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市行政审批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人公告

  
 
  为加强保定市行政审批局所属事业单位建设,根据《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等规定,决定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方式和原则
 
  (一)选调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保定市(不含雄安新区、定州市)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具体名额及条件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对党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近三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以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报考的,须在机关或参公单位服务满5年;以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报考的,须在事业单位服务满2年(原为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以招聘方式进入现工作事业单位的,须在现所在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
 
  6.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
 
  7.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新录用、聘用人员工作不满一年的,或新录用、聘用虽满一年,尚未完成转正定级工资审批及年度考核的;
 
  2.新提拔任职试用期未满或任职未满一年的(含职级晋升人员);
 
  3.录用(聘用)后工作未满规定或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审计的;
 
  7.干部档案有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三龄二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在疑问的;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9.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含),满12个月为一年。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9月10日9:00至11日17:00考生可通过电脑登录网址http://bdspj.p.jky.org.cn完成相关报名工作,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冀考云”,点击菜单“招聘项目”进入项目列表选择“项目名称”进行报名确认。审核截止时间:9月12日12:00。考生报名时,需同时上传如下资料(PDF版):
 
  ①《报名表》(见附件2),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同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同级编制部门公章待后期资格复审时再加盖);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至一张A4纸上);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
 
  ⑤小二寸近期免冠红底照片。
 
  2.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选调政策和资格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和诚信机制。报考人员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严重者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③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手机号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④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小二寸免冠红底照片进行资料认证,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⑤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将不能再修改;
 
  ⑥考生须牢记报名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须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拟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并由保定市行政审批局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4.2024年9月13日9:00至23:00,报名成功的考生登录网址http://bdspj.p.jky.org.cn或微信公众号“冀考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客观题40%,主观题60%)。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限为18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严禁将试卷、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3.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为参加本次考试所有考生笔试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
 
  4.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依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分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确定的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出现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若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可按实际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及后续环节。
 
  5.公布笔试结果。9月18日左右考生可登录http://bdspj.p.jky.org.cn或微信公众号“冀考云”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至9月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地点: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1号楼保定市民服务中心3楼党员活动室。考生需携带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①《报名表》原件(正反面打印,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同级编制部门公章);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
 
  ⑤提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有关证明材料:
 
  公务员需提供《河北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选调生需提供《河北省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需提供《河北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河北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事业单位人员,2011年7月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需提供《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在2011年7月前进入事业单位的须提供当时进入的相关手续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纪检部门无违法违纪情况说明;
 
  ⑦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未满三年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⑧笔试准考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结束后,将所有考生资料报市委编办,对其占编性质予以确认。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程,无论任何环节,一旦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四)面试
 
  1.2024年9月27日9:00至23:00考生登录网址http://bdspj.p.jky.org.cn或微信公众号“冀考云”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期间全程录像,并邀请纪检监察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和公证。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按零分处理。
 
  4.面试考官分2组,每组各7名,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计算综合考试成绩、不进入此后体检等选调程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报考岗位,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的、学历层次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面试结束2日左右,考生登录网址http://bdspj.p.jky.org.cn或微信公众号“冀考云”查看综合成绩、是否进入体检,进入体检的考生同时查看“体检安排”,内容包括:集合的地点、时间及体检有关要求。
 
  2.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程序的通知(试行)》等有关规定,由保定市行政审批局会同所属事业单位共同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表现、作风及廉政情况,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人员报考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符合选调资格等原因造成名额空缺的,按照所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baodi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办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保定市行政审批局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对于体检、考察、公示期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各报考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优先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并依次履行相关程序。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考生如遇到报名资格条件及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可向保定市行政审批局咨询或反馈。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5)等处理。
 
  3.选调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选调人员聘用及待遇。被选调人员根据选调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在各级各类岗位职数内予以聘任。
 
  3.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公开选调时间安排原则上保持不变,确需调整的将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告栏予以公告,请予关注。
 
  岗位条件和技术咨询咨询电话:0312-6788679
 
  监督电话:0312-6788630
 
  附件:
 
 

河北保定市定州市招聘劳务派遣辅助类工作人员181人公告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辅助类工作人员181人,其中: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169人(男149人;女20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12人(男10人;女2人)。为保障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招聘方式
 
  由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组织实施。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和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二)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品行良好,爱岗敬业。
 
  (三)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和聘用: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四、招聘岗位要求
 
  (一)警务辅助人员
 
  1.不限户籍;
 
  2.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司机和信息网络岗位的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信息网络岗位的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计算机二级以上等级证书;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矫正视力5.0(新视力标准),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含);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含);
 
  5.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6.对符合《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毕业生经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后予以全额录用。烈士、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自愿报考辅警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
 
  1.定州市户籍;
 
  2.年龄32周岁以下(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矫正视力5.0(新视力标准),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含);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含);
 
  5.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6.烈士配偶、子女,自愿报考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五、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程序、报名要求、报名时间在指定网站报名,并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8:30至2024年8月4日17:30。缴费时间:2024年7月31日8:30至2024年8月4日22: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尽早缴费,以提高报名效率。
 
  (二)报名系统网址:http://120.211.69.217:8041/
 
  (三)报名咨询电话:0311-87102239
 
  (四)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考生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报名基本程序
 
