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福安市教育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公告

  福安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有关工作的通告(七)
 
  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4年福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3〕77号)、《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调整福安市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4〕49号)文件精神,我局拟于2024年统一组织福安市第一中学等6所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含2024届应届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4年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福建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4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报考福安一中、二中、六中、八中、老区中学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可降为本科学士。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录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35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年龄计算到2024年7月),身体健康,符合执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4.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计划招聘8名新任教师,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每位应聘者可报1-2个岗位,采取志愿级差(第二志愿面试成绩减3分)和“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用。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
 
  三、招聘工作日程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起。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通过电话确认报名情况。电子邮箱地址:fajyrs@163.com ,联系电话:0593-6381271 。同时扫码填写相关信息。
 

 
  3.材料要求:《福安市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教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pdf版、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pdf版,以上材料打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现场资格审核
 
  1.时间:另行电话通知。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原则上须应聘者本人亲自到场确认资格。
 
  2.地点: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5楼508室(福安市阳头街道金沙岗64号)。
 
  3.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
 
  (4)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5)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其他证书、证明等。
 
  以上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用人单位收复印件一份。以上所提供一切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毕业生的考试和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伪造教育经历,虚报在校成绩、排名、绩点的;
 
  (3)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4)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的。
 
  (三)面试
 
  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与岗位招聘计划达到3:1及以上的予以开考。否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情况特殊的,经研究后可适当放宽比例。
 
  1.时间:待定。
 
  2.地点:待定。
 
  3.面试方式:采用综合技能面试办法,即片段教学(10分钟) 和专业素养提问(5分钟)。主要考察运用专业知识和新课程理念分析处理教材、组织实施课堂教学、运用教学语言、板书等基本教学技能完成教学目标的能力,以及仪态仪表、口头表达、综合分析能力、思维能力和处理解决教育教学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4.面试内容:考生自行准备所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一个课时内容进行片段教学;专业素养问题由面试评委当场命制,考生思考后当场作答。
 
  5.面试细则及评分标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片段教学70分, 专业素养提问30分。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预录用工作
 
  依据面试情况,由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填写《就业意向书》,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各持一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优惠政策
 
  根据福建省及宁德市人才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引进人才、宁德市“天湖人才”、宁德市引进教育人才等政策待遇。具体详见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相关政策文件。
 
  1.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宁教规〔2023〕6号),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新引进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或全国师范类院校综合排名前30名的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公费师范生;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
 
  (1)录用后前5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每人4000元/月,硕士学位每人2000元/月,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
 
  (2)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每人40万元,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
 
  (3)新录用人员在宁德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
 
  2.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文件,符合“天湖人才”四类、五类、六类人才的前3年分别享受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住房补助。
 
  3.符合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还可申请省引进人才待遇,给予生活津贴每月2000元,享受5年。
 
  五、其他事项
 
  1.此通告有效期至2024年12月20日。按报名先后顺序分场次组织面试,若岗位招聘计划数已完成,此岗位不再进行招聘(在报名前请来电咨询)。
 
  2.招聘工作所需费用由学校承担。
 
  3.联系方式:福安市教育局 兰老师 15959312288
 
  彭老师 13626980988
 
  本文未尽事宜由福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福安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5日

2024年广东深圳博物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深圳博物馆成立于1981年,是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直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集收藏、保护、研究、展示、教育于一体的大型总分馆制博物馆。我馆现有同心路馆(古代艺术)、金田路馆(历史民俗)、深圳改革开放展览馆、东江游击队指挥部旧址4处馆址。为做好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欢迎有志于投身文博事业者报名应聘,为深圳博物馆的发展增添力量。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招录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截止日(即2024年9月19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热爱文博事业;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9月深圳博物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其中岗位学历要求为应聘者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岗位专业要求为应聘者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公告发布在深圳博物馆官网(https://www.shenzhenmuseum.com/)首页的“通知公告”中,以及深圳博物馆官方微信公众号。应聘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如实准确填写《深圳博物馆劳务派遣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2)。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者将填写好的《深圳博物馆劳务派遣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2)以及学历、学位、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szbwgrs@163.com。邮件及报名表均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性别+年龄”的格式命名。
 
3.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深圳博物馆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所填信息虚假,或未按要求填报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我馆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4.我馆将根据应聘者投递的报名材料,以1:5的入围比例择优选取初审通过人员,并以邮件或电话的形式联系资格初审通过者。资格初审不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5.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形式
 
深圳博物馆将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最终将按照笔试加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人员。
 
五、拟聘、体检及聘用
 
1.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体检人员名单,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组织到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
 
2.如出现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人选,或减少、取消相关岗位招聘。
 
3.聘用:拟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我馆指定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福利待遇按《深圳博物馆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期两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我馆批准未按期办理入职手续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
 
1.应聘人员须对应聘时提交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不良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4.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博物馆所有。
 
咨询电话:0755-88125812(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邮箱:szbwgrs@163.com(仅用于接收应聘材料,不回复咨询问题。)
 
 
 
