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兴仁市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00人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若干措施》(黔委厅字〔2024〕41号)和省委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进会、州委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会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兴仁市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00名。为确保本次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聘,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选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00名,具体选聘岗位详见《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选聘职位表》)。
 
  三、选聘岗位薪酬及福利待遇
 
  本次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为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五岗),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兴仁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一)薪酬待遇
 
  1.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职务薪酬+级别薪酬+绩效薪酬+学历津贴+职业资格津贴。
 
  2.试用期每月应发工资(职务薪酬+级别薪酬+绩效薪酬)2260元左右,转正后工资为试用期工资+对应学历津贴+对应职业资格津贴(扣除相应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后以实际到账工资为准)。
 
  (二)福利待遇
 
  为城市社区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一定的沟通交流、矛盾纠纷调处、组织协调及文字写作能力,服务意识强,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智能手机。
 
  3.文化素质及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10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或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止2024年9月10日)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2019年9月10日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
 
  4.户籍要求:限黔西南州户籍。(截止2024年9月10日前具有黔西南州户籍)
 
  5.定向选聘:在兴仁市6个街道连续6个月及以上仍在岗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编外人员或在兴仁市连续6个月及以上仍在岗的公益性岗位、见习生,详见《选聘职位表》中备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7.必须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选聘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6.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的;
 
  7.在读的高校学生;
 
  8.截止2024年9月10日仍在岗(含2024年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9.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选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提交报名申请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9:00—12日17:00;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13.250.174.178:16125/exam-system-examinee/xrsg),仔细阅读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和上传相关报考资格附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凡是报考两个职位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写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选聘资格。
 
  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和学历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9:00至9月13日17:00。资格初审由市选聘办组织各选聘单位具体负责。各选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选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予以“审核未过”确认,并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使用。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选聘简章》及《选聘职位表》,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选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市选聘办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时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三)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
 
  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24年9月13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代码不得修改),选聘单位9月14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畅通并及时与市选聘办联系。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24小时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四)报名确认及缴费
 
  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10日10:00至9月15日18:00期间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13.250.174.178:16125/exam-system-examinee/xrsg)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五)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聘人数和无人报考职位的处理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聘人数和无人报考的职位,该职位选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报名结束后对所有职位报名情况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进行公示。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19日8:30至9月21日下午14:30期间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13.250.174.178:16125/exam-system-examinee/xrsg)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六、加分确认及审查
 
  (一)加分对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相应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加分标准如下:
 
  1.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入伍时为兴仁市户籍或兴仁市生源的退役士兵,加10分。
 
  (二)加分方式
 
  1.本次少数民族加分采用预加分方式进行(即选聘单位根据考生报名信息,直接给符合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资格复审时提交身份证进行复审,如信息错误的将取消加分)。
 
  2.退役士兵采用现场加分的方式进行。加分审查期间,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报名表》及《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加分申请表》(附件3)各1份,并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退伍证及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不能提供证件的,须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人武部出具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3.加分审查工作由选聘单位组织实施。考生需与选聘单位联系加分事宜,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分申请的,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加分工作在笔试工作前完成。
 
  七、考试
 
  此次选聘工作只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不设开考比例,按实有报名人数开考。笔试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须达到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14:00—16:00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成绩计算:考试成绩按选聘岗位分类统计。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6.成绩复核。若考生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须在笔试成绩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市选聘办书面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成绩复核事宜。
 
  同一岗位选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全部作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13.250.174.178:16125/exam-system-examinee/xrsg)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具体关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的通知公告。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选聘办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按照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选聘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公告。
 
  1.资格复审对象: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公布,请密切关注。
 
  3.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表》2份;
 
  (4)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选聘资格。
 
  九、体检
 
  根据各岗位选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公布。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由市选聘办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市选聘办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
 
  4.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公布。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选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
 
  (一)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查阅档案。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政审结论。
 
  (二)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兴仁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考察政审工作方案(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三)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选聘单位负责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存在本《选聘简章》中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3.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选聘岗位所需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4.经各选聘单位研究确定不能选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和选聘
 
  1.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对象,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六部门联合审核,由街道党工委组织选聘人员以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进行选岗并行文,与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
 
