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市立医院招聘药剂科工作人员公告

 

因医院医疗业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药剂科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性质

 

合同制用工

 

二、岗位要求

 

(一)遵纪守法,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工作认真负责;

 

(二)热爱岗位工作,思想品德端正,具有爱岗敬业奉献精神及良好的服务理念;

 

(三)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有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体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与学历要求

其他要求

药学技术人员

2

药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备全国统考的药师及以上职称资格;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中药技术人员

1

中药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备全国统考的中药师及以上职称资格;年龄35周岁及以下。

 

四、报名材料、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登录台州市立医院官网(http://www.tzmh.com),进入“院务公开”—“人才招聘”—“应聘简历投递入口”或扫码填写报名表。

 

(二)报名材料

 

报名表(医院官网报名成功后自动产生)、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其他相关证书;

 

面试时需带上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

 

自本招聘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六、用工形式及待遇

 

录用后,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具体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6-88858036

 

地址:椒江区市府大道(东)581号台州市立医院门诊5楼人力资源部

 

八、关于台州市立医院公开招聘药剂科工作人员公告的补充

 

台州市立医院于2024年7月18日发布的《台州市立医院公开招聘药剂科工作人员公告》,因内部业务调整需要,现对招聘条件进行调整,“药学技术人员”和“中药技术人员”岗位中的学历要求更改为“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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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立医院

 

2024年7月22日



浙江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水环境促进中心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选聘。
 
二、选聘岗位及条件
 
1.黄岩区水环境促进中心综合文字岗位1名。
 
2.黄岩区范围内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以及较强的政治理论研究、综合文字撰写、口头表达、沟通协调能力,事业心、责任性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5.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2日以后出生,不含1988年9月2日)。
 
6.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意见》(黄人社〔2020〕1号)执行。
 
7.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与选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聘的,不得参与选聘。
 
三、选聘办法、程序
 
1.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聘。经资格审查,岗位选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取消选聘计划。
 
2.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 ,成绩满分为100分。
 
3.确定面试对象。选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确定面试对象时,在确定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报考人员放弃选聘资格,缺额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5.考察。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区政府办公室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选聘的,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经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聘对象。
 
6.公示。对拟选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交流聘用手续。公示期反映有影响选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不予选聘,选聘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岗位不再替补。
 
7.监督电话。黄岩区纪委区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89197910。
 
四、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为:黄岩区政府办公室(黄岩区行政大楼727室);联系电话:84120560;617803;669111
 
2.报名材料:现场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9月1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其他
 
1.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存在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3.本公告所涉及的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服务年限截至2024年9月2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


浙江台州市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1名工作人员。
 
  一、选聘岗位
 
  台州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心工作人员1名(公益一类),综合文字岗位。
 
  二、选聘条件
 
  1.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1992年9月9日以后出生;
 
  4.具备较强的文字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机关公文写作和文稿起草;
 
  5.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一般在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乡镇(街道)机关单位新录(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有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
 
  6.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其他不宜作为选聘人选情形的,不予选聘。
 
  三、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台州市国资委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需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扫描为PDF格式,及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发至邮箱:gzw89060311@163.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公开选聘”字样,并来电确认,咨询确认电话:0576-89027376)。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20日。
 
  3.《报名表》可在以下网址进行下载:
 
  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zjtz.gov.cn/)通知公告栏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zjtz.gov.cn/)
 
  四、选聘程序
 
  1.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根据网上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拟选聘人数比例不足5:1的,取消选聘职位数。笔试后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核验相关证件原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2)等材料进行复审(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391号市国资委327室),不符合条件取消面试资格。
 
  2.考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考试。现场参加笔试人数与拟选聘人数比例未达到5:1的,取消选聘职位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聘人数 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面试对象放弃面试,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信息将在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zjtz.gov.cn/)通知公告栏上公布。
 
  3.体检与考察
 
  入围人员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以笔试成绩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60%计算)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择优确定选聘对象
 
  综合考虑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选聘对象,并在委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9日

浙江台州市教师教育院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台州市教师教育院决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教育管理工作人员1名。
 
二、选聘范围
 
具有教育行政部门或职业教育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的人员。
 
三、选聘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有其他不适宜选聘情形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7日(工作日时间)。
 
报名地点:台州市教育局1207室(椒江区康平路188号),咨询电话:88582150。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经资格审查后,若不足选聘计划数3倍的,则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二)考试
 
主要考核综合业务水平与能力,采用笔试(40%)和结构化面试(60%)相结合的方式,若到场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1,则取消本次选聘计划。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聘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面试对象因故放弃面试,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
 
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结构化面试得分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三)考察
 
业务考核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选聘的依据。考察时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调入、调出单位和台州市教育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后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递补,最多递补1次。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台州市教育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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