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大连金普新区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65人公告

  大连金普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413号)及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大连金普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65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大连金普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所用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6. 报考人员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含8月20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 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人员;
 
  4.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定向生、委培生及辽宁省以外生源公费师范生;
 
  9. 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10.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金普新区官网(https://www.dljp.gov.cn/)和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www.dljphr.com/)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8:00—8月22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登录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www.dljphr.com/)或扫描公告下方二维码进入报名平台,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每名考生只有一次报名机会且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2: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考生姓名、证件号码和个人照片一经注册,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考生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行注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三)网上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等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段内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同时,报名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用人单位咨询。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24日8:00至8月25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已在准考证上注明。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使用。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能力测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不予聘用。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00—10:30。报考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信息一致。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最后入围成绩并列者以及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3:1比例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的公告将在金普新区官网(https://www.dljp.gov.cn/)和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www.dljphr.com/)发布。
 
  (六)现场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必须经过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考生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金普新区官网(https://www.dljp.gov.cn/)和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www.dljphr.com/),无故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因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
 
  资格复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1.《大连金普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手写签名并按手印);
 
  2.报考人员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网上认证件(网上认证件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01年及以前毕业无学历学位认证件的,需提交《毕业生登记表》进行佐证;
 
  4.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网上确认件”指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及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无网上确认件的,需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
 
  5.三年及以上幼儿园、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工作经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金普新区官网(https://www.dljp.gov.cn/)和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www.dljphr.com/)。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6,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考察和体检人选名单在金普新区官网(https://www.dljp.gov.cn/)和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www.dljphr.com/)公示。
 
  (八)考察和体检
 
  结合招聘进展情况确定考察和体检时间,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并对考察意见的真实性负责。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选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金普新区官网(https://www.dljp.gov.cn/)和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www.dljphr.com/)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和服务期限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机构无关。
 
  2.请考生随时关注金普新区官网(https://www.dljp.gov.cn/)和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www.dljphr.com/),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确保联系方式畅通,以便用人单位沟通,因未及时关注网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影响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咨询电话:0411-8769540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2024年8月19日

2024年河北邢台经济开发区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60人公告

  

 

 

2024年云南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级财政保障类聘用制书记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详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并掌握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专业目录参照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规定执行;
 
4.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5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计划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招聘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玻璃房。本次考试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在职人员在报考前须准备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备查;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4.注意事项。
 
(1)报名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2)报名人员所携带的材料,招聘单位收取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审验后退回考生。
 
(二)发布笔试公告。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根据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笔试公告,于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参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采取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组成,综合成绩根据3:3:4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表参加笔试,携带2B铅笔、黑色碳素笔以及橡皮擦,开考前15分钟到达笔试考点。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公文综合应用等内容;
 
4 .笔试分数统一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二)岗位技能测试
 
1.岗位技能测试时间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2.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行岗位技能测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3.岗位技能测试以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考察文字录入,分为看打和听打两部分,满分以100分计(其中看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听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
 
2.按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岗位技能测试人数进行面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四)体检
 
体检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考察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告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体检、考察阶段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公示后出现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得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明的,暂缓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本院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五、待遇和保障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单位报到,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制书记员待遇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一)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工作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统筹实施。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具体事宜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公告,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0-2138875。
 
(五)本公告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招聘事宜联系电话:0870-2835721。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招聘科研助理公告(第二批)

  
 
  根据工作需要,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招聘科研助理1名,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为2024年国内高校(院所)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1日至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科研助理岗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将登记表Word版和本人签字的扫描件,连同表中所列附件(请按序号顺序合为一个文件)一并提交至电子邮箱wangjin01@mail.cgs.gov.cn。应聘登记表及邮件题目发送格式为:岗位-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如:科研助理岗-李某某-XX大学XX专业-硕士。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若不满足要求,则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开考比例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分为自我陈述(采取PPT方式,不超过8分钟)和考官提问两部分。自我陈述PPT主要介绍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特长优势、对应聘岗位的认知及匹配情况、工作设想等,以及考生认为其他需要展示的内容,PPT内容不得有涉密敏感信息。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经本单位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由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在75分以上且排名前3名的方可递补。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科研助理与我所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照我所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755804
 
  电子邮箱: wangjin01@mail.cgs.gov.cn
 
  单位网址:http://www.qimg.cgs.gov.c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观山路5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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