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东莞麻涌水上派出所第2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水上机动辅警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岗位要求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男性,原则上要求年龄在18—28周岁,身高在175CM以上;
 
(3)五官端正,面部及躯体无纹身,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会游泳,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4)必须能出具户籍所在地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思想稳定、作风正派,热爱公安工作,且未参加任何非法组织;无违法犯罪行为,无参加任何非法组织,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同等条件下,有海警、海军等船艇部队服役经历的退伍军人或有过硬的体能和技能素质的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6)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优先录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等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02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
 
即日起至2024年5月19日,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麻涌水上派出所(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盛村兴业路8号)报名,咨询电话:0769-82397116。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5月19日前将报名材料扫描电子件(务必保证清晰、真实有效)分类命名,压缩打包后以“姓名+联系电话+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497891972@qq.com邮箱进行网上报名。招聘单位将进行初审,通过后将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到麻涌水上派出所参加现场资格复核。
 
麻涌水上派出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报名所需材料:
 
(1)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电子版个人证件照片(jpg格式,以姓名命名,仅网上报名需提供);
 
(2)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4)最高全日制学历及最高在职学历的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学位验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需打印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中专学历由属地教育或人社部门出具学历证明,证明需留下出具方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5)退伍士兵需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机动车(船舶)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7)现场填写《麻涌水上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以上资料第2至第6项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原件检查后归还本人。
 
0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查。
 
04考试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后,招聘单位组织报考人员进行笔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含体能复试+速算反应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具体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注:心理测试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体能测试当日需携带运动装备(运动服、跑步鞋),确保体能测试安全顺利开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05办理聘用手续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择优进行体检及政审,合格后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按规定聘用。(注: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06薪酬待遇
 
岗位年薪约9.3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包吃宿,有工会福利
 
07有关问题说明
 
报考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麻涌水上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办理录用手续的时候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本公告内容由麻涌水上派出所负责解释。
 
0769-82397116
 
报名地址:东莞市公安局麻涌分局麻涌水上派出所
 
(东莞市麻涌镇大盛村兴业路8号)
 

2024年浙江台州三门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因三门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截止日期计算至2024年6月12日,下同)。计划表中对年龄有要求的,以计划表为准。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所载为准;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年龄等条件,以《计划表》为准,其中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
 
6.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4年9月30日前。
 
7. 计划表中对取得相应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的规定中,涉及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仅指2023年或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三门县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领到毕业证书的,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报考人员填写《三门县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4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地点:三门县卫生健康局六楼会议室(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9号)。
 
4.报名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三门县卫生健康局513室组织人事科教科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6月20日-6月21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四、考试
 
(一)临床医学类高层次人才、临床医生B及药剂科岗位:根据报名情况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择优录用。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二)其他岗位: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所报专业的相关医学综合理论知识,满分12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考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确定入围体检名单。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相应增加招聘计划数,一并入围体检。
 
(三)考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
 
2.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时,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进行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递补。
 
本次招聘的卫技人员聘用后必须在所报考的单位服务满5年(不包括规范化培训时间),5年内不得辞职、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需具有执业资格的卫技人员,聘用后两年内未通过执业资格考试或四年内未通过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的,聘用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三门县人民医院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聘用后实行公立医院员额备案制。
 
2.乡镇卫生院岗位统一招聘后,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3.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4.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6-83332238(三门县卫生健康局),监督电话:0576-83353197(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76-83361711(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三门县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
 
 
3.人才待遇一览表
 
三门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31日
 

附件1:

三门县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

计划数

性别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户籍要求

其他要求

三门县人民医院

临床医学类高层次人才

不限

不限

临床医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不限

具有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

临床医生B

5

不限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耳鼻咽喉科医生

1

不限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康复科医生

2

不限

临床医学、中医康复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影像诊断(超声科、放射科)

2

不限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急诊科医生

1

不限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TCD、肌电图医生

1

不限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心电图医生

1

不限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康复技术

1

不限

康复治疗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药剂科

1

不限

药学、临床药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不限

 

三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

临床医生A

7

不限

临床医学

大专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年龄40周岁及以下(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妇产科医生

2

不限

临床医学

大专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年龄40周岁及以下(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超声科医生

6

不限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

大专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年龄40周岁及以下(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放射技术

2

不限

医学影像技术

大专及以上

 

不限

取得放射技士及以上资格证书,年龄40周岁及以下(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防保医生

2

不限

预防医学

本科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医学检验

1

不限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

本科及以上

 

不限

取得检验技士及以上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三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卫生检验

1

不限

卫生检验与检疫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附件3:

人才待遇一览表

人才待遇

学科带头人

博士研究生

高级职称

硕士研究生

本科生(临床双证)

