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国家紧急救援基地护理岗位招聘150人公告 ..

  
 
  为进一步做好第九届亚冬会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国家紧急救援基地作用,根据上级文件有关精神及《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结合用人需求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哈尔滨医科大学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哈尔滨医科大学主页学校概况部分(http://www.hrbmu.edu.cn/xyjj/xxgk.htm)。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150个,科室代码201。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二)应聘人员须为2024年毕业的本科生,并同时取得毕业当年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要求护理学。
 
  (三)对在校期间有犯罪和受处分记录者,一票否决,不予选聘。
 
  (四)来我校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9年7月23日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五)高于需求岗位学历人员均可申报该岗位。如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可申本科护理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六)现已为我校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不允许再次应聘公开招聘岗位。
 
  (七)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毕业院校
 
  毕业院校(培养院系)对应聘人员在校综合表现进行评价并出具推荐意见;评价优良的应聘人员方可推荐至我校参加岗位竞聘。
 
  (二)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7月23日--2024年8月5日16:00时;
 
  应聘人员须通过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待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打印报名表并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网报初审
 
  时间:2024年7月24日--2024年8月6日16:00时;
 
  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者,可申请仲裁,仲裁部门由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负责。仲裁通过者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者,予以取消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按相关规定缩减招聘人数或适当降低比例。
 
  3.现场资格审查及提交详细应聘材料
 
  时间:2024年8月9日
 
  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采取函报形式,程序如下:将应聘材料复印件以EMS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用人单位,邮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以邮戳为准);同时,函报的应聘人员须于8月9日17时前发送电子邮件至用人单位邮箱,对函报事宜(姓名、EMS单号、“现场确认材料已邮寄”等)进行说明。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46号(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行政办公楼207办公室人事科),邮箱为hydey2022wb@163.com。
 
  应聘人员须提交下述材料:
 
  (1)通过“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的报名登记表,本人须签名确认;
 
  (2)应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高中毕业后(不含高中)各阶段学历教育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如应聘人员在国外院校取得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外校应聘人员须提供其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5)毕业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使用A4或Letter纸张进行打印或复印。1项原件及2-5项复印件按1-5顺序排序左上角装订,无需封皮。
 
  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规定提供函报材料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1.招聘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内容及形式另行通知。
 
  2.学校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并设置面试入围最低分数线。
 
  (四)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统一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学校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或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1.根据用人单位岗位要求、需求人数、体检和考核结果,从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聘用(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进行加试确定最终拟聘人员名单)。
 
  2.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3.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3.拟聘人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4.拟聘人员在攻读研究生与来我校工作二者只能选其一,不允许来我校工作同时攻读研究生;对已考取研究生的拟聘人员,如果选择来我校工作,须由所攻读研究生院校招生部门出具取消研究生录取资格证明后,方可来我校工作。
 
  六、应聘诚信要求
 
  应聘者应公平参与竞争,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回答面试问题。违反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联系方式
 
  校本部人事处联系方式:0451-86661657,hr@hrbmu.edu.cn
 
  附属第二医院联系方式:0451-86605268
 
  八、招聘纪律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联系电话:0451-86661657
 
  哈尔滨医科大学纪检委联系电话:0451-86624134
 
  九、本公告由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与实施。
 
  网报入口


2024年河北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选聘123人公告

  
 
  为适应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人才梯队建设要求,确保医院高质量发展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202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23名,具体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医院概况
 
  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和保健为一体的衡水市唯一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始建于1946年,前身是晋冀鲁豫边区战地医院,为纪念支持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而英勇献身的加拿大籍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官员、外科医生铁尔生·莱孚·哈励逊于1947年命名为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曾受到毛主席两次接见的老一辈无产阶级先锋战士、石家庄第一位女共产党员、现代著名针灸学家朱琏先生是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首任院长。多年来,一代代哈院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书写新时代答卷。
 
  经过七十八年的发展历程,医院党委紧紧围绕“党建领院、改革立院、学研兴院、人才强院、质量治院、文化塑院”发展战略,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学研型医院。目前医院“一院四区”,是河北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样板医院,医院主院区占地39.59亩,建筑面积11.1万㎡,编制床位960张;南院区占地93.8亩,建筑面积19.9万㎡,编制床位800张;东院区占地7亩,建筑面积1万㎡,开放床位162张;北院区建设在即。主院区以心脏中心、脑科中心、骨科中心等为主,南院区以妇产儿诊疗中心、肿瘤治疗中心、慢性病综合治疗中心、医教研中心及国家全科培训基地为主,东院区以康复医学、医康养中心为主。主院区与南院区合理布局医疗服务资源,强化分院区的特色优势,按照专业错位、急慢分治的原则,以医疗中心模式打造专业特色,补齐衡水医疗资源短板。
 
