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兰州工业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精神,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3.学历层次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4.年龄为1988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5.岗位需求专业、招聘条件见公告后附《兰州工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附件1)。学校已根据各岗位要求和特点,对岗位所需专业为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进行了明确设置,毕业证书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须与《岗位列表》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请考生对照自身所学专业选择匹配岗位进行报名。国(境)外学历相近专业、高校相近自设专业是否符合岗位列表招聘条件,依据所学专业课程设置等情况,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6.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入职后,除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外,根据学校和部门工作需要,须从事一届学生(教学)管理工作;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且未过处分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篡改、伪造人事档案等材料情况的。
 
  (6)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失范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10:00至2024年8月1日16: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网站http://bm.cptae.com/tip/,进入报名系统注册,报名时请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提交报名申请,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二)资格初审
 
  1.初审方式。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年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应聘人员可在成功提交报名申请后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17:00。
 
  2.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及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招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失误或在最后一天(8月1日)报名,未通过初审而导致无法改报其它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1.缴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7月27日9:00至8月1日18:00通过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规定时间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成功的考生个人原因弃考、资格复审未通过等情形,不予退还报名费。
 
  2.打印准考证。2024年8月4日9:00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助打印准考证(A4纸)。准考证为应聘人员参加招聘笔试的必要凭证,请妥善保管,遗失责任自负。
 
  (四)笔试
 
  1.时间为2024年8月5日,由学校统一组织,委托第三方命题。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开考比例按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笔试人员的1:3确定,不足1:3的岗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取消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3.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长120分钟,总分100分。教学科研岗位笔试内容为招聘专业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岗位要求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验和职业能力知识等。
 
  4.参加笔试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二者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
 
  5.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两日内,在兰州工业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比例确定。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为最低控制线60分及以上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不通过、放弃、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1.复审时间:2024年8月8日9:00-12:00,14:00-17:00。
 
  2.复审地点:北校区行政楼1楼会议室(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东路1号)。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系统中导出的《报名信息表》一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与报名系统上传照片一致的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1张;
 
  (4)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2);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原件(由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或党总支出具)(附件3);岗位代码“2024207”还须提供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4.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参加心理测评、面试、体检等环节。
 
  (六)心理测评
 
  对复审通过人员进行心理测评,运用标准化量表测试,以考察其性情、意志、品质以及反应等心理素质,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面试成绩。
 
  (七)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8月9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教学科研岗面试分两部分,即专业能力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其中,专业能力面试主要通过试讲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教学技能等。授课内容由应聘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自主选定专业基础类内容(综述、前言、导论、复习等章节除外),板书和PPT相结合进行现场讲授。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试题委托第三方命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仪态仪表等。
 
  (3)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试题委托第三方命制,主要内容包括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文件、思政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内容。
 
  (4)整个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姓名、准考证号、籍贯、就读学校、导师、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其招考资格。
 
  (5)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划定60分最低控制线,低于60分者取消其招考资格。
 
  (八)总成绩确定
 
  (1)教学科研岗应聘人员总成绩的核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能力面试成绩×6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40%。
 
  (2)辅导员岗应聘人员总成绩的核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总成绩按比例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若笔试成绩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九)体检
 
  体检人员以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等额递补。
 
  (十)考察
 
  学校采取函调、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应聘人员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考察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学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招聘计划数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兰州工业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二)审批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聘用意见,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批备案。
 
  (十三)聘用
 
  经审批备案后的聘用人员,由学校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兰州工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四)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五)兰州工业学院将于近期整体搬迁至兰州新区,入职后工作地点在兰州新区校区。
 
  (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取消手机短信拦截,因本人填报手机号码有误造成信息不能及时准确送达,后果自负。
 
  (七)本公告在学校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省人社厅同步转载。查看非官方渠道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失误,责任自负。
 
  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2867559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31-2861447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兰州工业学院
 
  2024年7月26日


2024年江苏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见附件1《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不限户籍。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六)应聘者须于现场报名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
 
  (七)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xz.gov.cn)。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集中方式进行,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
 
  (三)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四)报名地点:
 
  1.徐州市泉山区黄河北路西止敬安路1号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西隔壁)五楼组织人事科。
 
  2.新沂市市府东路80号综合楼二楼组织人事科。
 
  (五)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笔试费用现金100元,缴费完成且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交由组织人事科即报名成功。
 
  三、现场报名须提供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3.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如确因有事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出具《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5.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后填写并张贴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对没有录用人员报名所提供的复印件将不予退回。
 
  四、考试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五楼大会议室。
 
  3.应聘人员按照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以卷面总分的60%为合格线。笔试阅卷结束后,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出现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时,招聘单位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局组织人事处负责指导和监督。主要考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缴纳费用100元。
 
  (三)总成绩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
 
  1.在局组织人事处指导和监督下,体检考察工作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下同)。
 
  3.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一票否决。
 
  5.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六、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徐州市民政局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试用考核
 
  试用考核主要考核拟录用人员德(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伦理道德、心理品德等)、能(工作能力、判断能力、特殊能力等)、勤(积极主动性、责任心、劳动纪律等)、绩(工作效率、工作方法等)等内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辞退。
 
  八、工资待遇
 
  标准按照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具体可咨询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组织人事科。
 
  九、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各环节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本公告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6-67036918(一部组织人事科),0516-88960222(二部组织人事科)。
 

2024年中国残联直属单位招聘应届生4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关政策规定,中国残联部分直属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45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残疾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4.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4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京内生源指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34个岗位、计划招聘45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国残联直属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应聘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四、招聘程序
 
  中国残联人事部统一组织公告发布、报名、笔试等工作,各招聘单位配合开展具体工作。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考中国康复研究中心、中国康复科学所的考生,请按照附件2中明确的方式网上报名。报考其他单位的人员,请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发送至所报考单位的报名邮箱(见附件2),邮件主题格式为:“报考2024年度+用人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岗位序号)+姓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含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内容)、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信息将在中国残联官方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和残疾人事业领域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中国残联官方网站公布。各招聘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报名应聘人员可拨打应聘单位咨询电话询问笔试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素质能力、专业技能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大于或等于2:1的,按实际人数;低于2: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确定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等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原件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结束3日内,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不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占各占50%;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占比依次为40%、40%、20%。
 
  (五)体检及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考察人选在中国残联机关及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对于残疾人人选,在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在其残疾类别上适当放宽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延伸考察。
 
  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残疾人。(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残联发〔2021〕51号)第六条)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见《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10-66580091、66580201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残联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中国残联人事部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东惠州惠城区马安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关于做好惠州市2024年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城人社通〔2024〕8号)等文件精神,经区人社局同意,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本次共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乡村保洁)6个。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本省脱贫人口,年龄为法定劳动年龄。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详见《2024年惠城区马安镇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相关事宜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自主招聘、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501室)(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群乐路8号),联系电话:0752-3617398。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照和《惠城区2024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2)到报名地点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的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自主招聘
 
资格审查通过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招募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
 
(三)体检与公示
 
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组织聘用人员上岗。
 
(四)聘用及管理
 
1.用人单位(辖区内行政村)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劳务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严格执行到期退出机制。
 
2.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可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用人单位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村“两委”要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管理,避免“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资金保障
 
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改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和《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粤人社规〔2021〕12号)规定,补贴资金来源和额度列入中央、省和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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