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合肥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具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能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的运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表“年龄”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于网络报名时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培养单位出具的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5日9:00至2023年8月11日16:00。考生可登录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办理。
2.考生报名时应确定本人符合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从报名时开始进行,并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
(二)资格初审
1.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8月12日16:00前登录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8月13日16:00前通过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的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8月14日9: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人数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笔试费用,其他情形所缴考试费用不作退回。
3.笔试准考证打印等各环节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公布的相关信息。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错过各环节通知的,视为主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公布的时间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时事政治、职业能力、公文处理等。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不含),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笔试结束后在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公布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若资格复审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招聘单位督审。资格复审时,被确定为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
①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⑤在编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
⑥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其它材料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⑦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
⑧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2.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同时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通知为准。
(五)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满分100分,当场评分,现场宣布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不含),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总成绩分别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比例合成,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合成成绩相同的,分别按学历层次、最高学历毕业年限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通过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公布。
(七)体检、考察
1.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3.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察的,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作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通过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和待遇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编外聘用岗位人员与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聘的人员,每人每年薪酬6.3万元左右(含社会保险等)。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须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3.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4.请考生在整个招考过程中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5.咨询电话:0551-67722063(请于正常办公时间拨打)。
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
2024年四川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人公告
依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45号令)《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成公发〔2017〕82号)《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成公通〔2018〕62号)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15名辅警,具体职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0日至2006年9月9日)。
4.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身高等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者需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成绩排名相同时优先招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及初审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资格初审:2024年9月13日9时至2024年9月18日16时。
3.准考证领取:2024年9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到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领取(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116号)。
4.笔试和体测时间:2024年9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116号)填写报名表。
(三)报名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者现场根据《职位表》选择应聘岗位,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并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2张。如因填报信息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无法通过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根据各职位需求对报考者填报的身份、学历、年龄等信息进行初审,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初审合格后,结果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公告进入笔试、心理测评人员。
3.各职位计划招聘数与该职位报名成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2,如未达到该比例,将按照报名成功人数相应削减招聘名额并公告。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笔试与心理测评
1.报考者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评。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于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时间45分钟。心理测评由专业机构进行鉴评,测评结果在面试环节后公布,不合格者即不符合招聘条件。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原则上在笔试当天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于笔试当天现场通知,以现场通知为准。报考者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充分做好体能测评准备,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女)跑等3个项目,测评要求参照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测评为非竞争性,任2项合格即可通过,体测结果当场宣布。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年龄按体能测评当月计算。
3.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评结果将按职位公布,结果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明确进入面试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
(三)面试和资格审查
1.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资格审查,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2.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职位面试比例(详见《职位表》进入面试人员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并在面试候考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由报考单位存档备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3.资格审查材料
(1)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2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首页及本人页);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认证);
(4)报考岗位要求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及2024年7月前是否能取得相应学历);
(5)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6)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或递交审查资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6.资格审查及面试后,心理测评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7.面试成绩、资格审查、心理测评结果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公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内容。
五、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2.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3.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
(二)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实施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三)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应聘。
2.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或劳务派遣制管理。
七、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单位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
4.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82723036(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考试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单位咨询电话,028-82759005)。
九、其他事项
1.招聘中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请报考者自行及时关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发现报考者提交虚假信息、弄虚作假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心理测评合格、面试成绩60分以上但未能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成绩(或结果)自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分局相应岗位出现人员空缺时,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本次招聘由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具体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报考者未参加笔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十、附件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四川成都东部新区(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6人公告
为加强成都东部新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研究,成都东部新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数6人,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
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成都东部新区所属中小学公开招聘6名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小学教师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符合以下教学业务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2)国家、省级“万人计划”教书名师;
(3)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以下荣誉称号之一:名师或名校长,名师或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名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教师);
(4)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国家级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的成果主研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主研人;
(5)2019年6月及以后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赛课(技能大赛、展评)一等奖及以上;
(6)办学层次为本科及以上的高等院校在职教师,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任教学科为中小学学科相关的。
3.年龄要求:
(1)符合教学业务条件(1)、(2)项的人员,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符合教学业务条件(3)、(4)项的人员,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教学业务条件(5)、(6)项的人员,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聘者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在校(在职)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 截至2024年9月23日,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 系现役军人的;
7. 成都东部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
8. 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9. 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3日09:00至2024年9月23日17:00。
2. 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https://f.kdocs.cn/g/uQMT4s9u/,此链接为唯一报名通道),在线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同时将相关材料依次上传至网站,并保证您的邮箱能正常接收邮件。请应聘人员务必自行下载填写《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
请应聘人员确保所留联系方式正确无误,招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或逾期不到场参加面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者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须本人参加资格复审或由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委托书(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1张、毕业证书(执国(境)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自荐材料、各类获奖的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原件1份(附件3)。以上资料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资料不予退回,请备份留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提供报名信息和材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
1.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无学生试讲(说课)和答辩,满分100分。
3.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放宽至2:1;仍达不到2:1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核成绩须不低于80分,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4.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开考。
5.成绩公布:考核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如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在指定医院复检1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由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通知,未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进入政审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或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报到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到单位报到,不能按时交验的,取消聘用资格;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招聘单位有权按照所签订聘用协议中的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上述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招聘人员的管理
(一)拟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聘用人员在成都东部新区服务最低年限应不低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或辞职。
六、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成都市成都东部新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上述内容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和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028-81320319
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028-86360115
监督电话:
成都东部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028-86360227
附件:
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山东滨州博兴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0人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城市社区治理需要,强化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配备,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博兴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过程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人员的岗位、数量
岗位:博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
数量:共计招聘50人,详见《博兴县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公开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4.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触犯法律法规,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审查的;
2.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曾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黑涉恶涉黄涉赌涉毒受处理的;
4.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受撤销党内职务或撤职以上处分的;
6.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
7.有危害公共利益、集体利益和居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侵占挪用公共资产、集体资产的;
8.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邪教组织的;
9.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10.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9月19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天元购物广场路东东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0543-2300190
(三)报名方式:报名面向街道(镇)专项招聘岗位的,由所在街道(镇)统一组织报名,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汇总后报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的,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要提交报考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报考相关材料包括(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自己留存,复印件交工作人员)。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信息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2024年博兴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
4.《诚信承诺书》(附件3);
5.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微警务”自行打印);
6.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7.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请携带资格证件及其复印件(笔试加分用);
8.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报考人员报名表格下载方式:登录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下载《2024年博兴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无工作单位的不需提供)。有招聘计划的街道(镇)下载《2024年博兴县面向街道(镇)专项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汇总表》(附件5),汇总报名人员信息和材料后,报送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人员须将《2024年博兴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邮箱:guohuarenli2022@163.com,邮件名统一:岗位代码+姓名+联系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不实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每人仅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资格初审:报名同时,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
四、笔试
笔试时间请及时关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在网站发布的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社区工作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满分100分。
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专门身份证明)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笔试完成后,笔试成绩将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加5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对因放弃面试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发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网站发布的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其他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岗位中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再重新组织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六、考察体检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考察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主管部门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招聘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以及对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博兴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与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有工作单位的,须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再办理入职手续。
八、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执行试用工资标准。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管理及待遇按照《博兴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落实“3岗18级”薪酬体系。招聘人员由街道党工委(镇党委)负责日常管理。社区工作者“3岗18级”薪酬体系标准:街道(镇)事业编制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平均应发工资×0.8倍×等级对应薪酬系数,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十、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的各环节均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发布,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3-2300190;
监督电话:0543-2395387,0543-2395935。
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