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26人公告

  
 
  为加强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决定面向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未履行《定向就业协议书》和《定向培养协议书》规定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本次定向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报名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公共卫生中心12楼(海门区张謇大道889号)。
 
  (二)报名提供材料
 
  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本科生另需提供学位证书)、《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一张。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未按时报名的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对资格审查意见有异议,请当场向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对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为8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五)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定向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考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参加对象为通过资格审查且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试结束后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与备案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组织考察时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公示与备案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按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择岗的原则,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考生选择岗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岗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在自主择岗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向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人事关系:2024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聘用后2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
 
  按照《定向就业协议书》和有关政策规定,聘用人员须在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满6年,未进编的定向生在服务期内(含被取消聘用资格),只可参加南通市海门区乡镇卫生院的公开招聘,未达最低服务年限或发生其他违约行为的,由考生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2207988、82215546(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纪律监督:0513-82296500(中共南通市海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海门区监察委员会派驻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
 
 
 
  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日

江苏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989年9月至2006年9月之间出生;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普通高校在读;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上级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9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图书馆成人阅览区一楼综合协调部(海门区东布洲中路100号),联系电话:0513-81289016。
 
  4.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③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个人自理。
 
  5.资格审查。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情况及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men.gov.cn,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下同)公告。
 
  6.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到南通市海门区图书馆成人阅览区一楼综合协调部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由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据考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1.考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并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成绩同分的,取加试分数高者,下同)。体检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实施,考察小组提出考察意见。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集体研究后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综合考评。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人员性质及待遇
 
  招聘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工资待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十、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1289016 (南通市海门区图书馆)
 
  监督电话:0513-89282679(南通市海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海门区监察委员会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1.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9月9日

江苏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二、招聘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2.年龄40周岁以下;
 
  3.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须于2024年9月15日下午5:30前上传相关材料至邮箱:ntzfgjj@163.com。超时上传的,视作无效。
 
  2.报名时需上传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附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1张、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相关资格从业证书、职称证书等。
 
  (二)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15日。
 
  (三)联系地点:南通市政务中心主楼1401室,联系电话:0513-59000611。
 
  (四)资格审核和适岗评价
 
  对报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和适岗评价。
 
  四、考试
 
  采用面试形式。根据资格审核和适岗评价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组织统一面试。
 
  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所填写手机号畅通。
 
  五、体检与考察
 
  按面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替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合格人员须持介绍信至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ntgjj.com)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务公司派遣到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试用期为两个月。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察室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513-59000604。
 
  本公告由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59000611。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9月11日

江苏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资格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2. 享有公民的政治及民事权利;
 
  3.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4.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 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08月16日(上午9:00-11:15,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二楼(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4.资格审核:报名时现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依据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材料:
 
  (1)《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3)学历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s268e1a5796661.proxy.zrzy.jiangsu.gov.cn打印,3个月内有效),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4)应聘人员本人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核,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资格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513-83529226(工作日 9:00-11:30  13:30-17:30)。
 
  三、面试
 
  面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1.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30倍的,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实际招聘岗位计划数的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3.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南通人才网(http://www--ntjob--cn--sea06ddc496661.proxy.zrzy.jiangs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录用。公示无异议的,由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拟录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为2年。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拟录用人员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拟录用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六、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相关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南通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513-85989900
 
  九、本公告由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2024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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