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怒江州州级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2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怒江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怒江州人民政府批准,15家州级事业单位面向州内外引进20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引进条件及岗位
 
(一)引进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35周岁(出生日期在1988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任职资格条件。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本次引进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分类。
 
(7)报考生源或户籍要求招考单位所在州(市)岗位的报名人员须具有怒江州户籍满两周年以上(2022年8月以前落户,计算到月)。
 
2.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2020年以来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聘用考试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作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4)本公告发布之日仍在岗在编的怒江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5)已参加怒江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且确定为拟聘用(引进)人员。
 
(6)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二)引进岗位
 
怒江州2024年州级事业单位计划引进20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具体引进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怒江州2024年州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8月16日18:00。
 
(三)报名流程及要求
 
报名人员可在本次引进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名,并按照以下流程操作:登录云南人才市场门户网站(http://www.ynhr.com)→进入“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须根据所报考岗位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证书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须以PDF格式上传,每个PDF大小不得超过300K。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3.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报名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4.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书原件扫描件;5.报考生源或户籍要求招考单位所在州(市)岗位的报名人员还须上传户口簿本人页原件扫描件。
 
(四)报名资格审核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方式为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报名时,报名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填报信息无误、上传证书材料真实有效。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因提交的报名信息和上传的证书材料不准确、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8月12日09:00—8月17日18:00。报名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故在报名截止日期(8月16日)报名的人员,若资格审核不通过,可能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由此引起的后果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五)岗位开考比例
 
本次引进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岗位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数达1:1即可开考。
 
四、考试测评
 
(一)考试测评方式
 
本次引进考试测评采用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测评成绩,面试对应聘者综合素质进行测评。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视为考试测评成绩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通过组织加试确定该岗位拟引进人员。
 
(二)考试测评时间地点
 
考试测评地点在昆明市区,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特别提示:岗位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面试方式、打印准考证等有关事项将于8月18日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nujiang.gov.cn/rsj/)另行公告,届时请考生务必关注网站信息更新,知晓相关要求,按时参加考试测评。
 
五、确定拟引进人员
 
考试测评结束后,按照岗位考试测评成绩排名以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员。
 
六、体检
 
由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拟引进人员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或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拟引进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受检人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工作人员、医务人员与参加体检的拟引进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在体检过程中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拟引进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3号)要求开展,考察采用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实地考察、信函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证书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还应建立人员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共享联动机制。
 
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书、证明等材料人员,不予聘用。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nujiang.gov.cn/rsj/)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在同一岗位考试测评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排名顺序递补:
 
1.拟引进人员自愿放弃进入体检、考察的;
 
2.拟引进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在公示期内,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在本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十一、待遇
 
本次引进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
 
(一)引进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从事引进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及时汇报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引进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不符合引进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二)本次引进工作由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86-3990502
 
州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0886-3990505
 
十三、重要提示
 
(一)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nujiang.gov.cn/rsj/),如岗位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等报考人员应当知晓的事项均将在上述网站公告。凡在本网站公告的事项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时,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学科专业类同的报考人员,可以主动拨打咨询电话确认报名资格。(咨询电话: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科0886-362220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86-3628669)
 
(三)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
 
(四)本次考试测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请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五)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引进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日


2024年黑龙江双鸭山市友谊县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按照《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友谊县面向社会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急需紧缺岗位10个,计划招聘10人。具体岗位数量及要求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友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40(含)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研究生。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友谊县及所属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3.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7.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友谊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友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本次采取招聘会场意向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招聘会场意向报名时间及地点:
 
  (1)北京(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
 
  (2)广州(华南理工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
 
  (3)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22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4)成都(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中心3楼专用招聘会场
 
  (5)长沙(湖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3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湖南大学复临舍教学楼二层
 
  (6)上海(上海财经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科研实验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7)南京(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9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
 
  (8)长春(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预计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
 
  东北五校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确定后,另行通知。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8日—10月30日,
 
