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射阳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镇(区)事业单位人员2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拓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发展通道,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按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相关规定,现面向我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2名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镇(区)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岗2名。
 
  二、招聘条件
 
  报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素质好。坚持德才兼备,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中一贯坚决有力、表现优秀。
 
  2. 工作业绩优。在抓基层组织、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和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等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中成效显著。
 
  3. 发展能力强。扎实推进富民强村,因地制宜带领群众发展致富项目,积极提高群众收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4. 基层治理好。坚持党建引领,为党员群众提供贴心周到服务,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5. 群众评价高。积极履行党组织书记职责,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党群干群关系融洽,在党员干部群众中形象好、威信高。
 
  (二)具体条件
 
  1. 在职在岗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村(社区)工作满5年,担任书记3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1日),男性55周岁以下(196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50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 村(涉农社区)党组织书记:近3年所任职村(涉农社区)至少有2个年度在本镇(区)综合考核排名前40%,近两年村干部专业化星级评定均四星及以上;
 
  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近3年所任职社区至少有2个年度在本镇同类型社区综合考核排名前20%。
 
  3. 符合《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4.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考试、实绩考核、统一体检、组织考察、集体研究、社会公示、办理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到所在镇(区)报名,并按规定提供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地点:各镇(区)党群工作局(党政办)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7月31日(8:30-12:00,14:30-18:00)。
 
  2.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2024年射阳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镇(区)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同时粘贴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文件;
 
  (5)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文件;
 
  (6)其他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
 
  3. 资格审查
 
  镇(区)党(工)委对照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由镇(区)党(工)委在报名表上填写审查推荐意见并盖章,并提供廉政鉴定及相关证明材料(任职文件、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县委组织部复核。
 
  4.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应聘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二)笔试考试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理论、农村经营管理、“三农”政策、基层治理、党建实务等方面。笔试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三)实绩考核
 
  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对任职年限、工作实绩、表彰奖励、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量化积分。
 
  (四)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成绩占30%、实绩考核占70%的权重,采取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取实绩考核成绩高者;如该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职位不递补。
 
  (五)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拟聘用人选被举报有违纪违规行为,并被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关名额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相关镇(区)为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管理,予以定岗定级,并继续在村(社区)工作。
 
  四、工作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五、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射阳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接受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
 
  咨询电话:0515-89290606(县委组织部),0515-82320936(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15-89291405
 
 
  中共射阳县委组织部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5日

江苏盐城射阳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镇(区)事业单位人员2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拓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发展通道,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按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相关规定,现面向我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2名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镇(区)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岗2名。
 
  二、招聘条件
 
  报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素质好。坚持德才兼备,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中一贯坚决有力、表现优秀。
 
  2. 工作业绩优。在抓基层组织、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和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等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中成效显著。
 
  3. 发展能力强。扎实推进富民强村,因地制宜带领群众发展致富项目,积极提高群众收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4. 基层治理好。坚持党建引领,为党员群众提供贴心周到服务,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5. 群众评价高。积极履行党组织书记职责,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党群干群关系融洽,在党员干部群众中形象好、威信高。
 
  (二)具体条件
 
  1. 在职在岗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村(社区)工作满5年,担任书记3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1日),男性55周岁以下(196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50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 村(涉农社区)党组织书记:近3年所任职村(涉农社区)至少有2个年度在本镇(区)综合考核排名前40%,近两年村干部专业化星级评定均四星及以上;
 
  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近3年所任职社区至少有2个年度在本镇同类型社区综合考核排名前20%。
 
  3. 符合《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4.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考试、实绩考核、统一体检、组织考察、集体研究、社会公示、办理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到所在镇(区)报名,并按规定提供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地点:各镇(区)党群工作局(党政办)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7月31日(8:30-12:00,14:30-18:00)。
 
  2.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2024年射阳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镇(区)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同时粘贴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文件;
 
  (5)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文件;
 
  (6)其他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
 
  3. 资格审查
 
  镇(区)党(工)委对照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由镇(区)党(工)委在报名表上填写审查推荐意见并盖章,并提供廉政鉴定及相关证明材料(任职文件、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县委组织部复核。
 
  4.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应聘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二)笔试考试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理论、农村经营管理、“三农”政策、基层治理、党建实务等方面。笔试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三)实绩考核
 
  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对任职年限、工作实绩、表彰奖励、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量化积分。
 
  (四)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成绩占30%、实绩考核占70%的权重,采取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取实绩考核成绩高者;如该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职位不递补。
 
  (五)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拟聘用人选被举报有违纪违规行为,并被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关名额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相关镇(区)为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管理,予以定岗定级,并继续在村(社区)工作。
 
