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四川省诗书画院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71号)等有关规定,四川省诗书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部分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诗书画院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http://wlt.sc.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四川省诗书画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书画事业。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所载职称必须与拟报考岗位“其他”一栏的职称条件要求相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报考者,须先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先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2.其他条件:
 
  (1)报考书法、中国画专业岗位的考生,取得三级美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受学历学位限制。
 
  (2)报考书法、中国画专业岗位的考生,取得二级美术师及以上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1979年06月30日以后出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四川省诗书画院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3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请报考者自行下载《四川省诗书画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双面打印。并在规定时间内本人前往四川省诗书画院现场报名。
 
  报名时请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上午9:30-12: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成都市青羊区百花潭路10号四川省诗书画院
 
  联系人:黄老师  胡老师  028-87783183、87784382、87335219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四川省诗书画院发给《专业考核通知书》。
 
  报考人员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四川省诗书画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2);
 
  2.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文件的复印件;
 
  5.报考书法、中国画专业岗位人员,需提交本人原创作品三幅,尺寸:4尺以上;报考书画展览策划设计岗位人员,需提交从事书画展览策划、设计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6.其他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7.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8.其他需证明的材料。
 
  其中:资格审查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职称等级条件,以本人于2024年7月31日及之前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所载学历、学位、职称等级为准;不符者,四川省诗书画院、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由四川省诗书画院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情况由四川省诗书画院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其他
 
  四川省诗书画院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现场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四川省诗书画院发给《专业考核通知书》。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五、专业考核
 
  (一)专业考核方式:采取现场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重点了解报考者业务能力及专业技术水平,由四川省诗书画院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考核,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二)专业考核时间及地点
 
  专业考核时间及地点详见《专业考核通知书》。报考者按《专业考核通知书》规定时间及内容参加专业测试。
 
  专业考核当日,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三)专业考核成绩计算
 
  本次考核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有效比例不低于2∶1,专业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成绩按照四川省诗书画院制定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分,实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按“四舍五入”予以取舍。
 
  (四)专业考核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现场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四川省诗书画院于现场专业测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四川省诗书画院官网上公布成绩及排名,各岗位专业考核成绩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为80分。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对于怀孕报考者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规定执行。
 
  (三)体检
 
  体检由四川省诗书画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7日内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诗书画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专业考核成绩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四川省诗书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专业考核成绩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专业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四川省诗书画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诗书画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核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将以下材料提交四川省诗书画院。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四川省诗书画院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核确认。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四川省诗书画院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四川省诗书画院凭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具的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四川省诗书画院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以及通过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四川省诗书画院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备案。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四川省诗书画院在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中,按规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按本公告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四川省诗书画院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单位。
 
  十二、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诗书画院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专业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诗书画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核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主要负责解释报名政策、报考条件、专业考核考务等问题):
 
  咨询电话:028-87335219、87783183、87784382;
 
  监督电话:028-87784384。
 
  附件:
 
 
 
  四川省诗书画院
 
  2024年8月16日

2024下半年东北石油大学招聘36人公告

  
 
  为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人才队伍,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东北石油大学主页(http://www.nepu.edu.cn/)。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招聘岗位、人数、具体条件等详见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用人计划》。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研究生毕业并已取得相应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的研究生,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应于2024年0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0日);具有岗位要求专业的博士学位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0日)。特殊要求详见用人计划。
 
  (六)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须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达到相应水平。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http://rsc.nepu.edu.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09月11日-2024年09月25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需通过学校人事处报名应聘。本次报名采取电子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登录网址https://jsj.top/f/JnXgIP填报本人信息,并将所有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rcjlzx320@163.com。(注:报名系统内的附件请以图片或PDF格式上传)
 
  3.报名提交材料
 
  (1)东北石油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
 
  (2)东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3)。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硕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生干部经历、荣誉、获奖等相关材料。
 
  (6)其他所需证书和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其中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明确标注大类分区;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岗位编号+岗位名称”)。
 
  4.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信息表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4)符合条件的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例:“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4年09月11日(含)。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人事处将通过报名系统、邮件或电话回复资格审查结果。请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相关通知(http://rsc.nepu.edu.cn/)。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申诉(联系电话:0459-6503262),申诉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申诉未通过的,报名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按规定取消岗位或者缩减招聘人数,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专业人员的招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岗位计划调整在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公布(http://rsc.nepu.edu.cn/)。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及地点: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现场确认,相关安排在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公布(http://rsc.nepu.edu.cn/)。
 
  2.确认材料:报名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应聘人员需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现场确认时将签订材料真实承诺书;对于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4.现场确认核查后,证书、成果材料、证明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通知公布(http://rsc.nepu.edu.cn/)。
 
  2.考试形式和内容
 
  对设定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岗位采取面试办法进行;其他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1)笔试按百分制计分,由公共基础部分(30%)和专业知识技能部分(70%)组成,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实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未达到3:1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查询、公布(http://rsc.nepu.edu.cn/)。
 
  (2)面试按百分制计分,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与答辩、学术科研成果测评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面试超过三分之二(含)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及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3)设定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岗位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为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并列,以学术成果高者优先。
 
  (4)其他岗位总成绩计算方式: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考核和体检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重点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档案、心理情况和工作实绩等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可以取消该岗位或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我校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发布相关通知(http://rsc.nepu.edu.cn/)。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并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错过招聘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我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的行为,予以解聘。
 
  七、联系方式
 
  咨询邮箱:rcjlzx324@163.com
 
  联系电话:0459-6504989
 
  联 系 人:徐老师 张老师
 
  八、监督方式
 
  人事处监督电话:0459-6503262
 
  纪委办公室电话:0459-6503266
 
  本公告由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2024下半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奋斗杂志社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中共黑龙江省委奋斗杂志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中共黑龙江省委奋斗杂志社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中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具体详见《岗位计划表》。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比照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龙江先锋网(网址:https://www.ljxfw.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4年9月17日(含)。笔试结束后,在龙江先锋网(网址:https://www.ljxfw.gov.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龙江先锋网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中共黑龙江省委奋斗杂志社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 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中共黑龙江省委奋斗杂志社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龙江先锋网(网址:https://www.ljxfw.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龙江先锋网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中共黑龙江省委奋斗杂志社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奋斗杂志社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龙江先锋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奋斗杂志社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在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龙江先锋网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奋斗杂志社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奋斗杂志社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1-53637135;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1-53637439;
 
  监督举报电话:0451-53651087;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中共黑龙江省委奋斗杂志社
 
  2024年9月10日

2024下半年黑龙江省信访局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信访局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信访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hljxfj.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7日(含)。笔试结束后,按照黑龙江省信访局官网(网址:http://www.hljxfj.gov.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黑龙江省信访局官网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 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的考生应注意:该科目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黑龙江省信访局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信访局官网(网址:http://www.hljxfj.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信访局网站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黑龙江省信访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信访局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黑龙江省信访局官方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信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信访局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1-87529036;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1-82326662;
 
  监督举报电话:0451-87529064;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信访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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