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招聘30人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2016〕4号)文件规定,我院2024年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30名。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医院简介
 
  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是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一家三级公立综合医院,是省干部保健定点医院。
 
  医院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有三个院区:东院区毗邻河南省人民政府,西院区位于中原区伏牛路陇海路交叉口,857院区位于中原区陇海路328号。有2个急救站、6个急救联盟单位、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个司法鉴定中心。
 
  医院核定床位1800张,职工2113人,专业技术人员1903人,二级主任医师4名,高级职称人员285人,硕士、博士学历331人,省级以上学会(协会)主委、副主委及常委37人。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省级医学重点(培育)学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培育专科)8个。是河南省物理医学学会、郑州市物理医学学会会长单位。
 
  获批河南省居家健康管理工程研究中心、河南省中药高活性药物开发与临床应用研究工程中心、河南省卫生健康委膝关节运动损伤生物力学重点实验室、郑州市组织再生与创面修复重点实验室。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院纪委、组织人事部、医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我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医院发展需要,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3.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拟招聘岗位工作;
 
  4.身体健康;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网站(https://www.zghnrc.gov.cn)、省人社厅网站(https://ywzl.hrss.henan.gov.cn)、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nszsy.cn)同步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24年8月5日至 2024年8月16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
 
  登录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szsy.cezhiyun.com/),实名注册后按要求如实填报和提交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字节小于30kb,照片清晰,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每人限报1个岗位。
 
  2.资格审查。
 
  医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指导下,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一周内,笔试成绩在我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1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时,如有招聘岗位人员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以上。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博士研究生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3.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我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从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招聘结束后,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在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未尽事宜,由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1-86632128 (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0371-69690072(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处)
 
  技术咨询电话:4000016171
 
  附件: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
 
  附件:
 
  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岗位

名称

岗位代码

考试

类别

招聘

人数

年龄

专业

学历

学位

其他条件

备注

专业技术岗

A001

卫生类

1

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临床医学(妇产方向)

硕士研究生

正高级职称,有三甲医院工作经验,擅长妇科肿瘤的手术治疗以及普通妇科的微无创手术、盆底脏器脱垂的手术治疗等。

不笔试

专业技术岗

A002

卫生类

1

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临床医学(妇产方向)

博士研究生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三甲医院工作经验,擅长妇科肿瘤、普通妇科的宫腹腔镜微创手术治疗以及不孕症诊治。

不笔试

专业技术岗

A003

卫生类

1

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针灸推拿

硕士研究生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三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善于治疗眩晕、偏头痛、睡眠障碍、胃肠疾病、神经病理性疾病。

不笔试

专业技术岗

A004

卫生类

1

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医疗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运营管理经验丰富。

不笔试

专业技术岗

A005

卫生类

1

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内科学(消化内镜方向)

博士研究生

本科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有医师资格证书及规培证书

不笔试

专业技术岗

A006

卫生类

1

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中医外科学(中医药治疗皮肤病)

博士研究生

本科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有医师资格证书及规培证书

不笔试

专业技术岗

A007

卫生类

1

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整形外科

博士研究生

本科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有医师资格证书及规培证书

不笔试

专业技术岗

A008

卫生类

1

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眼科学(神经眼科方向)

博士研究生

本科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有医师资格证书及规培证书

不笔试

专业技术岗

A009

卫生类

1

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麻醉学

博士研究生

本科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有医师资格证书及规培证书

不笔试

专业技术岗

A010

卫生类

1

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眼科学(眼部整形、斜视)

硕士研究生

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本科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本科阶段要求临床医学专业,有医师资格证书及规培证书

 

专业技术岗

A011

卫生类

2

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麻醉学

硕士研究生

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本科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本科阶段要求临床医学或麻醉学专业,有医师资格证书及规培证书

 

专业技术岗

A012

卫生类

4

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重症医学、急诊医学

硕士研究生

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本科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本科阶段要求临床医学专业,有医师资格证书及规培证书

 

专业技术岗

A013

卫生类

1

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外科学(胸外方向)

硕士研究生

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本科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本科阶段要求临床医学专业,有医师资格证书及规培证书

 

专业技术岗

A014

卫生类

2

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外科学(心血管方向)

硕士研究生

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本科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本科阶段要求临床医学专业,有医师资格证书及规培证书

 

专业技术岗

A015

卫生类

1

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骨外科学(关节方向)

硕士研究生

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本科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本科阶段要求临床医学专业,有医师资格证书及规培证书

 

专业技术岗

A016

卫生类

5

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外科学、骨科学(脊柱方向)

硕士研究生

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本科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本科阶段要求临床医学专业,有医师资格证书及规培证书

 

专业技术岗

A017

卫生类

1

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硕士研究生

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本科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有相关执业资格证。

 

专业技术岗

A018

卫生类

1

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超声医学

硕士研究生

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本科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有医师资格证书及规培证书

