应聘对象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心理测试均合格后,按照体测、面试折合的总成绩100%(体测成绩80%+面试成绩20%计算)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确定为最终录用人员名单。
 
  四、录用后相关待遇
 
  (一)用人单位统一发放被装,按用人单位统一标准提供伙食。
 
  (二)单位定期组织体检。
 
  (三)申请加入工会组织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要求,执行24小时驻队工作制度,原则上每月休息8天,休息休假时间由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消防文员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
 
  (五)对表现突出、志愿加入党(团)组织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培养、考察、发展计划。
 
  (六)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公共医疗服务、交通出行、游览公园、风景名胜区、文博单位等按当地规定享有相关优待政策。
 
  (七)新入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工资3060元/月,正式入职后应发工资5450-6910元/月,并按规定进行动态调整递增;新入职的消防文员试用期工资2760元/月,正式入职后应发工资3610-5110元/月,并按规定进行动态调整递增。以上工资均含个人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具体薪酬待遇见(附件1)。
 
  (八)用人单位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 3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含岗前培训)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考核不合格且经补考仍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按规定解除合同,不予录用)。
 
  五、本公告由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咨询电话:15396999791
 
 
 
 
  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第三批)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派遣地点为: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岗位17个共39人,包括专业技术岗位32人,辅助/工勤岗位7人,岗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原则上应具备2024年12月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其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一)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德医风问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7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应届毕业生年龄仅作参考。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通过招聘官网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0日8时,请电脑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xhhos.com,人事招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以第一志愿为准。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单位结合岗位条件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含初选、复选),并于2024年9月20日12时前完成。期间,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系统上提示为“复选”。
 
3.资格确认。为合理安排考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要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确认考试,时间详见后续通知。未按期确认者,不视为具备完全的应聘资格,单位可不予安排其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一天或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在招聘网站上通知。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环节。
 
(三)考试
 
采用面试方式,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逐轮淘汰。如该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较多,将视情况另行安排面试前考核。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在网上通知。
 
初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初试后,各岗位根据本轮面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各岗位根据面试复试成绩确定应聘人员的排序和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以单位认定意见为准。其中根据个人及科室情况,应届毕业生尚需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2-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考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体检原则上在我院体检中心进行。
 
(五)录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六)签订合同
 
录用人员纳入劳务派遣管理,与招聘单位“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七)其他
 
1.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将根据单位工作安排情况,另行研究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调剂。面试工作结束后,将根据空缺岗位、应聘人员填报调剂志愿及其面试表现、排序等情况,安排岗位调剂。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将适当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3.教育经历请从高中开始填写。护理岗位要求全日制高中起点学历。
 
4.提醒:请务必上传附件佐证材料。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0571-87208956 金老师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0571-88842601 王老师
 
护理部:0571-85267012 徐老师
 
总务科:18989489002、13588168264高老师、郭老师
 
如简历投递出现问题可直接咨询技术电话:0571-88109809
 
我们郑重声明:本次招聘考试不组织考前辅导,也不提供辅导资料,任何有关本次考试辅导的信息均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无关,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
 
2024年9月11日
 
附件:
 

2024年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4年9月9日至2006年9月9日期间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清城区慈善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时间共2天。
 
(三)报名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二路名都13号楼二楼217室。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完发放。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2、报考者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出现两名及以上人员并列第三的,则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三)本公告的“以上”含本级数。
 
咨询电话:0763--3393322。
 
 
 
 
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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