深圳博物馆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江北区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人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和《江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阳光招录实施办法》(北区委办〔2013〕75号)等有关规定,宁波市江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定。
 
(三)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或其他事业在编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或单位,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
 
(一)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栏。
 
报考人员按实注册个人信息,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并选择对应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25日9:00至9月26日16:00。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9月27日9:00-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9月29日9:00至9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缴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上予以公布。
 
拟取消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若符合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1个工作日内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因指标取消且无法改报或放弃改报的人员将统一退还报名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0月17日9:00至10月19日0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一)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10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上述证件需在有效期内(下同)。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所学主干课程清单(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统筹使用事业编制综合管理岗位还需提供《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公安辅警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推荐审核表》(附件2)等材料。
 
上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生凭身份证件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四)成绩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加试一门公共知识。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考察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需自愿服从组织分配,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规定
 
(一)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不参加资格复审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二)面试对象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或资格复审、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八、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指1988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二)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历届生须在2024年9月10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岗位要求。
 
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学位证书,同时于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在报考时需在报名系统“备注栏”中填写主干课程,并备注中文翻译。
 
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计划表》中的本科专业要求均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并非“专业类”。
 
(五)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挂)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七)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要求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八)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九)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十)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0月31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提交至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电话联系,经审核后退还考试费。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招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二)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请随时关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7668176(工作时间开放)。具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4-87668416(工作时间开放)。
 
工作日联系时间段: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江苏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7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根据工作安排及有关文件要求,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7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队员68名、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职责
 
  1、战斗员。主要参与消防执勤训练、灭火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2、通信员。主要负责传达上级有关命令、指示,报告有关工作,做好灭火救援现场通信联络沟通以及通信设备的使用和运行维护等工作;
 
  3、驾驶员。主要负责消防灭火救援车辆驾驶操作、道路水源熟悉、车辆装备维护保养等工作;
 
  4、消防文员。主要从事内勤档案、监督执法辅助、新闻传媒、摄影摄像、动画制作、后期剪辑、文字编辑等工作;
 
  工作地点、招聘岗位、人数见(附件1),被录用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分配。
 
  二、应聘人员资格要求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且适合男性。战斗员、通信员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期间出生),相关专业技术人才优先录取。退伍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从事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验满2年且表现良好的人员优先录取。驾驶员岗位年龄要求20至35周岁(1989年9月1日至2004年9月1日期间出生),需取得公安交巡警部门发放的B2及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资格证及两年以上实际驾驶同类型车辆经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岗位专业条件(附件1)。
 
  (二)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岗位专业条件(附件1)。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不予录用: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被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有重大疾病或家族遗传病史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涉黄、涉赌、涉毒等不良行为,曾被追究(正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网上报名、现场资质复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消防文员招聘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enroll.jszzxf.com.cn/),按照报名流程进行报名。同时报考人员需要到所报考单位进行现场资质复核,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
 
  (二)现场资质复核
 
  即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工作日(8∶30-11:30, 14:30-18∶00),地点及政策咨询见(附件1)。
 
  须提交以下材料(A4纸打印或复印,按以下顺序装订):
 
  (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复核表》(附件2)1份,必须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若无法联系,视为放弃应聘;
 
  (2)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粘贴在报名复核表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个人征信报告1份;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人及父母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7)应聘驾驶员需如实提供2年内驾驶证违章扣分情况(交管12123中我的违法已处理页面截图打印);
 
  (8)其他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如学位证书、计算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9)其他相关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专业水平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单位有权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已录用的,有权随时解除其劳动合同。
 
  此次报名不委托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考核费用(体检费用自理)。
 
  (三)体能测试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花果山大道28号)。
 
  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标准》(附件3)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
 
  (四)心理测试
 
  采用心理测查系统进行,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面试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花果山大道28号)。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
 
  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①队员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市消防救援支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录用。②文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政审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录用。
 
  (八)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应聘对象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心理测试均合格后,按照体测、面试折合的总成绩100%(体测成绩80%+面试成绩20%计算)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确定为最终录用人员名单。
 
  四、录用后相关待遇
 
  (一)用人单位统一发放被装,按用人单位统一标准提供伙食。
 
  (二)单位定期组织体检。
 
  (三)申请加入工会组织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要求,执行24小时驻队工作制度,原则上每月休息8天,休息休假时间由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消防文员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
 
  (五)对表现突出、志愿加入党(团)组织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培养、考察、发展计划。
 
  (六)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公共医疗服务、交通出行、游览公园、风景名胜区、文博单位等按当地规定享有相关优待政策。
 
  (七)新入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工资3060元/月,正式入职后应发工资5450-6910元/月,并按规定进行动态调整递增;新入职的消防文员试用期工资2760元/月,正式入职后应发工资3610-5110元/月,并按规定进行动态调整递增。以上工资均含个人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具体薪酬待遇见(附件1)。
 
  (八)用人单位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 3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含岗前培训)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考核不合格且经补考仍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按规定解除合同,不予录用)。
 
  五、本公告由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咨询电话:15396999791
 
 
 
 
  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9月10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