  四、工作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五、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射阳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接受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
 
  咨询电话:0515-89290606(县委组织部),0515-82320936(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15-89291405
 
 
  中共射阳县委组织部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5日


江苏盐城射阳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镇(区)事业单位人员2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拓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发展通道,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按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相关规定,现面向我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2名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镇(区)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岗2名。
 
  二、招聘条件
 
  报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素质好。坚持德才兼备,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中一贯坚决有力、表现优秀。
 
  2. 工作业绩优。在抓基层组织、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和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等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中成效显著。
 
  3. 发展能力强。扎实推进富民强村,因地制宜带领群众发展致富项目,积极提高群众收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4. 基层治理好。坚持党建引领,为党员群众提供贴心周到服务,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5. 群众评价高。积极履行党组织书记职责,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党群干群关系融洽,在党员干部群众中形象好、威信高。
 
  (二)具体条件
 
  1. 在职在岗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村(社区)工作满5年,担任书记3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1日),男性55周岁以下(196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50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 村(涉农社区)党组织书记:近3年所任职村(涉农社区)至少有2个年度在本镇(区)综合考核排名前40%,近两年村干部专业化星级评定均四星及以上;
 
  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近3年所任职社区至少有2个年度在本镇同类型社区综合考核排名前20%。
 
  3. 符合《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4.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考试、实绩考核、统一体检、组织考察、集体研究、社会公示、办理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到所在镇(区)报名,并按规定提供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地点:各镇(区)党群工作局(党政办)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7月31日(8:30-12:00,14:30-18:00)。
 
  2.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2024年射阳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镇(区)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同时粘贴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文件;
 
  (5)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文件;
 
  (6)其他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
 
  3. 资格审查
 
  镇(区)党(工)委对照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由镇(区)党(工)委在报名表上填写审查推荐意见并盖章,并提供廉政鉴定及相关证明材料(任职文件、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县委组织部复核。
 
  4.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应聘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二)笔试考试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理论、农村经营管理、“三农”政策、基层治理、党建实务等方面。笔试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三)实绩考核
 
  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对任职年限、工作实绩、表彰奖励、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量化积分。
 
  (四)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成绩占30%、实绩考核占70%的权重,采取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取实绩考核成绩高者;如该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职位不递补。
 
  (五)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拟聘用人选被举报有违纪违规行为,并被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关名额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相关镇(区)为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管理,予以定岗定级,并继续在村(社区)工作。
 
  四、工作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五、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射阳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接受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
 
  咨询电话:0515-89290606(县委组织部),0515-82320936(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15-89291405
 
 
  中共射阳县委组织部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5日


江苏盐城射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8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射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射编办函[2024]94号),射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8人。详见附件一:《射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公安工作,并具有相应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外形缺陷、无文身、体表无明显大面积疤痕、无口吃、无传染病、无心脏病、无手术后遗症、无色盲色弱、无精神病史。
 
3.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4年8月21日至2006年8月20日),身高1.70米(含)以上,具有应聘岗位所在地户籍或长期居住在应聘岗位所在地(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一:《射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岗位要求)。
 
4.同等条件下,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赌博、嫖娼和吸毒史的;
 
3.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严禁代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9月3日。
 
报名地点:射阳县公安局政治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科
 
(射阳县公安局七楼)。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9月9日(上午9:00-11:30、
 
下午3:00-17:30)。
 
2.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下载并填写附件二:《射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学历证书(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户口不在应聘所在地须提供长期居住在应聘岗位所在地证明。
 
(4)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笔 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考生行政职业能力、综合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自备文具(黑色签字笔等)。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时间:见准考证。
 
(五)体能测试
 
对应聘勤务岗位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00米跑等。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应聘岗位招录人数不足时,考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合格且服从调剂的未录取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至岗位招聘数。
 
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的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总成绩相同时,取学历高者参加体检,考试成绩与学历均相同时,取系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和见义勇为人员参加体检,仍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射阳县公安局政治处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考察。
 
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依法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射阳县公安局工作。拟聘用人员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须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薪酬待遇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发放服装,进入单位工作首月扣发1000元服装费,工作满一年后返还。
 
六、招聘工作监督
 
参与考试聘用的工作人员按《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苏公通[2021]326号)第五章第二十五条规定执行回避,县纪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486028
 
七、重要提示及招聘政策咨询
 
(一)报名考生应保持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应聘者隐瞒相关情况被录用事后被查出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联系人:唐警官 18851559695
 
咨询电话:0515-69683022(射阳县公安局政治处)
 
0515-82352565 (射阳县人才服务中心)
 
射阳县公安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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