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韶关始兴县第三批“青年人才”暨“急需紧缺人才”招聘26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始兴县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的通知》(韶委人才〔2021〕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年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始兴简介
 
始兴历史文化悠久、人文底蕴深厚,是粤北第一古郡,也是联合国正式认定的“中国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县”,素有“古之福地、粤北明珠”的美誉,是盛唐名相张九龄、明朝户部尚书谭大初的故乡。始兴区位优势明显、交通方便快捷,向北辐射赣湘至长三角,向南辐射大湾区,国道323线、220线、535线,省道244线、343线,韶赣铁路、南韶高速和武深高速贯穿全境。
 
始兴生态环境优美、旅游资源丰富,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中国最美小城、中国生态康养胜地,荣获“全国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县”“中国优秀生态旅游县”“中国魅力文化生态旅游目的地”等国字号招牌。始兴工业提质增效、农业独具特色,拥有全省首批产业转移工业园,逐步形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办公文具、生物医药、竹木深加工等主导产业集群,拥有粤北最大的小平原,是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县、省级“菜篮子”基地县,被誉为“粤北粮仓”。
 
近年来,始兴牢固树立人才优先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更加积极、有效的人才体系,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发现人才、招引人才和承接人才,持续厚植人才“沃土”、汇聚人才力量,组建县域经济发展人才(专家)顾问团,搭建南岭团队、博士工作站、名校长工作室等人才成长平台,配套人才创新创业、安居住房、旅游观光、休闲疗养等政策措施,实施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人才暖心工程,让各类人才在始兴安居乐业、成就梦想、拥抱未来!
 
二、招聘对象
 
“青年人才”招聘对象为具有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国内或国(境)外普通高校本科(非在职)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
 
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8月7日至2006年8月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定的境外学历)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8月7日以后出生)。
 
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在港澳学习、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无法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无法按时出具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不予办理后续聘用手续。教育教学类岗位报名者须于报考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医疗卫生类岗位报名者需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应届生不作要求)。
 
三、招聘岗位
 
计划公开招聘“青年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26名,其中教育教学类11名,医疗卫生类10名,企业类5名。招聘岗位、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始兴县2024年第三批“青年人才”暨“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薪酬待遇
 
(一)教育教学类、医疗卫生类岗位获聘人员纳入始兴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二)企业类岗位获聘人员薪酬待遇按照用人企业规定执行。
 
(三)对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规定的相应条件人员,经上级认定后,除按月享受正常薪资待遇外,还可享受“丹霞英才计划”青年人才项目以下优惠待遇:
 
1.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给予人才津贴30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2.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给予人才津贴15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3.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五、应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按照省人社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2.近三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考察或录(聘)用中存在违纪违约等行为以及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韶关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9:00至2024年8月27日17:00。
 
1.报考教育教学类、医疗卫生类岗位人员需登录(http://zpks.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917)系统,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应聘企业类岗位人员需将报名所需材料与附件3、附件4、附件5,打包成一个文件夹压缩后,按“应聘岗位类别+岗位代码+应聘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编辑好邮件主题(如:企业类+C01+张三+中山大学+化学+研究生硕士),发送至指定邮箱。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②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能证明学历、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③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证等证书扫描件;
 
④实习证明或工作单位缴纳社保流水;
 
⑤《始兴县2024年第三批“青年人才”暨“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附件5),须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
 
⑥报考人员为定向生、委培生、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交所在院校和定向(委培)单位、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扫描版或电子版(《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详见附件6)。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教育教学类、医疗卫生类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名,不得应聘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旧的专业名称报名,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名。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名,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②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通讯通畅。若因提供联系信息错误或无法及时联系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1.报考教育教学类、医疗卫生类岗位人员,由中共始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查通过。
 
2.应聘企业类岗位人员,由中共始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用人企业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应聘资格。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教育教学类、医疗卫生类岗位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企业类岗位不参加本场次面试考试及后续招聘程序,由各用人企业自行开展招聘相关工作。
 
1.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星期六),面试考场设置在中共始兴县委党校,请已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28日17:00至2024年8月30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预览效果图片仅用于报考人员核对个人信息,不能截屏作为准考证使用),逾期报名系统将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功能。
 
考生须于面试当天开考前50分钟(准考证上开考时间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提供报身份证原件以及准考证进行身份确认,按分组抽取面试顺序。面试抽签迟到者视为弃权,取消面试资格。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附件7),提前熟悉考场路线。
 
报考教育教学类岗位人员面试采取试讲说课方式进行,报考医疗卫生类岗位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生面试完后,由评委进行打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2.成绩计算
 
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考试。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结果在报名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上级相关要求执行。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1张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参加体检。
 
不合格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征信情况、岗位匹配度、社会关系、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拟聘用考察人员未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始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dsx.gov.cn/)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实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辩;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经体检、考察合格,已列入公示名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七)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用人单位同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5.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它情形的。
 
七、考生服务
 
考生体检费用在考生体检合格、入职后,凭发票由用人单位实报实销。对从始兴县外到始兴参加考试的考生,入职后可提供考试来程的出行票据,由中共始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实报实销。因个人原因放弃任一环节的考生不享受考生服务。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通知将在始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http://www.gdsx.gov.cn/)公告,请考生考试期间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手机、电话号码如有更改的请及时与相关招聘单位联系。
 