  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地点:友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生大厦11楼1108室)。
 
  已进行招聘会场意向报名的考生仍需进行现场报名,最终报名以现场报名信息为主。
 
  3.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友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
 
  (6)近期免冠2寸蓝底照片2张。
 
  (7)在职报名人员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附件4)。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每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2)报名人员需时刻关注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hljyy.gov.cn/)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
 
  县引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四)考试
 
  1.本次引才活动只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综合能力、业务素质等,不设开考比例,设置最低分数线。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最低分数者不予聘用。面试人数1:1的岗位(不足1:2的岗位按照1:1核定),考生面试成绩须在75分及以上;面试人数1:2的岗位(不足1:3的岗位按照1:2核定),考生面试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面试人数1:3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为准。
 
  (五)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和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出现空缺不进行递补。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友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友谊县引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匿名或以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进行聘用,经核实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出现岗位空额不递补。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
 
  四、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报考人员一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经费形式按聘用单位现行方式执行。
 
  2.政策待遇。
 
  (1)住房待遇。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入住期限为10年。10年内个人及配偶、子女名下在县内有住房的应予搬离。若10年期满后仍无住房的,根据本人申请,缴纳一定标准的优惠住房租金,可继续使用人才公寓。引进的人才符合入住条件但未能入住的,给予住房补贴(依据市场价格而定),建立轮候名单,待有空房后安排入住。
 
  (2)购房补贴。对此次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录用在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并在我县购置商品住房的,统招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3)生活补贴。对此次引进的高学历人才,经年度考核且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统招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10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10年)。
 
  (4)配偶安置。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配偶有意愿来友谊县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经其工作单位同意调转的前提下,按工作性质、专业岗位对口原则给予安置;企业人员推荐到县内企业工作;未就业但符合条件人员,可给予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聘用协议、政府聘用人员等方式解决就业。
 
  (5)子女入学。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来友谊县入学,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按免试就近原则优先安排入学,高中教育阶段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安置入学。
 
  (6)医疗健康。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每年可享受我县人民医院免费体检一次。
 
  (7)旅游体验。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每年可享受全家县内景区免费旅游一次。
 
  五、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友谊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应聘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未尽事宜由友谊县引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469-5816987
 
  监督举报电话:0469-5813042
 
 
 
 
 
  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
 
  引才活动友谊县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公告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系国家教育部同意,广西人民政府批准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农科类职业技术大学。学校共有招生备案专业 88个,其中四年制职业本科专业 36个,二年制职业本科专业9个,高职专科专业43个,全日制在校生25000多人。近年来,学校入选国家农业农村部、教育部“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教育部首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专题“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立项建设单位、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区域合作(国际合作)试点学校,由学校牵头建设的广西农业职业教育集团成功入选教育部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具有踏实敬业的工作态度、勇于担当的奉献精神、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具有团队协作精神、高效的工作习惯和创新意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博士研究生要求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博士学位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能胜任专业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
 
  5.若博士学位人员在国(境)外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前述国(境)外大学原则上应是引进当年最新版四大权威排名(即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英国THE世界大学排名、美国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前1000名的高校。
 
  引进人才类型及待遇
 

人才类型

序号

职称级别

生活补助(税前)

科研启动经费

过渡期租房补贴(享受期两年)

自然科学类

人文社会科学类和教改类

紧缺专业博士学位人员

1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50万

10-30万

5-15万

1500

元/月

2

中级及以下职称

(含无职称)

40万

非紧缺专业博士学位人员

1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5万

2

中级及以下职称

(含无职称)

35万

 

其他待遇及情况说明:

1.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

2.入职后,可申请购买学校福利房及南宁市政策性住房。

3.生活补助发放办法:学校与引进的人才签订8年服务协议后,发放生活补助总额的60%;中期考核合格后,发放生活补助总额的20%;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剩余的20%。