  医院坚持“突出重点、补足短板、发展强项、扶持特色”学科建设原则,按照“强专科、优综合”的发展思路,构建“强心、健脑、壮骨、舒神、活血”大学科集约化体系,促进学科互补式、融合式发展。急诊科、重症医学科为河北省医学重点学科,心内科、重症医学科、普外科、胃肠外科、小儿内科、神经外科为河北省临床重点专科,急诊科、小儿外科为河北省临床重点专科培育单位,中医科(中医肿瘤)、康复医学科、护理学专业为省级非中医类别医疗机构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单位。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等30余个专业为市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衡水市医师协会等11个学会,衡水市骨科研究所等9个研究所均在我院挂牌成立,衡水市医学会急诊医学分会、心血管病学分会、儿科学分会等48个分会主任委员由我院学科带头人担任。医院系承德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承担河北医科大学、河北大学医学部、河北北方学院等高等院校的教学任务;是国家红十字会国际紧急医疗援助中心网络医院,国家级胸痛中心、心衰中心、房颤中心、高级卒中中心、国家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医院。
 
  医院专业设置齐全,现有74个临床医技科室,17个教研室,在职职工2361人,其中副高458人,正高199人,硕博人数552人(其中博士46人),河北医科大学、承德医学院等高校硕士培养点11个,硕士生导师85人。2015年开始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现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全科医学科、麻醉科、口腔全科、超声医学科、急诊科、骨科、重症医学科11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
 
  医院现有3.0T核磁、超高端双源CT、PET-CT、ECT、直线加速器、血管造影机、DR、乳腺钼靶、遥控胃肠机等国际领先的新型诊疗和科研设备近800余台件,极大地促进了专科医疗技术的迅猛发展。内镜下黏膜剥离术(ESD)、神经内镜结合磨钻辅助治疗垂体瘤、腹腔镜下肝切除等微创和介入治疗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医院荣膺全省6家、衡水市唯一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样板”,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绩名列全国473位,被评定为B++等级。医院坚持党建引领,文化铸魂,培育了“先锋文化”“精进文化”“廉洁文化”“儒医文化”“爱院文化”,凝聚了医院发展合力;秉持“办人民满意医院,做人民满意医生”的理念,致力于建设综合实力强大、医疗技术先进、百姓满意放心的冀东南区域医疗中心,全力谱写医院全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方法
 
  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2024年我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23人,其中A类岗位(学历学位低限硕士研究生)46名,B类岗位(学历学位低限本科学士)77名。
 
  选聘岗位要求中涉及到的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年龄一般掌握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取得正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报考医师岗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1)获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以获奖证书为准);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专业理论考核成绩450分及以上(须提供考生管理平台成绩截图);
 
  (3)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JCR或中科院分区发表过四区及以上且影响因子在3分及以上SCI三篇;
 
  (4)近五年作为主持人或骨干人员(排名前三)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及以上(以获奖证书为准)。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应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7.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选聘岗位条件、人数
 
  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和任职条件详见《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2024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选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http://47.93.208.246:8888/login/cd3b635d349817f7
 
  3.报名时间:9月12日09:00至 9月19日16:00
 
  4.资格审查时间:9月12日09:00至9月21日16:00
 
  5.缴费时间:9月12日09:00至9月23日12:00
 
  特别提醒: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员比较集中,容易出现网络拥堵,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
 
  6.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选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2024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附件2),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以下证件原件照片:
 
  ①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④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职称证;
 
  ⑤住院医师规培证。2020年及之前毕业,执业范围符合岗位要求且已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报考人员可不提交规培佐证材料;
 
  ⑥专业方向佐证,例如毕业论文;
 
  ⑦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医师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相关条件提起报名考生,按报名条件要求提交相应佐证资料;
 
  ⑧以“退役士兵”人员身份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加盖管档退役军人事务局印章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
 
  ⑨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身份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
 
  ⑩临床护理岗位还须提供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加盖管档单位印章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档案》或《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综合信息登记表》(毕业类型为普通高中毕业)。
 
  (4)网上报名时复制报名网址,电脑端登录报名系统。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注册并设置密码,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
 
  (5)按网上报名有关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缴费操作。
 
  (6)应聘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被锁定,审核人员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7)网上支付。应聘人员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支付时务必按网上提示要求备注“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要求备注的按无效报名处理,后期报名费将原路返回。支付过程中要耐心,按照页面提示逐步操作,不要轻易关闭支付页面。
 
