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宁乡市公安局招聘警辅51人公告

  
 
  根据《宁乡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宁乡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宁乡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1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宁乡市公安局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1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宁乡市公安局2024年度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符合具体岗位要求(18-30周岁指1993年7月31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18-35周岁指1988年7月31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18-40周岁指1983年7月31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线下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至8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周六、周日不进行报名。
 
  3.报名地点:宁乡市公安局办公大楼六楼608室。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名者需携带本人亲笔签名的《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驾驶证、复员(退伍)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个人征信报告以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纳入辅警招聘诚信体系。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现场资格审查、聘用时考察,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公安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写作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宁乡人才网公布)。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应按照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准考证》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具体成绩查询时间在考试当天公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到市公安局办公大楼六楼608室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本次考试不接受查分申请。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宁乡人才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宁乡人才网公布)。
 
  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入围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阅题室阅题5分钟、面试室答题5分钟,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如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宁乡市公安局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2.成绩合成规则: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能测评
 
  面试结束后,参与面试的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
 
  1.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2.测评项目:男子1千米跑,女子800米跑。
 
  3.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涉毒筛查)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包括涉毒毛发检测。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出来3日内(含当日)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所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凡不参加或未按要求完成体能测评和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能测评和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相关疾病试图蒙混过关的考生,取消其体能测评和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按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以从该岗位参加了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七)公示
 
  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宁乡市公安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乡人才网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聘期及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宁乡市公安局签订四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关于宁乡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的意见》(宁公发〔2023〕6号)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企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纪律与监督
 
  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特别提示
 
  体能测评合格但未能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纳入后备人才库(期限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评之日起计算),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从后备人才库中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所有公告以“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和宁乡人才网(https://www.nxxhr.com/)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大家及时关注,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医院收取的体检费外不另外收取其它费用。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部门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名和考务咨询电话:0731-87883135(市公安局辅警办)
 
  监督电话:0731-87825526(市人社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科)
 
  纪检监察电话:0731-88912388(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
 
 
 
  宁乡市公安局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日

2024年江西九江职业大学招聘公告

  
 
  九江职业大学是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是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西省首批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现因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一)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同等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二)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三)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10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所有环节。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17:00。
 
  (二)报名方式:登录九江职业大学人事招聘系统(网址:http://111.75.149.190:3000/),点击报名入口,进入招聘平台。
 
  1.在招聘平台根据报名程序完成报名,每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
 
  2.本次招聘工作只接受上述指定方式报名,未按规定报名的,视为无效。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官网、招聘平台,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上述渠道进行公布。
 
  (三)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扫描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需提供学籍成绩单以及学校审核盖章的专业证明材料(国外专业证明须提供学籍成绩单以及公证处出具的盖章翻译件);
 
  4.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5.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和对应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证书、获奖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五、资格审查及考核方式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本次招聘的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入闱人员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守法纪等情况。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等各种情况产生的岗位空额,可按岗位缺额数在总成绩合格分及以上未入闱体检范围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体检、考察程序的入闱人员均在九江职业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予以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九江职业大学合同制人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形式为“合同制”(非在编),首次聘期为一年,需服从学校工作分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聘期考核情况进行续聘。
 
  (二)待遇
 
  1.薪资待遇按《九江职业大学合同制人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执行。第014-019号岗位年综合待遇约5万-7万;第001-013号岗位年综合待遇约6万-8万(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综合待遇8万-10 万左右;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综合待遇在8万-12万左右)。综合待遇为应发金额(含五险一金)。
 
  2.另享受学校相关福利及人才相关政策。
 
  八、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jjvu.jx.cn/
 
  学校地址:九江市濂溪区濂溪大道88号(九江职业大学濂溪校区)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792-837500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本方案由九江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九江职业大学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河南信阳广播电视台招聘5人公告

  
 
  按照《信阳市参加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总体方案》要求,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信阳广播电视台及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详见《信阳市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期间绿色通道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信阳广播电视台)》(附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要求、时间安排、招聘程序和招聘办法等按照《信阳市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期间绿色通道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三、咨询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6—6659827、6659896
 
 
 
  信阳市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4年9月9日至2006年9月9日期间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清城区慈善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时间共2天。
 
(三)报名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二路名都13号楼二楼217室。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完发放。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2、报考者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出现两名及以上人员并列第三的,则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三)本公告的“以上”含本级数。
 
咨询电话:0763--3393322。
 
 
 
 
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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