4.对业绩突出、特别优秀的紧缺专业人员,可按照“一事一议” “一人一策”确定待遇。

5.工资按学校聘任的岗位等级兑现。中级及以下职称(含无职称)博士学位人员,自入职之日起三年内,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给予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副高级)的津贴及福利待遇,三年后按实际岗位计发工资福利待遇。

6.如获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每半年认定一批),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A层次人才:每年2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购房补助200万元,科研补助“一事一议”。

(2)B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3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2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30万元,连续补助5年。

(3)C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2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6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20万元,连续补助5年。

(4)D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5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7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2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10万元,连续补助3年。

(5)E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0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5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1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8万元,连续补助3年。

7.如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广西杰出人才(每2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150万元,科研补助500万元(可一事一议额外申请)。

(2)广西八桂学者(每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300万元(科技创新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3)八桂青年拔尖人才(每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45万元,科研补助60万元(科技创新类)、3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4)广西人才小高地(每年遴选一批):每个团队1000万元建设经费。

8.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人才团队,具体引进条件及待遇面谈商议。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年有效,直至相关专业录满为止,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中国邮政EMS)纸质材料报名。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填写《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报名表》,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近期1寸电子照片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电子版是PDF格式)。
 
  电子邮件主题设定为“具体专业类别名称+姓名+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纸质材料请在邮寄时备注“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材料”。
 
  招聘专业方向
 

序号

专业大类

具体专业类别

备注

1

农林牧渔大类

农业类(现代种业方向、作物遗传育种水稻、玉米研究方向)、畜牧业类、渔业类、林业类(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方向)、农业工程类

 

2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粮食类、药品与医疗器械类

 

3

医药卫生大类

中医药类、药学类

 

4

土木建筑大类

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土木工程类

紧缺专业

5

装备制造大类

机械工程类、电气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紧缺专业

6

电子与信息大类

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通信类

紧缺专业

7

交通运输大类

交通运输工程类

 

8

财经商贸大类

电子商务类、经济贸易类、财务会计类、工商管理类、金融类、物流类、财政税务类

紧缺专业

9

旅游大类

旅游类

 

10

文化艺术大类

艺术设计类

紧缺专业

11

教育与体育大类

语言类(英语)

 

12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公共管理类

 

13

新闻传播大类

新闻出版类、广播影视类

紧缺专业

14

化学类(研究方向需与食品类、药学类相关)

 
 
 
  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771-3249289
 
  电子邮箱:gxnzdrsc@163.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76号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事业单位引才招聘1938人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和《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开展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引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3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1.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http://gkzp.renshenet.org.cn
 
  2.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195/202409/c01_1009461.shtml
 
  3.哈尔滨市国家保密局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mp/profile_ext?action=home&__biz=MzkzMjQzNDgxMw==&subscene=0#wechat_redirec
 
  4.哈尔滨市委网信办微信公众号“网信哈尔滨”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mp/profile_ext?action=home&__biz=MzUzNDgzMTg4NQ==&scene=124#wechat_redirect
 
  5.哈尔滨市总工会网址:
 
  https://www.hrbgh.org/#/home
 
  6.哈尔滨学院网址:http://www.hrbu.edu.cn
 
  7.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网址:http://www.hrbzy.edu.cn/
 
  8.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址:https://www.hayouzhuan.org.cn/
 
  9.哈尔滨市教育局(哈尔滨教育云平台)网址:https://www.hrbeduy.com
 
  10.哈尔滨市体育局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8181/bmzfxxgk_fdzt.shtml
 
  11.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683/bmzfxxgk_zn.shtml
 
  12.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437/bmzfxxgk_fdzt.shtml
 
  13.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375/bmzfxxgk_fdzt.shtml?tab=4a50d418e878442dbb0300bea168e5f3
 
  14.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747/bmzfxxgk_fdzt.shtml
 
  15.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网址:https://www.hrbldjsxy.org.cn/
 