  2.新选聘社区工作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备案。选聘人员自签订劳动合同起,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薪酬标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补充聘用
 
  为提高选聘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在试用期间,对因考生自行放弃聘用、聘用后离职等原因产生空缺的岗位,市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选聘单位社区工作者空缺情况适时统一组织选聘递补工作。原则按照本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三、纪律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选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市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选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更改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无论进入到选聘的任何环节,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选聘或取消选聘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选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兴仁市相关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有关注意事项
 
  1.本次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报名、准考证打印、笔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相关信息均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市选聘办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览网站发布的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个人相关材料的取消选聘资格;
 
  3.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在选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5.本《选聘简章》由市选聘办负责解释。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兴仁市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考试业务咨询电话:0859—6210336(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咨询电话:0859—6216190(兴仁市委组织部)
 
  咨询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兴仁市监察委员会信访室)
 
 
 
 
  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广西玉林市玉州区赴南京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4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24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组织部分事业单位参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南京联合举办的2024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活动举办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14:00-17:00;
 
  (二)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方肇周体育馆);
 
  (三)活动名称:2024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会(南京站)。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主要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公开招聘;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2日至2006年9月12日),具有中级职称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2日至2006年9月12日);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玉州区赴南京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玉林市〔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岗位总量管理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处罚期限以及现役、辞聘、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9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签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对具有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按相关程序进行认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活动现场报名。如同一岗位仅有1名博士研究生报考,并符合报考条件的,直接考核签约;如同一岗位既有博士研究生报考又有硕士研究生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一起进入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签约人选。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8:00—2024年9月19日18:00;
 
  报名方式:报考者规范填写《2024年玉州区赴南京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报考者将有关证件扫描成图片,以“名字+报考岗位”命名发至玉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邮箱,邮箱地址为:yzsz2825412@163.com。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表格及证件图片:
 
  (1)报名登记表(附件3);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台港澳居民有效证件);
 
  (3)毕业证[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学生证代替];
 
  (4)学位证及岗位需要的证书;
 
  (5)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不完全相同的,提供与报考专业一致的核心课程成绩单;
 
  (6)荣获优秀个人、学生、班干部、奖学金、各种项目比赛等荣誉证书,计算机等级证、外语水平证、担任学生会或社团职务文件、发表的文章、参加的课题等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
 
  资格审查及反馈:资格审核内容为发送到指定邮箱的报名表以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报考者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资料上传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同时,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面试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由玉州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指定专员负责,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和招聘条件,及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表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报考,并通过邮箱将“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反馈给报考者。报名者在报名后的第二天在邮箱查收报考意见。
 
  资格审查及反馈时间:2024年9月13日8:00—2024年9月20日20:00
 
  2.活动现场报名及审核。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14:00-17:00;
 
  报名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方肇周体育馆)。
 
  由玉州区赴外招聘组人员在招聘现场接受应聘材料,审阅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符合报名人员全部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玉林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报名要求:
 
  (1)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前应认真核对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不完全相同,应先咨询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同意后再报名。
 
  (2)报名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台港澳居民有效证件);
 
  ②毕业证[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学生证代替];
 
  ③学位证及岗位需要的证书;
 
  ④报名登记表(附件3);
 
  ⑤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不完全相同的,提供与报考专业一致的核心课程成绩单;
 
  ⑥荣获优秀个人、学生、班干部、奖学金、各种项目比赛等荣誉证书,计算机等级证、外语水平证、担任学生会或社团职务文件、发表的文章、参加的课题等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素养等。面试满分为100分。网上报名和活动现场报名符合岗位条件人员都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均在南京大学现场报名结束后由招聘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面试时间:南京大学招聘活动现场报名结束后,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面试地点:初定南京大学内,具体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要求。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扣减面试成绩3—10分。
 
  3.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小于等于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4.考试总成绩及同分处理办法。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如下顺序优先确定人选:①学历高者;②学位高者;③取得职称资格级别高者;④少数民族或烈士子女;⑤中共党员,如上述条件均无法确定则进行第二次面试确定。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拟定签约人选。签约人选填写《玉州区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情况登记表》,经玉州区人社局审核同意,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与毕业生签订《广西玉林市玉州区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聘用意向协议书》。
 
