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崇左市龙州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107人公告

  
 
  为积极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及时补充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加强边境地区医疗卫生力量建设的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22〕7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
 
  2.广西区内外各单位在聘符合相应专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8月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为1988年8月5日至2006年8月5日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83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的为1978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
 
  6.具体条件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基层事业单位降低门槛免笔试、定向招聘等方式招聘进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不得报名;
 
  10.现为龙州县卫生健康系统在职在编(实名编)人员的;
 
  11.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程序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
 
  附件1:龙州县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县直笔试部分);
 
  附件2:龙州县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县直免笔试部分);
 
  附件3:龙州县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乡镇笔试);
 
  附件4:龙州县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乡镇免笔试)。
 
  以上简称统称“岗位表”。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历业绩评价(非笔试岗位)、面试、考核、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环节进行。
 
  二、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使用网络报名平台,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895)进行网上报名、查询、缴费、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等操作。
 
  (一)网上报名(2024年8月5日8:00-8月9日18:00)
 
  1.报名方式。凡符合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填报要求。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所填写和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同时,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若符合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也可报名),报考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也需要同时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资格等,与岗位表要求资格条件表述不符的,需征求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查(2024年8月5日8∶00至8月10日18∶00)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招聘主管部门须在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当日起2日内,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
 
  2.审查结果查询。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考生应自行安排尽早报名,切勿最后一天“掐点”报名,导致无充余时间反馈提交材料而影响报名审核。
 
  3.因原岗位取消招聘,由招聘主管部门通知原岗位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应于当日17∶00前完成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原因无法联系导致无法完成改报和资格审核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网上缴费(2024年8月5日8∶00至8月11日12∶00)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10〕269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需缴笔试考试费,笔试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综合应用能力》E类两个科目,考试费每科50元,报考人员需缴费共100元,不另外收取报名费。笔试岗位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免笔试岗位和直接考核岗位不用缴纳考试费和报名费。
 
  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的人员,网上报名平台退还其缴纳的考试费。
 
  (四)开考比例
 
  1.原则上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确认通过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
 
  2.对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紧缺专业岗位,由龙州县卫生健康局申请,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并上报,经龙州县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3.具体确定的实际开考岗位比例和取消招聘岗位,以及免笔试岗位和直接考核岗位的资历评价得分排名,将在报名网站、龙州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布。
 
  (五)岗位改报(2024年8月13日8∶00至17∶00)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等原因而取消招聘的,接到通知后(注意关注报名网站和保持通讯畅通),可于2024年8月13日8∶0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无需重新缴费,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退回考试费。
 
  (六)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考生自行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特别提示:报名表一般在缴费完成后可下载,准考证一般在笔试、面试前一周可下载,具体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
 
  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应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A4纸)打印,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上的照片必须与报名系统照片一致,自贴照片无效。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笔试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免笔试岗位采取资历业绩评价排名后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直接考核岗位采取先进行资历业绩评价排名,视排名情况再确定是否进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综合应用能力》E类,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题本为合订本,中间不间断。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时,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时,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
 
  2.笔试内容
 
  详见附件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3.笔试时间:2024年8月24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E类
 
  4.考试地点:龙州县(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
 
  5.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6.笔试成绩查询:9月上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7.合格分数线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县卫生健康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合格分数线。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或笔试有一个科目缺考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
 
  笔试部分、免笔试部分和确定需要面试的直接考核部分考生同时参加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1)笔试岗位。每个岗位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4人以上(含4人)的,按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2)免笔试岗位。由报名资历评价小组,根据个人提交的《资历业绩评价表》(附件8)和佐证材料,对报名人员形成资历业绩量化评价得分。根据评价得分结果按岗位进行排名,评价得分相同的视为同一名次。每个岗位按资历业绩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成绩相同的视为同一名次)。根据排名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直接考核岗位。由报名资历评价小组,根据个人提交的《资历业绩评价表》和佐证材料,对报名人员形成资历业绩量化评价得分。根据评价得分结果按岗位进行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评价得分相同的视为同一名次。因资历评价得分相同无法确定考核人选的,与其他岗位统一参加面试确定人选。
 
  (4)面试入围人选公布后,相关报考人员要在3天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参加笔试操作,并下载面试准考证。请报名人员在此期间务必关注报名网站动态并保持通讯畅通。逾期未确认操作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5)出现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从同岗位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确认面试操作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招聘单位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递补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相关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通知)。面试人员在龙州县人民政府网(www.longzhou.gov.cn)和报名网站进行公布,由招聘主管部门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组织
 
  (1)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根据岗位专业类别,面试试题分为:西医临床、中医临床、护理学、医学检验、西药学、中药学和医学影像等专业考题,主要测试面试者医学专业知识、医学专业应用能力、医学专业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因降低开考比例或考试缺考等原因,面试时该岗位以1:1或1:2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免笔试岗位总成绩为面试成绩;直接考核岗位总成绩为考核量化成绩。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
 
  1.笔试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以所在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未能确定考核人选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2.免笔试岗位总成绩为面试成绩。从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以所在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要素中考题一、考题二、考题三最终合计分数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3.直接考核岗位总成绩为考核量化成绩。符合直接考核岗位条件的人员,根据人员提供的佐证材料,由考察组形成考核量化成绩表,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因总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考核人选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要素中考题一、考题二、考题三最终合计分数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二)考察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组应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形成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考生自动放弃的,在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一)体检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三)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龙州县人民政府网(www.longzhou.gov.cn)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八、确定聘用对象及办理入职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对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聘的,由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岗位类别,对拟聘人员进行工作单位调配,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聘用后,由实际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入编或聘用控制数备案手续。人员入编或备案后,根据岗位要求服务期为3-5年。
 
