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64人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成立于1958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所属15个地质勘查事业单位,分布在省内10个地市。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和地质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主要承担全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开展核地质、水文地质、生态环境地质、城市地质、新能源地质、海洋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工程地质调查及勘查工作。承担全省生态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支持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科学研究;承担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应用技术研究、推广工作;开展地质科普公益服务。参与制定全省地质矿产勘查、资源保障及地质环境事业规划、计划;参与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等制定工作。开展相关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为满足事业发展需要,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第一地质大队等11个事业单位,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32个,招聘64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2.热爱地质事业,能够长期从事野外地质工作,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9:00—8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7日11:00—8月14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shandong.gov.cn)相应链接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8月13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7日11:00—8月14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合格后需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聘用参考。
 
  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报名系统中规范填写本人信息,并在备注中注明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初审通过后,个人从系统中正反面打印《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24年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做好留存,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面试前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①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面试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需于2024年7月31日前正常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③定向、委培人员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开具所在部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④《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24年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类,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无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请关注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有关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沟通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请关注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有关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通过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公布。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51761169
 
  监督电话:0531-51761168
 
  十、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2024年8月5日

2024年河北石家庄事业单位招聘690人公告(第三批)

  
 
  为加强石家庄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0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数量、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石家庄市2024年度第三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咨询电话详见《石家庄市2024年度第三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表》(附件2)。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和微信公众号“石家庄人社”发布,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相关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3日至2006年9月13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4年11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11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于2024年11月底前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7.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1),留学归国应聘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4年11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归国人员。
 
  2.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石家庄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服务期满(含2024年)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石家庄市服务且2024年当年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岗位条件中“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
 
  4.岗位条件中“驻石部队随军家属”是指按审批权限经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随军的现役军人配偶(含军改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转改前已随军的家属),且军人所在部队驻地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
 
  5.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6.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7.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8.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2024年9月13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第四十一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不在招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四)不得招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实施步骤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
 
  报名时间:9月13日9:00至9月20日17:00
 
  缴费时间:9月13日9:00至9月21日13:00
 
  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如下:
 
  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招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将进入缴费程序,不能再修改信息;审核结果为“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5.完成缴费。报名考务费100元/人,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方式:微信或支付宝。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时间完成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6.查看岗位核减情况。本次招聘结合各类事业单位岗位人才需求,市直、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设为2:1,乡镇(街道)、社区招聘岗位和市区外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对开考比例为2:1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到2:1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考务费在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到考生缴费账户。对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到1:1即可开考。关于减少及取消招聘岗位的通告于9月24日12:00前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完成网上缴费,而后在9月20日9:00至17:00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48号人力资源市场6楼)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审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10月9日9:00以后进入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登录个人账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2.笔试时间和地点。
 
  10月13日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基础理论》。
 
  请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场次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笔试考2个科目,采取闭卷方式,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理论、经济、法律、公文写作及其他相关知识;《教育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50%+《教育基础理论》分数×50%。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笔试成绩公布。10月18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0月21日至22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在笔试成绩网上查询时一并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报考“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以及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且享受放宽年龄政策的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相关证件。报考“驻石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经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的驻石部队随军家属身份相关证明。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在同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准考证打印。进入面试的考生于10月31日9:00以后,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面试从11月2日起开考,时间、地点和场次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方式为试讲与答辩,详细安排将于打印面试通知单前,在面试须知中发布。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入口处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查看个人综合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
 
  4.综合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比例加权后确定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布。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审档
 
  由招聘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提出聘用意见,而后报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事业单位聘用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报名资格条件问题拨打各招聘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拨打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内容,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4.报考教育类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资格证信息栏备注“XX层次XX学科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即可报名;在资格复审阶段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截图)或师范类“校考”合格相关佐证材料,并承诺按期完成资格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进入考察聘用阶段后,对到此阶段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5.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6.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辽宁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入伍2023年退役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退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军地人才融合,根据《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的通知》(锦政办发〔2021〕5号),经锦州市政府批准,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
 
  (三)2021年入伍且服役满2年后,正常退出现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在2021年9月1日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
 
  (六)驻锦高校2021届应届大学毕业生在锦州市应征入伍,不限户籍;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入伍2023年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以下人员不予招聘:
 
  (一)不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人员;
 
