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办案辅助力量,在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下,东阳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录人数
 
3名(详见附件1)。
 
三、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户籍不限;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满18周岁(2006年7月31日之前出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东阳市人民检察院需要的其他条件。
 
上述人员中,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员享受五险一金、公休假日等工资福利待遇,具体薪酬咨询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8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东阳市人民检察院305办公室(江滨北街20号)。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全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2)后前往东阳市人民检察院现场报名。
 
4.资格初审:8月9日。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初审截止日期为8月12日17时。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全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有关资料原件。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笔试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和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由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8月17日上午。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8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在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60分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替补。
 
2.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对拟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3.面试
 
面试由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按照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的要求自行组织,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东阳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金华人才网进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东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用)》并结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东阳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金华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由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6)其他事项
 
(一)工作经历计算至2024年7月31日,户籍以2024年7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报上级检察院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低于1:1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录职位取消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三)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五)如有疑问,可咨询东阳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579-886655912。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六)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
 
1.东阳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http://www.zjdongyang.jcy.gov.cn)
 
2.金华人才网
 
(http://www.jhrcsc.com)
 
(七)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派驻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9-82537095;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纪委,举报电话:0579- 82537028。
 
 
 
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31日

浙江金华东阳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聘教师招聘16人公告

 

东阳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东技校区是一所公办的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为满足学校规模扩大需求,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校聘教师16名,工资待遇面议。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2.本科及以上学历,吃苦耐劳,具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常识,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3.能胜任相关学科课程教学,有教师资格证或相关教学经历者优先。
 
二、岗位及专业要求
 

岗位

人数

专业及要求

语文

4

汉语言文学或相关专业

数学

3

数学或相关专业

英语

3

英语

体育

1

体育教育或运动专业

政治

1

政治或相关专业

历史

2

历史或相关专业

 

三、报名及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者于2024年8月17日前将应聘资料(简历、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荣誉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电子稿或照片)投递到指定邮箱:2181762185@qq.com。
 
要求所有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名为“姓名+应聘岗位”。
 
四、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时间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荣誉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联系人:蒋老师 13858952724

浙江金华东阳市六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医务事业,愿意履行所在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8月20日止未满处分期限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5、我市农村社区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生未满培养协议(聘用合同)规定服务期限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
 
二、招聘计划
 
 
 
640 (5).jpg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8月30日(上午8:00-10:30,下午14:00-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东阳市六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邵老师,联系电话:0579-86770905。
 
4.报名要求: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640 (4).jpg
 
 
扫码下载《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东阳市六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主要测试专业知识。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专业化知识。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五)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等的,则进行加试。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健康东阳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全程由东阳市六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监会负责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八)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东阳市六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6770905
 
监督电话:0579-86770900
 
东阳市六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8月9日
 


浙江金华东阳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优秀辅警、优秀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优秀辅警、优秀司法辅助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东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3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经费形式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性别要求

其他要求和有关说明

东阳市公安局

东阳市流动人口服务中心

全额补助

工作人员

1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1.面向东阳市公安局优秀辅警和东阳市法院、东阳市检察院优秀司法辅助人员招聘。优秀辅警、优秀司法辅助人员由东阳市公安局、东阳市法院、东阳市检察院负责解释。

2.报考东阳市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岗位需进行体能测评。

东阳市法院

东阳市人民法院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全额补助

工作人员

1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东阳市巍山镇人民政府

东阳市巍山镇综合服务中心

全额补助

工作人员

1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yang.gov.cn/)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资格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7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专业不限。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2.年龄、学历和学位证书、工作经历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荣誉证书等材料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8月27日。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8月27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2)受到单位内部问责处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8月27日9时—8月28日16时。
 
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应在相应栏目里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7日9时—8月28日17时。
 
招聘单位会同检察院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要注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年8月27日9时—8月28日16时)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8月29日9时—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进行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9月18日9时—9月21日10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的要求参加考试。
 
(五)笔试
 
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4年9月21日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详见考试大纲(附件)。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1.笔试合格分的计算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
 
笔试合格分=笔试成绩总和÷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
 
2.体能测评、面试对象的确定
 
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不进入体能测评、面试,笔试合格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东阳市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
 
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
 
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一门科目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不列入笔试合格分计算,不列入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七)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面试前,招聘单位会同检察院对体能测评、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和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入围体能测评、面试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评、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同步在东阳市公安局公安信息网、东阳市人民检察院网、东阳市人民法院网公示。
 
(八)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2024)执行。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 ,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
 
体能测评工作由东阳市公安局和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评的,不再递补。
 
(九)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十)总成绩计算、体检
 
1.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成绩再相等,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体检
 
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2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十一)考察、公示和聘用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拟聘用公示前放弃的,缺额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聘用,拟聘用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公开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3.考生报名后应及时上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有关通知(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结果、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等),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东阳市公安局
 
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东阳市人民法院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5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