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崇左市龙州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107人公告

  
 
  为积极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及时补充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加强边境地区医疗卫生力量建设的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22〕7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
 
  2.广西区内外各单位在聘符合相应专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8月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为1988年8月5日至2006年8月5日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83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的为1978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
 
  6.具体条件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基层事业单位降低门槛免笔试、定向招聘等方式招聘进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不得报名;
 
  10.现为龙州县卫生健康系统在职在编(实名编)人员的;
 
  11.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程序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
 
  附件1:龙州县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县直笔试部分);
 
  附件2:龙州县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县直免笔试部分);
 
  附件3:龙州县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乡镇笔试);
 
  附件4:龙州县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乡镇免笔试)。
 
  以上简称统称“岗位表”。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历业绩评价(非笔试岗位)、面试、考核、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环节进行。
 
  二、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使用网络报名平台,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895)进行网上报名、查询、缴费、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等操作。
 
  (一)网上报名(2024年8月5日8:00-8月9日18:00)
 
  1.报名方式。凡符合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填报要求。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所填写和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同时,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若符合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也可报名),报考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也需要同时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资格等,与岗位表要求资格条件表述不符的,需征求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查(2024年8月5日8∶00至8月10日18∶00)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招聘主管部门须在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当日起2日内,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
 
  2.审查结果查询。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考生应自行安排尽早报名,切勿最后一天“掐点”报名,导致无充余时间反馈提交材料而影响报名审核。
 
  3.因原岗位取消招聘,由招聘主管部门通知原岗位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应于当日17∶00前完成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原因无法联系导致无法完成改报和资格审核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网上缴费(2024年8月5日8∶00至8月11日12∶00)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10〕269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需缴笔试考试费,笔试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综合应用能力》E类两个科目,考试费每科50元,报考人员需缴费共100元,不另外收取报名费。笔试岗位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免笔试岗位和直接考核岗位不用缴纳考试费和报名费。
 
  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的人员,网上报名平台退还其缴纳的考试费。
 
  (四)开考比例
 
  1.原则上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确认通过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
 
  2.对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紧缺专业岗位,由龙州县卫生健康局申请,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并上报,经龙州县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3.具体确定的实际开考岗位比例和取消招聘岗位,以及免笔试岗位和直接考核岗位的资历评价得分排名,将在报名网站、龙州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布。
 
  (五)岗位改报(2024年8月13日8∶00至17∶00)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等原因而取消招聘的,接到通知后(注意关注报名网站和保持通讯畅通),可于2024年8月13日8∶0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无需重新缴费,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退回考试费。
 
  (六)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考生自行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特别提示:报名表一般在缴费完成后可下载,准考证一般在笔试、面试前一周可下载,具体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
 
  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应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A4纸)打印,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上的照片必须与报名系统照片一致,自贴照片无效。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笔试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免笔试岗位采取资历业绩评价排名后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直接考核岗位采取先进行资历业绩评价排名,视排名情况再确定是否进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综合应用能力》E类,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题本为合订本,中间不间断。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时,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时,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
 
  2.笔试内容
 
  详见附件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3.笔试时间:2024年8月24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E类
 
  4.考试地点:龙州县(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
 
  5.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6.笔试成绩查询:9月上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7.合格分数线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县卫生健康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合格分数线。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或笔试有一个科目缺考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
 
  笔试部分、免笔试部分和确定需要面试的直接考核部分考生同时参加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1)笔试岗位。每个岗位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4人以上(含4人)的,按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2)免笔试岗位。由报名资历评价小组,根据个人提交的《资历业绩评价表》(附件8)和佐证材料,对报名人员形成资历业绩量化评价得分。根据评价得分结果按岗位进行排名,评价得分相同的视为同一名次。每个岗位按资历业绩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成绩相同的视为同一名次)。根据排名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直接考核岗位。由报名资历评价小组,根据个人提交的《资历业绩评价表》和佐证材料,对报名人员形成资历业绩量化评价得分。根据评价得分结果按岗位进行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评价得分相同的视为同一名次。因资历评价得分相同无法确定考核人选的,与其他岗位统一参加面试确定人选。
 
  (4)面试入围人选公布后,相关报考人员要在3天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参加笔试操作,并下载面试准考证。请报名人员在此期间务必关注报名网站动态并保持通讯畅通。逾期未确认操作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5)出现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从同岗位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确认面试操作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招聘单位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递补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相关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通知)。面试人员在龙州县人民政府网(www.longzhou.gov.cn)和报名网站进行公布,由招聘主管部门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组织
 
  (1)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根据岗位专业类别,面试试题分为:西医临床、中医临床、护理学、医学检验、西药学、中药学和医学影像等专业考题,主要测试面试者医学专业知识、医学专业应用能力、医学专业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因降低开考比例或考试缺考等原因,面试时该岗位以1:1或1:2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免笔试岗位总成绩为面试成绩;直接考核岗位总成绩为考核量化成绩。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
 
  1.笔试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以所在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未能确定考核人选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2.免笔试岗位总成绩为面试成绩。从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以所在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要素中考题一、考题二、考题三最终合计分数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3.直接考核岗位总成绩为考核量化成绩。符合直接考核岗位条件的人员,根据人员提供的佐证材料,由考察组形成考核量化成绩表,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因总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考核人选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要素中考题一、考题二、考题三最终合计分数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二)考察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组应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形成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考生自动放弃的,在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一)体检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三)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龙州县人民政府网(www.longzhou.gov.cn)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八、确定聘用对象及办理入职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对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聘的,由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岗位类别,对拟聘人员进行工作单位调配,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聘用后,由实际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入编或聘用控制数备案手续。人员入编或备案后,根据岗位要求服务期为3-5年。
 