  九、组织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面试资格、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等处理;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有关说明
 
  (一)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情形的,招聘主管部门可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岗位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跨年度的,不再递补。
 
  (二)已下达聘用通知,考生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未作特殊说明的,学历(学位)设置为本岗位要求的最低条件,允许高学历(学位)人员报考。
 
  (四)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文后)。
 
  (五)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所留信息真实有效。应及时了解报名网站、龙州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公告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1-8836138(龙州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0771-8830015(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
 
 
 
 
 
 
 
 
 
  龙州县卫生健康局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9日


2024年湖南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进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等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有关报名条件的几点说明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2023、2024年毕业的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3.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的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设置,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专业目录》的,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认定,并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6.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劳动(聘任)合同等佐证材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7.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3个月以内且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8:30—2024年9月24日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通过湖南招考网www.hnzkw.com招聘系统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三)现场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
 
  2.审查地点: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综合楼1326室(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6号)。
 
  3.审查对象:完成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
 
  4.携带资料:应聘人员须携带应聘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审查内容: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
 
  6.审查合格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上午9:00—10月13日上午9:00。
 
  (五)考试
 
  1.笔试
 
  (1)时间:拟定2024年10月13日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2)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请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3)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4)笔试考一门,总分100分。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所占权重为20%。
 
  (5)笔试成绩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
 
  (1)时间:拟定2024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的面试公告)。
 
  (2)面试人员确定:
 
  A类岗位:高层次专任教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B类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
 
  (3)面试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4)面试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A类岗位的试教和面谈各项目均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各类岗位考试项目、形式及测评内容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考试项目

A类

高层次专任教师

面试(试教+面谈)

B类

专职辅导员1

专职辅导员2

笔试+面试(结构化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2.结构化面试主要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等。
 
  3.试教采用传统的板书试讲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教学基本素质、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
 
  4.面谈主要采用现场交谈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素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契合度等。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
 
  A类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B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面试成绩合成
 
  A类岗位面试成绩=试教成绩×60%+面谈成绩×40%
 
  B类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以上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A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排名为准;B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
 
  综合成绩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参加面试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实施,增加涉毒毛发检测。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人员达不到招聘岗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九)公示
 
  学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材料提交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31-58519108(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58519003(校纪委)
 
  八、本次招考政策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云南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级财政保障类聘用制书记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详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并掌握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专业目录参照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规定执行;
 
4.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5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计划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招聘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玻璃房。本次考试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在职人员在报考前须准备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备查;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4.注意事项。
 
(1)报名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2)报名人员所携带的材料,招聘单位收取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审验后退回考生。
 
(二)发布笔试公告。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根据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笔试公告,于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参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采取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组成,综合成绩根据3:3:4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表参加笔试,携带2B铅笔、黑色碳素笔以及橡皮擦,开考前15分钟到达笔试考点。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公文综合应用等内容;
 
4 .笔试分数统一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二)岗位技能测试
 
1.岗位技能测试时间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2.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行岗位技能测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3.岗位技能测试以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考察文字录入,分为看打和听打两部分,满分以100分计(其中看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听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
 
2.按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岗位技能测试人数进行面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四)体检
 
体检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考察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告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体检、考察阶段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公示后出现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得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明的,暂缓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本院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五、待遇和保障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单位报到,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制书记员待遇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一)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工作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统筹实施。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具体事宜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公告,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0-2138875。
 
(五)本公告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招聘事宜联系电话:0870-2835721。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湖北枣阳市事业单位面向三支一扶毕业生招聘9人公告

  
 
  为做好我市“三支一扶”人员有序流动工作,根据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国务院公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枣机编办〔202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枣阳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二、招聘单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面试、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9名。其中:枣阳市鹿头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熊集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平林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七方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琚湾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1名、枣阳市环城街道综合执法中心1名、枣阳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1名、枣阳市邢川水库服务中心1名。
 
  (二)聘用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枣阳市服务期满未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7.枣阳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考核等次以“三支一扶”办考核结果为准。
 
  8.岗位表中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5.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聘用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面试、统一考核、统一聘用的办法。
 
  聘用的程序: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
 
  聘用程序的相关信息均在枣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发布,请各位报名考生密切关注。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方式。
 
  1.市人社局事业股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报名表、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及学历证明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在线验证有效期内,可通过微信“学信网报告在线验证”小程序扫码验证;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照片2张、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年度考核情况,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社局205室(人民路41号)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枣阳市2024年公开专项招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开考比例。面试开考比例1:1.5,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2.面试内容及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岗位的适应性。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评分。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计分,考生最终得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5名考官的总分除以5计算考生的最后得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组织单位将个体评分表及评分汇总表密封并由纪检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枣阳人事考试网。
 
  四、体检、考察、公示、选岗
 
  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因体检不合格,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优先递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其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经考核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优先递补。
 
  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优先递补。
 
  (三)公示。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选岗。由“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卫生系统岗位限医学专业选岗。
 
  五、聘用和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上报招聘结果,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要求进行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办理后,出现放弃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自正式聘用之日起,须在本单位服务3年以上。
 
  六、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招聘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将实行岗位责任制,出现问题将严格按照“谁负责,追究谁”的原则实行问责。整个招聘工作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枣阳人事考试院,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三)考核聘用中有关事项和日程安排均可登陆枣阳人事考试网查询。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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