  (8)应聘人员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证件审核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9)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自负。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后,打印笔试准考证等相关事宜详见报名网站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医学专业能力测验》。考试范围参考《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2024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附件3)。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相关考试要求,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询。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院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四)报名资格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以及网上报名阶段提交的所有资质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医师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单、执业医师考试成绩单。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地点在衡水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打印《面试通知单》等相关事宜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成绩在考点外张榜公布。
 
  面试分组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安排,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电脑自动生成顺序排列),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照面试小组排序,并按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确定。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候考室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残疾人(身体状况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考生综合成绩在报名网站相应链接入口查询。
 
  (六)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报名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由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的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在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官网(https://www.halixun.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因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产生的拟聘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程序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六、选聘纪律
 
  本次选聘考试,严格遵循“公开、平等、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对在选聘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318-2181156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311-85088002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衡水市人民医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四川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人公告

  
 
  依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45号令)《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成公发〔2017〕82号)《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成公通〔2018〕62号)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15名辅警,具体职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0日至2006年9月9日)。
 
  4.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身高等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者需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成绩排名相同时优先招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及初审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资格初审:2024年9月13日9时至2024年9月18日16时。
 
  3.准考证领取:2024年9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到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领取(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116号)。
 
  4.笔试和体测时间:2024年9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116号)填写报名表。
 
  (三)报名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者现场根据《职位表》选择应聘岗位,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并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2张。如因填报信息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无法通过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根据各职位需求对报考者填报的身份、学历、年龄等信息进行初审,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初审合格后,结果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公告进入笔试、心理测评人员。
 
  3.各职位计划招聘数与该职位报名成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2,如未达到该比例,将按照报名成功人数相应削减招聘名额并公告。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笔试与心理测评
 
  1.报考者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评。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于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时间45分钟。心理测评由专业机构进行鉴评,测评结果在面试环节后公布,不合格者即不符合招聘条件。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原则上在笔试当天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于笔试当天现场通知,以现场通知为准。报考者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充分做好体能测评准备,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女)跑等3个项目,测评要求参照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测评为非竞争性,任2项合格即可通过,体测结果当场宣布。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年龄按体能测评当月计算。
 
  3.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评结果将按职位公布,结果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明确进入面试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
 
  (三)面试和资格审查
 
  1.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资格审查,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2.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职位面试比例(详见《职位表》进入面试人员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并在面试候考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由报考单位存档备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3.资格审查材料
 
  (1)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2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首页及本人页);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认证);
 
  (4)报考岗位要求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及2024年7月前是否能取得相应学历);
 
  (5)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6)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或递交审查资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6.资格审查及面试后,心理测评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7.面试成绩、资格审查、心理测评结果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公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内容。
 
  五、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2.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3.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
 
  (二)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实施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三)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应聘。
 
  2.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或劳务派遣制管理。
 
  七、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单位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
 
  4.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82723036(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考试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单位咨询电话,028-82759005)。
 
  九、其他事项
 
  1.招聘中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请报考者自行及时关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发现报考者提交虚假信息、弄虚作假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心理测评合格、面试成绩60分以上但未能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成绩(或结果)自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分局相应岗位出现人员空缺时,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本次招聘由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具体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报考者未参加笔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十、附件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江苏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见附件1《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不限户籍。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六)应聘者须于现场报名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
 
  (七)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xz.gov.cn)。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集中方式进行,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
 
  (三)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四)报名地点:
 
  1.徐州市泉山区黄河北路西止敬安路1号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西隔壁)五楼组织人事科。
 
  2.新沂市市府东路80号综合楼二楼组织人事科。
 
  (五)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笔试费用现金100元,缴费完成且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交由组织人事科即报名成功。
 
  三、现场报名须提供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3.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如确因有事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出具《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5.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后填写并张贴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对没有录用人员报名所提供的复印件将不予退回。
 
  四、考试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五楼大会议室。
 
  3.应聘人员按照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以卷面总分的60%为合格线。笔试阅卷结束后,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出现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时,招聘单位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局组织人事处负责指导和监督。主要考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缴纳费用100元。
 
  (三)总成绩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
 
  1.在局组织人事处指导和监督下,体检考察工作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下同)。
 
  3.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一票否决。
 
  5.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六、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徐州市民政局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试用考核
 
  试用考核主要考核拟录用人员德(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伦理道德、心理品德等)、能(工作能力、判断能力、特殊能力等)、勤(积极主动性、责任心、劳动纪律等)、绩(工作效率、工作方法等)等内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辞退。
 
  八、工资待遇
 
  标准按照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具体可咨询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组织人事科。
 
  九、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各环节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本公告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6-67036918(一部组织人事科),0516-88960222(二部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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