薪酬待遇

年薪制(具体待遇面谈)

年薪制(具体待遇面谈)

事业单位在编薪酬待遇

事业单位在编薪酬待遇

事业单位在编薪酬待遇

个人奖励

按政策最高享受120万元奖励

按政策最高享受50万元奖励

按政策最高享受正高50万元、副高30 万元奖励

按政策最高享受30万元奖励

按政策最高享受10万元奖励

住房补贴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房票补贴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房票补贴最高40万元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房票补贴正高50万元、副高30万元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房票补贴最高20万元

/

安家费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安家补贴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安家补贴最高39万元

按政策享受安家补贴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安家补贴最高3.9万元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安家补贴最高1.3万元

过渡用房

可申请三门县人才公寓

可申请三门县人才公寓

可申请三门县人才公寓

可申请三门县人才公寓

可申请三门县人才公寓

生活保障

按政策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和配偶工作

按政策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和配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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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浙江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招聘71人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宁波市教育局直属17所学校和1个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和工作人员共7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单位为宁波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分类类别均为公益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初试、复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应届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体可见附件1)
 
6.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 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宁波大市范围内尚在合同期内的教师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6月19日。
 
(1)应聘人员通过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报名页面链接http://nbeea.nbedu.net.cn/school/NeiRead.aspx?id=197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确认和报名
 
(1)现场确认和报名时间:6月21日(周五)下午13:00-16:00。
 
(2)现场确认和报名地点:各招聘学校(详见附件1)。
 
(3)现场确认和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招聘单位审查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应聘人员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4)所需材料:报名表1份(公告附件2,可下载后填写)、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贴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须同时准备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它所有资料: 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就业推荐表(属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等)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
 
(5)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二)考试
 
应聘教师岗位的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6:1时增加初试环节,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等于6:1时直接进入复试。
 
考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学校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各环节考试,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初试
 
初试采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问题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养。总分100分,合格分60分。
 
初试后,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6: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环节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有人员放弃,不予递补。初试成绩和进入复试环节人员名单、复试时间地点将在宁波市教育考试网公布。
 
2.复试
 
复试环节包括笔试、试讲、技能测试等形式,各招聘岗位复试的具体形式详见附件1 。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教材教法、教学设计及综合公共知识等。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后,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财务会计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40%和技能测试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如有人员放弃,不予递补。
 
试讲为模拟课堂教学,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知识等,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实践操作技能。试讲、技能测试、面试每项总分为100分,试讲不足70分者、技能测试或面试不足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总成绩
 
总成绩采用复试成绩,采取笔试+试讲的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试讲成绩的60%之和,采取笔试+试讲+技能测试的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60%。财务会计岗位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总成绩满分1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教师岗位不足70分者、财务会计岗位不足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如有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招聘学校(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工作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由招聘学校(单位)另行通知安排。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遵纪守法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体检与考察不合格者淘汰,体检环节及以后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予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教育局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拟聘人员可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应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9月30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为国(境)外留学毕业生的,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证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届时上述二类人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应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宁波大市范围内尚在合同期内的教师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二)拟聘人员须与招聘学校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规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年)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四)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各学校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政策咨询:0574-89183385。
 
(五)监督电话:0574-89183287
 
 
 
宁波市教育局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江苏无锡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无锡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无锡市铁路航空事业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无锡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wuxi.gov.cn)、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三)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1日至2006年6月14日之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六)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七)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九)如报考人员为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者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6.2024年6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者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者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
 
2024年6月11日9:00—2024年6月14日16:00
 
2.报名网址: 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3.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6月11日9:00—2024年6月15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4年6月11日—6月16日的09:00-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6月11日—6月16日的09:00-17: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6月11日9:00—2024年6月16日18:00
 
(二)资格初审和缴费
 
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简介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名称一致,其余报考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
 
研究生报考人员,如提供的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发表论文等内容。
 
2.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有必要,网上审核的同时会要求考生提供相关报考资料的原件进行现场核实确认)。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者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者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9:00-12: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3日9:00—2024年7月5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10-81880029。
 
四、笔试
 
笔试委托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笔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一)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二)笔试时间:2024年7月6日上午9:00-11:30
 
(三)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材料作文,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
 
(四)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上查询。
 
五、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出通知。若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一)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中,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二)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
 
(三)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工作经历及年限按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起始时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六、面试
 
面试委托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面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所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若还同分则加试。
 
(二)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拟录取者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作为一般失信行为,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十、诚信管理
 
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招聘咨询电话
 
报名资格政策咨询:详见《岗位简介表》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十二、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0510-81822794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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