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市教育局招募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41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资源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按照《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各地需求情况,拟面向全市公开招募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坚持“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招募方式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相关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从受援县学校教育实际需要出发,招募讲学教师,结合讲学教师专业特长,选准学科专业,面向全市公开招募。按照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核或遴选、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步骤进行。
 
  三、招募条件
 
  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含)周岁以下,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学校体育美育教师可参照教育部《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选聘条件招募。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四、招募岗位
 
  (一)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校长可以担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鼓励讲学教师与青少年开展共同读书等系列共育活动。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各受援县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需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县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二)岗位需求
 
  具体见《银龄讲学计划2024—2025学年石家庄市招募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五、招募程序
 
  (一)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8月20日。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符合招募条件并自愿报名参加银龄讲学计划的人员,下载《银龄讲学计划2024—2025学年石家庄市招募讲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根据选报岗位,将填写好的《银龄讲学计划2024—2025学年石家庄市招募讲学教师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退休证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退休相关文件、原单位出具的师德情况材料、填报的荣誉证书)发送至相关指定邮箱。根据个人需求,经与相关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同志协调一致后,可进行现场报名,现场填写提交《银龄讲学计划2024—2025学年石家庄市招募讲学教师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各县报名咨询电话及报名邮箱如下:
 
  平山县:董老师  13731181070   donglufei123@163.com
 
  行唐县:邢老师  13582193451 xingbaocheng2012@163.com
 
  灵寿县:安老师  13931896097    lsxjyjrsk@163.com
 
  赞皇县:崔老师  13933153036    zhjyjzgk@126.com
 
  (二)审核遴选
 
  各县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对审核通过人员根据岗位需求进行遴选。当同一岗位出现多人报名时,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原则进行遴选。在征得落选人员同意后,可进行岗位调剂。
 
  (三)公示公布
 
  各县教育局对通过遴选的拟招募讲学教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确定为2024—2025学年度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
 
  (四)签订协议
 
  受援县教育行政部门与招募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须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
 
  (五)上岗任教
 
  受援县教育行政部门与受援学校按照协议安排讲学教师于2024年秋季开学前上岗,认真做好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六、待遇保障
 
  (一)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受援县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共同分担,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各负担50%,分配下达各受援县。市县可根据实际,提高工作经费补助标准,高出部分由市县财政负担。如需安排讲学教师岗前研修,费用由市县财政负担。
 
  (二)政策保障。受援县要为讲学教师购买意外保险,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相关要求
 
  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名、审核遴选、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
 
  八、其他事宜
 
  本招募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本公告由石家庄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1—86036266
 
  附件: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24年8月14日

河北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13人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本次招聘通过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8年8月28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应为1993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二)不在招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三)不得招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实施步骤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9:00至9月2日17:00。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如下:
 
  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招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信息;审核结果为“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9月4日9:00以后进入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登录个人账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2.笔试时间和地点。9月7日9:00-11:00请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场次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卫生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相关法律法规等。
 
  4.笔试成绩公布。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9月9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数4: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9月10日至11日08:00-12:00,14:00-17:30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六楼人事科(6026室)。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工作证明原件、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在同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1.面试准考证打印。进入面试的考生于9月13日9:00以后,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面试9月19日开考,时间、地点和场次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入口处现场公布。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查看个人是否进入体检,查询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以上条件都相同,增加加试环节。
 
  (五)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聘用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311-66063701
 
  联系人:高老师 于老师
 
 
  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8月28日

河北石家庄市中医院招聘工作人员17人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建设,满足医院重点学科和急需岗位人才招录需求,根据《石家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医院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招聘质量,提高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7名,招聘的岗位、数量和招聘要求详见《石家庄市中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国(境)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社会实践(实习或规培)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石家庄市中医院官网(https://www.sjzzyy.com)和石家庄市中医院杏林春语微信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8月27日至8月3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233号市中医院3号楼3层招聘办公室
 
  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资料:1.简历;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及复印件;4.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复印件;5.规培证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应的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60分。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
 
  2、面试:采取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若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则该岗位参加笔试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考官的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笔、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笔、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在医院公示栏明显位置公布成绩。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石家庄市中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阶段。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审档
 
  由市中医院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审档结果,将班子成员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招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二)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选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0311-68009050
 
 
  石家庄市中医院
 
  2024年8月23日


河北石家庄市中医院招聘工作人员17人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建设,满足医院重点学科和急需岗位人才招录需求,根据《石家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医院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招聘质量,提高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7名,招聘的岗位、数量和招聘要求详见《石家庄市中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国(境)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社会实践(实习或规培)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石家庄市中医院官网(https://www.sjzzyy.com)和石家庄市中医院杏林春语微信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8月27日至8月3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233号市中医院3号楼3层招聘办公室
 
  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资料:1.简历;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及复印件;4.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复印件;5.规培证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应的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60分。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
 
  2、面试:采取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若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则该岗位参加笔试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考官的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笔、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笔、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在医院公示栏明显位置公布成绩。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石家庄市中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阶段。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审档
 
  由市中医院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审档结果,将班子成员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招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二)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选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0311-68009050
 
 
  石家庄市中医院
 
  2024年8月23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