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招聘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70人公告

 

根据我区教育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临聘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按《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中的相关内容,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为指导,通过积极推行教师聘任制度,实行合同聘任管理,建设一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实现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中小学人事管理机制。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70名,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具体招聘职位及学校见《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招聘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为了优化考试,招聘的对象为参加了《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笔试;参加了《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赴高校公开招聘区直属公办中小学校教师公告》笔试;参加了《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笔试;今年没有考试的学科,可以依据《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笔试;以上考生笔试成绩50分以上,考生根据岗位表的条件进行报考,不再另行组织笔试。
 
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等资格条件及岗位设置专业要求。如招聘过程仍出现缺额或者学科调整等情况,用人单位可在今年的对象、历次参加清新区教师招聘、清新区人才库、清新区雁归计划毕业生库、清远市人才库中选择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考生按比例进行面试招聘。
 
四、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教师资格证条件
 
1.报考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
 
(三)专业条件
 
1.现任教的学科报考(需任教该学科一个学期以上,有我区所在任教学校出具任教证明,如清新区外的提供社保证明和任教学校出具任教学科的证明。
 
2.按教师资格证的学科报考。
 
3.按毕业证对应的专业报考,如大专、本科、研究生等毕业证专业。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按、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调剂或递补、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17:30至2023年8月23日12: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以报考三个志愿岗位,每一个志愿均要符合报考该岗位的要求,根据岗位条件报考三所学校。扫描附件二维码进行报名或者点击链接:https://www.wjx.cn/vm/QHr28vy.aspx#进行报名 。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内容。
 
(注:招聘的乡镇初中均提供宿舍)
 
(二)考核面试
 
招聘按以下程序:
 
1.按志愿选拔:根据志愿,按考生入围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志愿的考生,按不超过5名的比例组织面试。
 
根据考生的第一志愿招聘岗位人数后岗位人数仍不足的,则依据考生的第二、三志愿选拔面试。如招聘单位在本次报考的所有人员中均没有招聘完成岗位人数,可以适当调整任教学科在符合招聘对象的考生中选择成绩优秀考生,符合条件意向考生,通知考生进行面试。
 
2.组织面试:
 
(1)地点:由用人单位确定。
 
(2)内容: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性质,采用说课或试讲、才艺展示等形式,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
 
(3)按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入围名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人数与入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成绩同分,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面试的资格审核
 
参加面试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资格确认(不接受委托他人确认),时间及地点,用人单位通知。如所填信息虚假,取消考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确认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需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认定证明、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人员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报名者,考察时须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七、岗位递补
 
递补:招聘的各环节出现空缺时,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如不合适的,由用人单位再组织面试确定递补。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学校公示,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
 
九、签订劳动合同
 
学校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按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为一个月,首次合同期限为二年。合同期满后,视学校的学科教师需求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十、人员待遇和管理
 
(一)待遇。本次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大专人均3500元/月,本科人均4000元/月,研究生人均4500元/月,如考生在工作期间聘任合同期间学历提升的,在取得毕业证后向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第二个月起按对应的学历核发工资。社保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负责,劳动合同制专项资金剩余部分可以开展教育教学考核发放,在学期末由学校考核后分配,具体金额和考核分配办法由各学校制定并公布。
 
(二)管理。聘用人员与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签订劳动合同,由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在填报志愿时所选择的职位为初次工作职位,区教育局有根据各学校的师资情况进行调配的权力。其他具体事项,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职位所有资格条件要求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面试等各环节由招聘单位组织,入围人员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63-5820802。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1日

2024年河北邢台经济开发区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60人公告

  

 

 

2024年中国残联直属单位招聘应届生4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关政策规定,中国残联部分直属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45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残疾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4.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4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京内生源指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34个岗位、计划招聘45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国残联直属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应聘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四、招聘程序
 
  中国残联人事部统一组织公告发布、报名、笔试等工作,各招聘单位配合开展具体工作。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考中国康复研究中心、中国康复科学所的考生,请按照附件2中明确的方式网上报名。报考其他单位的人员,请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发送至所报考单位的报名邮箱(见附件2),邮件主题格式为:“报考2024年度+用人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岗位序号)+姓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含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内容)、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信息将在中国残联官方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和残疾人事业领域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中国残联官方网站公布。各招聘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报名应聘人员可拨打应聘单位咨询电话询问笔试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素质能力、专业技能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大于或等于2:1的,按实际人数;低于2: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确定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等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原件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结束3日内,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不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占各占50%;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占比依次为40%、40%、20%。
 
  (五)体检及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考察人选在中国残联机关及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对于残疾人人选,在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在其残疾类别上适当放宽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延伸考察。
 
  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残疾人。(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残联发〔2021〕51号)第六条)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见《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10-66580091、66580201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残联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中国残联人事部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上海交通行业发展研究、决策咨询、规划设计、学术交流、技术服务等职责。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人才结构,完善人才梯队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综合交通规划研究岗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2、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及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备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6、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职责和条件: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岗位等级

岗位职责

招聘人数

年龄上限

学历

要求

学位
要求

专业

要求

其它条件

 

1

综合交通规划研究

专技岗位

专技初级

从事综合交通项目规划研究相关工作

1

40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交通运输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运输等专业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长期从事综合交通规划工作的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咨询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认真填写附件《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自主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签名必须手写),并将《信息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资格证书、个人技术小结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专业素质的相关材料,扫描并合并为1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hr@ shjt.org.cn。邮件名称:应聘岗位+本人姓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16:00。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本单位采用网上审核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由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实施,逐一面谈,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并就专业技术领域相关问题进行提问。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公务员招录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同时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录用
 
  通过资格审核、专业考核、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监督电话:021-33390521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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