  (二)因故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人员;
 
  (三)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
 
  (四)在部队服满2年义务兵役后,继续留在部队服役(转改士官、提干、考取军校)或退役后不回锦州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咨询电话:0416—5055237,5055239。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对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提前下载《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打印填写完毕(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
 
  2.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的人员需提供入伍前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入伍批准书、退役证、2张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9:00—9月19日16:00(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址: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未按时参加报名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只允许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现场,其他陪同人员严禁入内。
 
  2.报考人员只能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号报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楼(锦州市太和
 
  区市府路72号)。
 
  准考证发放: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8:00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统一发放准考证。
 
  请各位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8:2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笔试相关规定,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等环节)。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五、面试组织
 
  1.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为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面试人选名单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公布。
 
  2.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事业单位工作能力和素质。每名报考人员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请各位考生于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8:1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
 
  相关事宜经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通知。
 
  六、体检
 
  1.人选确定
 
  体检人选为面试合格人员。
 
  2.体检
 
  体检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定点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将在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岗位选择
 
  1.排名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总成绩相同者,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最终排名。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全部小数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5+面试总成绩×0.5=总成绩)。
 
  2.岗位选择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专业岗位和非专业岗位。首先,由符合专业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选择专业岗位。其次,放弃选择专业岗位及未选择到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与其余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重新排名,并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非专业岗位。在非专业岗位选择中放弃选择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九、公示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弃权。
 
  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本公告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2024年云南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州社会主义学院)坐落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亮路28号,毗邻澜沧江畔,是西双版纳州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拥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年轻的高素质教学科研师资队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比91%,平均年龄33岁。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注重执教能力和科研咨政能力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名,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下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附件4)。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流畅的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
 
5.年龄在18岁—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2—2024年毕业生;
 
7.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査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5.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行政机关辞退或被事业单位开除5年以内的人员;
 
7.吸毒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
 
招聘采取线上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网络报名电子邮箱:zwdxrsk@126.com
 
报名时间:发布通告7个工作日后,2024年9月20日08:00—10月8日18:00截止。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告。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窗口网站(网址:http://www.xsbnzwdx.cn)、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微信公众号和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
 
(网址:https://www.xsbn.gov.cn/xsbnzrsj/xsbnzrsj.dhtml)等媒体平台发布招聘通告。
 
(二)报名。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交《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报名材料,因报名表和报名材料提交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考岗位所需证书和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真实学习成绩单;公开发表的文章、课题项目等科研成果;有工作经历或任职的出具相关证明;奖惩情况等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的原件扫描件均以电子版形式压缩后发送至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文件名格式:姓名+所学专业)。
 
(三)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相关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进行核验。
 
(四)业绩评价。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中共
 
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业绩评价表》,对符合条件者作出客观公正的业绩评价,重点评价学习经历(学业成绩或工作实绩、能力水平、培养潜力)与岗位匹配度,业绩评价满分为100分。
 
按照业绩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6倍择优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少于6人将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公布。
 
现场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对照岗位招聘条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复核。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需签确认单及承诺书。资格复审时出现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情形,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9日 西双版纳州委党校教学楼一楼会议室。
 
资格复审须提交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面试
 
1.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1日,西双版纳州委党校教学楼二楼一教室。
 
2.考核内容:严格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以“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结合岗位要求,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专业能力、教学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教学效果,以及职业认知、思维品质、应变能力、言语表达等基本素质。
 
3.考核方式:专题试讲、现场提问。
 
4.成绩计算:面试满分为100分(专题试讲90分、现场提问10分),专题试讲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七)体检。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以同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的,进行递补。
 
体检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体检在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的报名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聘用程序。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校(院)委决定是否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在收到复检申请10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在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进行,主要考察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教学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岗位匹配、应聘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档案,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岗位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察,可以暂缓或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不进行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选。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经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校(院)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窗口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聘用硕士研究生补充协议》,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明确违约责任。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必须履行聘用合同的条款。所聘用的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学校提供临时性住房可免费使用两年。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遵守招聘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的招聘信息,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所留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诚信报考,杜绝浪费考试资源。
 
九、本通告由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0691—2211521
 
联系人:陈老师、刘老师
 
电 话:0691—2211521、13759267566、15087619199
 
监督电话:西双版纳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691-2148541;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691-2197279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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