  16.哈尔滨广播电视台(哈尔滨蓝网)网址:https://www.hrbtv.net/
 
  17.道里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dl.gov.cn/
 
  18.道外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dw.gov.cn/
 
  19.南岗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ng.gov.cn
 
  20.香坊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xf.gov.cn/
 
  21.平房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pf.gov.cn/
 
  22.松北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songbei.gov.cn
 
  23.呼兰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ulan.gov.cn
 
  24.阿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acheng.gov.cn
 
  25.双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sc.gov.cn
 
  26.尚志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shangzhi.gov.cn
 
  27.五常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ljwch.gov.cn/
 
  28.巴彦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bayan.gov.cn
 
  29.木兰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mulan.gov.cn
 
  30.通河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tonghe.gov.cn/
 
  31.依兰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yl.gov.cn/
 
  32.宾  县人民政府网址: www.chinabx.gov.cn
 
  33.方正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fz.gov.cn/
 
  34.延寿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yanshou.gov.cn/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满足招聘岗位中对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岗位;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中专和人社部发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地区或国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6年9月11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8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3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以及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如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限定的,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6.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7.《招聘计划表》中专业要求为“空”的,以其二级目录所列内容为准。
 
  8.限制行政区划内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1日。
 
  9.面向公费师范生招聘岗位以及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以市直招聘主管部门或区县人社部门发布的招聘公告或通知为准。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现役军人;
 
  7.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岗位限定的除外)。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可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通知。招聘公告发布至报名结束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其中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网上或现场报名时,每个市直部门或区县(市)只能选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享受笔试政策加分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考生填写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2.网上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要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因未按时关注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时间而导致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具有自主招聘权限)、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市)人社部门(以下简称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3.缴费。按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90元,面试不收费。缴费可采取网上或现场缴费方式,具体缴费方式、时间、地点等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通知。未按期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招聘博士毕业生或2024年、2025年硕士毕业生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划定成绩合格线;招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开考比例可不低于1:2;县(市)级事业单位招聘2024年、2025年本科学历毕业生开考比例可不低于1:2;乡(镇)级事业单位招聘2024年、2025年本科学历毕业生开考比例可高于1:1;除此外,开考比例不低于1:3。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本次引才招聘的相应比例(以下简称相应比例)。如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对象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可发布招聘补充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如仍达不到1:3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所有报考岗位计划被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且只有1次改报机会,详细情况请关注各相关部门网站通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改报资格。
 
  5.相关政策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3)根据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党内关怀帮扶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办发〔2019〕22号)规定,鼓励支持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近3年考核连续为优秀等次的,报考管理岗位的可参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报考一般性专业技术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哈政办发〔2020〕5号)文件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和市(地)级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并将同等对待落实到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派遣、落户等各个环节。
 
  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关注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政策加分现场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在各相关部门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政策加分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1日。
 
  6.打印笔试准考证。请按照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网站通知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政策咨询电话:
 
  1.哈尔滨市国家保密局:0451—87173956
 
  2.哈尔滨市委网信办:0451-84091293
 
  3.哈尔滨市总工会:0451-87657685
 
  4.哈尔滨学院:0451-86617689、87085520
 
  5.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0451-86636794
 
  6.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451-87900520
 
  7.哈尔滨市教育局:0451-84617725
 
  8.哈尔滨市体育局:0451-88020325
 
  9.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451-84664535
 
  10.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0451-86772695
 
  11.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51-87689859、85695105
 
  12.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哈尔滨市第一医院:0451-53969302
 
  (2)哈尔滨市第二医院:0451-55601210
 
  (3)哈尔滨市中医医院:0451-85731456
 
  (4)哈尔滨市第四医院:0451-88029907
 
  (5)哈尔滨市第五医院:0451-88626608
 
  (6)哈尔滨市第六医院:0451-58767618
 
  (7)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0451-84886728
 
  (8)哈尔滨市胸科医院:0451-55604006
 
  (9)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0451-82426085
 
  (10)哈尔滨市口腔医院:0451-84664698
 
  (11)哈尔滨市眼科医院:0451-56180511
 
  (12)哈尔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451-84664698
 
  (13)哈尔滨市血液中心:0451-84664698
 
  13.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0451-85911091
 
  14.哈尔滨广播电视台:0451-87996026
 
  15.道里区:0451-84541404
 
  16.道外区:0451-88985908
 
  17.南岗区:0451-82766260
 
  18.香坊区:0451-51895791
 
  19.平房区:0451-86509377
 
  20.松北区:
 
