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永州市东安县事业单位招聘7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东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县42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集中统一笔试,分类组织面试,并按程序审批聘用。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招聘公告在东安政府网公示七个工作日。
 
  四、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应聘条件
 
  见附件1:《东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东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五、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经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请报考人员学习掌握《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选择不适合本人所学专业的岗位所带来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由单位出具有效佐证材料(含单位证明、双方签订的合同、工资流水、作品佐证资料)。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一律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发〔2020〕10号)文件精神,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享受应届毕业生录(聘)用同等政策,服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享受应届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二)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并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本县在职在编人员。
 
  六、网上报名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提交报名信息的时间和网站
 
  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8:00至9月3日17:00,之后不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
 
  报名网址:https://www.dcpta.com.cn
 
  2.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致电0746-4219398。
 
  (2)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等信息(含标点符号、括号内容)必须一字不差地按照证明证件填写,否则按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处理。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已经提交信息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结束,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
 
  (二)打印准考证
 
  2024年9月10日至 9月12日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七、笔试
 
  (一)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招聘单位要求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须专题报告,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能开考。
 
  (二)笔试科目及范围
 
  1、笔试科目:均考一科(满分100分)。其他事业单位笔试科目见岗位表,教育类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2、考试范围、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考试范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的政治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文字表达等。专业知识考试的内容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不再另行发布通知,因忘记或其他原因没能及时参考的,一切后果自负。
 
  八、资格审查
 
  (一)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主管部门负责复审。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在东安政府网公告。
 
  (二)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入围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成绩50分及以上方可列入审查对象,岗位报考人员都达不到5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资格审查部门对照岗位条件和报考人员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查验证件、证明等相关资料。不能在资格审查时限内提供证件、证明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缺考。
 
  九、面试
 
  (一)面试对象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对象。
 
  (二)等额面试须达到合格分数线。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有效面试平均分或及格分(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面试形式:
 
  1、其他事业单位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形式。
 
  2、教育类面试形式:上微课。
 
  说明:其中音体美教师的面试为才艺展示和上微课,才艺展示的分值为60分,上微课分值为40分。音乐教师的才艺展示为唱歌加自选一项专长展示;体育教师的才艺展示为自选两项专长展示;美术教师的才艺展示为素描。才艺展示所需器材自备,所选项目应适宜于室内展示。
 
  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计算。
 
  十、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十一、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确定的拟聘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十三、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东安县政府网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体检、考察或公示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十四、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服务期限原则上为5年。
 
  十五、工作纪律与要求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报考人员应当诚信应聘,珍惜公共资源,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对于招聘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十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选择在东安政府官网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人社部门和各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到指定官网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报名咨询、监督电话:0746-4219398
 
  (五)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东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东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黑龙江双鸭山市集贤县人才引进20人公告

  
 
  按照《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精神,结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集贤县开展校园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共20名。具体引进单位、数量、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集贤县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即1988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引进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公告在集贤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网址:http://www.jixian.gov.cn/)。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高校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与本地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把握好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北京:中国农业大学
 
  时间:9 月 12 日(星期四)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2)广州:华南理工大学
 
  时间:9 月 19 日(星期四)14:00-16:00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3)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
 
  时间:9 月 22 日(星期日)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4)成都:四川大学
 
  时间:10 月 10 日(星期四)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就业中心3 楼招聘会场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
 
  (5)长沙:湖南大学
 
  时间:10 月 13 日(星期日)14:00-16:00
 
  地点:湖南大学复临舍教学楼二层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登高路4号
 
  (6)上海:上海财经大学
 
  时间:10 月 16 日(星期三)14:00-16:00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科研实验中心一楼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00号
 
  (7)南京:南京大学
 
  时间:10 月 19 日(星期六)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8)长春:吉林大学
 
  时间:10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
 
  (9)集贤县:10月21日—25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集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委办公楼四楼西侧)。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近期同版二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报名及资格审核登记表》(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经所在学校(学院)盖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三)考试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本次人才引进为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集贤县委党校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集贤县人民医院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面试考试岗位比例1:1的,考生面试成绩须在75分以上,不足2:1的岗位按照1:1核定;面试人数2: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在70分以上;面试人数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在60分以上。不符合成绩要求的,不予聘用。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人才引进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依据面试评分表第一项要素得分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
 
  1.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集贤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通过集贤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人才引进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四)根据《集贤县高学历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集办发〔2022〕15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本次人才引进设定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往外市县;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集贤县“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集贤县“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469-4670104,请在正常工作时间拨打。
 
  特此公告。
 
 
 
 
  集贤县“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山东滨州博兴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0人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城市社区治理需要,强化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配备,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博兴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过程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人员的岗位、数量
 
  岗位:博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
 
  数量:共计招聘50人,详见《博兴县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公开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4.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触犯法律法规,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审查的;
 
  2.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曾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黑涉恶涉黄涉赌涉毒受处理的;
 
  4.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受撤销党内职务或撤职以上处分的;
 
  6.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
 
  7.有危害公共利益、集体利益和居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侵占挪用公共资产、集体资产的;
 
  8.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邪教组织的;
 
  9.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10.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9月19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天元购物广场路东东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0543-2300190
 
  (三)报名方式:报名面向街道(镇)专项招聘岗位的,由所在街道(镇)统一组织报名,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汇总后报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的,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要提交报考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报考相关材料包括(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自己留存,复印件交工作人员)。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信息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2024年博兴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
 
