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批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招聘13人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2024年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4年校(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校(院)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2024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请直接填报《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报名材料,发送至招聘邮箱ynswdxrck@163.com,待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面试事宜。
 
(二)时间安排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在招聘岗位人数未招满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三)报名材料
 
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扫描件须以图片形式JPG或JPEG上传,每张图片不得超过300KB。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证书。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校(院)负责,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校(院)确认报名资格 。
 
(五)有关要求
 
1.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3.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4.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资格者,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校(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6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八、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九、考察
 
根据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校(院)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可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
 
十、体检
 
应聘人员到校(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hrss.yn.gov.cn/)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享受校(院)引进人才待遇:安家补助20万元(含税);科研资助经费3万元;2年校内过渡职工公寓;工作笔记本电脑一台。受聘人员须与校(院)签订期限不少于8年(含试用期)的服务协议。
 
十三、招聘纪律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须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四、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校(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dx.gov.cn/html/yndx/)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校(院)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目录,包括: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3年6月30日)。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的,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校(院)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8426247;咨询邮箱:ynswdxrck@163.com。
 
(二)监督电话:0871-68426250。
 
(三)招聘单位门户网站: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https://www.yndx.gov.cn/html/yndx/)。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
 
2024年8月2日


2024年江苏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见附件1《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不限户籍。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六)应聘者须于现场报名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
 
  (七)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xz.gov.cn)。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集中方式进行,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
 
  (三)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四)报名地点:
 
  1.徐州市泉山区黄河北路西止敬安路1号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西隔壁)五楼组织人事科。
 
  2.新沂市市府东路80号综合楼二楼组织人事科。
 
  (五)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笔试费用现金100元,缴费完成且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交由组织人事科即报名成功。
 
  三、现场报名须提供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3.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如确因有事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出具《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5.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后填写并张贴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对没有录用人员报名所提供的复印件将不予退回。
 
  四、考试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五楼大会议室。
 
  3.应聘人员按照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以卷面总分的60%为合格线。笔试阅卷结束后,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出现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时,招聘单位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局组织人事处负责指导和监督。主要考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缴纳费用100元。
 
  (三)总成绩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
 
  1.在局组织人事处指导和监督下,体检考察工作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下同)。
 
  3.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一票否决。
 
  5.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六、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徐州市民政局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试用考核
 
  试用考核主要考核拟录用人员德(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伦理道德、心理品德等)、能(工作能力、判断能力、特殊能力等)、勤(积极主动性、责任心、劳动纪律等)、绩(工作效率、工作方法等)等内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辞退。
 
  八、工资待遇
 
  标准按照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具体可咨询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组织人事科。
 
  九、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各环节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本公告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6-67036918(一部组织人事科),0516-88960222(二部组织人事科)。
 

2024年广西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招聘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7人(岗位一4名;岗位二2名;岗位三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一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PPT等)进行文字、图像等编写和制作。
 
  (二)岗位二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规划、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优秀的文档编辑能力,熟练运用Word进行专业文档编排;熟练掌握Excel的基础操作、熟悉常用的函数和公式、掌握Excel的高级功能,能对表格数据进行组织和数据分析。
 
  (三)岗位三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和信访工作经历者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有一定的公文知识,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等)进行文字编撰工作。
 
  三、上述岗位所招聘的人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四)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薪酬
 
  按市财政局有关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管理规定和参照市教育局同等条件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
 
  五、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请在2024年9月19日24:00前将报名表、信息表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1053974389@qq.com邮箱,文件命名为“某某某应聘材料”,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根据招聘公告所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报多个岗位,均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面试
 
  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梁老师,0777-3216289。
 
  附件:1.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表
 
  2.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信息表
 

2024年四川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人公告

  
 
  依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45号令)《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成公发〔2017〕82号)《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成公通〔2018〕62号)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15名辅警,具体职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0日至2006年9月9日)。
 
  4.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身高等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者需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成绩排名相同时优先招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及初审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资格初审:2024年9月13日9时至2024年9月18日16时。
 
  3.准考证领取:2024年9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到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领取(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116号)。
 
  4.笔试和体测时间:2024年9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116号)填写报名表。
 
  (三)报名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者现场根据《职位表》选择应聘岗位,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并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2张。如因填报信息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无法通过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根据各职位需求对报考者填报的身份、学历、年龄等信息进行初审,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初审合格后,结果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公告进入笔试、心理测评人员。
 
  3.各职位计划招聘数与该职位报名成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2,如未达到该比例,将按照报名成功人数相应削减招聘名额并公告。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笔试与心理测评
 
  1.报考者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评。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于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时间45分钟。心理测评由专业机构进行鉴评,测评结果在面试环节后公布,不合格者即不符合招聘条件。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原则上在笔试当天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于笔试当天现场通知,以现场通知为准。报考者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充分做好体能测评准备,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女)跑等3个项目,测评要求参照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测评为非竞争性,任2项合格即可通过,体测结果当场宣布。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年龄按体能测评当月计算。
 
  3.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评结果将按职位公布,结果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明确进入面试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
 
  (三)面试和资格审查
 
  1.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资格审查,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2.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职位面试比例(详见《职位表》进入面试人员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并在面试候考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由报考单位存档备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3.资格审查材料
 
  (1)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2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首页及本人页);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认证);
 
  (4)报考岗位要求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及2024年7月前是否能取得相应学历);
 
  (5)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6)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或递交审查资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6.资格审查及面试后,心理测评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7.面试成绩、资格审查、心理测评结果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公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内容。
 
  五、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2.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3.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
 
  (二)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实施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三)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应聘。
 
  2.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或劳务派遣制管理。
 
  七、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单位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
 
  4.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82723036(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考试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单位咨询电话,028-82759005)。
 
  九、其他事项
 
  1.招聘中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请报考者自行及时关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发现报考者提交虚假信息、弄虚作假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心理测评合格、面试成绩60分以上但未能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成绩(或结果)自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分局相应岗位出现人员空缺时,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本次招聘由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具体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报考者未参加笔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十、附件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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