  九、组织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面试资格、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等处理;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有关说明
 
  (一)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情形的,招聘主管部门可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岗位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跨年度的,不再递补。
 
  (二)已下达聘用通知,考生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未作特殊说明的,学历(学位)设置为本岗位要求的最低条件,允许高学历(学位)人员报考。
 
  (四)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文后)。
 
  (五)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所留信息真实有效。应及时了解报名网站、龙州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公告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1-8836138(龙州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0771-8830015(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
 
 
 
 
 
 
 
 
 
  龙州县卫生健康局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9日

2024年湖南怀化市会同县中医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会同县中医医院建于1964年,位于会同县林城镇中心街31号。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中医药特色和专科优势突出、功能齐全、设施配套完整,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急诊急救于一体的二级甲等公立中医医院。是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医院务会集体研究决定,报请卫健主管部门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技术临时工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专业和名额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在我院试用不合格,或因工作期间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吸毒史的人员;
 
  (4)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记录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凡属本县公立医疗机构录用人员(如经县卫健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方可报名)。
 
  (二)专业和名额及具体条件
 
  1、医学影像诊断专业 1名
 
  具体条件:
 
  (1)应届毕业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往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影像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医学类)专业 1名
 
  具体条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全日制(中医)专科以上学历;
 
  (2)往届毕业生需全日制(中医)专科及以上学历,获得中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01
 
  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会同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02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9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止。
 
  报名地点:会同县中医医院人事科。
 
  联 系 人:胡馨文13469348132;0745-8822854。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个人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高中毕业证、相关专业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本人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在港澳台、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3)《报名表》。
 
  4、资格审查
 
  按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格进行逐一审查,审查合格的,在其《报名表》上签字认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
 
  按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考试。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03
 
  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2024年9月23 日上午8:30,会同县中医医院儿科三楼小会议室。
 
  (2)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总分100分,内容为专业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专业技能操作
 
  分值100分(现场随机抽取操作考试项目)。时间:2024年9月23日下午15:00。
 
  3、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形象气质、表达沟通、逻辑思维以及对报考岗位的适应能力,按笔试、专业技能操作成绩排名1:2的比例参加面试,分值100分。地点为会同县中医医院儿科三楼会议室。时间:2024年9月24日上午9:00。
 
  4、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50%、技能考核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综合折算后形成总成绩,拟录用。
 
  04
 
  体检
 
  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体检不合格的,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在会同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注意事项:所有参加考试、操作、面试者、体检者持有效身份证入场。

2024年黑龙江双鸭山市集贤县人才引进20人公告

  
 
  按照《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精神,结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集贤县开展校园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共20名。具体引进单位、数量、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集贤县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即1988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引进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公告在集贤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网址:http://www.jixian.gov.cn/)。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高校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与本地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把握好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北京:中国农业大学
 
  时间:9 月 12 日(星期四)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2)广州:华南理工大学
 
  时间:9 月 19 日(星期四)14:00-16:00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3)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
 
  时间:9 月 22 日(星期日)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4)成都:四川大学
 
  时间:10 月 10 日(星期四)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就业中心3 楼招聘会场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
 
  (5)长沙:湖南大学
 
  时间:10 月 13 日(星期日)14:00-16:00
 
  地点:湖南大学复临舍教学楼二层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登高路4号
 
  (6)上海:上海财经大学
 
  时间:10 月 16 日(星期三)14:00-16:00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科研实验中心一楼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00号
 
  (7)南京:南京大学
 
  时间:10 月 19 日(星期六)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8)长春:吉林大学
 
  时间:10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
 
  (9)集贤县:10月21日—25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集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委办公楼四楼西侧)。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近期同版二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报名及资格审核登记表》(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经所在学校(学院)盖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三)考试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本次人才引进为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集贤县委党校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集贤县人民医院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面试考试岗位比例1:1的,考生面试成绩须在75分以上,不足2:1的岗位按照1:1核定;面试人数2: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在70分以上;面试人数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在60分以上。不符合成绩要求的,不予聘用。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人才引进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依据面试评分表第一项要素得分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
 
  1.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集贤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通过集贤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人才引进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四)根据《集贤县高学历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集办发〔2022〕15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本次人才引进设定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往外市县;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集贤县“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集贤县“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469-4670104,请在正常工作时间拨打。
 
  特此公告。
 
 
 
 
  集贤县“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江北区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人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和《江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阳光招录实施办法》(北区委办〔2013〕75号)等有关规定,宁波市江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定。
 
(三)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或其他事业在编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或单位,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
 
(一)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栏。
 
报考人员按实注册个人信息,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并选择对应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25日9:00至9月26日16:00。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9月27日9:00-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9月29日9:00至9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缴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上予以公布。
 
拟取消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若符合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1个工作日内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因指标取消且无法改报或放弃改报的人员将统一退还报名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0月17日9:00至10月19日0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一)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10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上述证件需在有效期内(下同)。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所学主干课程清单(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统筹使用事业编制综合管理岗位还需提供《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公安辅警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推荐审核表》(附件2)等材料。
 
上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生凭身份证件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四)成绩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加试一门公共知识。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考察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需自愿服从组织分配,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规定
 
(一)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不参加资格复审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二)面试对象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或资格复审、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八、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指1988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二)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历届生须在2024年9月10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岗位要求。
 
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学位证书,同时于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在报考时需在报名系统“备注栏”中填写主干课程,并备注中文翻译。
 
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计划表》中的本科专业要求均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并非“专业类”。
 
(五)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挂)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七)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要求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八)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九)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十)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0月31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提交至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电话联系,经审核后退还考试费。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招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二)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请随时关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7668176(工作时间开放)。具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4-87668416(工作时间开放)。
 
工作日联系时间段: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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