 

专业技术岗

A019

卫生类

1

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神经系统、运动及肝胆等研究方向)

硕士研究生

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本科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有医师资格证书及规培证书

 

专业技术岗

A020

卫生类

1

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临床病理学

硕士研究生

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本科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有医师资格证书及规培证书

 

专业技术岗

B001

卫生类

1

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护理学

硕士研究生

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本科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本科阶段要求护理学专业

 

2024年中国残联直属单位招聘应届生4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关政策规定,中国残联部分直属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45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残疾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4.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4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京内生源指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34个岗位、计划招聘45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国残联直属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应聘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四、招聘程序
 
  中国残联人事部统一组织公告发布、报名、笔试等工作,各招聘单位配合开展具体工作。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考中国康复研究中心、中国康复科学所的考生,请按照附件2中明确的方式网上报名。报考其他单位的人员,请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发送至所报考单位的报名邮箱(见附件2),邮件主题格式为:“报考2024年度+用人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岗位序号)+姓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含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内容)、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信息将在中国残联官方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和残疾人事业领域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中国残联官方网站公布。各招聘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报名应聘人员可拨打应聘单位咨询电话询问笔试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素质能力、专业技能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大于或等于2:1的,按实际人数;低于2: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确定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等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原件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结束3日内,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不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占各占50%;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占比依次为40%、40%、20%。
 
  (五)体检及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考察人选在中国残联机关及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对于残疾人人选,在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在其残疾类别上适当放宽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延伸考察。
 
  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残疾人。(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残联发〔2021〕51号)第六条)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见《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10-66580091、66580201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残联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中国残联人事部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上海开放大学学科带头人招聘公告

  
 
  上海开放大学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批准成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的新型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上海电视大学,创办于1960年。
 
  学校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远程开放教育为主要形式,主要面向广大学习者提供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社区教育,是上海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终身教育体系建构的重要承载者。学校学历教育注册在读学生目前约10万名,是上海在校生人数最多的高校。学校努力建设具有上海特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开放大学,为上海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不断贡献新的力量。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3名。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学科带头人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序号

部门

拟安排

岗位

岗位性质

需求人数

专业

要求

学位要求

职称要求

其他要求

1

经管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经济

管理类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高层次课题研究经验,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方向者优先

2

理工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机械电子工程或相近专业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科研成果较多,在学术界拥有一定影响力;有专业建设、教学改革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以及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优先

3

人文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新媒体设计、艺术设计、艺术与科技等相关专业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文化创意相关背景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等)通过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投递,具体网址为: https://zhaopin.shou.org.cn/。通过其他形式投递的简历材料恕不受理。
 
  3.注意事项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留学归国人员一般应于2024年9月底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安排综合测评。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虚报资料、隐瞒重要事实的,学校均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请应聘者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综合测评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采取试讲、面试、面谈及心理测评等形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四)政审
 
  学校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情况、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考察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五)体检
 
  拟聘人员需向人事处提交指定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政审、体检结果,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依照学校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一人一策,具体面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951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吴老师、袁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695、021-25654088
 
  上海开放大学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广东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将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辅警30名,要求男性(其中招聘2名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
 
二、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三、招聘资格与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责任心强,勇于担当,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聘用后需服从单位岗位分配。
 
(四)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0日期间出生);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0日期间出生)。
 
(五)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及持有B2驾驶证及以上人员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文身,无精神病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或单侧矫正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退役军人放宽至1.65米以上)。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和中共党员。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本市在职辅警或公安机关辅警辞职不满6个月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大道中23号
 
五、报名资料审查
 
1.填写《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须张贴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有效;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有关证件(如:机动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6.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开具日期须在2024年9月10日以后)。
 
六、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评、笔试和面试。
 
(一)体能测评
 
1.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9时至10时30分;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
 
4.合格标准:10米×4往返跑,≤13″4合格;纵跳摸高,≥265cm合格;1000米跑,≤5′30″合格;
 
本项为合格性测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笔试。
 
(二)笔试
 
1.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5时至16时;
 
2.地点: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2号楼8楼会议室;
 
3.笔试内容及方式:常识、法律基础知识、情景应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4.注意事项:考生须在14时45分前入场完毕,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24日(星期二)上午9时;
 
2.地点: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2号楼5楼会议室;
 
3.方式:结构化面试;
 
4.注意事项: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指定区综合性公立医院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和条件进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政审
 
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必要时,调取拟聘用人员个人档案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曲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留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工作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事项说明
 
(一)工资待遇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辅警的薪酬待遇由政府财政全额保障,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保险。试用期每月工资约2500元,转正后每月综合工资约3500元,每月综合工资含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二)工作要求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适应加班和夜班,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试用期、合同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三)其他事项
 
1.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或个人原因等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2.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政工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6839521。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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