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批招聘教师2人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3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20年5月教育部备案。学校坐落在享有“人间仙境”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山东蓬莱,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气候宜人。学校已开设往返学校至烟台市区每日班车专线,方便教职工家校之间往返。
 
  学校占地541亩,建筑面积14.2万平方米,在编教职工335人,目前在校生4298人,已开设11个专业,今年增设7个专业,届时学校招生专业共涵盖6个专业大类,18个专业招生。学校办学条件优越,基础设施齐全,配备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教学、实习、实训场所及教学仪器和图书资料,全面满足了师生教学、科研、实训的需要,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共设岗位2个,招聘计划共计2个,具体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网上报名期间每日在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布审核通过专业);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应于2024年9月4日以前取得。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期间每日在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布各岗位审核通过专业。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8:00—9月12日16:00
 
  2.报名方式
 
  填写《2024年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电子邮件并发送至指定邮箱YTYS3460861@163.com,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应聘岗位”要按照《岗位需求表》规定的规范名称填写),《报名登记表》内容要确保真实、完整、准确。报名同时需上传资格审查材料,上传材料参照“资格审查”中第2项“提交材料”内容上传(材料上传要求为彩色PDF格式扫描件,所有材料在一个文件夹中打包压缩发至邮箱)。
 
  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系。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
 
  3.网上审核
 
  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网上审核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审核,并通过邮箱回信反馈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2024年9月13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由于岗位较多,审核人员一般会在1-2天内通过邮箱向考生发送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网上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报名截止后一天11: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网上审核结果无异议,请考生在报名成功后1-2天内登录邮箱查询初审情况,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有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携带现场资格审查材料,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
 
  地点: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烟台市蓬莱区小泰山西路55号)
 
  2.提交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登记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诚信承诺书(附件4)。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或已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资格审查次日17:00前提交;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证明)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可提交情况说明和承诺书后,在面试后第2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和证明的,均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考生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笔试)、签约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和考生微信群中发布。
 
  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考试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在学校官网和指定考生微信群内公布。初试(面试)后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笔试)空缺不递补。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当报名人数过多时采取笔试方式。初试成绩公布后,划定初试成绩合格线,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足合格线,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
 
  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成绩公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1:3的比例,从达到60分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笔试环节。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3倍的,按实有合格人数进入笔试环节。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在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和考生微信群公布。面试后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笔试空缺不递补。
 
  3.笔试。笔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60分钟。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笔试成绩在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四)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面试、排序。
 
  (五)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根据各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等额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名单在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考察、体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对放弃考察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jyj.yantai.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校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本次招聘录用人员要求最低服务期五年。
 
  五、其它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并密切关注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考生微信群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审查程序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招聘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录用人员,须见习期考核合格并参加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后聘任到相应岗位等级。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五)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535-3460861
 
  电子邮箱:YTYS3460861@163.com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s://jyj.yantai.gov.cn/
 
  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址:http://www.ytysgz.com/
 
  监督电话(不提供咨询):0535-2101872
 
 
 
 
 
  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9月4日

2024年广西二轻技师学院招聘5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广西二轻技师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二轻技师学院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下洲路5号,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自治区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级重点技工学校。目前学院开设有工艺美术、幼儿教育、烹饪(中式烹调)、烹饪(中西式面点)、酒店管理、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无人机应用技术、数控加工(数控车工)、制冷设备运用与维修、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汽车维修、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计算机应用与维修、网络与信息安全、电子商务、楼宇自动控制设备安装与维护等16个专业。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详见《广西二轻技师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岗位专业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以医院体检鉴定为准);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技能和能力等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各项要求,应聘人员所持毕业证书所学专业需与岗位信息表(附件1)的招聘专业一致;
 
  (五)招聘年龄时间计算到现场报名首日,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到现场报名首日。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的;
 
  6.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www.gxt.gxzf.gov.cn/)、广西二轻技师学院网站(www.gxeqjx.com )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www.gxt.gxzf.gov.cn/)、广西二轻技师学院网站(www.gxeqjx.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缴费
 
  1.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可在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9日下午6点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网站报名:https://gxeqjx.gkzpfw.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其他注意事项
 
  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2.缴费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收取笔试费50元/人。应聘人员已缴考试费不予退还。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即可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缴费方式:现场缴费、网银缴费或以银行转账方式缴费(通过网银或转账方式缴费的,请备注应聘者姓名及“公开招聘报名费”字样、电话号码等信息)。
 
  开户行:交通银行南宁分行东葛西支行
 
  单位名称:广西二轻技师学院
 
  账号:451060703018160003193
 
  缴费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下午6点前(网银或电汇形式缴费的,以缴费单据的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下午6点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请于2024年9月20日下午3:00-5:30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广西二轻技师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审验(除相关证书原件现场查验退回外,其它应聘材料恕不退还),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9月20日前缴纳笔试费50元/人,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使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网上下载);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正在办理中的学校证明);
 
  ④职称材料(职称证书或授予文件复印件,招聘岗位有要求则必须提供);
 
  ⑤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复印件(招聘岗位有要求则必须提供);
 
  ⑥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参保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参保证明的,可提供单位已加盖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如均无上述证明材料,则视同无工作经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计算至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有不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笔试
 
  1.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岗位需达到1︰3的比例,如招聘计划人数占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1︰3开考比例,需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遇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准且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后开考。笔试开考公告于资格审查结束后,笔试开考前的至少5个工作日发布,请及时关注学院官网和学院主管部门网站,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及时关注、自行查阅。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按弃权处理。
 