  (1)松北区委党校:0451-88105656
 
  (2)松北区卫生健康局:0451-84090484
 
  (3)松北区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所属事业单位:0451-88108126
 
  21.呼兰区:0451-57355195
 
  22.阿城区:0451-56567070
 
  23.双城区:0451-53113906
 
  24.尚志市:0451-56757572
 
  25.五常市:0451-53545166
 
  26.巴彦县:0451-56058531
 
  27.木兰县:0451-57085017
 
  28.通河县:0451-57422408
 
  29.依兰县:0451-57229300
 
  30.宾  县:0451-57913779
 
  31.方正县:0451-57116059
 
  32.延寿县:0451-53018270
 
  (二)考试
 
  招聘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考核(面谈),也可在“丁香人才周”引才活动当天进行现场招聘、直接考核(面谈),考核(面谈)合格者,现场签订《“丁香人才周”引才协议书》,后置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环节;招聘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直接面试(实操);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2025年毕业生,可直接面试(实操)。当免予笔试或面试的岗位报名人数过多,不便于直接面试(实操)或考核(面谈)时,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职业能力测试环节,筛选人才进入面试(实操)或考核(面谈)。除此外,一般通过笔试、面试环节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方式以各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发布通知为准。
 
  本次招聘,笔试和面试工作均由各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分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5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等,满分为50分。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报考管理岗位,笔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内,请登录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网站查询。
 
  2.现场资格确认
 
  (1)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相应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若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未设置笔试环节直接面试或考核的,网上报名成功后,可直接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①《报名资格审查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或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2025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本人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④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⑤限定行政区划内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⑦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等。
 
  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凡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设置笔试环节的,可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相应比例依次进行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相应比例。若达不到相应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3)现场资格确认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3.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4.公布总成绩
 
  (1)设置笔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面试成绩;
 
  (2)直接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2025年毕业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丁香人才周”引才协议书》。
 
  (二)体检
 
  体检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考察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递补意见,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4年毕业生如未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毕业生如未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将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考试(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才,可根据本人意愿,由用人单位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情况可纳入试用期考核范围。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应邀请同级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1.哈尔滨市国家保密局:0451—87173951
 
  2.哈尔滨市委网信办:0451-87173342
 
  3.哈尔滨市总工会:0451-87657665
 
  4.哈尔滨学院:0451-86601173
 
  5.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0451-86668916
 
  6.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451-87900593
 
  7.哈尔滨市教育局:0451-84619312
 
  8.哈尔滨市体育局:0451-87800339
 
  9.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451-84664550
 
  10.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0451-86772670
 
  11.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51-87383105
 
  12.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51-84664479
 
  13.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0451-85911190
 
  14.哈尔滨广播电视台:0451-87996263
 
  15.道里区:0451-84517678
 
  16.道外区:0451-88982954
 
  17.南岗区:0451-82705754
 
  18.香坊区:0451-51895790
 
  19.平房区:0451-86501475
 
  20.松北区:0451-84090990
 
  21.呼兰区:0451-56207722
 
  22.阿城区:0451-53727761
 
  23.双城区:0451-53113916
 
  24.尚志市:0451-53323393
 
  25.五常市:0451-53531001
 
  26.巴彦县:0451-57513633
 
  27.木兰县:0451-57082728
 
  28.通河县:0451-57422347
 
  29.依兰县:0451-57238104
 
  30.宾  县:0451-57907428
 
  31.方正县:0451-57116213
 
  32.延寿县:0451-53028655
 
  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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