  4.《诚信承诺书》(附件3);
 
  5.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微警务”自行打印);
 
  6.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7.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请携带资格证件及其复印件(笔试加分用);
 
  8.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报考人员报名表格下载方式:登录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下载《2024年博兴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无工作单位的不需提供)。有招聘计划的街道(镇)下载《2024年博兴县面向街道(镇)专项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汇总表》(附件5),汇总报名人员信息和材料后,报送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人员须将《2024年博兴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邮箱:guohuarenli2022@163.com,邮件名统一:岗位代码+姓名+联系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不实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每人仅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资格初审:报名同时,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
 
  四、笔试
 
  笔试时间请及时关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在网站发布的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社区工作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满分100分。
 
  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专门身份证明)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笔试完成后,笔试成绩将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加5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对因放弃面试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发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网站发布的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其他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岗位中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再重新组织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六、考察体检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考察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主管部门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招聘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以及对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博兴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与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有工作单位的,须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再办理入职手续。
 
  八、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执行试用工资标准。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管理及待遇按照《博兴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落实“3岗18级”薪酬体系。招聘人员由街道党工委(镇党委)负责日常管理。社区工作者“3岗18级”薪酬体系标准:街道(镇)事业编制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平均应发工资×0.8倍×等级对应薪酬系数,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十、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的各环节均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发布,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3-2300190;
 
  监督电话:0543-2395387,0543-2395935。
 
 
 
 
 
 
  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招聘中高级岗位工作人员4人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是省属公立、山东省首家三级甲等眼科专科医院,经省政府批准以医院为依托建设成立了山东省眼病防治研究院、眼科与视光医学院,已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公益、保健、预防、康复等为一体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眼科与视光区域中心。先后被批准为首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高水平重点学科、国家视觉分析三级实验室、国家眼耳鼻喉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山东省分中心、国家中西医结合眼视光与近视防控国际合作基地、山东省眼病防治重点实验室、泰山学者攀登计划特聘专家单位,是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眼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眼科分会副会长、国家卫生健康委防盲专家指导组副组长、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副会长、中华预防医学会公共卫生眼科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医学会副会长单位、山东省医师协会副会长单位,是白内障、眼底病、眼视光全国十大技术培训中心,是山东省防盲治盲办公室、山东省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中心、山东省儿童青少年健康与近视防控研究院挂靠单位。
 
  医院坚持走“科技兴医”的道路,在大脑科学、人工智能、神经眼科学、视光学、免疫和炎症性眼病、白内障、眼底病等前沿科学领域取得丰硕的科研成果,先后主持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68项,其中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973项目、国家卫健委行业科研重大专项等国家级项目24项,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省部级课题45项,在Lancet等权威SCI期刊及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600多篇,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国家、省部局级科技成果奖励38项次。被评审为国家视觉分析三级实验室、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山东省眼视光与青少年视力低下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山东省中西医结合眼科与视光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视觉科学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与视光医学院是国内外知名的眼视光高等教育机构,2005年开设我国中医药院校首家和山东省首家眼视光学本科专业,2006年被批准为眼科学硕士、博士培养单位和眼科博士后流动站,2013年开设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眼视光方向)特色班,2015年凭借雄厚的综合办学实力在众多医学院校中脱颖而出,被教育部批准设立特控“眼视光医学专业”。目前已建立起本、硕、博三级人才培养体系,是我国眼科与视光学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最健全的医学院校之一,本科招生规模全国第一。
 
  医教研防协同发展打下的坚实基础,为未来的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山东省眼科与视光医教研发中心”已获得批准为市政府2019、2020年重点项目,并入驻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2022年8月,山东中医药大学国际眼科与视光医学院师生已搬迁入驻,临床教学医院工程预计于2024年投入使用,这必将为国际眼科医疗及教育事业搭建更广阔的平台,打造健康中国齐鲁品牌,积极服务健康中国、健康山东、健康济南的战略实施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医院多年来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人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政策规定和医院实际,为员工提供完善的薪资福利条件,具备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特别是在临床技能提升、科研平台搭建、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具体较强的竞争力,为广大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与平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高级岗位1人,中级岗位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应聘高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8年9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应聘的2024年毕业生须能按时毕业,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中医药大学(https://www.sdutcm.edu.cn)和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网站(http://www.semeye.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9:00-9月23日16:00
 
  初审时间:2024年9月12日11:00-9月24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后,以“附件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医院组织人事科邮箱(shierming58859698@163.com),邮件及材料压缩包名称一律采用“报考岗位+姓名+专业+毕业院校”的方式命名,例如“眼科医师+张三+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眼科学方向)+XX大学”。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确认的《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本人签字生成为PDF版)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须本人签字生成为PDF版),《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3,EXCLE版);
 
  (2)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体现的相关论文、科研、奖励、英语等级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于2024年12月31日前能够正常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资格复审阶段提供);
 
  (6)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电子版;
 
  (7)其他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模版见附件5);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和高级职称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网站http://www.semeye.com有关通知,并保持手机、邮箱等通讯方式通畅。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座谈、查阅档案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体检等工作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中医药大学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一)享受国家、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二)符合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人员,医院提供人才津贴及科研启动资金。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翟老师
 
  咨询电话:0531-58859682
 
  监督电话:0531-58859637
 
  电子邮箱:shierming58859698@163.com
 
  七、其他
 
  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
 
  2024年9月11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