  (四)体检、考核及公示
 
  1.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实施机构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公示。体检、考核合格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环节。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符合聘用的人员,由玉州区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玉州区高层次人才相应层级的,经玉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按照《玉州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玉区办发〔2018〕18号)确定层次,享受有关政策待遇,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有关补贴详见《玉州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经济待遇表》(附件4)。
 
  五、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七、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302829。
 
  八、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照时间做好有关材料准备,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咨询电话:玉州区委组织部,0775-2828706。
 
  玉州区人社局,0775-2897209。
 
 
 
 
 
  中共玉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基工程行动计划(2024—2026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茂组通〔2022〕71号)等文件精神,为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储备和培养,决定在我区有关村(社区)开展2024年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愿意为村(社区)群众服务。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五)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报考社区干部后备人才的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报考人员户籍须在所报考的村(社区);非户籍人员须在该村(社区)居住满一年以上,并经过该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同意方可报考。
 
(七)报考人员与所报考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由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报考资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
 
2.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煽动、串联、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行为的;
 
3.有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
 
4.有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行为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7.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未处理完毕,及已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但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
 
8.报考人员与报考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
 
9.其他不适宜担任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岗位
 
详见本公告附件1,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
 
报考岗位所在的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四)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到报考岗位所在的镇党建办填写《2024年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招聘报名表》(或自行上网下载本公告附件2,双面打印填写后提交到镇党建办),同时按要求提供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张、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1张、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1张、2张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资格审查
 
属地镇对其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考试前向考生反馈审查情况(非报考村(社区)户籍的考生应主动向镇、村(社区)工作人员告知户籍情况),全程接受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的指导和监督。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报考岗位所在镇党建办咨询了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另行通知
 
(二)机试
 
1.内容:计算机基础技能运用
 
2.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机试,准考证打印另行通知,考生请留意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http://www.mgs.gov.cn/)。
 
(三)面试
 
笔试、机试结束后适时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加机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工作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机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均按百分制折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加机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考察
 
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合格线,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人选由属地镇党委根据各个岗位招聘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
 
六、公示
 
对拟选聘人员,由属地镇党委在所报考的村(社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中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工作委员会组织人事部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湖北枣阳市事业单位面向三支一扶毕业生招聘9人公告

  
 
  为做好我市“三支一扶”人员有序流动工作,根据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国务院公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枣机编办〔202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枣阳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二、招聘单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面试、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9名。其中:枣阳市鹿头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熊集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平林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七方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琚湾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1名、枣阳市环城街道综合执法中心1名、枣阳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1名、枣阳市邢川水库服务中心1名。
 
  (二)聘用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枣阳市服务期满未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7.枣阳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考核等次以“三支一扶”办考核结果为准。
 
  8.岗位表中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5.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聘用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面试、统一考核、统一聘用的办法。
 
  聘用的程序: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
 
  聘用程序的相关信息均在枣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发布,请各位报名考生密切关注。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方式。
 
  1.市人社局事业股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报名表、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及学历证明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在线验证有效期内,可通过微信“学信网报告在线验证”小程序扫码验证;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照片2张、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年度考核情况,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社局205室(人民路41号)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枣阳市2024年公开专项招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开考比例。面试开考比例1:1.5,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2.面试内容及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岗位的适应性。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评分。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计分,考生最终得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5名考官的总分除以5计算考生的最后得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组织单位将个体评分表及评分汇总表密封并由纪检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枣阳人事考试网。
 
  四、体检、考察、公示、选岗
 
  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因体检不合格,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优先递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其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经考核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优先递补。
 
  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优先递补。
 
  (三)公示。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选岗。由“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卫生系统岗位限医学专业选岗。
 
  五、聘用和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上报招聘结果,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要求进行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办理后,出现放弃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自正式聘用之日起,须在本单位服务3年以上。
 
  六、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招聘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将实行岗位责任制,出现问题将严格按照“谁负责,追究谁”的原则实行问责。整个招聘工作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枣阳人事考试院,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三)考核聘用中有关事项和日程安排均可登陆枣阳人事考试网查询。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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