(五)本公告由中共始兴县委组织部、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751-3334220(县委组织部);
 
0751-333612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咨询:0751-3330313(教育教学类);
 
0751-3313041(医疗卫生类)。
 
咨询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8月22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或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中共始兴县委组织部 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6日
 
 
 
 
 
 
 


2024年陕西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招聘公告

  
 
  西安航天基地成立于2006年11月30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唯一以航天产业为特色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启动航天高技术引领高端产业发展的战略新区,是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功能承载区。2010年6月26日,被国务院批复为国家级陕西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
 
  西安市航天城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初级中学、第十学校是由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设立开办的高品质公办学校。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9月18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18日之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8月31日,在校期间实习经历不计入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xapta.xa.gov.cn)、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http://xcaib.xa.gov.cn/)等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ideal.51job.com/htzj2024/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2日17:00。
 
  (2)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需按照要求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应材料,所填写的报名资料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务必仔细确认报名信息提交情况。因应聘人员报名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或错误遗漏,造成报名无效、资格初审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网上报名需上传如下材料:
 
  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
 
  ②本人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版。国内学历还需上传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证件原件电子版。报考岗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上传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电子版。
 
  ④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任命文件、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听课记录、教案、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可将多项证明材料粘贴至同一文档内一并上传)。需重点证明从教的起止时间、学科及学段。不同单位工作证明需分开提供。
 
  2.现场资格初审
 
  (1)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21日9:00至9月23日17:00。
 
  (2)现场资格初审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35号新兴际华大厦。
 
  (3)现场资格初审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请在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内下载并打印《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并发送至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学历还需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荣誉证书、任命文件、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听课记录、教案、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需重点证明从教的起止时间、学科及学段。不同单位工作证明需分开提供。
 
  ⑤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服务年限、履约期已满的材料。
 
  以上②-⑤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用于存档不予退还。
 
  (4)应聘人员应携带指定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初审,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本人确系客观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可由他人代为进行,需提供本人手签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面试资格复审
 
  由管委会有关部门按公布的资格条件组织开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统一公布。
 
  (四)面试
 
  面试公告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发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公布。
 
  (五)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由管委会有关部门组织加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期间无不良问题反映的人员予以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四、待遇保障
 
  本次招聘人员身份为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编制备案制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并发放一定补贴。
 
  五、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本次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服务年限要求。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六、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所有。
 
  (五)咨询电话:029-88416622转703
 
  咨询时间:2024年9月11日起09:00-12:00,14:00-17:00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吉林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选调2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13家事业单位使用21名事业编制,在市直事业单位及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采取公开招考的方式选调工作人员。参照《吉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选调原则及方式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选拔方式。
 
  二、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选调单位部门负责相关工作。
 
  三、选调岗位及名额、选调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选调工作中涉及工作年限、年龄、文化程度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9月10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35周岁: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40周岁: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45周岁:197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在最近3年公开选调中,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后无故放弃或违反考试纪律处于禁考期的;
 
  5.未达到所在事业单位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长期请病事假不能正常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情形。
 
  回避情形: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选调人员与选调单位工作人员需回避的,执行规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四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四平市铁西区南建平街52号,人才市场)。
 
  报名提供资料:
 
  《2024年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蓝色背景照片)(附件2)一式三份;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单位同意报考、本人编制性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上一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资格审查人员现场予以签字盖章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部过程,对报考者隐瞒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五、开考比例
 
  (一)笔试
 
  本次公开选调,四平市殡仪馆、四平市社会精神病院、四平市邮政业安全中心三家单位选调4个岗位设置开考比例为1:3,以上单位4个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时,此选调岗位取消。其他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及地点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
 
  1.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测试科目为通用知识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免笔试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时,对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笔试加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1:3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选调。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
 
  六、选调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选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免笔试选调岗位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总成绩(参加笔试加试的考生,笔试成绩不进入最终成绩计算。即:最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对公开选调人员按照选调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合格的,由选调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选调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认真查阅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体检的,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以上各环节,均不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选调。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到选调单位上岗工作。各选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十、选调工作未尽事宜或出现特殊情况,由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 0434-3267026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上海交通行业发展研究、决策咨询、规划设计、学术交流、技术服务等职责。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人才结构,完善人才梯队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综合交通规划研究岗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2、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及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备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6、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职责和条件: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岗位等级

岗位职责

招聘人数

年龄上限

学历

要求

学位
要求

专业

要求

其它条件

 

1

综合交通规划研究

专技岗位

专技初级

从事综合交通项目规划研究相关工作

1

40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交通运输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运输等专业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长期从事综合交通规划工作的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咨询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认真填写附件《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自主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签名必须手写),并将《信息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资格证书、个人技术小结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专业素质的相关材料,扫描并合并为1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hr@ shjt.org.cn。邮件名称:应聘岗位+本人姓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16:00。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本单位采用网上审核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由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实施,逐一面谈,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并就专业技术领域相关问题进行提问。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公务员招录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同时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录用
 
  通过资格审核、专业考核、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监督电话:021-33390521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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