  2.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职业教育知识、职业道德知识等。历史专业教师岗位在笔试中增加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若遇有特殊情况考试时间有变动,将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应聘人员。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考试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
 
  4.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的计算均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只作为应聘人员获得面试资格的依据,不带入面试环节,最终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确定其是否进入考核。
 
  5.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广西二轻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第一个工作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
 
  (1)汽车维修专业教师、酒店管理专业教师、体育教师等3个岗位需进行试讲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2)历史专业教师岗位只进行试讲。
 
  (3)新闻中心干事岗位需进行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4)试讲主要从教学基本功、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等几个方面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内容范围为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有关的专业课程内容,采用多媒体设备教学,试讲时间为15分钟,采取100分制评分。
 
  (5)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时间控制在12分钟内(包括审题和答题的时间),采取100分制评分
 
  (6)实操:主要考查应聘者是否满足岗位工作需求的实际动手能力。主要从专业设备和工具的操作、流程、操作效果等几个方面进行考察。内容范围为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有关的内容。实操时间根据操作需要另行确定时间,采取100分制评分。
 
  3.面试考试时间
 
  面试考试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前5天发布,明确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4.面试成绩查询和公布
 
  除了历史专业教师岗位只进行试讲之外,其他面试人员均参加两项测试(缺考其中任一项均视为面试缺考),两项成绩的平均值即为面试成绩,或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或因应聘人员缺考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无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名。
 
  面试结束24小时内在广西二轻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第一个工作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五)考核
 
  1.考核人选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时,以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如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考核环节,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
 
  2.考核以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人员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重要信息存疑无法认定清楚的,或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
 
  (5)考核结果不合格。
 
  4.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均进入考核环节。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学院统一组织进入体检对象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如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而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后,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广西二轻技师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应聘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从严处理。
 
  (二)监督举报电话:0771-5607515;监督举报邮箱:gxeqjx@126.com
 
  七、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广西二轻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招聘联系人:罗老师、陈老师
 
  咨询电话:0771-5629285
 
  报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下洲路5号广西二轻技师学院
 
 
 
 
  广西二轻技师学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东惠州惠城区马安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关于做好惠州市2024年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城人社通〔2024〕8号)等文件精神,经区人社局同意,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本次共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乡村保洁)6个。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本省脱贫人口,年龄为法定劳动年龄。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详见《2024年惠城区马安镇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相关事宜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自主招聘、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501室)(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群乐路8号),联系电话:0752-3617398。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照和《惠城区2024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2)到报名地点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的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自主招聘
 
资格审查通过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招募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
 
(三)体检与公示
 
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组织聘用人员上岗。
 
(四)聘用及管理
 
1.用人单位(辖区内行政村)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劳务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严格执行到期退出机制。
 
2.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可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用人单位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村“两委”要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管理,避免“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资金保障
 
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改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和《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粤人社规〔2021〕12号)规定,补贴资金来源和额度列入中央、省和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河北石家庄事业单位招聘690人公告(第三批)

  
 
  为加强石家庄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0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数量、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石家庄市2024年度第三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咨询电话详见《石家庄市2024年度第三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表》(附件2)。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和微信公众号“石家庄人社”发布,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相关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3日至2006年9月13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4年11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11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于2024年11月底前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7.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1),留学归国应聘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4年11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归国人员。
 
  2.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石家庄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服务期满(含2024年)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石家庄市服务且2024年当年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岗位条件中“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
 
  4.岗位条件中“驻石部队随军家属”是指按审批权限经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随军的现役军人配偶(含军改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转改前已随军的家属),且军人所在部队驻地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
 
  5.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6.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7.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8.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2024年9月13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第四十一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不在招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四)不得招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实施步骤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
 
  报名时间:9月13日9:00至9月20日17:00
 
  缴费时间:9月13日9:00至9月21日13:00
 
  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如下:
 
  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招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将进入缴费程序,不能再修改信息;审核结果为“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5.完成缴费。报名考务费100元/人,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方式:微信或支付宝。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时间完成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6.查看岗位核减情况。本次招聘结合各类事业单位岗位人才需求,市直、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设为2:1,乡镇(街道)、社区招聘岗位和市区外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对开考比例为2:1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到2:1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考务费在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到考生缴费账户。对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到1:1即可开考。关于减少及取消招聘岗位的通告于9月24日12:00前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完成网上缴费,而后在9月20日9:00至17:00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48号人力资源市场6楼)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审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10月9日9:00以后进入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登录个人账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2.笔试时间和地点。
 
  10月13日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基础理论》。
 
  请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场次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笔试考2个科目,采取闭卷方式,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理论、经济、法律、公文写作及其他相关知识;《教育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50%+《教育基础理论》分数×50%。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笔试成绩公布。10月18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0月21日至22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在笔试成绩网上查询时一并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报考“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以及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且享受放宽年龄政策的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相关证件。报考“驻石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经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的驻石部队随军家属身份相关证明。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在同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准考证打印。进入面试的考生于10月31日9:00以后,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面试从11月2日起开考,时间、地点和场次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方式为试讲与答辩,详细安排将于打印面试通知单前,在面试须知中发布。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入口处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查看个人综合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
 
  4.综合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比例加权后确定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布。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审档
 
  由招聘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提出聘用意见,而后报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事业单位聘用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报名资格条件问题拨打各招聘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拨打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内容,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4.报考教育类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资格证信息栏备注“XX层次XX学科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即可报名;在资格复审阶段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截图)或师范类“校考”合格相关佐证材料,并承诺按期完成资格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进入考察聘用阶段后,对到此阶段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5.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6.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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