  1.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用电脑登录报名系统(http://120.211.69.217:8041/),自行注册,注册时上传个人JPG格式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报名系统登录账号为注册时填报的身份证号。进入报名系统后,点击“报名入口”,选择所要报考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填报个人相关信息。
 
  2.资格初审。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及时查看本人“报考记录”中的报考状态,工作人员会在24小时内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则进入缴费环节;如未通过,系统会提示未通过原因,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可根据驳回原因更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不允许修改信息。
 
  3.缴纳报名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点击“缴费”进入缴费环节,根据报名系统提示,选择“线上”缴费方式,用支付宝扫描系统显示的二维码,在缴费时间内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状态显示“已缴费”即为报名成功。
 
  4.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体能测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体能测试
 
  报考警务辅助岗位的人员需在笔试前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得分80分以上者方可参加笔试。
 
  (一)打印《体能测试准考证》。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内的通知公告栏通知,在报名系统内自行打印准考证。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以《体能测试准考证》为准。
 
  (二)考生应按照《体能测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测试安排参加体能测试。必须同时携带《体能测试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三)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参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执行。测试内容包括: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女子800米跑、男子1000米跑。
 
  (四)体能测试项目及分值:
 
  1.男性标准:
 
  ①纵跳摸高:≥265厘米。满分20分,达标得20分,不达标得0分。
 
  ②4×10米往返跑:25周岁(含)以下≤13"1;26-30周岁(含)≤14"。31-35周岁(含)≤14"3;36-40周岁(含)≤14"9。满分30分,达标得30分,每超过限定时间1秒扣2分,扣完为止。
 
  ③1000米跑:25周岁(含)以下≤4′20";26-30周岁(含)≤4′40";31-35周岁(含)≤4′50";36-40周岁(含)≤5′00"。达标得50分,每超过限定时间1秒扣2分,扣完为止。
 
  2.女性标准:
 
  ①纵跳摸高:≥230厘米。满分20分,达标得20分,不达标得0分。
 
  ②4×10米往返跑:25周岁(含)以下≤14"1;26-30周岁(含)≤15"。满分30分,达标得30分,每超过限定时间1秒扣2分,扣完为止。
 
  ③800米跑:25周岁(含)以下≤4′20";26-30周岁(含)≤4′35"。满分50分,达标得50分,每超过限定时间1秒扣2分,扣完为止。
 
  (五)成绩查询:体能测试次日中午12:00以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体能测试成绩及是否进入笔试。
 
  七、笔试
 
  (一)打印《笔试准考证》。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内的通知公告栏通知,在报名系统内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二)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时事政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成绩查询:笔试2日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参加笔试人数少于此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八、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内的通知公告栏通知。
 
  (二)资格复审须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定州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及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报名表》(见附件)一份,烈士、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以及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复审资料装订顺序:报名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
 
  九、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并于1日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一)打印《面试通知单》。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内的通知公告栏通知,在报名系统内自行打印,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二)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时间不超过5分钟。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面试命题和面试评委选拔,每组考官7人,计分方法采取体操打分法。考生、考官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面试前30分钟随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书籍、辅导资料、手机等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十、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退役军人、学历(学位)、面试成绩较高者。
 
  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十一、体检
 
  (一)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内的通知公告栏通知。
 
  (二)在指定医院或体检中心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
 
  十二、政审
 
  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填写《定州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及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政审表》,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
 
  对符合《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条件,且自愿报考辅警岗位的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毕业生经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后予以全额优先录用。
 
  十三、递补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如出现未及时报到、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或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由市人社局负责,一次性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所有考生综合成绩保留半年,如半年内已录用人员离职,在各岗位招聘总人数的30%比例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出现递补时,由用人单位、市人社局、市纪检监委共同确定递补人员名单。
 
  十四、公示
 
  招聘工作完成后,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zs.gov.cn/)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五、岗前培训
 
  由用人单位负责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为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十六、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人力资源公司向用人单位进行派遣,受聘者本人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单位同意留用且本人自愿继续从事此项工作的可续签合同。
 
  被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在劳动用工过程中,受聘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违纪违法的,可由用人单位退回人力资源公司,由人力资源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七、相关待遇
 
  (一)警务辅助人员
 
  1.工资待遇。参照我市辅警薪酬标准执行。司机岗位专业人员在辅警薪酬标准的基础上每月增加2000元,信息网络专业人员在辅警薪酬标准的基础上每月增加1000元。
 
  2.“五险一金”。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所需费用由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拨付市公安局专户管理,由市公安局统筹管理专款专用。
 
  3.其他经费。为每名警务辅助人员统一配发服装,服装费用首次每人3700元,以后逐年拨付更换部分服装费用约每人800元左右。办公经费标准为100元/人/月,人力资源公司服务费标准为120元/人/月,以上费用由市财政列入预算全额保障。
 
  (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
 
  1.基本工资: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2000元执行,全勤奖每月100元,绩效奖每月100元。最低工资标准根据省政策动态调整。
 
  2.“五险一金”: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所需费用由财政列入年度预算,拨付市人社局专户管理,由市人社局统筹管理专款专用。
 
  十八、纪律与监督
 
  (一)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共同参与招聘过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严肃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规情形的,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考生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录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本公告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彻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五)本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312-2313140
 
  市人社局举报电话:0312-258983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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