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省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招聘2人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为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所属公益一类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全省森林、湿地、草原(地)资源和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现有在职人员74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38人,硕士及以上学历30人。多人取得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山东省林业科技带头人、山东省林业科技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全国生态建设先进个人、最美林草科技推广员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事宜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dnr.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jpg或.pdf格式)以压缩包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dingbin1617@shandong.cn,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电话号码”。报名邮件发出后,请电话联系山东省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确认是否收到。
 
  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2日17:00。
 
  报名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至A4纸);
 
  (2)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和学位证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需上传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顺利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于报名时提交承诺书;
 
  (4)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认证的人员,提交承诺书后,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能够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5)在职人员应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6)个人简介,附上本人研究成果及获得奖励相关资料(包括学术研究代表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和荣誉称号证书等);
 
  (7)1寸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以上材料均需扫描原件。扫描材料必须清晰完整,按上述顺序编号排列后整体打包压缩发送,材料不齐全、不清晰完整和不按要求发送的,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需保持手机等通讯畅通,如需补充材料,请按要求及时补充,过期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经初审符合要求者,将电话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复审。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含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经审查与条件不符,取消其应聘资格。经复审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单位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人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主要考察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如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采取当场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山东省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依次等额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主要通过走访调查、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山东省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丁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563660   0531-88563608
 
  监督电话:0531-88563611
 
  邮    箱:dingbin1617@shandong.cn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5948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
 
 
 
  山东省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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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蚌埠医学院蚌埠医科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52人公告

 

为做好2024年度蚌埠医科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具有副高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博士,经学校研究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人才分类及引进待遇
 
详见蚌埠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bbmc.edu.cn/)。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提交应聘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简历(含个人业绩及基本情况)至学校招聘邮箱:bbyxyzp@bbmc.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并预约参加考核人员。
 
(三)应聘人员岗位考核
 
各用人单位可根据报名情况,成立由7名以上同行专家组成的考核组不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低于75分不予录用。
 
考核采取学术评价、试讲的方式进行。学术评价由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全部科研成果进行学术评价,重点从专业背景、研究方向、科研水平和能力等方面进行学术评价打分;试讲主要是对应聘人员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和考察,应聘人员自选题目或者按照规定题目进行试讲,试讲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现场试讲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自本科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
 
2.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同时出具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近五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等材料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学校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63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存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在学校官网公示7天。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事宜
 
(一)D层次以上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欢迎来电咨询;
 
(二)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蚌埠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人才招聘,请关注各附属医院网站。
 
(三)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52-3175332(纪委办公室)。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蚌埠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一)程老师,彭老师;
 
联系电话:0552-3175036;
 
邮箱:bbyxyzp@bbmc.edu.cn。
 
(二)二级单位联系方式:
 

二级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马克思主义学院

邱 燕

0552-3175305

651256693@qq.com

医学影像学院

时爱萍

0552-3175201

imagingschool@bbmc.edu.cn

公共基础学院

罗 丹

0552-3175249

ggkcb@163.com

检验医学院

庞士伟

0552-3175240

837449513@qq.com

卫生管理学院

张 敏

0552-3173962

bywsglx@163.com

药学院

李晓明

0552-3175231

bbmcyxy@163.com

口腔医学院

姜丽娜

0552-3175256

jln_baby@163com

生命科学学院

孙永建

0552-3175290

330812633@qq.com

体育艺术部

文河保

0552-3175003

2019013@bbmc.edu.cn

公共卫生学院

李同刚

0552-3175221

623011324@qq.com

基础医学院

郑庆委

0552-3175271

2563083867@qq.com

精神卫生学院

沐林林

0552-3175272

bbyxyjswsxy@163.com

护理学院

蒋楠楠

0552-3175207

603990362@qq.com

科研处

石景言

0552-3175067

Bykyc2012@163.com

全科医学系

陈克侠

0552-3175902

81210121@qq.com

 

附件:蚌埠医科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蚌埠医科大学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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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5人简章

  
 
  根据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鲁人社规〔2022〕3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全市教育卫健部门所属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东人社发〔2019〕10号)、《关于2022年度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字〔2021〕106号)等文件规定,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现将2024年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报名日期开始前6个月内,应聘人员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实名制人员或控制总量人员的,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应于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招聘岗位
 
  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1日16:00
 
  报名方式:登录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dywsjk.dongying.gov.cn/)网站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按指定网站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6月20日16:00报名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1日16:00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
 
  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可于2024年6月25日9:00—6月29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于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不设或降低开考比例。报名及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布。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各招聘单位在面试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需按《2024年度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20%和8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B)、检验(D)、中医(E)、护理(F)等分别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上午9:00-11:00
 
  笔试考点设在东营市。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业务水平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各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由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报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备案。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6231499(东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46—8325602(东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营开发区分中心)
 
  0546—6090686(东营市中心血站)
 
  0546—8071991(东营市东城医院)
 
  监督电话:0546—8338575 8335669(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
 
 
 
  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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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6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6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本次共招聘6名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其中书记员4名,文员1名,信息化运维人员1名。此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有效期内,珠海中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受聘人不再具有珠海中院合同制人员身份。
 
二、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品行,遵纪守法;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学学士以上学位(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文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品行,遵纪守法;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4年8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信息化运维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品行,遵纪守法;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备5年以上信息化运维工作经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不得报考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报名资料压缩命名为“姓名+报考职位”的文件包发送至zhzyzzc@126.com邮箱。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至6月19日18:00前,逾期视为无效。
 
3.报考咨询。报名期间,珠海中院对外公布咨询电话0756-2666172、0756-2666160,咨询时间:2024年6月5日—6月19日,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①《珠海中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
 
②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签名后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法律职业资格证(如有)各一份;
 
(2)考试前报到需携带的纸质材料:
 
①《珠海中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的纸质版一份(将报考者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张贴在报名表上);
 
②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原件(待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等考试有关事项将通过邮箱回复或电话短信的形式告知报考人员。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二)考试
 
1.记分方式:
 
合同制书记员考试内容包括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合同制文员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信息化运维人员考试内容包括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书记员考试内容:
 
合同制书记员的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文字录入速度与正确率。打字测试为听打,成绩由打字软件自动统计。
 
笔试主要考察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文员考试内容:
 
笔试主要考察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信息化运维人员考试内容:
 
合同制运维人员的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专业考核。主要考察计算机专业技术能力。
 
5.确定面试对象:各岗位分别按照招聘人数1:5比例(不足1:5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面试对象。
 
6.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形象、仪表、气质、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采取考生先自我介绍,考官提问交流的方式进行。
 
7.考试时间:技能测试及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6月25日上午8:3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主要对应聘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以及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四)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中院官方网站公示5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须于入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被录用者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本次招聘人员待遇按珠海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金福利待遇有关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代为培训,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756-2666200。
 
(二)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程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成绩递补。为加快人员补录,珠海中院拟在招录过程中设置补录环节,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对于招聘后出现岗位空缺的情形,珠海中院可以从本次招聘当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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