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韶关市浈江区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2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疗卫生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的通知》(韶委人才〔2021〕1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名,详见《浈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22名,详见《浈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招聘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具体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9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韶关市现有在编在职公益一类财供事业单位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对符合《韶关市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规定的相应条件的“青年人才”,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1.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2.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3.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
 
2.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公告7天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正常上班时间)期间发送至zjq8872953@163.com或送至区卫生健康局家发股302(韶关市浈江区西堤北路22号),超过此时限不予受理。
 
3.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韶关市西堤北路22号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302,电话:0751-8878520。
 
4.报名材料
 
(1)需提供报名材料:①《浈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5)(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贴报名表(或在报名表打印的照片),并且《报名表》中“承诺人签名”必需本人手写签名;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③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④报考相应职位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⑤高等院校学习成绩表复印件;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⑦有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保险关系材料、个人报考承诺书(附件4)。一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者,必须出具经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二是报考人员签订的《个人报考承诺书》;三是代报名人员,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及委托书。
 
(2)线上(通过邮箱递交报名材料)方式报名,报名材料按“浈江区卫生人才+职位代码+应聘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编辑好邮件主题(如编辑邮件主题:浈江区卫生人才+202401+张三+同济大学+临床医学),将报名表的可编辑电子版及报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jq8872953@163.com)。由浈江区卫生健康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邮件、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通过按照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招聘岗位及考生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向报考人员反馈。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浈江区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302(浈江区西堤北路22号)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其余工作流程(笔试公告、面试公告等)只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院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或能证明所学专业情况的材料,如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于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七、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岗位代码A1(见附件1)采取面试的方式,岗位代码B1(见附件2)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有关规定操作。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2.方式。统一集中闭卷考试,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招聘组织单位应当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做出书面答复。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人员。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资格复审
 
1.笔试完成后,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通过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发布通知。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合决定并送达本人。复核期间,相关岗位面试时间相应顺延,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入围面试人员。
 
2.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当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面试
 
符合岗位代码A1报考资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符合岗位代码B1报考资格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资格复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统一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1.面试时间。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的相关面试公告。
 
2.面试地点。视报名情况组织统一面试或到高校开展校园招聘面试。
 
3.面试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5.面试100分为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名单)统一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并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将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二)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在浈江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相关手续影响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如违约不按期报到的,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进入岗位后应当在单位服务不低于5年,并要求三年内取得对应岗位资格证,未按时取得对应岗位资格证者,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浈江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8878520。
 
(点击查看):
 
 
 
 
 
 
 
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中国残联直属单位招聘2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关政策规定,中国残联4个直属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残疾人可适当放宽。
 
  4.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中国残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应聘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考生在报名时对岗位条件有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三、招聘程序
 
  中国残联人事部统一组织公告发布、报名、笔试等工作,各招聘单位配合开展具体工作。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考中国康复研究中心的考生在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官网进行网上报名;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请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发送至招聘单位的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报考2024年度+事业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岗位序号)+姓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含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内容)、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信息将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面试人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大于或等于2:1的,按实际人数;低于2: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名单、时间、地点等信息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原件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结束3日内,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面试成绩占各占50%。
 
  (五)体检及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考察人选在中国残联机关及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对于残疾人人选,在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在其残疾类别上适当放宽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延伸考察。
 
  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个人自愿放弃的,经研究,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备案同意后,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残疾人。(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残联发〔2021〕51号)第六条)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1
 
  监督举报电话:010-66580091、66580201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残联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中国残联人事部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河北邢台经济开发区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60人公告

  

 

 

2024年浙江湖州南太湖新区招聘实名制编外工作人员和三级职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湖州南太湖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名制编外工作人员22人、三级职员11人,共计3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此次招聘分为编外工作人员招聘、三级职员招聘两个类别。
 
(一)实名制编外工作人员招聘(22人),具体详见附件1《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实名制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二)三级职员招聘(11人),具体详见附件2《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三级职员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工作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8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3日期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湖州市(含区县,下同)户籍(以2024年9月13日户籍为准);
 
(六)面向退役军人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应征入伍时为湖州市户籍的退役军人或2024年9月13日户口在湖州市的退役军人。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应于2024年9月13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需职业资格、党员证明等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9月13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目录》(附件3)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招聘岗位信息敬请咨询招聘单位或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2)。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9:00至9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符合多岗位条件,不得兼报。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回避情形的岗位。
 
 
 
(3)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者就业协议书,无法提供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证明资料;
 
2.退役军人报考的,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伍证;无法提供退伍证的,需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印证材料;
 
3.党员证明材料可由所在党支部出具。
 
4.以上材料原件需拍照上传。
 
报考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初审依据,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证明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11日9:00至9月14日17:00。
 
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设置的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并负责具体解释。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后,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方能开考。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公布相关情况。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3.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至少提前一天登入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内容及相关事项: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按40%计入考生总分。
 
(四)资格复审
 
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复审,在面试前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可通过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或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再按招聘计划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等,另加现场复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或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八)公示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经公示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公示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太湖新区党群工作部(0572-2702168)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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